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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莊何蘭花遭七年冤獄折磨和經濟迫害
【明慧網二零一四年十月十二日】(明慧網通訊員河北報導)石家莊56歲的法輪功學員何蘭花,二零零二年被綁架後冤判七年,二零零八年十二月出獄,帶著被折磨的傷痕累累的身心回到家中。可是,石家莊市社保局繼續刁難她,降級別、扣工資,給她造成很大經濟損失。

何蘭花女士,石家莊石藥集團退休職工。二零零二年二月十日晚十一點三十分,家裏的門鈴突然急速不斷的響起來,同時家裏的座機電話也不斷的響起。何蘭花開門一看,原來是友誼大街派出所副所長史俊印和片警王晉生,帶著橋西分局刑警隊的三個人。

惡警闖進何蘭花家就開始亂翻拿東西,也沒有搜查證(後來追問,才給補辦),把何蘭花的很多私人物品都抄走。何蘭花據理力爭,他們才把她的一個便攜式VCD機子留下了。

然後,有兩個一米八高的警察把身材不高的何蘭花架下樓,把她塞進警車裏,邊走邊說:「注意注意,別讓她走掉了。」之後,他們把何蘭花非法關進石家莊第一看守所。

在狹小陰暗嘈雜的看守所,關了何蘭花一年多後,石家莊橋西區法院冤判何蘭花七年。何蘭花提起上訴,被無理駁回,維持原判。

何蘭花的家人找到六一零的人質問:「就一個老太太煉煉功,怎麼就判那麼重?」他們說:「她態度不好。」「態度不好」成為了邪黨法院的判刑依據,也稱為邪黨隨意迫害法輪功學員的理由。

二零零三年,何蘭花被劫持到河北省二監獄繼續迫害,兩個月後,送到保定滿城監獄,在那裏被折磨兩年多,又送到石家莊河北女子監獄,直到二零零八年十二月十一日,何蘭花才從黑窩裏回到家。

在經歷了監獄惡劣的環境和對法輪功學員的殘酷迫害,如強制洗腦、犯人長時間的包夾、高強度奴役勞動、辱罵等精神虐待等壓力下,何蘭花的身體受到很大傷害。原本健康無病的身體,出現腰腿疼、胃疼、血壓升高、上牙只剩下一顆,下牙也剩下不到一半了。

何蘭花回家後,到石家莊市社保局續接退休工資,他們還要扣除她從非法判刑到二零零五年的所有工資,扣完後,才給她退休工資,這樣一直扣了她兩年,才給她發退休工資,退休工資也是按非法判刑以前的級別和基數。

中共邪黨迫害不僅傷害了何蘭花的身體和精神,也給她造成重大經濟上的損失。

責任單位:
石家莊友誼大街派出所
石家莊橋西公安分局刑警隊
石家莊橋西區檢察院
石家莊橋西區法院
河北女子監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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