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二零一四年一月二十日】(明慧網通訊員廣東報導)廣東省汕頭市法輪功學員王洽,二零一三年二月二十三日被當地警察綁架後,遭到超過三百小時的刑訊逼供;同年十一月一日被汕頭市澄海區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半。一月十三日汕頭中級法院駁回上訴,維持非法原判。王洽準備申訴。 王洽一家祖孫三代都因修煉法輪功遭到中共邪黨的迫害,父親王培明二零零五年在被迫流離失所中離世,母親蔡悅嬋因送世人一張神韻光盤被非法判刑,祖父王惠敬曾被綁架到洗腦班迫害,身心深受傷害,在王洽被綁架前一個月含冤離世。現王洽又被非法判刑。他的女兒才六歲,國保警察竟威脅:十年後還要再迫害你女兒。 二零一三年九月十一日上午,汕頭澄海區法院首次對他非法庭審,王洽當庭揭露遭惡警刑訊逼供的過程。聽到王洽受到如此殘酷的刑訊逼供,看到原本健康朝氣、樂觀的王洽被酷刑與超負荷的奴役折磨得形容憔悴、消瘦不堪,旁聽席上的親友無不憤慨,連在場的一些公檢法人員也十分震驚。兩名為王洽作無罪辯護的北京律師,聽了王洽的敘述後十分憤慨,當場宣布退出辯護程序,以抗議惡警暴行,致使澄海法院不得不宣布休庭。 二零一三年十月十五日,汕頭市澄海區法院再次對王洽進行非法庭審,家人另聘兩位律師再次為王洽做了無罪辯護。二零一三年十一月一日,汕頭市澄海區法院對王洽非法宣判三年六個月刑期。王洽提出上訴,一月十三日被汕頭中級法院非法駁回。主審法官是李少榮,法官是余曉崗、沈士棟。王洽準備申訴。 王洽在讀初中時,隨父母、祖父母及身邊的親友開始修煉法輪功,按「真、善、忍」修煉自己的心性。他大學畢業後繼承父業,經營電器生意,誠信待人,凡是認識王洽的人無不稱讚他是品學兼優的好青年。 原本人人羨慕的幸福之家,因為中共的邪惡迫害而家破人亡。而這一切,只因為他們堅持自己的信仰,按照「真、善、忍」做個好人。 以下是王洽自述這次被綁架後遭刑訊逼供的過程: 我叫王洽,男,三十三歲。二零一三年二月二十三日,我駕車外出,在路上突然被廣東汕頭市公安局國保支隊警察攔截,在沒有出示任何理由和手續的情況下,他們把我抓到廣東汕頭洗腦班,對外稱 「法制教育學校」,是一個非法機構、黑監獄,他們將我秘密非法拘禁了十三天,對我進行了超過三百個小時的刑訊逼供。 在這三百個小時裏,我被十四個警察不間斷輪番連續審訊,被剝奪睡眠十三天,我在第五天開始昏迷。我被毆打,被酷刑體罰,導致我右手掌部份神經壞死;他們還在飯菜中混入不明藥物並強迫我吃,導致我長時間頭腦昏沉,意識不清…… 以支隊長林為民為首,包括李東明、謝書敬、賴西軍等在內的二十四個警察,參與了對我的迫害。所有這一切,僅僅因為他們懷疑我在網上發表文章,揭露汕頭市國保警察迫害法輪大法修煉者的犯罪事實。 為迫使我承認文章是我發表的,他們甚至威脅我,說要把我妻子、六歲的女兒、母親和弟弟四人抓起來,威脅要把我女兒從我妻子身邊帶走,對我妻子施以刑罰,他們說:「事情如果不是你做的,就是你老婆做的,不然就是你弟弟做的。」甚至威脅說,十年後還要再迫害我女兒。為了救我的家人,也為了避免再有其他人因此事而被他們迫害,我不得不承認是我做的。三月八日,我被關押至汕頭市看守所。 九月十一日和十月十五日,汕頭市澄海區法院兩次對我開庭審理。令人難以置信的是,澄海區檢察院公訴人陳益慶在庭審竟然公開威脅要判我無期徒刑,竭力阻擋對刑訊逼供一事的調查。司法的尊嚴和公正被肆意踐踏。而且,十一月一日,澄海區法院違背事實和法律,非法枉判我刑期三年半。這一天,是我的生日。 毫無疑問,揭發警察迫害民眾的犯罪事實,是一種正義的,合法的,善良的行為。我卻因此被非法判刑。當法庭的宣判結束時,我只有一秒鐘看一眼旁聽席上的妻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