【明慧網二零一四年十一月二十一日】(明慧網通訊員黑龍江報導)黑龍江省穆稜市法院在五次拒絕律師閱卷的情況下,定於二零一四年十一月二十一日對法輪功學員高玉琴非法開庭。 法輪功學員高玉琴於二零一四年五月十二日被闖入家中的穆稜市國保大隊警察孫雅君、李豔春、崔興國、田立亮等人綁架、抄家,關押在牡丹江第二看守所。期間她遭酷刑折磨,後槽牙被警察田立亮打掉一個,警察李豔春、崔興國、田立亮等人對她施以抻刑,致使她不能走路。 酷刑演示:抻刑 |
高玉琴的兩位代理律師北京王宇、重慶唐天昊,先後五次到穆稜市公安局、檢察院、法院等部門要求依法會見當事人並閱卷。在穆稜市「610」及國保大隊授意下,牡丹江看守所拒絕律師會見。律師多次投訴,一度被牡丹江公安局警察非法扣押七小時。事件曝光一個月後,律師第三次來牡丹江看守所才會見到高玉琴。 穆稜市檢察院公訴科科長趙金玉一直拒見律師,阻止律師閱卷,背地裏偷偷把案子遞交到法院。法院庭長郝桂菊則以多種形式推諉、搪塞、拒見、刁難律師,阻撓律師閱卷。律師第五次來穆稜法院等待三天,仍不允許閱卷。而當律師返回重慶途中,法院明知律師無法馬上返回,突發短信通知律師閱卷。結果在律師無法閱卷、未收到起訴書的情況下,法院通知於二零一四年十一月二十一日對高玉琴非法開庭。 穆稜市公檢法部門諸如以上種種違法行為都是明知在對無罪的好人庭審判刑而心虛,從而懼怕刁難律師,以掩蓋其見不得人的罪行。 高玉琴在修煉法輪功以前,身患多種疾病:風濕性心臟病、膽囊炎、偏頭痛、低血壓、全身浮腫,體重不足八十斤,是村裏出名的病秧子。她自從一九九八年修煉法輪功後,不僅病全好了,人變得更加善良。一九九九年中共發動對法輪大法的迫害後,高玉琴先後四次被中共人員非法抓捕,此次又面臨非法庭審。 參與迫害高玉琴的公檢法相關人員: 穆稜市法院: 庭長郝桂菊13836321519宅0453-3122309辦0453-3138161
穆稜市檢察院: 公訴科科長趙金玉13945399032辦0453-3122682 穆稜市公安局: 副局長周偉13069788866辦0453-3186342(主管迫害) 國保大隊長孫雅君(女)13945376898辦0453-3186330 國保大隊教導員李豔春13945320989辦0453-3186331 警察崔興國13089851237辦0453-3186331 警察田立亮13845317767辦0453-31863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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