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淺析「成都市法制教育中心」的罪惡(下)
【明慧網二零一四年一月十五日】(接上文

製造人倫慘劇

為達到對法輪功信仰者實施精神迫害和控制的目的,新津洗腦班不僅使用各種伎倆、動用各種社會資源,並且利用和破壞人性中最美好的親情、人倫等,給信仰者施壓,迫使他們就範。在十多年對法輪功修煉者的迫害中,新津洗腦班製造了多少人倫悲劇,不得而知。

△據明慧網報導,原綿竹東方汽輪機廠助理工程師劉應旭被新津洗腦班迫害時,包小牧等為迫使劉應旭放棄絕食,騙其父母到洗腦班給劉施壓,並「宣布」說,如果劉不吃洗腦班的東西,其父母不能離開,但是從此也不允許和他相見。也就是說,要對其父母非法扣留、拘禁。

被綁架前的謝德清、余勤芳夫婦
被綁架前的謝德清、余勤芳夫婦

△原成勘院職工謝德清第一次被綁架到新津洗腦班後,其兒媳不堪國安特務的跟蹤、監視、恐嚇,不久就去世。洗腦班不但不放謝德清回去辦理後事,還以此來加大對謝德清的身心迫害。謝德清二零零九年四月二十九被成都市成勘院與府南街道辦、六一零辦公室、石人南路社區、府南派出所蓄謀聯合綁架,在派出所遭受所長劉川等人暴力毆打,致傷,再次送新津洗腦班關押,二十多天後被迫害致死。謝德清生前艱難的說了幾句話:新津洗腦班曾強制送他到醫院進行所謂身體檢查並給他注射、輸入了不明藥物,近十多天內食水難進。老人離世時,雙手變黑,遺體也逐漸變黑。

謝德清被迫害的不成人樣、小便失禁,滴水難咽
謝德清被迫害的不成人樣、小便失禁,滴水難咽

△中國藥科大學畢業的謝海峰,被綁架到新津洗腦班時,其妻正值臨盆,無人照應。洗腦班人員卻以此給謝海峰施壓,逼其妥協。

家住成都市十八中的楊倩被綁架後,為迫使其表示「轉化」,洗腦班人員聲稱要綁架其母親,以此相威脅。

△成都金牛區的王明勛被綁架到新津洗腦班時,家人病重,無人照應。王明勛在洗腦班為家人擔心不已,傷心流淚,洗腦班不僅不從「人道」角度,讓王明勛回家照顧家人,卻以此脅迫王明勛。

△成都飛機設計研究所職工嚴良茹被成都市國安綁架到新津洗腦班「強迫失蹤」後,九十二歲的老母親每天流淚,不停念叨他,不能吃也不能喝,只靠不斷輸液維持,後來其手、腳全浮腫變形,也輸不進液,稍一清醒時就會念叨么兒。但成都國安和新津洗腦班不僅不讓嚴良茹回家探視,老人去世後也不讓他回家送葬,只讓他從洗腦班裏打電話回老家。

經濟吸髓

除了「政府撥款」外,迫害一個信仰者,新津洗腦班要向受害人、或受害人單位、或受害人所在轄區收取每月大概一萬多的巨額費用,它們稱之為「學費」。包括所謂「陪教」的吃住和「工資」。新津洗腦班非法拘禁公民最多時,六層樓幾乎住滿。以此計算,十年來新津洗腦班榨取了多少錢財?如果這筆費用是由受害人本人或家人出,無疑在洗腦班人員中飽私囊的同時,又達到了江「經濟上搞垮」的指令;如果這筆費用由單位出,無疑是荒唐邪惡的「株連連坐」。

當然,還有很多是受害人所在轄區出這筆用於迫害的「學費」。那當然都是用的納稅人的血汗錢。用納稅人的錢迫害自己同胞,不知是否徵得過納稅人同意,納稅人會同意嗎?

美化迫害的話語和撒旦魔教的「黑色祭儀」

新津洗腦班的違法是顯而易見的,但廣大民眾似乎還很少意識到,除了強權思想的灌輸和法制意識等等原因外,也許還有一個原因就是──新津洗腦班盜用「學習班」的名義,以及一套話語系統。新津洗腦班將被非法拘禁於此的公民稱為「學員」, 這個詞本身是一個很文明的詞彙,使人們很自然地容易將裏面的一切,包括剝奪人身自由等非法行徑聯繫到「學習」,而忽略了其根本就是違法的。

在法律上,「學員」當然屬於合法公民,擁有法律賦予的一切權利和自由。但新津洗腦班卻將其變成一個歧視性的名字或「囚徒」的代名詞(當然,這個「囚徒」絕非法律上被限制自由,而是新津洗腦班非法拘禁、私自囚禁的「囚徒」,換言之,是新津洗腦班的受害者)。也就是說,新津洗腦班公然違法的剝奪了公民自由後,以「學員」相稱,妄圖混淆視聽。

對洗腦班人員而言,「學員」除基本生存外,沒有任何自由,除非被特許。但洗腦班卻有一系列針對「學員」的規定──甚麼時候起床甚麼時候睡覺,不睡覺時只能坐在椅子上看電視,以及被規定打掃「室內衛生」及打掃時間,等等。有的「陪教」吼罵受害人的時候會直言「你是『學員』!」

在「學習」和「學員」的基礎上,產生的一系列名詞,如所謂的「陪教」,將實為犯罪嫌疑人的所謂「工作人員」稱為「老師」,等等,讓人在潛移默化中或多或少地接受洗腦班,或者感覺這個洗腦班似乎是合情合理的。這些名詞顛倒了善惡是非,也迷惑了世人,掩蓋了新津洗腦班犯罪和迫害的實質。

近年來在海外網站上公布的海外研究馬克思的學者的研究成果稱,馬克思加入的撒旦魔教有一種「黑色聚會」的祭儀。此儀式來源於正教儀式,但卻與正教儀式完全反向而行,如,祭師反穿長袍,必須以完全顛倒的順序念讀祈禱書,包括神、耶穌、瑪利亞的聖名,也都倒過來念。十字架被顛倒放置或踩在腳下,從教堂偷來的聖器被刻上撒旦之名,《聖經》被焚毀。由此來看新津洗腦班的一切,完全是針對法輪功的、撒旦教的「黑色祭儀」。

所謂「轉化」──虐殺精神和靈魂,斬斷民族氣節

中國傳統文化中保持著一種氣節、一股浩然正氣。孟子說「浩然之氣,至大至剛,長存於天地間」,提倡「有貧賤不能移、富貴不能淫、威武不能屈」,文天祥也說「天地有正氣 雜然賦流形」。法輪功弟子不屈從於強權、敢於說真話、堅持真理和對「真善忍」信仰的堅守,從某種意義上講,不就是對我們民族的精神和浩然正氣的傳承嗎?

很多明白真相的民眾感嘆:法輪功信仰者的堅持,不僅僅是為了他們自己,而是在捍衛所有人的尊嚴。

新津洗腦班採用各種無所不用其極的伎倆和壓力,妄圖迫使法輪功信仰者屈服於強權而所謂「轉化」──從不說真話、放棄對真理的堅持到認同針對法輪功顛倒黑白、惡意攻擊的栽贓誹謗──順便提一下,新津洗腦班洗腦的內容,都是一些早已被完全揭穿的荒唐謊言如「天安門自焚」偽案等。對這些事件真相的分析已有很多,新津洗腦班或迫害者不敢公開應對,卻將人劫持綁架後,以極其牽強可笑的解釋,強售其奸──這不是從根本上破壞了人的道德和良知嗎?也許,它們並沒有從肉體上將人殺害或消滅,但是卻虐殺了人的精神和靈魂。但,這也許比肉體上的殺害更可怕。從而,也妄圖斬斷了中華民族的精神和民族的魂。

所謂「轉化」的實質──邪教的精神控制

信仰自由是《憲法》明確保護的。而自由的思想、自由的意志,更是人最基本的尊嚴。新津洗腦班公然違法,並用盡一切手段、不惜一切代價的最直接目的就是為了剝奪人的信仰、摧毀人的自由思想。

在本文前面對洗腦班「轉化」的所謂「走程序」的簡介裏,我們可以看到,那是一個通過誘騙恐嚇,綁架有信仰的民眾,迫使其妥協、迫使其出賣良知,再一步步,從思想(所謂「五書」)到物質(對自己情況的所謂「交代」,對朋友的出賣),對其徹底控制的過程。在離開洗腦班之前,新津洗腦班還會要求填寫一個所謂的「學員結業審批表」,再次以出賣靈魂的所謂的邪惡「認識」,以及對洗腦班的「學員」身份的認可,將人牢牢捆綁。即使離開洗腦班之後,新津洗腦班依然像一把達摩克利斯之劍,以所謂的「觀察期」、所謂的「回訪」,延續著它的迫害,繼續妄圖死死控制著已經在家的公民。

毫無疑問,新津洗腦班的所謂「轉化」是典型的、而且程度相當深的「精神控制」。「精神控制」是邪教的一個典型特徵,也是中共自己鼓吹的邪教的特徵之一。從這個角度上說,新津洗腦班的「轉化」彰顯了中共的邪教本質,或者說,所謂「轉化」就是中共的邪教本質所決定的。《九評共產黨》之二里面談到了中共的九大邪惡基因:邪、騙、煽、鬥、搶、痞、間、滅、控。在新津洗腦班對法輪功修煉者洗腦「轉化」過程中,再現著這九大基因:

邪──強制剝奪人的信仰和思想自由,扼殺人內心向善的本性,並公然違法地運轉,新津洗腦班的出現和其根本目的就是邪的;
騙──這是新津洗腦班裏最常見和普遍的伎倆,從所謂「工作人員」到所謂「陪教」,對「騙」運用得得心應手;
煽──以惡意攻擊的誹謗法輪功的材料煽動仇恨;
鬥──一些所謂「陪教」對不願放棄信仰者的冷嘲熱諷、人身攻擊、辱罵等,如當年階級鬥爭再現;
搶──經濟勒索
痞──耍無賴,被指出是非法拘禁、犯罪時,擺出一副無賴嘴臉:不寫就出不去;
間──以「關心」等方式了解被害人的喜好、弱點等情況,離間被害人與親人、朋友;
滅──強制放棄信仰本身就是從精神上消滅。同時,國保等詐取信息,目的也是為了「滅」,當然,還有「控」
控──如《九評》所說,所有的基因都為著同一個目的:恐懼型的高壓控制。新津洗腦班所有手段所妄圖達到的最終一個目的「轉化」,就是對人從思想到物質的完全控制。

作惡者罪責難逃

新津洗腦班的存在,就是對人類尊嚴和人性的嚴重褻瀆和踐踏。它不僅僅是在對信仰「真善忍」的這個群體犯罪,更是對整個人類犯罪,是在企圖摧毀人類賴以存在 的最基本的良知和尊嚴。而所有參與其中的人,無論主動或被動,有意或無意,都在對人類,當然也包括他們自己犯罪,也必將為自己所犯下的罪行、或造成的傷害 去承擔,或等待救贖。而新津洗腦班的主要頭目,尤其是最陰險狠毒、迫害最賣力的頭子殷舜堯等,必將為自己對整個人類犯下的罪行,接受人類正義的審判。

隨著越來越多的正義律師站出來為法輪功修煉者抗辯,「法輪功在中國是合法的」這一事實越來越清晰的展現在人們面前,同時,人們也逐漸看清,以所謂「法制教育」對信仰者非法拘禁迫害的罪惡。明白了真相的人們,包括被害人的家人親朋,逐漸開始尋求法律援助,以維護自己和家人的權利。已有律師接受委託為受害人申訴,並要求追究洗腦班非法拘禁公民的法律責任。

二零零九年,兩位北京律師接受成都前鋒集團工程師郭利蓉的老母親的委託,就郭利蓉被新津洗腦班非法拘禁迫害一事對相關責任人提出控告;二零一一年,成都市冶金廠職工尹思榮非法勞教期滿後被劫入新津洗腦班,兩位律師為尹思榮代理申訴;二零一二年,原成都明遠建築研究所所長蔣宗林冤獄期滿後被劫入新津洗腦班,後其妻女看望要人時亦被劫持綁架。二零一三年,四位律師接受委託分別為蔣宗林及其女兒代理控告。律師們表示:像這樣徹頭徹尾的非法拘禁已經構成犯罪,責任人都應被判處三年至七年的有期徒刑。

新津洗腦班對外打著「法制教育中心」的幌子,背地裏卻是殘忍迫害法輪功學員的邪惡黑窩,其罪惡罄竹難書。所有洗腦班的「工作人員」,即是罪人,他們為 了眼前的蠅頭小利,被中共──這個真正的邪教引領著,一步步走向毀滅的深淵。他們難逃良心的譴責,和即將到來的正義審判。

(全文完)

當日前一篇文章: 2013年吉林松原市法輪功學員被迫害概述
當日後一篇文章: 江蘇連雲港法輪功學員被中共藥物迫害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