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二零一四年十月十七日】我是朝陽市一個普通人,是靠蹬板車或做苦力活維持生計,一年下來辛辛苦苦掙不了多少錢。自修大法後,師父教我們做事要為別人著想,所以平時不論在家裏或在外,從不與人爭搶,好處儘量都讓給別人,我覺得按著大法要求做人做事,心裏很踏實。 那是二零零二年,我們村分地,平均分,每人一份。我們農民都是靠種地生存,把能不能分塊好地看得最重了,所以誰都爭著想要好地,因打糧多又能澆上水,這樣的地旱澇都能保收,生活也有保障。說來也巧,在這之前,我家的地被村裏擴路時給佔用了,剩下點好地我都給自家的哥姐了。那時村裏人答應以後分地一定給我分塊好地,正巧現在分地了,村幹部應該兌現承諾了吧。 在分地時,人們都爭著要好地,我看到有一塊邊角地,已長滿了雜草,那是人們誰都不願種的地。這時我想起了師父在《轉法輪》書中說:「別人不要甚麼,我要甚麼。」不與人爭搶,我決定要下了這塊荒地。分地人看我要了這塊沒人願要的地,就又多給了一些,可能算是補償吧。就這樣,一共是四畝多地。在別人眼裏看,家裏家外我都是那種愛吃虧的人,但我始終相信我師父講的,好人終會有好報。 在十年後的今天,真的應驗了師父告誡的「善有善報、惡有惡報」[1]的天理,做好人得到了福報。我們這裏現在正在徵用土地,不管地好壞,都是三十萬一畝地。當初吃虧的人,反而得到的回報卻更多。現在使我更加相信我師父講的法理,堅持做好人,並沒讓我失去甚麼,卻越來越事事順,不與人爭鬥,還讓我感到從未有的輕鬆快樂。修大法是我一生無悔的選擇,大法在真正福澤著我的全家。 真是用盡人類的語言都無法謝師恩,再次謝謝師父的慈悲救度! 註﹕ [1]李洪志師父著作:《轉法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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