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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執著同修的執著
文/大陸大法弟子
【明慧網二零一四年十一月十八日】大法弟子都知道不執著別人的執著,但在具體事情中往往就不容易做到,又執著到同修的執著中去了。

近一個時期,有一位剛出來參加集體學法的同修,是一個教哲學的老師,言語中流露出強烈的黨文化及辯證思維方式,該同修寫了一篇文章讓我打字投稿,我看到有些法理不清,有些引用師父講法不當,有些黨文化思維,有些辯證論理。我就一、二、三、四的給同修指出,他不大接受,用一套辯證法的理論跟我辯論。在集體學法時也表現出這種狀態,影響到一些不精進的同修給自己找到了為自己辯護的理由。

我就想該如何與這個同修溝通?如何使其不要影響到別人?這個道理怎樣能跟他說清楚?讓他意識到自己的問題?覺的很難做到。

跟家屬同修交流此事,同修提醒我注意修自己,不要執著於同修的狀態。我覺的這個問題比較嚴重,不解決對學法小組的其他同修也都不利。家屬同修提醒我,任何矛盾都是師父安排的自己提高的機會,不要眼睛向外看,你把自己執著的心放下了,同修的狀態也就變了,問題出現的本身就是給你修的,你卻盯著同修不放,自己不想提高。是呀!無論甚麼情況下也應該修自己呀,不要執著同修了,自己把心放下,多看同修的優點:同修剛參加集體學法這麼短的時間,已經有很大變化了。

當我把心放下了以後,再見面時同修說:你給我提的那些問題,我回去後都認真的想了想,覺的你說的有道理,這幾處我都進行了修改。

昨天交流時,另外一個同修也說到了一個這樣的事:

《二零一四年舊金山法會講法》中師父說到搞傳銷、直銷的問題,這位同修的學法點上有個學員就在大法弟子中搞傳銷。跟他交流,他說自己不是傳銷、直銷,給自己找了一大堆理由說明自己做的沒問題。同修想:是不是自己太執著改變別人了?非要讓別人認識到自己的錯誤?作為同修善意的提出來就行了,不應執著結果。他這樣一想,沒幾分鐘,那個同修走過來說:我想了想,我做的確實有問題。同修感慨:無論甚麼情況下都要修我們自己呀!不要盯著同修的執著!

一點體悟,不當之處請同修指正。

當日前一篇文章: 勸親家退黨
當日後一篇文章: 在工作中實踐「真、善、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