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二零一三年八月四日】(接上文) 第三部份 名譽搞臭駭人聽聞 自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以來,中共黑龍江省委、省政府及公、檢、法、司、國安等部門,積極追隨江、羅流氓集團迫害法輪功及法輪功學員,貫徹執行江、羅流氓集團制定的對法輪功學員「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截斷,肉體上消滅」的邪惡政策。 「名譽上搞臭」,就是不惜採用任何邪惡卑鄙手段抹黑法輪功,挑起並煽動民眾對法輪功的仇恨,使法輪功學員成為民眾眼中的異類,在社會上無立錐之地,最終從社會上徹底鏟除法輪功,從「肉體上消滅」法輪功學員。 具體來說,中共黑龍江省不法人員抹黑法輪功、妖化法輪功學員主要是靠新聞媒體實施的。當時,黑龍江省不論是省級報紙、電台、電視台,還是市、地級報紙、電台、電視台,乃至縣(市)級有線電視台,都無一例外的參與了這場空前的邪惡造勢,輪番轟炸,造謠抹黑,無所不用其極。具體手段如下: 一、顛倒黑白強勢洗腦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二日,中共對法輪功的全面迫害正式公開。中共黨報《人民日報》刊出了《李洪志其人其事》的長篇批判文章。中共以民政部的名義發布「關於取締法輪大法研究會的決定」的通告。公安部發布「六禁止」通告,中共中央同時發布《關於共產黨員不准修煉「法輪大法」》的通知。 黑龍江省各級新聞媒體立即跟風而上,大肆炒作,尤其是電台、電視台,更是滾動播出,輪番轟炸,抹黑法輪功,製造文革式的恐怖氣氛,以前所未有的強勢給民眾洗腦,煽動對法輪功的仇恨。 而黑龍江省各級公安部門繼續抓捕法輪功學員,或強行將他們帶到公安局觀看電視宣傳,同時對他們抄家、搜書,並公開焚燒法輪功書籍和音象資料等。 二、栽贓陷害抹黑大法 中共黑龍江省邪黨人員為了誣陷法輪功,不惜採用栽贓陷害的手段,抹黑大法,欺騙世人。 案例1:王成祥,男,六十多歲,黑龍江省雙城市韓甸鎮糧庫一名退休工人。在接觸法輪大法之前王成祥就出現過精神分裂狀態,他祖上也有患精神病的。引發他精神分裂的原因是他兒子要買單位的家屬樓,王成祥因年歲大了不願上下樓,而兒子決意要居住樓房,為此事他和兒子鬧糾紛,一來二去就像中了邪一樣,精神恍惚。有一次他對兒子說:你買了樓我也不去住,就是去了,我早晚也得從樓上跳下去。家人對此也很擔心。因他家前輩有這樣死的,因此就更害怕了。當時,他在家人的勸導下也學煉了法輪功的動作。 早在一九九二年,李洪志大師剛開始傳法時就明確提出危重病人和精神病人或有精神病史的人不得煉功。實際上,王成祥在違背危重病人和精神病人或有精神病史的人不得煉功的規定之前就已經在頭腦裏存有跳樓之念了。不管他是否練過法輪功的動作,精神病一復發就可能幹出危險的事情。 這就是王成祥墜樓而死的真正原因。為了達到迫害法輪大法的目的,江澤民流氓集團不惜使用造假手段、矇騙大眾視聽。王成祥的跳樓而亡被中央電視台說成是修煉法輪大法的緣故,這實屬栽贓誣陷。當地知情人都對中央電視台隱瞞事實、編造假相、欺騙世人之舉感到氣憤。 案例2:李淑賢,女,三十歲,哈爾濱市阿城區新華鄉崔家屯農婦。一九九九年七月,李淑賢因患胃潰瘍住進了哈爾濱市第四醫院。病重期間,正是在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氏流氓集團全面迫害法輪功之時。當時李淑賢家庭生活非常貧困,很難交上住院費。在這關鍵時刻,醫院院長出現了,主動為李淑賢及其家屬出主意,告訴家屬:你們就說李淑賢是煉「法輪功」的,就能獲得醫院免費治療,並在生活上給予照顧。老實的農民為了這點利益,與醫院達成了協議。於是,哈爾濱市《新晚報》記者迅速趕到醫院進行採訪,用編好的台詞教李淑賢丈夫說:妻子李淑賢是練「法輪功」的,把身體練出了病。因為她練「辟穀」,身體才這麼瘦。現在得了胃潰瘍,害得我們住院都住不起。李淑賢的丈夫就反覆練習記者寫好的台詞,直到記者滿意,才進行錄像採訪。當時,有關人員又在醫院為李淑賢齊錢捐款,金額達一千多元(人民幣)。就這樣,一樁栽贓法輪功的假戲上演了。哈爾濱市《新晚報》在一九九九年七月三十日前為此事發表文章,並配有照片(李淑賢的母親抱著她),題目為「練『法輪功』練出個活骷髏」。文章中主角李淑賢說:「『法輪功』把我坑苦了,是共產黨挽救了我,是電視台記者救了我。」結果李淑賢受到「優待」之後,病情不斷加重,多次全身抽搐,最後被該醫院強制出院。 新華鄉政府及阿城市政府看到《新晚報》的文章後,對此事進行調查,將李淑賢的親屬抓到新華鄉派出所,由派出所民警(侯某某)進行審訊,問:「是不是你教李淑賢練的『法輪功』?」親屬說:「我沒教過她練『法輪功』。」並為此事簽字證明。經調查核實後,結果證實:李淑賢不是練「法輪功」的。事隔不久,李淑賢死亡。新華鄉政府幹部對家屬說:「你去告他們,你為他們做假證,他們不守信用,病沒看好就給攆出院了。我幫你們撐腰,你要是告贏了能得好幾萬元錢呢。」當時家屬考慮,當權者正在瘋狂迫害法輪功,我去告誰呀!不告還抓呢!就這樣,此事在當地不了了之。 可是此事卻被新聞媒體炒作得沸沸揚揚:哈爾濱市《新晚報》登出後,又在哈爾濱電視台、黑龍江電視台播出,最後在中央電視台「走進千萬家」欄目播出,並被列入誹謗法輪功的所謂1400例中。 三、掩蓋真相欺騙民眾 中共黑龍江省不法人員抹黑法輪功的另一手段就是掩蓋事實真相,顛倒黑白,欺騙民眾。 案例:陳英,女,十七歲,當年佳木斯市樹人中學高一•二班副班長、地理科代表。修煉法輪功後,陳英按照師父教導的真、善、忍做人,誠實認真,助人為樂,是一個品學兼優的陽光女孩。她喜歡各種文體活動,受到多種獎勵,曾多次榮獲書法獎勵證書。校裏校外,人們都很喜歡她。當年七月十九日,學校還給她頒發了「三好學生」證書。在家中,她更是媽媽、姥姥心中的好孩子。 陳英 |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開始公開迫害法輪功。兩天後的七月二十二日,剛滿十七歲的陳英和眾多的法輪功學員一樣,去北京上訪,為法輪功鳴冤。七月二十九日,家人曾在天安門廣場找到陳英,當日中午帶她回佳木斯。但陳英因為沒有完成心願,趁火車停靠秦皇島時,又返回北京。 八月十五日,陳英第三次被警察綁架,關押在佳木斯駐京辦。佳木斯駐京辦設有專門抓捕法輪功學員的警察,一個月換一批。當時執行此任務的是佳木斯公安局「六一零」政委李純友等人。李純友當天用手銬把陳英等銬在鐵管子上,不給吃喝,也不通知她的學校、家人,於次日親自帶人將陳英押回佳木斯。途中,這些警察對陳英進行毆打、恐嚇、侮辱,將她用手銬銬在車架上,上廁所時只給打開手銬,不准關門,警察就站在門前看著。一個十七歲的女孩受到如此侮辱,情何以堪?她在上完廁所後快速關上門,然後從廁所的小窗口跳車…… 據悉,在當日下午二點三十四分,有扳道工人看見有人在京秦線二百八十公里處跳車。跳車人兩次試圖站起,都沒成功,最終倒下了。火車行駛二十多里才停下來。李純友和第二包車組的列車長等人將陳英送到豐潤醫院。當晚六點多鐘,李純友說:「看不能活就拔了氧氣!」目的是不讓家屬看到還有活氣兒,當晚又將陳英遺體直接送到豐潤火葬場冷凍。 八月十七日晚,陳英的母親、舅舅、班主任蔡老師被佳木斯市公安局局長孔某帶到豐潤賓館。李純友給他們講了所謂的事情經過,稱他抓陳英抓了三次都沒抓住,所以要親自把陳英從北京帶回去將功補過。李純友還親口向陳英家人承認:「你孩子我打了。」 當晚,中共喉舌「殃視」指使天津電視台記者採訪陳英的母親陳秀玲,威脅她放棄修煉,否則就見不到女兒。陳秀玲當時悲痛欲絕,和自己相依為命的女兒在短短的二十六天就與她永別了。她太想見女兒最後一面了,就違心的說了假話,當天和警察一起去了火葬場,但警察也只讓她看了一眼女兒的遺體。 第二天,一九九九年八月十九日,「殃視」播出假新聞,稱陳英因精神恍惚,多次想自殺,趁家人不備跳車身亡。《三江晚報》也如法炮製,對陳英進行謊言中傷。 陳英的非正常死亡是江、羅流氓集團迫害法輪功造成的。事後,肇事者又竭力掩蓋真相,欺騙不明真相的百姓,這種流氓行徑實在令人不齒。 四、批判遊街名譽搞臭 為了在社會上徹底孤立法輪功學員,擠壓法輪功學員的生存空間,製造恐怖氣氛,威懾民眾,中共黑龍江省不法人員竟然採用文革時期常用的批判、遊街手段,企圖從名譽上徹底搞臭法輪功學員。 案例1:郝運輸,男,五十多歲,依蘭縣宏克力鎮珠山人,九八年開始學煉法輪功,煉功後戒掉抽煙、喝酒等不良習慣,身心健康,按「真善忍」要求做一個真正的好人,在家裏是一個好丈夫、好父親,在社會上是一個好公民,處處為他人著想。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邪黨和江羅流氓集團開始全面迫害法輪功。七月二十一日晚十點左右,珠山鄉政法委書記李傳富和村幹部等人,把愛民村修煉法輪功的學員都召集到學校,搞起了人人過關,並利用欺騙、威脅的手段恐嚇學員放棄修煉。當時郝運輸等幾名法輪功學員都表示堅持修煉到底。第二天這些堅定的大法學員被強行用車拉到珠山鄉政府,開大會點名批判。不法人員逼迫他們寫不煉的保證後才放回家。 在鋪天蓋地的邪惡謊言和惡徒威逼恐嚇的壓力下,愛民村原煉功點的輔導員趙喜春由於經不住如此大的壓力,在精神負擔過重的情況下,於九九年九月二十九日下午六點腦出血,送依蘭縣醫院治療無效,於次日凌晨三點左右含冤離世。他是在依蘭縣被江氏流氓集團迫害致死的第一位法輪功學員。 案例2:何春柳,女,四十三歲,伊春市法輪功學員。 二零零零年農曆新年前三天夜晚,何春柳被當地惡警姜偉、袁國峰等闖入家中綁架,劫持到湯旺河看守所非法關押十五天,被勒索一千元保證金。 同年十二月,何春柳與同修去北京上訪,途中被當地惡警抓回,非法關押在湯旺河看守所。期間惡警將她和其他同修與殺人犯放在一起遊街示眾。在公審大會上她高喊「法輪大法好」,被強行拽下台後遭惡警圍攻。惡警強行將她棉衣扒下,雙手反綁,在零下四十度的嚴寒中強迫她穿著毛衣,不戴帽子,遊街示眾半小時之久。回看守所後,在惡警袁國峰授意下,何春柳被銬在鐵門上一天一夜。後何春柳被劫持到哈市戒毒勞教所,非法勞教一年。 五、妖化學員,煽動仇恨 中共黑龍江省不法人員抹黑法輪功、搞臭法輪功學員的最邪惡手段就是製造偽案,栽贓法輪功和法輪功學員,煽動民眾對法輪功的仇恨,徹底封殺法輪功,陷害法輪功學員。 案例:二零零二年五月十二日,央視「焦點訪談」播出了伊春市美溪區關淑雲殺女案並栽贓給法輪功的節目,在黑龍江乃至全國造成極壞的負面影響。那麼,關淑雲殺女案的真實情況到底是怎麼回事呢?其背後的幢幢鬼影又說明了甚麼呢? 伊春市美溪區關淑雲、徐沂、任嵐、張麗萍、李鳳玲五人在一九九九年七月前曾因煉法輪功受益。邪黨開始迫害法輪功後,她們因為說一句實話「法輪大法好」而先後被非法勞教,關押在佳木斯勞教所。在殘酷的精神與肉體折磨下,這五人都先後「轉化」,表示不再修煉法輪功。 但中共邪黨人員對這些已經放棄並公開誣蔑法輪功的人仍嚴加看管,限制自由,唯恐她們不是發自內心的「轉化」。 關淑雲、徐沂、任嵐等人在利益的誘惑下,開始做安利。為了做安利傳銷、不被中共邪黨人員限制人身自由,她們第二次出賣良知,上北京集體誣陷狀告法輪功師父,進一步表明自己痛恨法輪功,已與法輪功徹底決裂。中共邪黨人員從此對她們深信不疑,不再限制她們的自由。既然這些人兩次出賣大法,出賣師父,就已經不再是法輪功學員了,她們所做的一切與法輪功沒有任何關係。 她們幾個人最初做安利傳銷得意時,徐沂獎金每月高達幾萬元。後來幾個人貪心大起,讓下線大量囤貨,結果造成了很多人貨品積壓,有的欠外債幾萬元。當這些人知道上當受騙後,上告該公司上級部門,該公司進行整頓。四月初,徐沂等人被安利公司開除。賠錢的結局讓徐沂、任嵐、關淑雲等人精神恍惚。幾個人到關淑雲家聚會,商討如何在安利起死回生。幾天後大約有四十人來到關淑雲家聚集。當地派出所警察不但沒有驅散,公安局政保科科長還親自去關淑雲家詢問:「你們來這些人能住下嗎?用不用給你們安排旅店?」 案發前,李鳳玲一直在關家忙前忙後,公安局的人不斷的對外散布消息說:關淑雲做安利賠錢喝藥了,大夥都來看她。最後來關淑雲家聚集的人約有五十人。這夥人在關淑雲家討論來討論去,最後大家把焦點落在關淑雲養女戴楠身上,說戴楠身份特殊:關淑雲生過四個孩子都死了,戴楠是她在火車上抱養的,卻活的很好。關淑雲沒有文化,被邪惡洗腦後神志不清。她賣鹹菜節衣縮食攢點錢做安利都賠了進去,導致她精神恍惚。在這些人的蠱惑下,關淑雲認同了戴楠是她們傳銷的剋星,沒有戴楠存在,事業就會暢通無阻,就不會賠錢。這樣,小戴楠被活活掐死。 案發後,關淑雲的丈夫從外面回家,看到家裏來了這麼多人,問門外監控的警察說:「我家來這麼多人你們怎麼不給驅散呢?」沒有人理他。關淑雲丈夫想進屋,裏面的人不讓進,他用鑰匙將門打開才進去。之後,他發現女兒在炕上躺著,蓋著被子不動。他要去看被人攔住。那些人說:如果你要動就用繩子捆住你。關淑雲的丈夫感到問題很嚴重,就跑到市場打電話報伊春市110。110到現場後將孩子送到醫院。經檢查,孩子已死多時。 事發後,這夥人分別被抓到烏馬河、伊春、上甘嶺、美溪等地看守所。警察審理時,這夥人都說到關淑雲家學做鹹菜。開頭兩天,根本沒有人提及法輪功。警察刑訊逼供,用小白龍(塑料管)抽打,強迫她們說殺人是練法輪功練的。其中張麗萍不願撒謊,心裏發生激烈鬥爭,因為她清楚,此事與法輪功沒有任何關係,因此她被打得遍體鱗傷,腰以下呈茄子一樣的黑紫色。關淑雲直呼冤枉,並大罵任嵐:你吃我的、喝我的,出了事都往我一個人身上推!在邪黨警察精心安排、酷刑逼供下,這些人的口供最後達到一致──因練法輪功才殺人,並同意上電視誣蔑法輪功。 之後,一直在哈爾濱等候的殃視「焦點訪談」攝製組來到美溪,編造、錄製了震驚中外的關淑雲殺女並栽贓法輪功的節目。 圖:中共操控媒體進行仇恨欺騙宣傳。在中央電視台炮製的自焚畫面上,王進東的雙腿間那個盛著汽油的雪碧瓶在大火中居然完好無損。他後面的警察拿著滅火毯在他身後晃來晃去,直到這個王進東說完了台詞才把滅火毯蓋到他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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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荷蘭國家電視一台2005年3月14日《時事評論》專題播放法輪功節目,並揭露江氏集團導演的「自焚」偽案,質疑突發事件中兩輛警車為何備有(據中共媒體報導)20多個滅火器。而且一名叫王進東的男子渾身燒黑,兩腿間盛汽油的塑料雪碧瓶卻在大火中不燃燒不變形,是自焚還是拍戲? |
顯而易見,關淑雲殺女案與天安門自焚偽案一樣,都是有預謀的。「天安門自焚」慘案疑點多多,早已穿幫:通過央視錄像的慢鏡頭可看到,劉春玲是被警察用重物擊打致死;「自焚者」王進東兩腿間盛著汽油的雪碧瓶在火燄中,竟然完好無損;頭髮最容易被火燎,但是畫面中王進東的頭髮完好;王進東背後的警察拿著滅火毯,等王進東喊完口號後才把滅火毯蓋在他頭上。造假之處還有:警察本來是不背著滅火器巡邏的,在所謂「自焚」的當天,天安門警察一分多鐘內從兩輛警車裏拿來二十多個滅火器和滅火毯應付此「突發」事件。這一切都說明,「天安門自焚」慘案是早有預謀的。 而對於關淑雲殺女案,稍加分析就能看出,其背後明顯有隻黑手在操控整個事件的進展,一切都在按事先設計好的程序運作,過程中關淑雲等人自始至終都在警察的酷刑逼迫或不失時機的誘導下行事。所有這些足見關淑雲殺女案也是有預謀的 那麼,中共邪黨人員炮製關淑雲殺女案的目的何在呢?二零零一年一月二十三日,震驚中外的嫁禍法輪功學員的「天安門自焚」慘案發生,但疑點很快被揭穿,在國際媒體上成為眾矢之的,一時難以收場。為了挽回影響,於是就炮製了關淑雲殺女案,妄圖與「天安門自焚」慘案呼應。「天安門自焚」慘案栽贓法輪功學員「自殺」, 而關淑雲殺女案則栽贓法輪功學員「殺人」。二者目的都是抹黑法輪功,妖化法輪功學員,煽動對法輪功和法輪功學員的仇恨,為鏟除法輪功、從「肉體上消滅」法輪功學員造勢。 第四部份 經濟截斷觸目驚心 中共邪黨和江、羅流氓集團發動的對法輪功和法輪功學員的殘酷迫害,至今已持續了整整十四年。十四年來,「經濟上截斷」一直是其鏟除法輪功、從「肉體上消滅」法輪功學員的殺手锏。中共黑龍江省委、省政府和公、檢、法、司、國安等部門秉承江、羅流氓集團旨意,在經濟方面迫害黑龍江法輪功學員,比起其它省、直轄市、自治區來,更是有過之而無不及,手段之殘忍,後果之嚴重,令人觸目驚心。全省法輪功學員在經濟方面具體遭受多大損失,被罰款及勒索的錢數到底有多少?因現在邪惡迫害還存在,無法進行有效的全面調查,具體數字難以統計,只能以點帶面地加以綜述: 一、開除公職停發工資。 對於在職的法輪功學員,黑龍江省的邪黨人員就用開除公職、停發工資的手段加以迫害。七二零迫害發生後不久,全省各級六一零就明確規定:凡是進京上訪的法輪功學員,一律開除公職、停發工資。十四年來,只要在職的法輪功學員在證實法中遭受勞教、判刑等迫害,就面臨被單位開除的處罰。開除公職、停發工資意味著斷絕經濟來源,給這些法輪功學員的家庭生活造成極大困難。特別是單職工家庭,那種打擊簡直就是滅頂之災。 案例1:狄會斌,男,一九六四年五月出生,大學文化,原鶴崗市建設銀行會計科科長。修煉法輪功後,身體和精神面貌都發生了很大的變化,一直困擾他多年的雙腿骨質增生等疾病不翼而飛,還戒掉了抽煙喝酒的惡習。任職期間,遇到有人送紅包,他不貪不佔,一律拒收。 二零零零年六月,狄會斌進京上訪,在天安門廣場遭綁架,押回鶴崗後被關在鶴崗第二看守所一百二十七天。其妻托人找關係花了數萬元,在家人擔保並交了一千元保證金後,才回到家中。二零零一年八月又遭綁架,關在峻德派出所,於凌晨脫險。 二零零二年一月三日,狄會斌在大連被綁架,一週後被劫持回鶴崗,關在第一看守所迫害,後被非法冤判五年,劫持到佳木斯監獄迫害。二零零七年一月二日,狄會斌終於回到家中和親人團聚。 二零零八年八月,狄會斌在興安地區又遭綁架。隨身攜帶的電子書、MP3、新買的羊毛衫、衣服、剃鬚刀等個人用品都被洗劫。兩天後惡警抄家,搶走一台電腦筆記本、全部大法書刊、兩部手機、兩部刻錄機和一千多元現金及各種學歷證書等私人物品。一個半月後狄會斌被勞教兩年,劫持到綏化勞教所迫害。 狄會斌於二零零一年八月被單位開除。按平均年產業收入三點五萬元計算,十一年來,狄會斌累計經濟損失達三十八點五萬元。在他受迫害期間,妻子為了讓他早日回家,怕他在獄中遭罪,托關係找人,花光了家中的積蓄,將兩處一百多平米的樓房低價出售,至少損失二十餘萬元,加之其他經濟損失(不包括非法抄家造成的經濟損失),加在一起累計高達六十多萬元。 案例2:趙喜東,男,一九六二年八月出生,大學本科,學士學位,原工作單位:黑龍江電視台俄語編譯中心。 趙喜東大學畢業後分配到瀋陽軍區技偵局三處工作,一九九三年考入黑龍江電視台俄語編譯中心。他既是拔尖人才,又是特殊人才,由於黑龍江電視台這類人員的奇缺,瀋陽軍區不得不特批趙喜東轉業到黑龍江電視台工作。他才華橫溢,擔任過編輯、記者、主持人等工作,集攝像、採訪、編輯、配音於一身。他與別人合作拍攝的專題片《悲壯的歷程》獲東北三省最高獎項。而他自己獨立拍攝的專題片《甲午聖地──劉公島》在全國十八家電視台參加的「遊齊魯大地,看山水聖人」的異地採訪中獲三等獎; 一九九八年,正直、善良、博學而又勤於耕耘的趙喜東有幸修煉法輪大法;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氏流氓集團在小人的妒嫉心驅使下,開始了對法輪功修煉者滅絕性的全面迫害,趙喜東與同在電視台工作的妻子一起被黑龍江電視台軟禁在省廣播電視局直屬戰備台(在一座大山裏)累計數月。 二零零零年一月,趙喜東受到單位嚴厲處分:開除公職留用察看一年、工資連降三級、下放到廣播電視局一直屬台做勤雜工。 二零零零年十一月,趙喜東進京上訪,要求政府部門恢復煉功的自由,被哈爾濱市南崗區公安分局非法拘留,由南崗區文化派出所包片民警王松江和黑龍江電視台紀檢委書記李偉劫持到看守所非法關押,南崗區公安分局政保科韓秀文等對趙喜東的所謂案件進行了非法審理。 二零零一年一月,黑龍江電視台邪黨頭目對惡黨的號令言聽計從,踐踏法律,濫施淫威。因趙喜東被非法關押在看守所,電視台以其曠工為名,開除了趙的公職。更有甚者,電視台的領導拒絕在拘留十五天後的釋放單上簽字,致使趙喜東被非法關押近半年的時間。 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下午一時許,趙喜東在照相館內洗照片時,被前來綁架開照相館的兩位法輪功學員的一幫惡警綁架。隨後惡警非法抄家,搶走三千餘元現金及個人物品。趙喜東後被哈市南崗區法院和哈市中院誣判四年,於二零一三年二月二十七日劫持到呼蘭監獄迫害。 趙喜東自二零零零年一月被單位開除到現在,經濟損失不下數十萬元。 二、強行罰款趁機勒索 罰款是邪黨六一零及公安部門最常用的經濟迫害手段。拒初步考證,黑龍江省各地的法輪功學員絕大多數都被罰過款,數額不等。各行政縣(市、區)及縣級農場、林場,因大小不同,法輪功學員多少不等,罰款的錢數一般在十幾萬到幾十萬之間,個別大縣(市、區)甚至突破一百萬元。一些公、檢、法人員還趁機勒索學員家人,中飽私囊,錢數不等,最少的數百元,高的達到數萬元。 案例1: 王玉萍,女,七十多歲,家住賓縣勝利鎮民安村侯家屯。 二零零零年過年期間,王玉萍為了給大法討回公道,依法進京上訪,在北京遭到綁架,押回賓縣後被非法關進賓縣第二看守所五十多天,被縣六一零罰款五千元。 二零零三年,王玉萍和另外一名法輪功學員在當地黃家屯散發真相資料,被勝利鎮常建民等惡警綁架,後被非法勞教三年。因王玉萍身體出現嚴重病態,勞教所拒收,王玉萍最終被放回。期間王玉萍被非法關押八十多天,並被有關公安人員勒索一萬四千元。 二零零八年清明節,王玉萍在勝利鎮大街上被該鎮常建民等惡警綁架,被勒索五千元。 二零零九年年初,王玉萍和另外三名同修在家學法。勝利鎮常建民等惡警非法闖進家,將王玉萍等四人綁架。王玉萍被勒索二千元。 二零零九年七月十四日下午三點左右,王玉萍在村路上碰見勝利鎮派出所所長常建民等人,隨身攜帶的法輪功真相資料被搶走,當即遭到綁架,送進賓縣看守所非法關押。常建民將湊成的「材料」送到檢察院,欲加重迫害,家人被公安局和法院有關人員勒索三萬五千元。 案例2:張淑珍,女,六十歲,哈爾濱市阿城區繼電器廠退休工人。 二零零零年一月二十九日,張淑珍進京上訪,在天安門廣場被非法抓捕,後被送回當地看守所。非法關押一個多月,於四月十七日被釋放,繼電器廠公安處向家人勒索五千元錢。 同年六月十九日,張淑珍再次被非法關押。她絕食抗議,半個月後被保外就醫,後被非法勞教二年,劫持到哈市萬家勞教所迫害。在萬家勞教所期間,張淑珍被刑事犯包夾,遭蹲小號迫害。 二零零一年六月,萬家勞教所開所謂的加期大會,對法輪功學員加重迫害。張淑珍和其他幾名法輪功學員被帶到台上,宣布加期一年,隨後又被警察拖進小號,繼續迫害。在小號裏,張淑珍被吊起來,疼痛難忍。同年九月,張淑珍因身上長疥瘡,全身潰爛,被保外就醫放回來。勞教所惡警向家人勒索五千元錢。 二零零二年十二月五日,張淑珍上街辦事,她的家被惡警包圍,樓前樓後都是便衣警察,大約有三四輛警車。張淑珍的老母親到樓下買東西,被惡警拉到公安處,怕老太太通風報信。張淑珍回到家裏,惡警上來敲門,不開就砸門,接著又調來雲梯,要從窗戶進來。這時張淑珍把門開開,警察一窩蜂地湧進來,床上床下,裏裏外外翻得亂七八糟,就像大掃蕩一樣。張淑珍被帶走,丈夫也被抓到派出所,關押一夜,還被勒索了一千元錢。不久,張淑珍第二次被非法勞教二年,劫持到萬家勞教所迫害。 二零零五年,張淑珍回到家中。經過幾年的經濟迫害,其家已是負債累累。 三、非法抄家 公開搶劫 前些年,社會上流傳著一首膾炙人口的民謠,其中有兩句說「過去土匪在深山,如今土匪在公安」。這是千真萬確的。黑龍江省各級公安人員動輒就對法輪功學員抄家,藉機行搶。他們把搶來的錢物只上交一小點掩人耳目,其餘絕大部份則私自瓜分掉,金錢或金銀首飾、古玩之類的盡數私吞,其它高檔物品如筆記本電腦、數碼相機等或私分,或送人情。 案例1:張增海,男,六十多歲,家住大慶乘風莊八區。 二零一二年八月七日上午,張增海找兩個朋友(法輪功學員金廟慶和姜德榮)幫忙,給兒子安裝衛星電視接收器。一個小時後,大慶國保支隊馮海波和東湖分局幾個惡警突然出現,不容分說,將張增海和兩個朋友強行綁架,搶走了電視接收器,又搶走張增海身上的鑰匙,闖入乘風莊八區張增海家抄家搶劫。惡警搶走老倆口一輩子的積蓄和兒子、女兒給老人積攢的買樓錢共六萬多元(警察說的),還有存摺、銀行卡、工資卡、電腦、大法書、手機、電視接收器等私人物品。另外,張增海親戚寄放在他家的銀行卡、氣卡、電卡、汽車鑰匙等也一併被搶走。連裝手機的眼鏡盒、一大一小兩個床單也被搶走。張增海家被洗劫一空。非法審訊時,張增海當場被折騰的心臟病復發。警察怕承擔責任,將他放回家。 東湖分局不僅不歸還在張家被搶走的六萬多元現金等私人財物,還伺機迫害。 二零一三年四月十日,警察讓張增海到東湖分局照像。張增海覺得自己沒犯罪,不能配合,趁機走脫了。當日晚,東湖分局派警察到處找張增海沒找到,就把張增海定為在逃,並威脅家人:如果再發現張增海和你們在一起,就構成包庇罪,並逼迫家人簽了字。 八個月來,張增海及家人曾多次到東湖分局想要回被非法搶走的六萬多元錢,被副局長許振斌和隊長鄒紹剛告知已「上交」。老人原本心懷一絲希望,等待著警察返錢,結果等來的卻是一張「逮捕令」! 案例2:趙雲古,男,七十三歲,原賓縣小拖廠退休職工,住賓縣賓州鎮。 二零一一年六月二十二日,趙雲古和老伴劉淑梅去商店兌換真相幣,被哈市及賓縣公安局國保大隊劉建華、張慶雷、常建民等多名惡警綁架。在家中沒人的情況下,惡警非法抄家,搶走現金二十萬元及大量私人物品:三台電腦、五台打印機、一台台式光碟機、兩台切卡機、兩台切紙機、一台塑封機、六個單機、三箱A4打印紙、五箱A5打印紙、一千多張光盤、三百張PVC卡(六盒)、五十多本卡片紙、四十多本封膜、三千多個護身符、一千六百多個車吊掛、二千多個卡片護身符、一百多張三維掛畫、三千多個各種吊掛穗、五部手機、多部P5及P310、三套大法書(全套)、三十多本《轉法輪》書,還有一部數碼照相機、一塊日本手錶、一枚白金戒指、一幅清代書法作品等。 事後,賓縣公安局國保大隊只返還四萬三千元,其餘十五萬七千元錢及數碼相機、手錶、戒指、清代書法作品等概不承認。這裏要說明的是,哈市惡警對趙雲古已跟蹤監控數月時間,對趙雲古製作真相幣及資金流動量瞭如指掌。在大街上非法抓捕趙雲古和老伴後,按規定,抄家時應把趙雲古和老伴帶到現場,抄家後讓趙雲古或老伴在抄沒物品清單上簽字。可這些惡警故意不把趙雲古夫妻帶到現場,私自砸門闖進,大肆搶劫。 四、收地搶牛截斷生路 在農村一些地區,邪黨人員為了逼迫法輪功學員放棄修煉,竟然強行收繳法輪功學員承包二十年不變的土地,不許法輪功學員耕種,劃歸自己或轉給他人,從中牟利。有的地區邪黨人員動輒對法輪功學員罰款,學員沒有錢,這些喪盡天良的惡徒竟然搶走法輪功學員家的奶牛,截斷法輪功學員的生活來源。 案例1:王慶民,男,六十五歲,雙城市團結鄉宏升村農民。 二零零零年七月六日,王慶民被雙城拘留所非法關押二十六天。期間惡警指使犯人毒打他,把他腰部打得青腫,十多天不能動。同年八月,躍進鄉派出所惡警許鳳山和另外一個人到他家以恐嚇、威逼、勞教、判刑等手段勒索錢財二百零七元,市「610」惡警張國富勒索一百五十元。王慶民回家後又被宏升村支書劉長春勒索二千一百元。二零零一年二月,村上對他進行經濟迫害,強行收去土地十三畝,四年不許他家種。村支書劉長春說:你煉法輪功就不許你種地,你願上哪告就上哪告去。 案例2:盛彥勤,男,四十歲左右,安達市八一牧場法輪功學員。 二零零一年,盛彥勤和哥哥盛延軍去北京上訪,雙雙被非法勞教一年,關押在安達看守所迫害。期間政法鄉長付貴春、鄉派出所所長鄭萬金夥同多人兇神惡煞般來到盛家,在沒有出示任何證件與搜查證的情況下,翻箱倒櫃找法輪功書籍,想羅列所謂的證據以達到進一步迫害的目的。付貴春逼家人拿一萬塊錢罰金。盛彥勤年邁的父親說:「我兒子去上訪犯了甚麼罪?盛彥勤他們哥倆從不做壞事,也就是說個實話。」付貴春煞有介事地說:「你兒子上北京去鬧事,跟共產黨作對。因為他們去上訪,上邊罰我們一萬塊錢。這錢我們不可能給出,我們就得罰你們一萬塊錢交上去。」老人幾乎哀求著跟他們說:「你們看看我的家,哪有那麼多錢啊!」這伙惡徒說:「沒錢就牽牛。」最後,盛彥勤的家人在壓力與無奈下,被迫讓他們牽走了一頭帶犢的大奶牛。臨走時,他們沒給盛家扣押奶牛的單據,只逼迫家人在他們寫的「用奶牛頂上邊罰款」的單子上簽字。這之前盛彥勤還被他們罰款一千元現金,沒給任何收據。 五、燒房搶糧逼上絕境 在黑龍江省一些地區,當地派出所怕影響所謂的政績,就逼迫轄區內的法輪功學員搬家,如學員抵制,派出所惡警往往不惜一切手段,甚至犯罪手段,逼迫學員搬家。有的邪黨人員為了強迫法輪功學員放棄信仰,竟然搶劫學員家的口糧,把法輪功學員及家人逼上絕境。 案例1:王琢,男,五十多歲,黑龍江通北林業局法輪功學員。 二零零四年春天,通北林業局公安局政保科科長杜恆利的惡行被大法弟子在當地曝光,他便伺機報復。 法輪功學員王琢家的大門和倉房有一天夜裏突然起火,大火把左右鄰居家相連的倉房全部燒光。據前院的老太太講,夜裏她看見有人在王琢家的大門上澆汽油,點燃後逃走。報案以後,杜恆利前來「調查」情況。前院的老太太上前和杜恆利講了她看見的情況。杜恆利大聲斥責老太太亂講,老太太只好委屈的走了。杜恆利趁機帶人在王琢家一陣亂翻。結果,縱火案的調查竟然變成了非法抄家。杜恆利以翻出一些真相資料為由強行拘留了王琢。家人去要人時,公安局放人的條件是:必須全家搬出通北林業局。無奈,王琢的老伴宋衍義老人含著眼淚變賣了已被燒得殘破不堪的房子,舉家流落他鄉。 案例2:張體超,男,六十九歲,延壽縣六團鄉太安村農民。 二零零一年秋收後,太安村邪黨支書王雲龍與村長趙法鋼強迫張體超放棄修煉大法,張體超不肯,他們竟毫無人性的將張體超家的十八袋黃豆、八袋玉米、四袋小豆(共計三十袋糧食)全部搶走,連口糧都被搶光。搶糧過程中還將張體超按在地上下跪,打他嘴巴子無數,然後又將張體超送長林子勞教所非法勞教三年。 張體超當年已經六十歲左右,其妻子有先天性痴呆症,生活上不能照顧孩子和家庭。家有三個孩子,當年大女兒十三歲,兩個男孩一個十一歲,另一個七歲。邪黨惡徒不但搶了張體超家的一年勞動果實,而且毫無人性的沒收了張體超全家的口糧地,剝奪其家人的生存權利。 張體超在長林子勞教所受盡酷刑折磨,而家中的妻子和三個孩子只能吃發霉的碎米,靠鄰居接濟過活。 (待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