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二零一四年一月八日】(明慧網通訊員內蒙古報導)內蒙古包頭市東河區法院刑事審判庭於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三十日非法審判按「真、善、忍」標準做人的陳建勇、黃朝霞、吳月紅、熊小霞等四人。受中共邪黨操控的包頭市東河區法院人員,違反法律規定,不許家屬到場旁聽,不許律師辯護,非法暗箱審判,迫害修煉法輪大法的善良人。 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三十日是雙休日,還是元旦前的一天,按習俗是親友團聚、問候慶祝的日子。中共邪黨司法機關採用這一天開庭,無非是鑽人們忙於節日而無暇來關注這件事的空子,司法人員踐踏法律、迫害善良的行惡怕見光而已,所謂「審判」是走過場。包頭市東河區法院所謂的「開庭」違背冠冕堂皇的法律規定:司法審判公開、允許公民旁聽、有當事人自己或家屬委託的辯護律師辯護等,恰恰相反,他們不通知家屬到庭旁聽、不許已受委託的律師參加辯護,甚至毆打到場的律師,搶走律師用的取證的設備。 那天有二十多輛警車、約百十多名警察,還有很多的便衣,擋住了東河法院的法庭門口,還有很多警察在馬路旁巡邏。中共司法人員開庭迫害、構陷法輪大法學員,不依法通知家屬到庭旁聽,家屬知道情況後,前去要求旁聽,被無理擋住;普通民眾有旁聽權,也不讓到庭旁聽。連聘請的律師也不讓進去,致使律師無法履行辯護職權。四個邪惡警察還把律師取證用的Ipad(攝像用)搶走,並扳脖子、扭胳膊的傷害律師的身體。在庭外,聽到被迫害的法輪功學員喊「法輪大法好」,卻無法看到人。 法庭裏被不法人員安排了他們內部約二、三十人裝模作樣的在那裏旁聽,無非是演戲、走過場而已。 法輪功學員陳建勇,四十七歲,原包頭鐵路土地分局工程師。一九九四年六月開始修煉法輪大法, 曾是包頭法輪功義務輔導站站長。因堅定大法修煉,二零零零年被非法判刑三年,開除公職,關押在呼和浩特第一監獄。出來後繼續講法輪功真相,二零零六年在鄂 爾多斯市發完真相資料返回途中,在車輛檢查口被綁架,非法關押在東勝看守所,被秘密在看守所會議室開庭非法判刑五年,受到非人虐待和酷刑折磨,在整整一個月的酷刑迫害中,陳建勇的身體成了皮包骨頭,講不了話,走不成路。出獄時妻離子散,居無定所。 法輪功學員黃朝霞是伊盟薛家灣人,曾經是老師,被迫害後在包頭做生意;吳月紅四十來歲,娘家是包頭市薩拉旗人。 二零一三年四月一日上午八點左右,兩車警察及特警包圍了法輪功學員黃朝霞的住處,他們利用吊車破門、破窗而入,翻搶東西,搶走的物品有電腦、打印機、刻錄機、人民幣以及個人物品,當時屋裏有法輪功學員黃朝霞、吳月紅、陳建勇。 熊小霞被十幾個不明身份的人綁架時她的腳正骨折,來的人不由分說連拖帶摔的把她扔到車上。和她一起經營的商戶看到這種情形都嚇懵了,心想「這個社會都成了這個樣子了,大白天就能搶劫綁架呀。」有不平的民眾問:「你們為甚麼抓她,她怎麼了?」來的人惡狠地說:別管閒事,甚麼也別問,小心把你也帶走。其中有人出示了證件說是特警,這時這些商戶們大氣不敢出,事後說:以為警匪片只是電影,離我們很遠,現在看到了現實的了。 陳建勇、黃朝霞、吳月紅、熊小霞被當地警察綁架後,當地公檢法人員企圖合謀對四人構陷,隨後利用雙休日、過新年開庭,這在當地的任何一個辦事機關以前聞所未聞,從沒有過先例,這些日子也是中共邪黨人員腐敗、奢華的日子,百姓有事都不敢去找其辦,怕掃了惡黨人員的興遭報復。中共邪黨人員為了迫害好人,執法犯法都變得令人瞠目結舌。 迫害包頭法輪功學員黃朝霞更多責任單位及人員: 內蒙古包頭市東河區法院: 立案庭472-4111944 傳真號碼 472-4111903 辦案法官王曉慶472-4111917、472-4111919 參與迫害的有一個姓劉,原政法委退休後又被返聘參與迫害,此人電話:15849202233 東河區國保電話:0472-4161517 包頭610政法委書記:方棟電話:13847246220 陳某某隊長電話0472-6950177手機13947218883 王勝平副隊長手機1303049144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