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二零一四年一月五日】二零一三年十月二十五日上午,我到商店講真相,被兩個便衣警察綁架。開始,我的心有點兒不穩,我馬上發正念否定迫害,求師父救我。我的心慢慢的穩下來了。 一、派出所內講清真相 他們把我非法抓到派出所,關進一個小屋裏,並把我的兩隻手、兩隻腳用鐵環扣到一個凳子上。兩個警察氣勢洶洶的坐在我的對面,瞪著眼睛盯著我看,不說話,像是在「運氣」。我直視他們,說:「你們知不知道善惡有報是天理?!你們把我綁架到這裏幹甚麼?」 警察問:「你叫甚麼名字?」 我說:「真是荒唐可笑!你們都不知道我是誰,就把我綁架到這來,不是犯法嗎?你們這裏不是派出所嗎?國家執法機關應該是抓壞人、管壞人,懲惡揚善的地方。請問我犯了哪條法律?」 警察問:「你煉法輪功嗎?」 我說:「我是按真善忍標準做好人的。如果人人都像我這樣做,咱們家家沒人,都不用鎖門了。人心都向善了,走在路上,看到錢都不撿,因為他知道那不是他的。也沒有毒奶粉、毒大米、地溝油了。夏天到街上買甜瓜,也不用擔心抹沒抹藥,吃了會不會拉肚子了。現在,人人為了錢,甚麼壞事都幹,人人生活在恐怖之中。如果人人都按真善忍標準做好人,那社會該有多和諧,多美好!也不用活的這麼累,這麼苦了。三尺頭上有神靈。善有善報,惡有惡報,不是不報,時機未報,時機一到,全都報。你不相信有神佛存在,神佛也是真實不虛的存在;我們賴以生存的空氣,收音機的無線電波,手機接收的信號,你能看到它的存在嗎?看不見的東西,你就不承認它的存在嗎?」 我看見他們不囂張了,靜靜的聽我說,又來了幾個警察,我繼續說:「你們相信六道輪迴嗎?人死並非真正的死掉了,只不過是他吃食物,後天長大的肉體這層最大的細胞脫落掉了,真正的生命,他的元神並沒有死,還要繼續輪迴轉生。咱們講個真實的故事,我媽家鄰居天保(化名)的岳母是農村的,她到姑娘家串門,和我媽講,說他們屯子有個人晚上十一點多鐘開著柴油四輪車往家走,路上遇到七個人,四男三女,要搭車,問他們到哪裏?他們說到萬順老王家。他一聽正好順路,那你們就給一百元錢吧,幾個人說行,每人掏了十幾元錢。第二天早上,他興奮的告訴妻子,昨天有好事了,晚上回家,有七個人要搭車,正好順路到老王家,掙了一百元錢。說著,就高興的往出掏錢,掏出了一堆紙灰。他妻子說,你竟撒謊。他說是真的,要不我領你到老王家看看去。到王家問:‘你家昨晚是來了七個人?’‘啥時候來的?’‘十一點多鐘吧。’王家說:‘沒有啊,不過那時我可真沒睡覺,我家老母豬下了七個豬崽兒,四公三母。’你看看是不是轉生成了豬。」 這樣的故事還很多,我講給他們聽的目地是啟發他們的善念,告訴他們作惡事以後的因果報應,真實不虛,不要被眼前的利益迷住了雙眼,助紂為虐,迫害好人。 我說:「中共歷次運動不都是在迫害好人嗎?三反、五反、肅反、文化大革命、割資本主義尾巴,說真話的被打成了右派,教師被說成了臭老九。多少人被逼的走投無路,自殺、跳樓。運動連番不斷,迫害死八千萬中國人。中共血債累累,誰還給他當替罪羊啊!你們說是在執行上級任務,可是‘聰明’的上級每次迫害好人,下達任務都是口頭傳達,從來不敢有正式文件,它不就是怕留下證據嗎?現在誰還充當‘別人牽驢走,你去拔橛子’的那個角色呢。歷史多麼驚人的相似,德國納粹不可一世,用極其殘忍的手段,殺死了猶太人,最後法律追查責任的時候,所有參與的警察,都沒有逃脫得了法律的制裁。有律師替警察辯護說是在執行上級的命令,可是所有參與的警察一律被槍斃了。你們在座的每一位警察,都是國家的公務員,中共一邊利用你們迫害好人,充當中共棋盤上的一顆棋子,一邊又堵死了你們的後路。你們不知道2006年1月1日實施的公務員法規定:‘警察執行明顯錯誤的任務或命令時,是要追查法律責任的。’再說了你們迫害好人,是在執法犯法。即使中共現行的法律是以權代法,權大於法,暫時不追究你們,還有國際法呢,國際組織正在追查這件事呢!所有參與迫害好人的都要追查法律責任。人不治,天還要治,迫害好人天理不容啊!古羅馬帝國當時相當強大,不就是因為迫害正信,迫害基督教徒,遭到了四次大瘟疫,屍橫遍野,使不可一世的強大帝國毀滅了嗎!」 聽我講真相的警察走了一夥,又來一夥,其中有一個警察看我稍一停,就催我:「你再講啊!」講了一陣後,有一個警察拿來一台筆記本電腦,狐假虎威的往那一放,要錄筆錄。 警察:「你跟人家講三退了嗎?叫退黨、退團、退隊,天滅中共了嗎?」 我說:「《憲法》第三十五條、第三十六條不是明文規定信仰自由,言論自由嗎?」 警察:「你到商店去幹甚麼去了?」 我說:「誰給你的權利?這是我的自由,你有權管嗎?」 警察:「你煉法輪功嗎?」 我說:「誰讓你把我綁架到這來的,你知不知道迫害好人是在犯法?你叫甚麼名字?」他支吾半天,就是不說,連名字都不敢說。 警察:「那你上次怎麼被拘留的?」 我說:「你在執法犯法,上次綁架我的就有你一個吧,我一直要保留追查你法律責任的。我有點兒口渴,給我拿水喝。」一個警察給我拿來一瓶可口可樂,我一邊喝,一邊笑呵呵的講。 警察:「你那部手機是幹甚麼的?那裏的卡哪去了?」(真相手機上的小黑卡已被我趁他們不注意時拿出) 我說:「哎呀,手機你都不知道是幹啥用的?這還用我告訴你嗎?你們一天不抓壞人,專門迫害好人。你們捫心自問的想一想,良心上能過得去嗎?良心不受到譴責嗎?」 警察:「我不跟你說了,你也不說正經的。」他在筆記本電腦上打出一個筆錄,自言自語地念叨:「所有問題都沒回答。」 他也沒提讓我簽字這個事,慌慌張張的拿著電腦走了。 在此過程中,我不斷的發正念,怕心這個物質觀念稍微往我思維裏打不好念頭,我就立即抓住它,銷毀解體。一思一念都不讓舊勢力鑽空子,不斷的背師父的法:「我的根都紮在宇宙上,誰能動了你,就能動了我,說白了,他就能動了這個宇宙。」[1] 我說:「立即放了我,這不是我呆的地方。」警察:「現在就放你回家,走吧。」到了外面,讓我上警車。我說:「我自己能走,不用你們送。」他們把我推上警車,送到拘留所。 二、拘留所內 信師信法 發出強大正念 到了拘留所,那裏的警察問:「你叫甚麼名字?」我想起了師父在《精進要旨二》<大法弟子的正念是有威力的>一文中講的法:「無論在任何環境都不要配合邪惡的要求、命令和指使。」[2]我說:「這不是我呆的地方,我叫啥名都不知道,就把我弄到這來了,立即放了我!」 警察:「你啥文化水平?你簽個字。我看你好像老師。」這時我不回答,也不吱聲。一個警察上來就給我一個大耳光,我一點兒感覺都沒有,我知道是師父的法身在看護著我,呵護著我。我就覺得這個警察好可憐,我對他笑著說:「大哥呀,你說你面對一個好人,怎麼能打呢?」這時我看到這個生命瞬間就被善念感化。 警察:「你要這麼說,何必呢?把你鞋帶解下來。」我無動於衷。他蹲到地上把我的鞋帶解走了。另一個警察把我推到拘留室。我坐在涼板床上就想:哎,師父啊,弟子沒有做好,被舊勢力鑽了空子,遭到了迫害,讓師父操心了。 親情心,怕心,這些人的觀念不斷的往我的思維裏返。我想,不是我怕,是黑手爛鬼在怕,面臨的是最後的淘汰、銷毀。師父在《轉法輪》第四講中說:「人要跳出這個情,誰也動不了你,常人的心就帶動不了你,取而代之的是慈悲,是更高尚的東西。」我不斷的排斥這些人心、觀念。我想,有甚麼可怕的,我修大法這麼多年了,我就把心一放到底,交給師父了。我不斷的發正念,思維裏除了正念,就是背法。如果實在睏了,就稍息片刻,醒了就立即起來發正念,也不打手勢。裏面的販毒、賣淫女不斷的問我:「拘留你多少天啊?」我說:「隨時可以走,這不是我呆的地方。」 第二天早上,即星期日,進來三個警察,叫我把號服穿上。我把眼睛一閉,心態祥和的發著正念,解體另外空間操控警察的黑手爛鬼。我說:「那不是犯人穿的嗎?我也沒犯法。」一個警察對我吼起來,「那算咋個事?是家屬陪護啊?我就不信那個事!」蹭一下跳到床上。我也沒有怕,也沒動心,穩若泰山,閉著眼。跳到床上的警察就像洩了氣的皮球,也惡不起來,沒有台階下,拿起號服給我穿上一個肩,就跳下床,連頭都沒回,灰溜溜的走了,我一晃肩,號服就掉下去了。 第三天早上,是週一,來了一個女警察,一進屋就對我吼:「她咋個事兒?咋不穿號服?看我一會兒咋治你。」我心裏說,「我有師父管,誰也動不了我。」一會兒,又來一個警察,問我叫甚麼名字,要給我照相。我說「我不是犯人,不照。」那個警察生氣地說,「不照,看你能不能走了?」我心裏說,「誰說了也不算,就我師父說了算。」警察灰溜溜的走了。 這時,我丈夫和我公公來看我,給我買了洗漱用品,我說我不用,叫丈夫快拿走。我丈夫和公公輕信邪惡的謊言,說了對師父對大法不敬的話,我叫他們「閉嘴!趕緊走,隨後我就走,這不是好人呆的地方,他們把我綁架到這是執法犯法。你們還助紂為虐!」 我回到室裏以後,沒到一個小時,拘留所裏開飯了。因我從被非法拘禁後,一直沒吃東西,不間斷的發正念,邪惡這個怕呀。警察不斷的指使包夾勸我吃飯,拿餃子,拿麻花的,還讓我喝礦泉水。大法的真修弟子誰能動得了!我發正念:正告另外空間的舊勢力、黑手爛鬼、共產邪靈、亂法亂神、你們聽好了,不管我有多少人心及後天形成的觀念和物質,那並非是我,我會在大法中歸正。即使我在隨師父層層下走中,曾經在你們舊勢力的威逼利誘下違心的簽過甚麼約定,現在也統統銷毀解體,我就走我師父安排的路,其它的安排都不承認,都不要。然後,念正法口訣。 我想我該回家了,這時就覺得嘴裏鹹鹹的,有點兒要吐的感覺。室裏的包夾和其他犯人一看,都問我:「怎麼了?怎麼了?」要去找人,我說不用。不一會兒,她們找來了三、四個警察,我吐了兩口鮮血。警察嚇壞了,找來了醫生,又量血壓,又聽心跳的,他們怕擔責任,趕快給我家人打電話。我丈夫把我接回了家。 是師父救了我,給偉大的師尊叩頭!同時,感謝同修們的正念加持。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轉法輪》 [2] 李洪志師父著作:《精進要旨二》〈大法弟子的正念是有威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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