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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肅天水市張志明遭構陷 被迫辭律師
【明慧網二零一四年十月二十三日】(明慧網通訊員甘肅報導)甘肅天水市麥積區法輪功學員張志明,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二十八日遭天水市秦州區惡警綁架並限制人身自由,非法拘禁至今九月有餘、面臨非法庭審。據悉,張志明被逼迫辭退家屬給他請的正義律師。

當天上午八點到十點,天水市北道、秦州兩區刑警隊及各派出所,出動大批警力,對三十多名法輪功學員進行綁架及非法抄家,至今仍有馬小娟、喬文成、李義奎等十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關押、非法構陷。據悉,馬小娟、喬文成、李義奎等均被迫推掉了家人請的正義律師。

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二十八日上午九時,張志明在回老家路上,突然竄出四、五個秦州公安惡警,在眾目睽睽之下,惡警將張志明打倒在地,騎在身上,強行戴上手銬,塞進黑車。隨後,對張志明租住的房屋非法搜查,沒找到任何惡警們需要的東西。在對張志明非法搜身時,搜出一「電子書」。因在「電子書」中裝有法輪大法經書和煉功音樂,並以此為所謂「罪證」將張志明非法拘禁於秦州區公安局看守所。

張志明,男,一九七六年生,原天水市麥積區糧食部門職工,大學文化程度。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前學煉法輪功,修心向善做好人,腰椎間盤突出的症狀不翼而飛,從此堅定的修煉法輪大法,走上返本歸真之路。

約二零零八年張志明被新疆烏魯木齊市法院羅織罪名,以「破壞法律實施罪」枉判四年,二零一一年期滿釋放。回來後居住在父母家,天水市麥積區國保大隊惡警不斷上門騷擾,尤其在四月二十五日、五月一日、七月二十日、十月一日等敏感日前,更是變本加厲闖進張志明家騷擾,翻箱倒櫃搞抄家,嚇得家裏八十多歲的老父親心驚膽戰,惶惶不可終日,攪得四鄰雞犬不寧。

張志明不得不離開年邁的父親,到天水市秦州區租了一個房間,在一家私企打工。由於他品行端正,為人真誠善良,寬容忍讓,老闆對他很器重、很欣賞,全權負責單位業務,他成了老闆的得力助手。

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二十八日張志明被非法拘禁後,老闆跑到政法辦案部門要求保釋張志明。一辦案人員對老闆說:「據內部的線人講,他是個法輪功的技術骨幹,不能放。」

秦州區公安局曾先後兩次將編造的所謂「案件」移交至檢察院,檢察院又先後兩次以「證據不足,事實不清」將案件退回至公安局。公安局不法人員繼續羅列編織虛假的「罪證」。當有家屬去公安局及檢察院問詢情況並要求放人時,他們推三推四,故意搪塞,拒絕放人。

部份法輪功學員家屬請律師維護親人的基本權利。律師及家屬去秦州區政法委及六一零,唐姓主任刁難並斥責律師,對家屬則叫囂:為甚麼放著本地律師不請,卻要從外地請律師?並對一些家屬以其它藉口進行威脅、恐嚇。其實,當地律師早已被秘密召集開會,不許為法輪功做無罪辯護!家屬無奈,只得從外地律師處尋求法律援助。而且請甚麼律師、哪裏的律師,是法律給予公民的權利,任何個人與機構無權干涉。

五月二十五日,公安局再次將「案子」轉至檢察院,檢察院已於六月十三日送至法院。

至今張志明已被非法拘禁九個多月,將面臨非法庭審。在秦州區看守所,不知惡警對法輪功學員做了甚麼,法輪功學員承受了甚麼酷刑,致使法輪功學員被迫放棄聘請律師的公民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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