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二零一三年八月三十一日】(接前文) 五、酷刑方式舉例 1. 五馬分屍式的抻床 吉林監獄最殘酷的刑具就是「抻床」。人仰面躺在木板床上成大字形,木板床上有四塊鋼板固定在兩手腕和兩腳脖處,使身體與床板離開距離,使人「騰空」。「騰空」後全身自然呈被「抻」狀態,人的體重越重, 「抻」的力度越大,沒有鬆動餘地,全身關節充份「抻」開,呈「五馬分屍」狀,幾分鐘人就昏死過去;十幾分鐘四肢筋骨皮肉全部離位,從此人就殘廢了。惡徒們還用小皮錘在身體的各關節處敲打。犯人們說:「這是上抻刑,胳膊、腿一抻,時間一長,非死即殘。」 酷刑演示:抻床 |
更加殘忍的是:「抻」二十至三十分鐘,待四肢沒有知覺後,放下來,暴徒一起上來給揉搓手腳,待稍有知覺再「抻」,他們管這種「抻」法叫「衝鋒」。嚴管隊管事犯人「大剛」曾對人說:我在嚴管隊這麼長時間,還沒有看到誰能挺過三次「衝鋒」的。法輪功學員王增武、譚秋成等都遭受到了「三抻三放」的酷刑。法輪功學員史文卓,被非法關押在一監區,二零零四年五月被上「抻床」三十分鐘。 法輪功學員吳儀鳳,在吉林監獄多次遭到毒打後,被抬入嚴管,上抻刑,整個人幾乎離地,只有屁股著著鋪板,手、腳腕一會兒就發青了。緊接著打手徐志剛對兩名反省犯人說:「給其活動活動筋骨。」兩名犯人抓其手腳在鐵銬上反覆磨擦,一會兒便皮開肉綻,紫黑恐怖,致使吳教授痛得小便失禁,泡爛了在監區遭迫害坐搓衣板時磨出的瘡。第二天,新任獄警怕承擔責任,讓抬醫院,其殘害程度令犯護、醫生大為驚駭,說:「你們也太狠了吧!」 二零零四年六月初,九監區法輪功學員曹中華不但遭到毒打,並被用「抻刑」酷刑折磨,酷刑對曹中華造成嚴重的傷害,昏迷不醒,邪惡之徒不得不把他抬到監獄醫院「搶救」。 法輪功學員劉景新,被非法關押在一監區,零五年一月在嚴管上「抻床」三天。法輪功學員張宏偉,從二零零二年開始被非法關押在十監區,在嚴管、小號被迫害長達近兩年,多次上「抻床」。法輪功學員雷明,被逼迫「上抻床」,被固定在床上七天。一監區的鄭衛東,六監區的梁振興等多名法輪功人員受此酷刑。由於驚嚇百分之九十的人有嚴重的心臟病……五大隊譚秋成因拒寫「四書」被送嚴管班上「抻床」迫害,舌頭被咬破,手和腳被抻破。 吉林省榆樹市法輪功學員張健華二零零四年大年初一死於吉林監獄「抻床」之上。三十六歲的吉林德惠法輪功學員孫遷和吉林白山法輪功學員劉兆建都被上抻床,被抻後二人手腳殘廢,後被轉至老殘監區。還有一名九監區的法輪功學員上抻床後,腿成了終身殘廢。 吉林監獄對法輪功學員施用長期上固定床等殘酷刑罰,曹洪彥被抻致使胳膊受傷;譚秋成手腕皮膚被抻破,身體變成了皮包骨,手腳被凍傷;唐雨強被折磨致使胸部腹水…… 2. 疼痛難忍的錯位抻床 這種酷刑,是用鋼筋做成套,固定在鋪板上,將受刑者身體錯位,(不是以前的大字形狀,手和腳都是斜上方或斜下方拉開),拉到極限鎖死,身體成扭曲狀,再往身下放木棍、臉盆、罐頭瓶等物品,最後將身體完全懸空。一段時間後,受刑者的關節全部拉開,十分痛苦。 這種刑法讓人的面部朝地,四肢有繩子抻開,四處用力一抻,本來趴在地上的人就被抻離地了。抻前惡警問你「轉化不轉化?」,說一個「不」 字就開始抻,三次就能把人的手腕、腳腕等處的肉皮拉開,把筋拉出來,來回的抻把筋拉斷,這樣人也就殘廢了。 法輪功學員孫謙,遭監獄惡人施以抻刑,一般人都堅持不過兩次,孫謙被抻了三次,最後把腳後跟處的筋給抻斷了,被送到了監獄的「老殘隊」。 法輪功學員雷明、楊鋒、滕偉強等許多人都遭受過這種酷刑的折磨,有的人手腳都被抻壞了,有的手和腳的指甲都被抻掉了。 3.苦不堪言的固定床 「固定床」主要是固定作用,人被固定時身體與床不分離,不騰空,四肢鬆緊程度要比「抻」時松。固定時除大便時可以從床上下來,小便和睡覺都不讓下來,固定時間越長,受刑者越痛苦,此刑具多用於小號,嚴管,矯治中心,是吉林監獄常用刑罰之一,吉林監獄共有十七套「固定床」刑具,法輪功學員大多都受過此刑。 酷刑演示:固定床 |
曹洪彥二零零三年十月在矯治中心上「固定床」二十多天。學員王洪亮,被非法關押在五監區,二零零三年十月被上「固定床」十多天。 惡徒用固定床把張宏偉固定了五十八天;李德海因寫嚴正聲明被上固定床上押了一天半,舌頭都咬破了;白野也被固定床固定了十五天; 法輪功學員雷明、王鳳才、張文、鄭剛等都曾遭受過「固定床」的殘酷迫害。 王君成二零零三年十月因絕食抗議及向監獄黨委寫信要求公正對待法輪功學員,被押入小號,上固定床三十多天。 張春雨二零零三年十月二十八日上午在絕食第六天被押入小號、上固定床三十四天,腳腫、腰椎腫脹,坐不起來。 4. 駭人聽聞的束身衣 束身衣也稱連體衣、緊身衣,二零零八年秋開始成為迫害手段之一,監獄自製,用厚布做成,長一百七十釐米左右。只有嘴巴那個地方留個小口呼吸,被迫害者雙手和身體強迫被綁住或用膠帶纏住,然後強行裝進「連體衣」內,把拉鏈拉上或綁上,就像一個死屍一樣直挺挺的躺在地上,沒有一點活動的餘地。時間一長就被折磨喘不上氣來。有的傷殘,有的被折磨致死。 張文豐、滕偉強、王洪亮等法輪功學員都遭受過此酷刑折磨。 5.備受煎熬的坐板 坐板就是兩腿盤坐,雙手放平於膝蓋上,脖頸、後背、腰與床板平面成垂直,床板不允許墊任何東西。坐板的過程中,身體不允許晃動,始終要保持一個姿勢,為防止晃動,將坐板者的後背衣服用手捋出一條直線,直線如果沒了,就證明你晃動了,輕則挨罵,如果不服從就會遭到管理犯人的毒打,嚴重的就給「上大掛」或上「抻床」。 坐板時間從早五開始到晚八點結束,中間扣除兩次小便十分鐘,兩次大便三十分鐘,兩次喝水十分鐘,三頓飯四十分鐘,共計約一小時三十分鐘,一天「坐板」達十三個小時之多。由於坐板時間長,很多人兩腳外側踝骨都硌破化膿,時間一長使整個臀部坐壞發生潰爛,大小便便在褲子裏也是常事。 在嚴管隊裏有十多排長凳。前面幾排的凳面寬度不足六釐米,高三十釐米,後幾排的凳面稍微寬一點。在嚴管隊裏,每天從早到晚坐得筆直,稍一動刑事犯就瘋狂打擊,法輪功學員李虎哲被惡人們強行逼迫坐木方。 梁振興被強迫坐在不到一寸寬的木稜上,甚至坐在角鋼的尖稜上,一天要坐十幾個小時。 劉成軍被強迫坐在立起來的板子上,坐得劉屁股上血肉模糊,坐在木板上有如坐在鋼針上一樣。 6.最惡毒的上大掛 上大掛就是用手銬把人吊起來,腿尖不著地,有時手銬陷進肉裏,關節被抻脫臼。更有甚者,上大掛的同時還施以毒打,皮鞭抽打,煙頭燙等酷刑。多名法輪功學員遭此酷刑。 中共酷刑示意圖:「上大掛」 |
金成權就曾被上大掛,遭六名惡警輪番毒打。他們用木棒,穿著鞋的腳,拳頭,皮鞭雨點般地抽打。用不乾膠封嘴,再用點燃的煙頭燙兩個鼻孔,連續燙了六根,導致他昏迷。再潑冷水,再施以酷刑。 7.野蠻的灌食 吉林監獄曾下達密令:把絕食抗議的法輪功學員全部關進「小號、嚴管」,強迫灌食,往死裏整,灌死算正常死亡。灌食,其實是凶殘的虐殺,是假人道之名行邪惡之事。他們的灌食根本不是救死扶傷,而是慘無人性的摧殘與虐殺。 酷刑演示:野蠻灌食 |
二零零六年六月二十六日一名法輪功學員講:他們把我拖到出監隊,抻上了死人床,折騰完了,開始灌食,數名犯人,有摁腿的,有摁頭的,錚亮的鐵扣咬蝕著筋骨,痛苦難當,頭就像要爆炸一樣,熱血竄流,呼吸急促,幾近窒息。打手丁兆松把已經插好的胃管一再往裏伸,一邊插一邊說:「他的胃真深,你看,他的胃真深。」犯護一邊灌著鹹水粥,一邊有人摁向我的胃部,反覆揉搓,摁的食物直往外漾,直覺的那粥從胃裏盤旋到腸子裏,急促入廁所,連同血水嘩嘩排出。回來後,仍被抻上,而且又加了一扣,劇痛一陣陣襲來。灌完後把我架起來拖著走,說是消化消化,弄到教育小隊剛裝訂好的鋪板床上,一群犯人聚攏來,圍觀、譏笑、辱罵、惡語中傷。 二零零四年十月二十八日法輪功學員孫遷絕食,惡人在給他下管灌食時把鼻孔插壞流血,灌的食物是苞米麵少、鹽面多達滿滿一瓶,確切的說就是濃濃的鹽水。惡警灌食後不給供水,惡警管教邪惡的說:不管你有甚麼要求,你不吃飯就灌。 法輪功學員虞洪飛在進行了四十餘天的灌食後,造成腸胃不好,但看護犯人不讓上廁所而導致其三次大便失禁在褲子內。 (待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