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二零一三年八月三十一日】(明慧網通訊員廣東報導)二零一三年八月一日早上八、九點鐘,在信宜市旺沙派出所附近,即旺沙鎮路口約五十米,約六、七個著便服中共邪黨人員突然攔路搶車,強行拉開車門,搶車匙,非法將司機吳有清女士強行拖下車銬手銬,然後銬李俏、胡秀慧女士,搶去現金共約四千元、博朗電子書、手機四台、手機內存卡多張、U盤多個,價值六、七萬元的長安鈴木小車一台。 攔路人員沒有出示任何證件,沒有說明任何理由,便強行想拉開車門,當時司機吳有清不配合他們,要求他們說明理由,並將車鎖匙撥出丟進小車內,這伙人便強行將司機吳有清拖下車銬上手銬,並威逼、恐嚇吳有清說:「如不交出車匙,就找人來開鎖,到時你便要換鎖了」。 最後終因一班大男人(其中兩人警號為:224135、224199)欺負幾個手無寸鐵的善良女子,將吳有清(四十多歲)、李俏(約四十歲)、胡秀慧(五十多歲)、周達瓊(五十多歲)、田菊英(七十多歲)共五名法輪功學員劫持到旺沙鎮派出所非法剝奪公民的人身自由。這些警察開始很兇惡,經法輪功學員善心向他們講明真相後變得不那麼兇惡了,可見這些人也是良知尚存的,只是受中共邪黨謊言毒害,為了眼前利益才被利用成為迫害善良的工具。 十點鐘,信宜市國保歐乙才、高少雲(女)等人趕到,強搶吳有清幾個人現金總共約四千元,高少雲開始看到真相幣面額只有10元、5元、1元時就說:「怎麼不用100元的來做,最好用100元的來做。」歐乙才、高少玲等人將法輪功學員們劫持到信宜市公安局。 目前吳有清、胡秀慧、李俏三位女士仍被非法關押在信宜市看守所(地址:信宜市竹山路)。惡警聲稱:此案將交由法院處理,可能面臨非法判刑。 信宜市國保、610人員迫害當地法輪功學員的部份罪行 信宜市公安局國保大隊三中隊中隊長歐乙才,曾多次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綁架,入室搶劫、非法拘禁、侵佔公民合法財物,給眾多法輪功學員家庭造成巨大災難:有的家庭破裂,丈夫失去妻子(信宜市法輪功學員蘇肖萍被迫害離世);有的能活著走出洗腦班黑窩,丈夫擔驚受怕而向妻子提出離婚(信宜市法輪功學員李俏家庭);有的家庭造成直接或間接經濟損失,數以萬計(如高州市法輪功學員吳有清被侵佔未歸還的長安鈴木的小車就價值六、七萬元,生意業務上的損失就更難以準確統計)。除「肉體上消滅,經濟上截斷」外,還「實行名譽上搞臭」。 一、暴力強制洗腦,害人奪命,邪惡謊言欺騙世人 信宜市610、國保,於二零一二年八月十三日綁架法輪功學員蘇肖萍女士,並劫持到信宜市戒毒所非法拘留十五天,二十八日下午剛回到家中,610人員又隨即上門,強逼蘇肖萍簽名認罪,蘇肖萍堅決不簽,610、國保等人又將她綁架到茂名市洗腦班。 蘇肖萍被迫害的小便失禁,全身浮腫,無法行動。九月二十六日,信宜市610通知其家屬將她接回,當時蘇肖萍除上述症狀外,不能吃東西,口吐白沫,背後有多處紅斑。據她本人聲稱疑為可能在被非法關押期間食物裏摻有不明藥物,蘇肖萍女士於十月七日含冤離世。蘇肖萍離世後,其丈夫受威脅,不准其向外界透露蘇肖萍的死因情況,說遺體已火化,再查也沒用。 茂名市洗腦班,是廣東省政法委設立的秘密窩點之一,位於茂名市河西區紅旗中路車管所大院內,是在大院內正對大門的一棟大樓,這棟樓高5層,橫12間房,對外聲稱是甚麼「法制教育學校」,但在門口看不到任何門面標示,十年來每天都發生著對法輪功學員進行精神與肉體的慘無人道的迫害。以殘酷的精神折磨與暴力摧殘為手段,強制被非法拘禁的法輪功學員放棄信仰。省「610」、洗腦班頭目勾結各地610人員,以「教育、感化、挽救」為幌子,向單位、社區、家庭要錢,從中謀利。洗腦班內屢屢發生學員被迫害致精神失常、致傷、致殘、致死事件。蘇肖萍便是眾多受害者當中的一個。 五十四歲的蘇肖萍女士,信宜市區人,身體健康,六年來沒吃過一次藥。信宜市610、國保將其非法拘禁於茂名市河西洗腦班四樓一號宿舍(與談話室相鄰)。不到一個月時間出現蹊蹺離奇症狀,而後離世。信宜市610為掩人耳目,竟然倒打一耙,於中共召開十八大前後期間,在行人來往眾多的信宜市區淘金灣公園處懸掛誹謗誣蔑大法的橫幅,說甚麼煉法輪功親情滅絕,死路一條,含沙射影指蘇肖萍的去世是因煉法輪功而致,歪曲事實,欺騙毒害不明真相的世人,以煽動百姓對法輪功的仇恨。 恰恰相反,真正為執行上級命令和利益而六親不認的正是信宜市國保這些人。國保大隊三中隊中隊長歐乙才是信宜市法輪功女學員李俏的同屆高中同學,竟然接二連三的對其迫害。 二、邪惡黨性滅絕人性,昔日同學今成綁匪 李俏,女,信宜市丁堡鎮人,現住信宜市中興五路六迎村十九單位,二零零六年開始修煉法輪功,受益於法輪功,按照真善忍做好人,向來是善良守法的好公民,卻兩次被她同學歐乙才迫害。 李俏從小就是醫院的常客,工作後身體更糟,腰椎間盤突出、頸椎炎、胃炎、痛經等等,李俏經常自問:我為何這麼多病?從飲食、運動、健康等方面我也很注重的,但都改變不了我的健康狀況。修煉法輪大法後,李俏明白人生的生命真諦!二零零九年經人介紹認識她現在的先生,於二零一零年註冊結婚,李俏是他的第二任妻子,婚後李俏按師父教導她的真善忍悉心照顧她家婆的飲食起居,家婆患有耳聾病。李俏把家裏打理得有條不紊。二零一一年八月下旬,李俏家婆不幸被小車撞傷左腿,小腿骨折,腳後跟裂開須縫針。住院二十多天, 李俏一直侍候到出院,期間洗、喝、拉都是李俏侍候左右(註﹕李俏守白天,賴炳南的二姐守夜)。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下旬(註﹕李俏剛從茂名洗腦班出來不久)李俏家婆頭暈連續吊了三天針水、吃藥也不見好轉,回來又嘔吐。李俏對她說不要去打針了,我燉湯給你補身子吧,她聽從李俏的建議,之後連續燉了一週的湯給她調理,身體恢復了,最後一次是豬肚煲胡椒,李俏丈夫那天也在家。其餘的不在這裏一一贅述了。結婚兩年多以來,李俏一直用自己打工的收入與家婆同食都毫無怨言,她說:我師父教我們修煉人做事要先考慮別人,先他後我,無私無我的境界。在當今物慾橫流的社會裏假如我不煉法輪功,是很難做到的。 婆媳關係是天下最難處的關係,面對這樣的好媳婦她先生為何要提出離婚要求,不是李俏做的不好,是出於對中共邪教迫害好人的恐懼,這正是信宜國保、610毀壞家庭的見證。打擊善的就一定是邪的,中共邪教不除,家無寧日,民亦無寧日。 以下是李俏兩次被她同學歐乙才迫害經歷: (一) 二零一二年八月十四日早上,李俏與田同修(女)到安莪鎮發法輪功的真相資料(裏面所講的內容是真實反映,同時也是維護公民合法的知情權),八點四十五分左右回到安莪鎮客運站候車回家。有兩男子徑直走到田同修前,說有人告她發傳單,強行將她帶走。其中一男子也查問李俏,李俏說來辦事的,他就不了了之的走了。九點五分,班車往信宜市區開出,不到十分鐘一輛警車趕來截住班車,上來一警一便衣。穿警服的以查身份證為由強行將李俏推下車,說回派出所協助調查。綁架李俏回來的警察名叫黃喜秀,回到安莪鎮派出所後,隨即打電話通知信宜市公安局國保大隊。約一個多小時後,歐乙才伙同兩男一女三個國保人員來到(男的分別叫高少雲,甘洪祥(音))。女警高少雲進門來就兇神惡煞的叫李俏站起來,要搜身,李俏說這是侵犯人身自由,她出示工作證在李俏面前一晃,說她有權這樣做。在安莪鎮派出所裏,李俏和田同修一直零口供,拒絕簽字,歐乙才惡狠狠地說:「你不簽一樣治你罪」。 晚上七點半左右,惡警們強行用手銬反銬李俏的雙手,讓李俏上車回到信宜市城南派出所,按完手指模後強行把李俏送到水口鎮拘留所黑窩非法拘留十五天,理由是:歐乙才說李俏不配合,不給他面子。李俏的挎包被歐乙才保管說要相信他,家裏的鎖匙也在挎包中。在拘留期間,歐乙才等人先後兩次在沒有當事人及家人陪同的情況下進入李俏家非法搜查(事後他對李俏說的),八月二十二日他們用手銬銬住李俏的雙手帶李俏回到家,打開房門看到的是一片狼藉。歐乙才竟厚顏無恥地說他們已來兩次了。李俏斥責說:你們是執法犯法。這次他們非法搶走李俏的電腦主機一台,惠普激光打印機一台,MP4、U盤及電子書等財物、資料一批,至今未歸還。 八月二十八日,他們將李俏二哥帶來,要李俏二哥說服李俏放棄修煉法輪功,要李俏承認自己做了違法的事,李俏說我沒有錯,那是救度眾生的資料,李俏又一次拒絕簽字。 八月二十九日九點三十分左右,李俏與陸、蘇兩個同修被告知出看守所黑窩,分別簽完名後,陸同修被親人接走,李俏與蘇同修被帶上車直開往茂名方向,李俏她們才知又上了惡人的當。李俏二人被劫持到茂名市河西洗腦班黑窩,李俏被非法關押在五樓,蘇同修被非法關押在四樓與談話室相鄰一號宿舍。 在茂名市河西洗腦班,幫教張衝雲、吳忠鈺一直對李俏精神上折磨、辱罵、詆毀大法與大法師父,李俏一直不開口,兩次強制李俏看洗腦光碟、誣蔑法輪功的錄像,李俏也拒絕。 十一月二十三日下午四點左右,李俏被通知接見家屬,之後他們要求家屬代簽了所謂的保證書,才將李俏放出來。 中共邪黨非法關押李俏一百零二天,嚴重侵犯了憲法第三十五、三十六條公民的權利。 (二) 二零一三年三月十五日早上9:38分,李俏去市場買菜回家十點十五分左右,李俏在三樓煲湯。歐乙才、甘洪祥將李俏從三樓要挾上李俏的住房(因李俏住六樓)。上到五樓田阿姨家見到高少雲、毛玲,還有一個姓周的,他本人不肯通報名,田同修家已被洗劫一空。李俏在五樓就不肯上六樓,他們強搶李俏的挎包奪走鑰匙,還把李俏打傷三處,其中左手大拇指紅腫已傷筋、右肘損傷、小臂瘀黑。李俏說我犯了甚麼罪?你們這是在犯法!歐乙才說藏有法輪功的資料是違法的,李俏說那你拿出法律條文呀?歐乙才之後只說了一句「公安局有權這樣做」,他們不穿制服,入室後搶走真相資料,包括《九評》一本,《洪吟三》一本、神韻晚會光碟及其他光碟,電子書,U盤、《明慧週刊》,現金二百多元。前後兩次入屋抄家整個過程甚麼手續都沒有,連警察身份證明都沒有出示,完全是非法行為,土匪行徑。作為執法者竟知法犯法,惡警們又一次對李俏侵犯了公民人身權利! 李俏丈夫也受到邪黨謊言毒害。二零一二年十二月底,丈夫從珠海回來,他認為李俏這是參與政治、反黨反革命的行為。他向李俏提出要求:煉功可以,但不能外出派發法輪功的資料。李俏對其說清真相:法輪功是受到中共迫害的,我和所有法輪功學員所做的一切都是合法的,是履行憲法賦予每個公民的權利。中共邪黨表面打著「偉、光、正」的口號,實際上卻是在毒害自己的同胞。向世人派發大法資料、講真相是叫世人認清邪黨的本質,脫離其組織而自保,也是反迫害。丈夫堅持己見,提出離婚。 二零一三年三月十日,李俏接到信宜市法院打來的電話,通知李俏去領取她丈夫提出離婚的起訴書。十一日,李俏去法院看了她丈夫提出離婚的起訴書,起訴內容大體如下:1、在家裏擺設神位,搞迷信(李俏在家供了師父的法像,已被惡警搶走了,香爐也給她丈夫撤了)。2、搞國家不允許的「宗教」活動。3、雙方感情不和。 李俏就其丈夫提出離婚起訴書的三點離婚理由回應如下: 《憲法》第三十六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國家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不得強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視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因此,公民信仰有神論是受憲法保護的。按照李俏的丈夫第一點回應信仰是個人的自由,也是每個公民的權利。婚後李俏丈夫知道李俏煉功並沒有任何異議。 第二點的回應是我出去散發傳單、傳《九評》及其它真相資料(裏面所講的內容是真實反映,同時也是維護公民合法的知情權),《憲法》第三十五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的自由。因此,製作、散發法輪功真相宣傳品合法。 第三點的回應根本不存在感情不和的問題。二零一二年八月初我的丈夫還協助我籌備開天寶來網上購物店的事,八月十四日我被國保大隊的隊長歐乙才等人非法拘留、關押。在信宜市水口鎮拘留所非法關押15天內,因我拒絕簽「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及「放棄煉法輪功」這兩條無理的要求。令歐乙才、610頭目惱羞成怒,八月二十九日將我與蘇肖萍(同修)非法轉到茂名河西法制學校,實際是專門迫害法輪功的洗腦黑窩,過著非人的生活,精神上折磨,惡徒們辱罵、誣蔑大法與大法師父。九月十三日是我結婚兩週年、九月三十日是中秋節,這兩個重要的日子都在洗腦黑窩裏。非法關押102天後十一月二十三日我被無條件釋放。蘇肖萍同修在黑窩不到一個月時間已迫害不成人樣,九月二十六日通知家屬接回信宜醫院,據知情人透露蘇肖萍臨終前懷疑自己在黑窩期間食物被下毒,於十月六日離開人世。 正是中共當局對法輪功修煉者的虐殺而導致其家庭破裂,妻離子散,漠視人性和生命。在中國只要群眾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就會被扣上「搞政治」的帽子。「搞政治」的大帽子成了「黨」用來掩蓋自己罪行,愚弄、鎮壓百姓的得力工具。蘇肖萍去世後不久,中共信宜市「610」組織為了掩蓋其殺人的罪行而製造兩條橫幅掛在淘金灣公園處,寫著誣蔑法輪功的標語毒害眾生,中共就是逆天而行靠「假惡鬥」維護它的暴政。二零一三年三月十五日再一次印證了中共的邪惡本質,我當日在家三樓煲湯,我住六樓。惡警甘洪祥要挾我上六樓住處,我上五樓不聽從他的無理要求,我的同學歐乙才與惡警甘洪祥就把我打傷強搶走我的挎包奪取鑰匙開門,非法抄走我的大法經書、電子書、現金、播放器、U盤、光碟等。他們不穿制服也不出示任何法律文件,只說了一句公安局有權這樣做。可見一些警察為了眼前的利益而埋沒人性,出賣自己的良知,葬送自己的生命充當中共的炮灰。 附:信宜市法院民事一庭辦公人員及電話: 歐寧(代理審判員)、張劍平、周潔玉,張靈(書記員),0668-8891058。 三、見錢眼開,巧取豪奪,徇私枉法構陷善良 二零一三年八月一日早上八、九點鐘,高州市法輪功學員吳有清、周達瓊、胡秀慧和信宜市法輪功學員李俏、田菊英共五人在信宜市旺沙鎮路口(旺沙派出所附近),約六、七個人,其中有著便服的突然攔住吳有清的小車,強行打開車門,強搶鑰匙,強行將司機吳有清拖下車,給吳有清、李俏銬手銬,將她們綁架回旺沙派出所(其中兩警號為:224135,224199),強行拍照。 約上午十點鐘,信宜市國保惡警歐乙才、高少雲(女)與另一高個男子趕到旺沙派出所,非法對學員拍照,學員不配合就強行按住頭拍照。歐乙才見有一個學員盤著腿,便用腳將學員的腿蹬開,高聲恐嚇說再盤就將你銬起來(因當時那個學員不戴手銬)。高少雲在非法搜包時,看見有一元、五元、十元的真相幣時嫌面額太小,說:「怎麼不用一百元的來做,最好用一百元的來做。」後來見到有三千多一百元的真相幣便高興得不做聲了。 當晚七點,信宜市國保惡警歐乙才、高少雲等將五名法輪功學員劫持到信宜市公安局,伙同毛玲、張(所)、甘洪祥等人強行對吳有清、胡秀慧、周達瓊三人拍(正面、側面)照、十個手指模採樣,八點再轉到信宜市城南派出所。周達瓊、田菊英當晚九點多回家,吳有清、胡秀慧、李俏三人均被劫持到信宜市拘留所非法關押(信宜市水口鎮戒毒所到永村),拘留十天(八月一日至八月十日)。 當晚九點多至十二點,周達瓊家遭高州市國保湛傑、馮波、李健(女)、高州市「六一零」黃姝等至少六人以上,拿著一張檢查證就非法入屋搶劫,搶去個人合法財產電腦整套、打印機、大法書、光盤、資料(有清單),偷走拜爾多功能電聲器二台、博朗聽書機一台、伴你行數碼顯示數字點播機二台、聽戲機一台(沒開清單,)。 八月十日早上,其家屬到信宜市拘留所接人,但卻被告知由行政拘留十天改為刑事拘留,妄想要家屬在拘留通知書上簽名,被家屬拒絕。九點三十分,吳有清、胡秀慧、李俏三人被惡警從拘留所帶出,強行將她們劫持上麵包車,轉往信宜市第一看守所(信宜市東山大坡山村)。惡警聲稱:此案將交由法院處理,可能面臨(非法)判刑。 吳有清女士二次要求返還小車或車鎖都未果,法輪功學員多次要求開具被非法搶劫的財物清單,他們卻推說等會再開,但最終都沒有開具任何搶劫清單。 吳有清女士,廣東省高州市人,九七年六月有幸得到《轉法輪》一書,書中「真、善、忍」三個字深深地印在她的心裏,此後她時刻都用「真、善、忍」三個字為做人的準則嚴格要求自己的言行而得到單位領導、同事及親友的好評,對自身的身體改變也很大,原有的慢性腸炎也不治而癒,特別是身邊的一位親人曾經醫院診斷確定為癌症,通過修煉法輪功後得到了康復,直到現在已七十多歲,身體還很好。在親友同事眼中,她是有口皆碑的好人。她丈夫在九九年「七二零」之前一直都很支持她煉法輪功,還經常送她和兒子到外面參加星期六的集體煉功洪法活動,家庭和睦幸福。但在中共邪黨迫害法輪功後,她丈夫受邪黨的謊言矇蔽,在來自單位、社會的各種壓力下承受不住精神上、經濟上的雙重的巨大打擊,是非不分,將滿腦子的怨氣全部往她身上發洩,自從她被多次非法抓捕關押後,對她百般刁難甚至痛打辱罵,尤其是二零零七年底,她從三水被非法勞教回來後,經常對她痛打,而每次打都是往死裏打,用拳、腳、鞋底往頭部、臉部打,後更是訴訟到法院以離婚來相威逼。原本一個幸福美好的家庭,卻因中共邪黨對信仰「真、善、忍」民眾的迫害而遭此厄運,支離破碎。 二零零七年底,吳有清離開被非法關押的邪惡黑窩回家後,多次走訪了市「六一零」、國保、及原單位(高州市農村信用合作社),要求正常恢復她的工作,但到現在也沒有得到合理的答覆。單位推說是市「六一零」下令叫開除的,「六一零」又要她直接找單位解決。諮詢過一些律師,律師說這樣的案例是不合開除公職的,建議她提起行政訴訟,但在中共一黨專制的暴政下民眾根本就沒有說理的地方。 吳有清在不能恢復原工作的情況下,離開原單位經商跑業務,因她為人誠懇可信,熱心腸助人濟困,並不以利益為大,生意上反而做的很順利,熟悉她的人也很樂於給她介紹新的客戶,市場上開拓的很好,不久買了小車送貨洽談業務。生意上做的成功,她的兒女讀書也很爭氣,相繼考上了廣東省內有名的大學。周圍的人也很羨慕的,她工作為人處世都是很令人讚許的。 對於吳有清等法輪功學員,信宜市國保非常清楚是她們是好人,而且不是一般的好人,毫不誇張,打著燈籠都難找的好人。然而他們為何要執意迫害。歐乙才說他們是執行法律,當吳有清家屬要求他們出示法律依據時,歐乙才拿出的執法依據是「公安部通告」、「民政部通告」、「司法解釋」,並說她們是反黨。家屬說她們都這個年紀了,哪還有心思奪它政權呢?國保的人說她沒這個心思,她發的資料是反黨的。還說如果把她們放了,那不證明我們錯了嗎?還說她的小車是作案工具,載了甚麼人,車上的袋裝有資料多少份。 法輪功學員將個人省吃儉用、自費製作的法輪功無辜被中共迫害的真相資料派送給民眾,希望世人在中共製造謊言、毒害民眾對法輪佛法犯罪造成的災難來前,能明辨是非、不做中共的陪葬品,有選擇美好未來的機會,也是在維護憲法賦予中國公民享有的知情權。中共六十多年的暴政一直都是以暴力、謊言、欺騙的手段,嚴密封鎖訊息,包括電視、網絡、報紙、新聞等。 法輪功學員為喚醒世人,拋家捨業,大善反成惡警關押藉口 目前吳有清她們三人被非法刑事拘留在信宜市第一看守所(信宜市竹山路),為期一個月(從八月十日始)。這一階段信宜市國保、610可能企圖捏造事實,陷害吳有清她們三人,意圖使吳有清她們三人受到刑事追究(移送檢察院批捕),加重迫害。 信宜市國保、610聲稱,她們三人本來是關十天就放的了,後來因為她們當中有些人說了甚麼甚麼,又要關一個月。說了甚麼呢?就是她們在看守所喊了「法輪大法好!」法輪大法無條件的幫助人們的提高道德水準,健康她們的身體,而不收取任何金錢與物質報酬。 「法輪大法好!」──是她們千言萬語彙聚而成的發自內心的一句真心話,因為她們真正從大法中身心受益。 以「假、惡、鬥」為本性的中共,以法律為名打擊敢講真話的百姓。胡秀慧便是其中一例: 胡秀慧,女,五十歲,高州市大潮鎮法輪功學員,一九九九年三月在信宜得法,未得法前身體多病,如手腳麻痺、風濕關節炎、嚴重婦科病、乳腺炎、慢性咽喉炎、慢性扁桃體炎、牙周炎、口腔炎、胃痛、全身癢、頭痛、失眠,遍尋醫生吃藥也不見好,得法之後,再沒看過醫生,也沒吃過一粒藥,而困擾她多年的病苦不翼而飛,親戚朋友也見證了她修煉法輪功後的身體變化。 自從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江氏流氓集團迫害法輪功後,胡秀慧遭受中共邪黨惡徒多次上門騷擾、綁架、非法勞教迫害。雖遭多次迫害,但人心不是威脅利誘強制手段可以改變的。事實不是虛假謊言所能抹煞的了的。喊「法輪大法好!」正是她們大善的表現。 對參與迫害者的勸善:法輪功學員是世界上最善良百姓,你們必須馬上無罪釋放法輪功學員。參與迫害者最終亦逃脫不了被清算的下場。中共邪黨好話說盡,壞事做絕,而且慣於拋出替罪羊,替自己頂罪。文革結束後,紅極一時的北京市公安局局長劉傳新第一個「畏罪自殺」,積極效忠中共「紅色路線」的793名警察、17名軍管幹部被拉到雲南秘密槍決,然後給家屬一張「因公殉職」通知單了事。那些暫時僥倖逃脫的文革急先鋒們最終也遭到天譴,很多人都得了心臟病、半身不遂或癌症而不得善終。 八月十二日《中央政法委:公檢法對辦案質量終身負責》一文被大陸各大網站轉載,文中說:「建立健全合議庭、獨任法官、檢察官、警察權責一致的辦案責任制,法官、檢察官、警察在職責範圍內對辦案質量終身負責。明確冤假錯案標準、糾錯啟動主體和程序,建立健全冤假錯案的責任追究機制。對於刑訊逼供、暴力取證、隱匿偽造證據等行為,依法嚴肅查處。」這是近日出台的所謂「關於切實防止冤假錯案的指導意見」。中共公檢法在長達十四年對法輪功及學員的迫害中,製造出無數冤假錯案,今天中共在難以生存之際,為了達到欺騙民眾的目的,一邊利用公檢法迫害民眾,一邊又將公檢法人員作為替罪羊推上被清算的審判台。 法輪功教人向善,修煉者來去自由,和邪教毫無關係。而中共迫害民眾,利用宣傳媒體對民眾洗腦,中共才是真正的邪教。中共法庭從來沒有指出法輪功到底破壞了哪條法律的實施,到底怎樣破壞了法律的實施。現實情況的實質就是中共這個邪教組織操縱法院歪曲法律迫害無辜民眾,是中共邪教組織在破壞法律實施。中共的政法委和專門迫害法輪功的「六一零」非法組織操縱各地公安局非法抓捕法輪功學員;操縱各地法院對法輪功學員進行非法審判。中共的司法系統沒有獨立性可言,完全是中共迫害民眾的工具。罪名和刑期都是「六一零」和政法委內定,法官只是中共的傀儡,庭審就是欺騙外界的走過場而已。在二零零零年公安部頒布《關於認定和取締邪教組織若干問題的通知》(公通字[2000]39號)文中直接點名認定了十四種所謂的邪教組織,其中沒有法輪功。 中共邪黨罪惡滔天,被清算已是為時不遠的事,被其利用的、又即將被其拋棄的公檢法人員,如今唯一要做的就是趕快站出來,擺脫邪黨的操控,積極自救才是當務之急! 在此也呼籲信宜市公檢法人員不要參與迫害無辜合法的法輪功學員,不要因執行上級命令或眼前利益所誘,再次給眾多家庭帶來巨大災難。 也請所有有良知的正義人士及善良民眾,伸出援手共同制止中共迫害民眾的惡行,及時向有關國家機關或法律部門(如公檢法或政法委等)講清真相,揭露邪惡,制止迫害。或許你的一個電話、一封勸善信會喚醒無數人的良知和挽救一個將要破碎的家。 直接參與迫害的具體責任單位、個人及相關電話寄信地址如下: 信宜市電話區號0668 信宜市郵編525300 信宜市公安局局長:呂紹華; 信宜市公安局副局長:陸瑞熙、謝志平、沈東明 楊建全,職務:廣東省信宜市公安局國保大隊長 歐乙才, 職務:廣東省信宜市公安局國保大隊三中隊中隊長(警號223607)手機:13929761422 甘洪祥(音):廣東省信宜市公安局國保大隊警察 高少雲(女),廣東省信宜市公安局國保大隊警察 毛玲(女),廣東省信宜市公安局國保大隊警察 工作地址:信宜市公安局地址:廣東省信宜市人民北路183號 郵編:525300 信宜市公安局電話:0668─8899141 行風建設:8899225
廣東省信宜市「610辦公室」主任:雷騰龍, 工作電話:0668-8882610,手機:13580035891 610副書記、主任:黃昌生; 雷勇 工作地址:信宜市610:廣東省信宜市紅旗路7號 郵編:525300 信宜市政法委員會 8882442 紅旗路7號 楊輝, 職務:廣東省茂名市610辦公室主任(科長)手機:13902514686、辦0668-2910610 工作地址:茂名市政法委 地址:廣東茂名市油城五路28號大院 郵編:525000 信宜市檢察院院長:吳晨虹; 檢察院副院長:李秋運; 何勇,主任;王洪波,主任。 信宜市檢察院: 8884601 信宜市人民路26號 茂名市檢察院: 0668-2938032 茂名市迎賓路173號 信宜市法院院長:梁旭有; 法院副院長:甘青松、葉林; 法院反監督組主任:梁繼文 執行二庭:蔡文強 一樓接待室:蔡小峰 信宜市法院 8882123 江堤北路1號 茂名市中級法院:地址: 茂名市油城六路20號 郵編:525000 電話:0668-2287253 信宜市人民政府 8884371 信宜市人民路39號 信宜市人民政府法制局 8884385 信宜市人民路39號 信宜市信訪局 8882429 信宜市人民路39號 信宜市市委書記:黃玉華 信宜市市委副書記、市長:梁永全 信宜市市委副書記:張火炎 中共信宜市委員會 8812220 信宜市環山路29號 信宜市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陳作尚 信宜市人大常委會 8882282 信宜市人民路39號 茂名市人大常委會 0668-2283415 茂名市河東油城六路2號 信宜市市政協主席:郭秀標 信宜市市政協辦公樓 信宜市市政協副主席:古標藝、羅天明、陳慶耀、邱德生、陳曦、韋大良 茂名市政協副主席:羅明 茂名市政協秘書長:楊培基 信宜市司法局長:劉小和 信宜市紅旗路司法局 司法局副局長:陳建明、吳應芬 信宜市婦聯主席:劉瓊蔓 信宜市婦聯 中共信宜市紀律檢查委員會 8812315 信宜市人民路69號 信訪科、舉報電話:8813121 秘書組電話:8882418 辦公室、信訪科電話:8812315、8812319 一科電話:8882010 二科電話:8812155 信宜市第一看守所 投訴電話8899340 信宜市竹山 電腦QQ(網上預約)191788110 預約電話:8882135 廣東省信宜市戒毒所電話:8391133 單位郵寄地址:廣東省信宜市水口到永村信宜市戒毒所 安莪派出所所長:李炯 安莪派出所警察:黃喜秀 安莪鎮派出所電話:8768575 信宜市各派出所電話: 單位名稱 辦公電話 地址 廣東省信宜市旺沙鎮派出所 8738444 旺沙鎮 廣東省信宜市城南派出所 8811796 東鎮人民南路 廣東省信宜市竹山派出所 8882030 東山大坡山村 廣東省信宜市安莪鎮派出所 8768575 安莪鎮 廣東省信宜市白石派出所 8228402 白石鎮北爪開發區 廣東省信宜市北界鎮派出所 8518252 北界墟 廣東省信宜市茶山鎮茶山派出所 8668303 茶山鎮茶山派出所 廣東省信宜市城北派出所 8893366 人民北路475號 廣東省信宜市城東派出所 8873280 梅江路1號 廣東省信宜市池洞鎮派出所 8638209 廣東省信宜市大成鎮派出所 8288450 廣東省信宜市大成大務嶺林場派出所 8287207 大成大務嶺林場 廣東省信宜市丁堡街派出所 8368431 廣東省信宜市東鎮鎮派出所 8818281 廣東省信宜市高坡鎮派出所 8568366 廣東省信宜市貴子鎮派出所 8798435 廣東省信宜市合水鎮派出所 8128311 廣東省信宜市洪冠鎮派出所 8688576 廣東省信宜市懷鄉鎮派出所 8628316 廣東省信宜市金垌鎮派出所 8538369 廣東省信宜市徑口鎮派出所 8588307 廣東省信宜市水口鎮派出所 8398555 廣東省信宜市鎮隆鎮派出所 8322548 嶺東派出所 8322534 廣東省信宜市平塘鎮派出所 8138804 廣東省信宜市錢排鎮派出所 8258506 廣東省信宜市思賀鎮八一林場派出所 8198363 廣東省信宜市思賀鎮出所 8198342 廣東省信宜市新寶鎮派出所 8168390 廣東省信宜市信城派出所 8880078 解放路76號 廣東省信宜市人民南路市汽車站派出所 8814357 廣東省信宜市硃砂鎮派出所 8718328 茂名河西,所謂的「法制教育學校」 電話:2292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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