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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寧王晶自述遭馬三家惡警洗腦、奴役經歷
文/王晶
【明慧網二零一三年九月二十六日】我叫王晶,今年五十歲,家住遼寧東港市。我原來患有腎盂腎炎、眩暈症、鼻炎、婦科病等多種疾病,一九九八年開始修煉法輪大法,不久無病一身輕,從此身體健康,思想昇華,多為別人,少為自己。法輪大法,誰煉誰受益,於國於民百利而無一害。

可是中共邪黨逆天而行,這麼好的大法不讓老百姓煉,把數百萬修心向善的法輪功學員抓進監獄殘酷迫害,還把法輪功學員活體摘取器官牟取暴利。流氓殘暴到這種程度,還極力掩蓋罪行,逼著老百姓說它好,強迫老百姓聽它擺布,任它迫害,這是天理不容的。

綁架

二零一二年三月三日下午,我與本市張靜、劉品彤、張迎紅三位同修一起到本市前陽鎮農村去講真相救人,被前陽邊防派出所的惡警綁架。惡警將我們拉到派出所,將我們幾人隔離,每人一個房間,分開提審逼供。所長孫亞軍、副所長王佔全對我們非法審訊、逼供一整夜。第二天,我們幾人一起被拉到一個路邊診所檢查身體,而後把我們劫持進丹東看守所。

在看守所關押期間,從早晨起來一直到快天黑,都是不停的幹勞役──搓棉棒,完不成惡警定的數量,就要被體罰。一起被抓的張靜同修經常被惡警罰站。在這期間,看守所警察找我談話,逼我放棄修煉法輪大法、寫悔過書,被我拒絕。

兩週以後,丹東市公安局合作區分局和前陽邊防派出所合謀,將我非法勞教,惡警王佔全等人將我劫持到馬三家勞教所迫害。剛一進去,馬三家惡警王丹鳳將我全身衣服都給扒下,只剩下一條三角褲頭,對我進行搜身檢查。我的衣服被她扒光到這種程度,她還問我:「你身上有沒有經文?」

強迫洗腦 強逼簽字

而後,惡警王丹鳳把我帶到第三大隊的「新生班」。這裏關押迫害的全是法輪功學員,還有一些被邪黨謊言欺騙和強制洗腦而導致邪悟的人,這些人原來都是法輪功學員。惡警每天強迫我看中共誣蔑法輪大法和大法師父的錄像,給我強制洗腦。惡警指使邪悟者、包夾王文宏來「轉化」我。幾天過去見我一直不配合,惡警又安排邪悟者、包夾韓麗華來「轉化」我。從惡警大隊長到小隊長,到邪悟包夾輪番轟炸,強制向我灌輸中共邪黨的欺世謊言和歪理邪說。二十四個小時(包括吃飯、上廁所、睡覺)我被邪悟包夾看守著。

惡警副大隊長張磊問我:「你為甚麼要煉法輪功?」我說:「因為身體不好,有多種疾病,煉功以後都好了。所以我不能不煉。」過了幾天,她們指使邪悟包夾王文宏逼著我在「三書」上面簽字,對我威脅、恐嚇,揚言如果我不「轉化」,就將被她們如何酷刑折磨。」我當時因自己學法不深,信師信法不夠,聽到她們的恐嚇威脅,心裏害怕自己承受不住她們的酷刑折磨,就違心地在「三書」上簽了字。在簽了字以後的日子裏,我心裏痛苦整夜睡不著覺,我對不起師父對我的慈悲苦度!(出監後我已經發表「嚴正聲明」,聲明我在馬三家勞教所流氓惡警和邪悟包夾的高壓下,我所有被迫簽的字、按的手印和所有不符合法輪大法要求的言行,全部徹底宣布作廢!法輪大法我一定要堅修到底!我要加倍努力,做好大法弟子三件事,彌補給法輪大法造成的損失!)

同年五月的一次勞教所接見日,我丈夫和兒子來看望我,丈夫說他們早上七點就到了,整整等了一上午,惡警分隊長尤然不讓接見我,說我「表現不好」。我丈夫和兒子在無奈的情況下,為了見我一面,被迫答應她見到我以後勸我「轉化」,這樣等到下午才讓接見,而且只給十多分鐘接見時間。

廠商威脅:不然就給你們加期

五月底,我被轉押三大隊的三分隊,隊長叫王廣雲,她連一點人性都沒有。我被惡警安排幹打包裝車間的最後一道工序,屬重體力活兒,幾十斤重的服裝包,搬來搬去,非常累。不管風雨交加,還是冰天雪地,我們都得照常出工,車間裏的服裝堆成了山。惡警就拼命地催促我們幹,勞動量非常大,還伴隨著恐嚇、威脅、體罰。與勞教所勾結的奴工服裝的廠商,嘴邊經常掛著的幾句話是:你們要好好幹,不但把活幹出來,還得把住質量關,不然就給你們加期!

夏天的時候,車間周圍長滿了雜草,草比人都高,草根長的很深,很難拔。我們被強迫用手去拔這些高草,不讓用鐮刀。法輪功學員跟惡警王廣雲要鐮刀,王廣雲惡狠狠的說:「沒有,就得用手拔。」不一會兒,我們的手就磨出大水泡。法輪功學員張淑霞還被惡警罰在中午最熱的時候拔草,曝曬一小時。

遭一對一貼身監視、酷刑折磨

惡警安排搞傳銷、賣淫的犯人一對一的監視法輪功學員,吃飯、睡覺、幹活兒、上廁所都被監視著,法輪功學員之間不讓說話。我們白天被強迫幹重體力活兒,晚上六點至七點,還被強迫坐小板凳,看中共邪黨偽造的誣蔑法輪和大法師父的電視錄像片,我們拒絕看,都閉著眼睛不看、不聽。惡警安排邪悟包夾看著我們,坐時不讓我們低頭、閉眼、上廁所也被限制。

有一次,法輪功學員邱鐵豔因看法輪大法新經文,被一個姓董的惡警看見,告訴了惡警王廣雲。王廣雲對她拳打腳踢,強迫她們寫誣蔑師父和大法的話,還逼寫檢查。邱鐵豔不寫,被罰站在車間,由於邱鐵豔不配合邪惡,最後被王廣雲帶到「東崗」黑窩的酷刑室,給她實施酷刑折磨,她被放回來的時候,我們看到她頭髮都是濕的,兩腿走不了路。

法輪功學員李曉燕因拒絕吃藥,也被帶到馬三家勞教所專門酷刑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東崗」酷刑室上抻床。惡警將她兩手銬在鐵床上:一隻手銬在鐵床的上方、一隻手在床的下方,下肢靠在鐵床的欄杆上。酷刑室在四樓的陰面,屋裏的暖氣片用報紙糊上,沒有暖氣,很冷。安的是迷幻燈,像地獄一樣。李曉燕被酷刑折磨一個星期,才被放出來。放出來是,臉浮腫,兩隻胳膊抬不起來,兩腿不能走路,身上有大片的瘀青。

後來我被迫害出高血壓症狀,惡警逼迫我們去勞教所醫務室去自費開藥吃,被我拒絕。二零一二年底,馬三家勞教所進來一些男惡警,配合迫害法輪功學員。惡警王廣雲逼我上台誣蔑法輪大法,我拒絕配合,她威脅我說:「你回家還煉,早晚得進瀋陽大北監獄。」我沒理她。

剛進馬三家勞教所時,我隨身帶的一些日用品,都被惡警張莉莉給扣下了,叫我到勞教所小賣店自己花錢買。小賣店裏賣的洗衣粉、香皂、牙膏等一切東西都是假貨,而且價格很高。

二零一三年一月二十四日,在師父的慈悲呵護下,我出獄回到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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