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二零一四年一月三十日】(明慧網通訊員湖北報導)現年六十五歲的武漢法輪功學員崔海女士,在遭受一年多的殘酷折磨後,目前被迫害成皮包骨,體重不到四十公斤,身體出現嚴重病症狀態。被迫害命危的崔海女士,遭非法庭審,日前收到枉判她五年的所謂「判決書」。崔海依法提出上訴,其律師控告參與迫害的公檢法人員涉嫌徇私枉法、濫用職權、玩忽職守、非法拘禁犯罪。 崔海 |
崔海女士,自幼進入湖北省戲曲學校學習,畢業後當兵,轉業後進入武漢市化工進出口公司任部門經理,因工作能力強,曾派往外地擔任總經理。在中共迫害法輪功十四年中,只因堅持修煉法輪功,曾遭遇三年冤獄,多次被綁架、非法關押,被非法開除工職。二零一二年十月,崔海被武漢市公安局國保處跟蹤綁架後,被非法關押於洗腦班、看守所、安康醫院等多個黑窩迫害一年多,遭到野蠻灌食、藥物摧殘、毒打、冬天澆涼水、不讓睡覺、香煙熏鼻子等折磨。 與崔海女士同時被非法庭審、判刑的法輪功學員還有三位大學教師。辯護律師從法律的角度,為他們做了無罪辯護,並慷慨陳詞道:一群高學歷的文化菁英、高素養的善良民眾、民族的脊梁,卻被你們一幫低文化沒素質的、知法違法的人糟蹋。 一、跟蹤綁架 崔海女士二零一二年十月十六日從廣州乘長途公共交通車去雲南昆明,第三天中午即將到達昆明前,在石林遭武漢市國安人員兩男一女綁架,劫持回到武漢江漢區二道棚「法教班」非法關押迫害。當時武漢公安國保大隊的蔡恆(隊長)等七名警察已在那裏等候。 當晚蔡恆等人輪流「審訊」她到深夜三點多,後由「法教班」頭目屈伸把她安置在一間十多平方的小房,睡覺的床是一張已斷裂床板,下面用幾把椅子托住,一床十斤重發臭的被子(當時20多度)。房內靠門是兩名萬松社區主任,外面大廳是「法教班」的兩名人員,加國保大隊的兩名警察共六人看守,他們在大廳吵鬧。 第二天,國保大隊的王燕(隊長,女)來了,她說此案由她負責,讓崔海女士配合。崔海女士說:我不會配合你來迫害我自己的。她威脅說:我們已打開了你的信箱,掌握了你的大量證據,你這是大案,這裏(法教班)將關滿被牽扯出來的法輪功學員,而對你將判重刑。經過幾天「審訊」,崔海女士甚麼都不回答,王燕冷笑著威脅說:「你現在不說不要緊,我們會把你弄到一個地方,在那裏會讓你開口的。」 十月二十三日,崔海女士開始絕水絕食反迫害。當天下午被劫持到「湖北省法制教育所」(以下簡稱洗腦班)。到了那裏量她的血壓220,值班醫生不肯收,他們在那裏分別給湖北省、武漢市「六一零」打電話,交涉一個多小時才收下。 二、強制洗腦、酷刑折磨、藥物摧殘 崔海女士訴述說:「湖北省洗腦班在七十天對我殘酷的迫害中,我被折磨得皮包骨,下巴骨幾次險些掉下來,血壓高達200多,頭髮由原來的花白變成幾乎全白,記憶力減退,全身經常發抖,右手小指頭下掌骨至今腫大,小指無法並攏,拿東西顫抖不止…… 「我絕食的第七天,他們把我手腳綁在椅子上給我打針,第八天開始灌食,把我五花大綁,由鄧群(湖北省「法教班」一隊副隊長)指揮,讓一名保安把我頭按住,當時來了一屋子警察,其中有:一隊隊長江黎麗、二隊隊長何偉及龔健、鄧群、胡高偉、姓余等十幾名警察,……緊接著對我灌食,由醫生萬軍指揮,一個叫小紅的護士灌,一根很粗的橡皮管子一米多長。我說你們是在對我用刑,鄧群說:你以為是醫院,這裏就是用刑。 「第二天灌食更殘忍,將橡皮管捅進喉嚨又抽出來,這樣連續幾次,直到喉嚨吐出血來才罷手,那種痛苦是不堪回首的。這幫警察在長期迫害法輪功學員過程中已人性全無,個個都變態了,看到我在苦苦的掙扎著,他們在一旁譏笑,甚至欣賞,從受害者身上取樂,以此來滿足他們的‘獸心’。當時不僅房間中站滿了人,走廊上也站滿了人。後來聽胡高偉說,當時殯儀館的人都來了,如果把你灌死了,往殯儀館一拖,就說是心臟病死亡。 「由鄧群、胡高偉、姓余的等四名警察輪流值班不讓我睡覺,讓我交待武 漢市國保大隊列出我的所謂問題,我一直不配合,胡高偉威脅我說:我們整你的辦法多的很,一定讓你開口,直到把你整瘋,你信不信。我說:你妄想。胡高偉開始說些不堪入耳的下流話,我說你簡直是個流氓。胡無恥的說:我是流氓你能把我怎麼樣呢。 「幾天後,他們把一間房掛滿誣蔑法輪功的漫畫,企圖對我精神進行折磨,我撕下一張誣蔑畫,劉喊來了警察,先是胡高偉,還有兩名年輕的警察在場,胡把我從凳子上拽起來,讓我罰站,並拿走凳子,我往地上坐,胡拽起我連推帶搡把我推在桌子上趴著,我頭垂在桌子下,胡把香煙往我鼻子裏熏,我又坐在地上,胡又過來用煙頭熏,最後把地上澆上水。第二天鄧群的班,一來對著我就破口大罵,然後逼我站著,我往地上坐,鄧群穿著皮靴朝我踢過來,然後他和姓余警察在地上拖我,鄧連踢帶拖,他倆把我拖到牆角,想讓我頂著牆角站,我不站,他繼續踢,扭了一陣用他穿的棉襖裹住了我的頭。我一時氣上不來,憋得臉都變色了…… 「後來我感到頭整天昏昏沉沉,兩腿發軟無力,記憶力明顯減退,我發現他們在我飯菜中下藥,我吃飯是不許出門的,由兩個猶大陪著我吃,每次吃飯都是一個姓姚的女猶大拿上樓,開始可以隨意拿,後來都由姓姚的指定我吃哪一份,一次我跟姓姚的把菜換了一下,她馬上把菜端出去倒了。還有一次我把肉倒給另一個猶大(她不知道藥的事),她剛要吃被姓姚的一把搶過去倒掉,我後來就經常不吃,把菜或飯倒掉。」 三、非法庭審、誣判 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二十日,武漢市江漢區法院不法人員在武漢市「六一零」的操控下開庭,以莫須有的罪名,非法指控崔海等四名無辜的法輪功學員,並進行非法庭審。 辯護律師認為:在中國修煉法輪功是合法的;法輪功學員被關洗腦班,警察涉嫌犯有非法拘禁罪;法輪功學員揭露法輪功被迫害的真相是事實,向海外投稿是在履行憲法賦予的言論自由的權利; 對法輪功學員的長期關押是非法的,包括這場庭審都是非法的。對他們的所有指控都是不成立的,強烈要求無條件釋放這些無辜被關的法輪功學員。 崔海女士在最後陳述中指出: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這種庭審就是非法的,是在犯罪。趙虎在法庭上說,揭露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是為了制止這場迫害;呼籲你們停止迫害,是神佛的慈悲,讓你們選擇一個好的未來。為了你們,不是為了我,你們應無條件、當庭無罪釋放我們。 當庭法官當庭沒有作出任何判決。二零一四年一月六日,武漢市江漢區法院無視律師強有力的無罪辯護,更無視法輪功學員無辜被迫害的事實,以「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莫須有的罪名,非法枉判崔海五年、沈學武四年、趙虎四年、陳崗三年。 一月八日下午,武漢市江漢區法院指派一法官向非法關押在武漢市安康醫院的崔海宣讀所謂「判決書」,當時,崔海口頭表達要上訴。 四、上訴、控告 一月九日,崔海的律師在武漢市安康醫院見到了垂危中的崔海。崔海告訴律師:十二月二十日非法庭審前一段,崔海突然出現胃痛,吃不下飯,吐;非法庭審後,逐漸不能吃飯、麵條,只能吃流汁。安康醫院怕承擔責任,強行要求她到地方醫院去檢查。十二月二十五日被帶到武漢市第十一醫院做胃鏡檢查。武漢市公安局國保警察說:必須有協和醫院證明。十二月三十日被帶到武漢協和醫院做檢查,武漢市公安局國保大隊吳姓警察跟隨,診斷結果不告訴本人。 律師從安康醫院王院長述說中了解到檢查結果是:十二指腸窄小有病變阻塞,病變部位不排除癌症的可能性;另還患有膽囊結石、高血壓。醫生認為崔海全喝流汁且量很小,不能維持生命的基本需要,……等死亡。 面對醫院檢查結果,武漢市公安局國保警察仍不放人。 一月十日,崔海依法向武漢市中級法院提出上訴。 日前,崔海的辯護律師,從法律的角度,對參與此案的武漢市公檢法司迫害者提出控告。控告武漢市法官羅鴻飛、謝春,檢察官徐克波,警察王燕、蔡恆、劉華、吳志國,司法江黎麗、鄧群、胡高偉、何偉、萬軍、屈升47人以上涉嫌徇私枉法、濫用職權、玩忽職守、非法拘禁犯罪。 控告書已遞交檢察院及相關部門。 請國際人權組織、國際司法界人士關注此案;請正義人士伸出援手,制止這場曠日持久、慘無人道、這個星球從未有過的邪惡迫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