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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秀交警遭虐殺 七旬母親血淚控訴
【明慧網二零一四年一月四日】(明慧網通訊員四川報導)徐浪舟,攀枝花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優秀警察,他執法公正,不貪不佔,連續四年被評為市先進工作者,電視台多次報導過他的先進事蹟。1999年7月20日中共江澤民團伙發動對修煉「真、善、忍」的法輪功民眾的迫害,徐浪舟先後被非法勞教兩年零九個月、判刑八年半,在廣元監獄、樂山五馬坪監獄遭受了慘無人道的折磨,好不容易就要出獄與家人團聚了,2012年3月18日,年僅39歲的徐浪舟卻被樂山五馬坪監獄與成都病犯醫院聯手殘忍殺害了。

徐浪舟
徐浪舟

從徐浪舟被非法抓捕、判刑開始,徐浪舟的母親一直在相關部門奔走呼籲,兒子被迫害死後,徐母向相關部門提出按國家賠償法全額賠償損失的申請,遭到推諉。目前,徐母向四川省高級法院提起刑事控告,要求立即調查黑監獄謀殺徐浪舟的嚴重犯罪行為,依法對相關人員追究刑事責任;要求省監獄管理局依法對徐浪舟的慘死給予國家賠償。

以下是徐母寫的控訴書:

一個母親的血淚控訴

尊敬的父老鄉親們,大家好!

我是一個70歲的母親,因我唯一的兒子徐浪舟修煉「真善忍」,只為做好人,做誠實善良人,被非法組織610、公安、法院、監獄、省監獄管理局等單位害的家破人亡。我兒子被他們害死一年多了,他們還說他們沒有責任。請父老鄉親評評理,他們的所作所為能逃脫責任嗎?

我非常悲痛的向大家陳述我兒的冤情,誰該為我兒子徐浪舟的死承擔責任?

我兒子生前是攀枝花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優秀警察,他執法公正,不貪不佔,連續四年被評為攀枝花市先進工作者,本地電視台多次報導過他的先進事蹟。

一、攀枝花市公檢法、政法委、看守所、市勞教委的違法行為

1、1999年7月20日,由於江澤民的妒嫉心,發動了一場對修煉「真善忍」的好人的迫害,我兒抱著相信政府,對政府、對人民高度負責的態度,根據《憲法》四十一條賦予公民的權利,到北京國家信訪局反應修煉人的真實情況:這些修煉人只是修心養性,祛病健身,鍛煉身體,不要任何人的錢權,他們對錢權名利都看的很淡,只想有個好身體,做個好人,誠實善良人,對社會道德的提升,精神文明,對社會誠信,和諧,穩定都有好處。結果我兒被非法抓捕關押。

2、攀枝花市政府信訪辦的人講:「你們有甚麼想法跟我們講,我們向上級反映」,修煉人都是誠實善良人(沒想到這是壞人設的圈套)結果我兒他們去了信訪辦,話沒說一句又被抓了,12月的天氣我兒穿著單薄的衣服在大渡口派出所地下室凍了一晚上,第二天被送到看守所,我兒在看守所煉功和給刑事犯講中國傳統文化,講頭上三尺有神靈,講善惡有報是宇宙的法則,做好事得善報,做惡事得惡報,還會報應到家人、兒孫身上,這個宇宙法則是任何人也逃不掉的,引導刑事犯做好人有甚麼錯?結果被看守所惡警弄來睡死刑床十三天,就是人睡在床上成大字形,手腳被銬在床的四個角上,胸上橫銬一根粗鐵鏈子,吃飯、睡覺、拉屎、拉尿都在床上,人極度痛苦,我兒被關一個月才被放出來。

3、2000年初,我兒在家近處的學校地上盤腿坐一下(學校已放寒假),攀枝花市勞教委以破壞了國家法律實施為由,勞教他兩年,被非法關押在新華勞教所,那真是人間地獄,惡警把他弄去做奴工,燒磚,磚還火紅的,就要他們去搬,搬出來的磚可以點燃香煙,還不給水喝,只能喝長了蟲的臭水溝的水,還常被電棒燒,捆警繩,惡警用幾萬伏的電棒燒在他們身上,身上馬上燒個洞,我兒還被加期九個月,二年九個月後才出勞教所。出來時,手臂、腿上,有電棒燒的七、八個洞,肩膀上有陷在皮肉裏的繩子印,半邊臉還是紅的。原因是被捆警繩時,惡警穿著大皮鞋,踏在我兒半邊臉上,半邊臉摁在磚碴上.鮮血還直流,然後丟在太陽壩曬太陽,這些惡警的心還是人心嗎?

請問攀枝花市勞教委的官員們,我兒是中國合法公民.那條法律不准盤腿坐著,坐一下傷害了誰?破壞了哪條法律的實施?這些惡警要殘害他?是誰把警察變成了魔鬼?

4、2004年4月9日上午九點左右,610不法人員秦剛、鄒勇軍、黃湧津、邱天明、段清、孫友文等人,懷疑我兒寫了曝光文章和通告兩本小冊子,因這兩本小冊子揭露了610私設公堂,刑訊逼供,搶人錢財,我家就被搶了1000多元錢。沒有法律依據就打擊報復我兒徐浪舟,把他綁架到鹽邊新縣城金谷酒家二樓辦公室吊了一天一夜,三天兩夜不准睡覺,輪番審訊(沒有法律手續,政法委書記謝道全下令抓的)。最後拿下的是空白審訊單,強迫我兒簽字,徐浪舟不簽字。惡警秦剛說:「你不簽,我弄死你」。在惡警威逼下,我兒簽了字。開庭時,我兒陳述了公安殘害他的全過程,可鹽邊法院肖文剛不是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在沒有任何證據,連一張紙都沒有的情況下,在政法委和610的壓力下,枉法判我兒子八年徒刑。我兒不服,上訴到中院刑二庭,中院的胥軍不做任何調查,維持原判,請父老鄉親評評理,這是不是打擊報復,栽贓陷害,枉判無辜?這是不是中國最大冤案?而且所有證據都是刑訊逼供來的,所有修煉人都被吊打,逼供過。給徐浪舟的所有定罪的人都是在破壞法律和行政法規。

請問肖文剛、胥軍、謝道全,市勞教委及中國的檢察官員們,我兒的這些行為那一條是違法的?破壞了哪條國家法律、行政法規的實施?我兒一是到北京國家信訪局。二是到攀枝花市信訪辦。三是在家附近學校地上盤腿坐一下。

4、610公安懷疑我兒揭露他們的違法行為?請問政法委謝道全、胥軍、肖文剛你們是執法者,你們判徐浪舟八年徒刑法律依據在哪裏?請問他傷害了誰?犯罪事實?犯罪後果?犯罪動機?你們能拿出來嗎?而且刑法的原則是「無明文,不定罪」。

再說江澤民利用中共迫害修「真善忍」的好人,已有十四年多了,到現在也找不到一條法律說修「真善忍」是違法的?江澤民的講話和人民日報社論不是法律,不能作為判刑的依據。公安部的通告和民政部的通告是違反《憲法》第五條、第三十六條、兩高院一、二對邪教的解釋和人大對邪教的定義,都與法輪功毫無關係,而且早在2000年國務院和公安部聯合發布「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通知39號文件」明確指出到目前為止,共認定的邪教組織有十四種,公安部認定7種,國務院認定7種,根本沒有法輪功,而且現在有一百多個國家和地區,包括香港、台灣、澳門都有大量人群在修煉法輪功,所以我們中國人修煉法輪功完全是合法的。

相反,610則是個非法的「黑社會恐怖組織」,請問它到民政部登記註冊了嗎?而且從它成立就凌駕於一切法律之上,它的一切行為都是違法的,它執行江澤民和政法委的邪惡指示,它殘害人民,打擊良善,構陷無辜,草菅人命,它們打擊修煉人的一切行為均違反了《憲法》、《刑法》、《公務員法》、《法官法》、《警察法》等諸多法律,我堅信它們一定會受到清算。

二、省監獄管理局、樂山五馬坪監獄的違法行為

我兒被肖文剛、胥軍枉判八年徒刑後,2005年被送到廣元監獄,開始獄警不了解這些修煉人,對他們有過不公,經過長期了解發覺在當今物慾橫流的社會裏,這些修煉人確實是現今最好的人,徐浪舟的善良在廣元監獄是有目共睹的,所以才有獄警對他豎起大拇指誇他是警察中的人才。從他的來信也能看出廣元監獄不迫害這些修煉人了。

2010年5月妹妹去看哥哥,見他體重正常,精神較好,當時妹妹問了獄警和他本人,均反映身體情況良好,並未提胃部有問題,而且他情緒穩定,並且服從監獄方的管理,言談中沒有表示出對廣元監獄管理有任何不滿,如果我兒不轉到五馬坪監獄,身體根本不會出現問題,也不會死亡。

是因為省監獄管理局劉誠志等人認為廣元監獄迫害修煉人不得力,所以要把他們二十多人轉到五馬坪監獄加緊迫害,事實已說明,這就是省監獄管理局劉誠志等人的動機和目的,並且在五馬坪監獄2010年度工作計劃《育新報》上談,對頑固不化的修煉人「要嚴整」,請問劉志誠和祝偉,請你們掂量掂量,是「真善忍」好,還是假惡鬥好?是法輪大法叫人發生矛盾找自己,做事先考慮別人,處處嚴格要求自己做好人,更好的人,最後修成一個完全為了別人的人好呢?還是一個組織為了煽動仇恨,不惜大勢造謠,栽贓陷害,草菅人命,下令「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截斷,肉體上消滅」、「打死算白死,不查身源,直接火化」的滅絕人性的政策好呢?誰好?誰壞?誰正?誰邪?誰善?誰惡?難道你們沒有想過嗎?你們為了權,為了錢,不惜出賣自己的良心,但是,你們別忘了,《公務員法》第九章第五十四條規定:公務員執行明顯違法的決定或者命令,應當依法承擔相應責任」。還有二零一三年八月十二日,《中央政法委:公檢法對辦案質量終身負責》一文中說明了對於刑訊逼供、暴力取證、隱匿偽造證據等行為要依法嚴肅查處。現在迫害法輪功的江澤民一夥大勢已去,迫害法輪功的急先鋒王立軍、薄熙來已被判刑;僅十八大後的三個多月裏,各級政法委官員被雙規、逮捕人數已多達453人;周永康在各地的爪牙被逐個抓捕,周永康本人傳被逮捕,12月20日中共中央610辦公室主任李東生也被抓了,迫害還能持續多久呢?你們想想,到清算時,你們能逃脫責任嗎?

在省監獄管理局劉誠志等人的支持下,五馬坪監獄長祝偉、王政強、張健、唐賢德、駱江濤、田義、虞遠東、王億軍、肖彬等人才敢肆無忌憚的迫害這些修煉人。祝偉曾當著全體幹警的面叫囂「對不轉化的,不死不放人」。沒有省監獄管理局劉誠志等人的支持,監獄敢迫害那麼多好人嗎?人命關天,殺人抵命,善惡有報是天理,我相信老天爺決不會放過那些殺害修煉人的壞人。

這些人對修煉人的迫害是殘忍的,長期不准睡覺,利用幾個刑事犯輪番看管,不准吃飽,只給小半碗飯,刑事犯數20下馬上放碗,冬天凍,夏天曬,限制大小便,長期關小號,吊打,群毆,毒藥謀害等等,夏天水泥地曬得發燙,惡警把修煉人當「向日葵」暴曬,寒風下雪天,強行扒光修煉人的棉衣,厚褲,只准穿單薄的衣褲,晝夜罰站軍姿,凍的發抖,全身僵硬,手腳腫爛,凍傷,行動都困難。請父老鄉親評評理,是誰把這些獄警變成毫無人性的、完全是一群披著人皮的豺狼。所以,我兒在這樣殘害下,身體能不出問題嗎?

2010年6月轉到五馬坪監獄才半年時間,2010年12月15日妹妹就接到監獄衛生院的電話「徐浪舟病危」的通知,而且2011年9月12日妹妹去看哥哥,徐浪舟當著獄警的面揭露滿茂林、楊建元、紀某某等人長期毆打虐待他,其中一次被他們捆綁吊打二天一夜,所以他只能絕食抗議獄警的嚴重違法侵權行為,獄警又以他不服從管理為由,把他全部衣褲剪碎,見妹妹時只能借其他犯人的衣褲穿,這是人幹的事嗎?哪條法律容許獄警毆打、吊打、捆綁、冷凍、羞辱被監管人員?哪條法律容許損壞他人財物?

2011年10月9日,這是我七年來第一次被批准見兒子,見他瘦得皮包骨頭,我問他為甚麼不買點奶粉、芝麻糊等營養品吃,我兒手指獄警說:「他們不賣給我,只買洗漱用品給我」。當時幾個獄警吼他,不准他說出那些怕曝光的事,還強行把我兒拖走,這是我親眼所見。當時我的心都痛碎了。我丈夫在兒子五歲時就去世了,我守寡幾十年,含辛茹苦把孩子們拉扯大容易嗎?兒子是我的希望,是我的依靠,我兒是個非常善良的人,他曾說:「媽媽,兒今後就是要飯也要背著媽媽一道。」我兒沒有一點罪,憑甚麼把他害死?父老鄉親評評理,是不是省監獄管理局、五馬坪監獄就可以隨便殺人?可以不負責任?我含辛茹苦養大的兒子39歲就被他們害死了。他們還說他們沒有責任。

我兒修煉法輪大法後變成一個非常好的人,非常優秀的人,我兒是名交警,在職處理交通事故,他工作一直兢兢業業,任勞任怨,工作後很少休節假日,而且不貪不佔,請吃飯不去,送錢物不要,有的人出了車禍想讓我兒子在處理時能偏一點,就送錢給他,有的把錢硬塞給他,我兒當場拒絕。例如有個農民工的孩子被車撞了,車子逃逸,我兒子把車找到,把孩子送醫院醫治,農民工非常感謝,買了禮品拿到我家放下就走.我兒回家看見很生氣,說:「民工出來打工掙錢養家糊口多不容易,你忍心去吃人家那點東西嗎?把東西還回去!」

還有一次我母子逛街,某公司小韓看見了,從身上摸出一扎錢說「我的老闆叫把錢送給徐浪舟」,我兒不要,他說:「嫌少了嗎?」我兒說:「韓哥,對不起,任何人的錢我都不收!」這類例子很多。我兒除了自己的勞動所得外(工資),他不會收任何人一分錢 他非常清貧,98年結婚時,單位分的房子要三萬元買,這點錢他都拿不出來,還是我想辦法幫他借了錢,他被迫害後我才慢慢攢錢還了。就這樣的好兒子被殘害了12年(26歲殘害到39歲)。眼看還有半年就出來了,卻被監獄殘忍的害死了。

我兒在衛生院的調理下,病情有所好轉。他在衛生院地上盤腿坐一下,被七監區長拖回監區吊打七天七夜,送回衛生院時已奄奄一息,這種違法行為是導致我兒胃穿孔病危的根本原因。造成這種嚴重後果,七監區長要負刑事責任!

省監管局和五馬坪監獄回覆我的決定書,都同時提到徐浪舟在2005年1月到廣元監獄體檢時有「胃腸炎」,我想請問省監管局及五馬坪監獄,徐浪舟在廣元監獄呆了五年半,病情並未發展加重,他的」胃腸炎」而且徹底好了。從他給我的來信及妹妹2010年5月去廣元監獄看他時,他身體健康、體重正常、精神較好,而且妹妹當時見了獄警和本人,均反映身體情況良好,並未提及胃部有任何問題,而且對廣元監獄管理無任何意見,獄警也未說徐浪舟不服從管理等情況。

為甚麼轉到五馬坪監獄才半年時間就被迫害得皮包骨頭?我兒當著獄警的面揭露滿茂林、楊建元、紀某某等人多次毆打他,其中一次捆綁吊打他二天一夜,他以絕食抗議。獄警嚴重違法行為,又說他不服從管理,把他的衣褲全部剪碎,見妹妹時都是借的衣褲穿。

正是由於五馬坪監獄獄警多次毆打、捆綁、吊打、虐待,監管人等違法行為才造成我兒「多次絕食抗議」,這就是原因。

為甚麼在廣元監獄呆五年半身體未出問題,身強力壯,而轉到五馬坪監獄兩年不到就沒人了呢?這難道不是省監獄管理局劉誠志等人的支持、重用、包庇五馬坪監獄祝偉、王政強、張健、滿茂林、楊建元、紀某某等人的犯罪行為造成的惡果嗎?你們也在養兒養女,你們能感受到白髮人送黑髮人的痛苦嗎?而且我兒的正直善良是任何一個有良知善念的人都不忍心加害於他,你們的心還是人心嗎?是誰把你們變成豺狼心了?

我兒的慘死,對我及我孫子徐童原在精神上造成的痛苦和傷害是用多少錢也無法彌補的。我要求在精神上賠償我100萬元,我孫子50萬元。

三、醫院劉天明科長說「他們只對監獄負責,而不是對生命負責」

2012年3月8日下午6點鐘左右,徐浪舟做了胃穿孔修復術,9日早晨我去醫院,醫生告訴我手術很成功,當時我兒排了兩千多毫升尿液,當時我要求把我的血輸給他,我也要求給我兒子輸營養液,3月13日早晨,我見我兒時,他的情況非常好,人很清醒,已能坐起來與人交談,他對我說:「媽媽,給我買個盆子,買點洗漱用品」。14、15、16日連續三天不讓我見我兒子,開了接見證也不讓我見兒子。我說我兒子是下了病危通知書的,還是不讓我見。門口幹部說,「你兒子早已過了危險期,已沒有生命危險了,門衛也打了電話問了病房,醫生說:徐浪舟的情況很穩定,能吃流食、半流食。」恢復那麼好,為甚麼3月17日突然病危?17日監獄和醫院對我兒做了甚麼,造成他病危?(因我在之前提出過要給我兒辦保外就醫),王政強說:「要他寫三書才給辦」,是不是17日監獄要我兒寫三書,我兒不寫,監獄暴打了他,從他身體上的反應的情況已說明他的病危完全是人為造成的。前兩次見我兒時,前胸無瘀血狀,18日見我兒時,為甚麼他前胸有對稱兩片瘀血狀?王政強說:是他血小板減少造成的。為甚麼17日前沒有,17日後才有對稱兩片瘀血狀,這兩片瘀血狀完全是人為造成的。

18日見我兒時,他已完全昏迷,醫院未對他採取任何救治措施,沒有給他吸氧,沒有上呼吸機,也沒有上心電監護儀,也沒有輸液,沒有一個醫生、護士在場,只有一個犯人守著,這正常嗎?如果是正常的病危,醫院能不搶救嗎?(醫院是救死扶傷的地方),從以上情況看,一切都是有預謀的要置我兒於死地。監獄長講過:「不死不放人」從醫院劉天明的話中「我們只對監獄負責」,看來一切都是監獄在指使,是監獄要害死我兒。

我兒的死太蹊蹺,疑點太多:

1.為甚麼我兒手術後一直恢復很好,72小時危險期早已過了,到第七天突然病危?

2.為甚麼前兩次我見兒子時,他胸前沒有瘀血狀,第十天病危後前胸出現對稱兩片瘀血狀,明顯是人為造成的。

3.為甚麼能救時醫院不救治,劉天明說「他只對監獄負責」,這句話是甚麼意思?是監獄不准救治嗎?醫院要送華西醫院搶救,為甚麼要拖十五個小時?救不活時才送走?這不是在走過場嗎?

4.我兒入警官醫院時神志清醒,為何出院時淺昏迷?

5.入院時無胸腹腫脹,消化道手術為何造成胸壁腹壁腫脹?這完全是3月17日這天徐浪舟被刑訊迫害暴打所致。

6.入警官醫院時無肺問題,「雙肺音清」,出警官醫院時CT提示「右肺胸腔大量積液,少許積氣,」右肺大部份不張,縱隔右移,即為左側氣胸」入警官醫院時無氣胸,為甚麼突然出現氣胸,白細胞只有1.4×109/2很低,說明非炎症灶。

7.右腎為何腫脹?入警官醫院時「口唇無紫紺」,為何出院時「口唇紫紺」?為何右側小腦入院時無梗塞,出院時小腦出現梗塞灶。

四、至今監獄和樂山檢察院剝奪了我的知情權

我兒死的突然,死的蹊蹺,作為母親,我有權查清我兒真正的死因。五馬坪監獄和樂山檢察院駐監辦百般阻撓。首先,我堅決要求把遺體冷凍在零下18度以下,便於屍檢,但他們不同意屍檢,也不同意冷凍在零下18度以下,開始說他們已屍檢了。明明邱雲南簽字「拒絕屍檢」,他們為甚麼要說假話騙我???

我們不敢在省內找單位做,怕他們干擾,我女兒專程到重慶找了幾家單位都被他們威脅,不敢接這案子,最後找一家還是被他們收買了,拖了一個多月才做的屍檢,而且器官一取出來,那個主任就給我做工作,叫我把遺體火化掉,我沒拿到屍檢報告、醫院病歷、監獄衛生院病歷,我怎麼敢同意火化,那是證據。

我多次到樂山五馬坪監獄要病歷、屍檢報告、衛生院病歷,我到北京請個律師(我不敢在當地請律師)和我一起到五馬坪監獄要病歷、屍檢報告、監獄衛生院病歷,幾個獄警吼我,王政強威脅我要強行火化遺體,還把律師告了。在這種情況下我決不會同意火化遺體,我身強力壯的兒子轉到五馬坪監獄兩年時間不到就被害死了,還要我拿兩萬多元錢給他們才把屍檢報告給我,這不是在欺負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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