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輪大法明慧網

首頁
按欄目瀏覽
按日瀏覽
深圳市高源被非法庭審 律師做無罪辯護
【明慧網二零一四年十月一日】(明慧網通訊員廣東報導)深圳市青年法輪功學員高源於二零一四年九月二十六日(星期五)上午十點被深圳市羅湖區法院非法開庭。

法官李少平及其他一些不知姓名的法院人員和檢察院的兩名年輕女公訴人到庭。從年齡看這兩名公訴人像是畢業不久的大學生。而原定的檢察院公訴人馬雪豔不知何故未到庭。高源的親屬、朋友共四人在法庭就坐。兩名辯護律師出庭,為高源做了無罪辯護,讓人們看到了在中共強權統治下仍不乏正義之士勇於站出來為真理發聲。

法庭上除了高源的親屬之外,還有一個不明身份的人在場,可能是610的人。表面上是法律部門在進行庭審,其實是610──這個非法組織在暗中操控。

高源是於二零一四年六月十一日晚九點多鐘在深圳市羅湖區京基一百商場派發「二零一四年全球華人新年晚會」的光盤時,被商場保安舉報,並於當晚被深圳市羅湖區桂園派出所警察非法帶走的。他們強行搜走高源所帶的真相材料多份,並將高源非法扣留。第二天桂園派出所警察根據高源背包中證件找到高源家的地址進行非法抄家。並將高源非法拘留在羅湖區看守所。

在庭審過程中,高源相信真理,以極其平和、冷靜的態度,陳述了自己一年來修煉法輪功的過程。她身患一種無法治癒的疾病,通過修煉法輪功而神奇的痊癒,於是她試圖讓更多的人像她一樣擺脫疾病的困擾,義務弘揚法輪大法、廣傳真善忍。可是她怎麼也不明白,政府為甚麼不讓人學好呢?為甚麼被抓呢?

正義律師劉正清、羅曉光慷慨激昂的無罪辯護,震懾了在場的所有公訴人、法官、執勤民警等,讓法官和公訴人無言以對。

當公訴人提到所謂的「利用×教組織壞法律實施罪」(法輪功教人向善,中共是真正的邪教)及所謂的三個證人和所謂的物證時,遭到了辯護律師劉正清的有力駁斥:

一、由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文件明確的七個邪教組織及公安部認定和明確的七個邪教組織,這十四個邪教組織中沒有法輪功,因此說高源利用×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的證據不足,所以罪名不能成立(編註﹕法輪功教人向善,中共是真正的邪教。中共邪教並沒有資格評判甚麼是邪教。但即使根據中共制定的法律法規,迫害法輪功也是違法的。)而在本案中高源並無破壞法律實施的主觀故意,就侵害對像而言請公訴方指出她究竟破壞了哪一部法律、哪一法律條文的實施?如果連侵害對像都指不出來,何談該罪名成立?!

二、《起訴書》中所謂「證人」證言純屬任意誣陷:高源並不認識上述三人,也沒有派發過一張光碟給男性(證人有男性),由此可見,警方為了找被告人的所謂犯罪證據,就任意找些「證人」進行拼湊,既不具有證據的合法性,也不具有證據的真實性。

三、即使是上述行為是高源所為,也沒有給社會造成危害。(一)該內容是一個信仰者信仰其所屬的宗教應有的內容,屬思想領域的範疇,思想不構成犯罪;(二)該內容沒有也不可能給社會造成任何危害。沒甚麼可怕的,更不要誇大了這種宣傳的作用,人都有自己的思想和信仰,信不信由你自己判斷。

四、我國也立法保障信仰自由,現行《憲法》莊嚴宣告:「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高源作為一名信仰者,何罪之有?她的行為既沒有侵犯他人的人身權,也沒有侵犯他人的財產權。既不偷,也不搶,更沒有損害公共利益,沒有絲毫的社會危害性,憑甚麼抓她、判她?!信仰無罪,宣傳宗教信仰的行為同樣無罪。一審法院判處她犯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請問她破壞法律實施的行為何在?她究竟破壞了哪部法律?一個普普通通的人有何能力破壞法律實施!正所謂欲加之罪,何患無詞!我們的國家不能只許黨宣揚共產主義,而不准公民宣傳自己心中的神佛吧!

五、對法輪功信仰者的處罰依據是違憲的:宣傳法輪功的行為與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的行為是風馬牛不相及的兩碼事。所謂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其侵害的對像是法律的實施,那麼請問:高源的這一行為究竟侵害哪一部、哪一條法律的實施?如果說連侵害的對像都指不出來,何談該罪的成立?!

事實勝於雄辯。法輪功已在世界上一百多個國家得到認可和保護,尤其在西方發達國家更是蓬勃發展,贏得了全世界億萬人的信仰。鐵的事實足以證明,法輪功不是「邪教」。他本該合法,理應受到我國法律的保護!

通過對法輪功的了解,本辯護人感受到了人格和信仰的力量。信仰者的質樸、純潔和熱情讓我一次次感動;他們對信仰的堅定和執著,令人震撼。他們是一群平凡的人,但為人處事卻不平凡。他們的道德素養遠遠高於社會上的普通大眾,是一群可愛、可敬的人。他們不能無辜受難!

劉正清律師又拿出高源父親寫的辯護詞,為其宣讀,警告法官及其迫害者:迫害者周永康、李東生都遭報應了,善惡有報是天理。

庭審過程中,當律師問及哪一條法律能證明修煉法輪功有罪時,兩名公訴人氣急敗壞,但無言以對。

法官隨即宣布休庭,雖沒有宣判結果,但每個在場的人心中都已經明白了真相。連主審法官都說:「作為個人來講,我對你非常同情,這事國家法律早有定論,沒辦法。」

從當次庭審可看出江澤民集團迫害法輪功的邪惡行徑是見不得光的,不得人心的,也是不敢公諸於世的,只能在背地裏偷偷摸摸的幹,從來不敢公開報導。

我們希望更多有正義感的人呼籲營救高源和所有被非法關押的法輪功學員。

當日前一篇文章: 成都高春秀女士被非法關押(圖)
當日後一篇文章: 成都多名法輪功學員被綁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