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二零一三年九月二十日】(明慧網通訊員黑龍江報導)黑龍江省穆稜市寇強是一個二級殘疾人,生活不能自理,他修煉法輪功後,能夠生活自理一些。中共邪黨迫害法輪功後,連這樣一個殘疾人都不放過,多次對他綁架、抄家、敲詐、勒索並非法判刑四年,長期的精神折磨和身體的摧殘損傷,最後致使他於二零零九年四月離開了人世,年僅四十七歲。寇強生前照片 寇強,男,一九六三年出生在黑龍江省穆稜市八面通鎮,生前居住在八面通鎮育新街鐵五胡同53號。寇強患先天性肌肉萎縮、心臟病、消化不良等症,無論吃甚麼東西,吃完後馬上就排出去,很少吸收,人瘦的皮包骨,有個風吹草動,他都能攤上個頭疼腦熱。他頸部長期僵直,不能低頭,走路只能蹲著一步步挪動,父母為治他的病,走遍東北各大醫院,不知花了多少錢,流下多少辛酸的眼淚,醫生判他只能活過青春期。然而在善良的父母姐妹無微不至的照顧下,寇強活了下來。隨著年齡的增長,身體上的磨難重重,寇強看不到希望,覺得對不起父母姐妹,也不想再連累親人和鄰居,他不想活在這個世上了。 就在寇強選擇生與死的關鍵時刻,一九九八年八月,法輪大法弘傳到了他的家鄉,寇強走進大法修煉,從此他明白了生命的意義,精神面貌煥然一新,他的臉上有了笑容,而且紅光滿面,頭疼感冒遠離了他,體重從七十多斤增直到一百二十斤左右……鄰居們看到這情景,都感到法輪功太神奇了,也都紛紛學起了法輪大法。 然而好景不長,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邪黨江澤民流氓集團發動了對修煉法輪功學員瘋狂迫害,身有殘疾的寇強也沒有倖免。 二零零一年一月十八日農曆臘月二十四晚八、九點鐘,穆稜市公安局政保科(後改為國保大隊)科長孔慶曾、警察王永安、面通鎮第一派出所警察於萬才、王樂剛等二十多人,闖到寇強家,翻牆入院,闖進屋後,把寇強從被窩裏拽出來,兩惡警架起他拖上警車,他的父母和一個來串門的沈景娥(已被迫害死)也一起被綁架。在第一派出所,惡警逼迫寇強及其家人罵大法師父、踩師父的法像,他們堅決不配合,惡警察說寇強是負責人,將生活不能完全自理的寇強,非法關押了四個月,於二零零一年五月十八日前後才放他回家。 為了躲避惡警的迫害,寇強搬到牡丹江市愛民區居住。 大約過了五個月,愛民區公安分局長喬平、政保科長李某,在祥倫派出所的配合下,突然闖進了寇家,借找寇強姐姐談話之名搶走寇家用於生活的一萬元現金、2000多元的照相機、錄音機、手電筒、大法書等物品,惡警們竟以在愛民區居住非法為由,逼迫寇強兩天之內搬出牡丹江。 寇強無奈又回到八面通鎮靠河村。第一派出所警察聽說寇強回家了,就找到其妹說是要看看寇強身體怎麼樣了,善良的妹妹以為警察沒有惡意就告訴了真情,結果所長於萬才帶著一幫惡警,再一次闖進寇家,不出示任何手續,四個惡警抓著寇強的四肢要往警車裏扔,寇強的妹妹正好回家看見,上前阻止說:「他一個殘疾人犯了甚麼法你們這樣禍害他,你們都不是人了,把人放下,我背他。」寇強趴在妹妹的後背上,小聲對妹妹說:「不要這樣,他們也很可憐,無知地被人利用!!」 警察把寇強拉到看守所,妹妹怕警察折磨哥哥,打車跟到看守所,又背起哥哥,看守所警察問:你背著他幹甚麼。妹妹答:他不能走路。看守所警察說:不能走送這來幹啥?我們不要。派出所警察只好給公安局長打電話,公安局長命令看守所必須留下,看守所只好留下寇強。 這一非法關押就是四個多月。穆稜市「公檢法」不法人員以寇強是當地法輪功的負責人,要進京上訪,對他非法判刑四年。因為牡丹江監獄拒收,公安局又把他送回看守所。最後惡警看到寇強瘦的皮包骨,快出人命了,才讓他 「保外就醫」回家。寇強的遭遇,惡警之無人性,連當時的一個公安局副局長都覺得太過分,指責說:「像這樣的人你抓他幹甚麼?他連生活都不能自理,還能上北京上訪?簡直太胡鬧。」 寇強出獄後,為躲避惡警綁架,再次搬家到了海林市福興鄉一個沒有人煙的山溝裏居住。惡警到處打聽寇強的下落,用威脅手段,逼迫親屬說出寇強的居住地後,二零零五年九月二十三日,看守所所長李業軍在第一派出所警察引導下,闖到寇強居住處,再次把他綁架回看守所。 在看守所,寇強須由其他在押人員背著上廁所,遭受著屈辱和折磨。這次警察將他非法關押了一個月,看他不行了,勒索了他家一千多元錢,才放他回家。 二零零八年十月十四日,寇強的家人因向民眾講述自家被迫害經歷而被綁架,連寇強七十多歲的老母親也不能倖免。寇強悲憤地說:「他們不放人,我爬著生火做飯,也要等……」 二零零九年四月二日,寇強因屢遭中共迫害,身體和精神損傷無法癒合而離開了人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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