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二零一三年七月二十七日】(明慧網通訊員河南報導)二零一三年七月十八日下午,河南省濟源市法院對法輪功學員胡榮英進行非法庭審。胡榮英的家屬請了北京正義律師為她做無罪辯護。律師逐條駁斥了公訴人提出的所有「依據」。引起旁聽席上響起熱烈掌聲。非法庭審結束後,胡榮英的親屬質問法官:「我們的人無罪,我們勝訴,應該無罪釋放,為甚麼還不放人?」 胡榮英,女,六十多歲,曾身患子宮癌,是修煉法輪功才好了的,所以胡榮英見人就用自己的親身感受告訴人們法輪功好。二零一二年十月初,胡榮英騎車到濟源市梨林鎮南瑞村向民眾講述法輪功真相和送真相光碟,因遭人惡意舉報而被梨林社區警務隊警察綁架,非法關押在濟源看守所。 綁架事件發生至今已十個月。這期間,濟源市「610」、公檢法一直密謀對胡榮英女士進行非法庭審、判刑,並對辯護律師進行各種干擾。甚至直到二零一三年七月十八日下午四點三十分非法開庭之時,濟源市法院也沒有給辯護律師送達開庭通知書,還是律師打電話詢問才被告知確定時間。法庭上,律師為胡榮英做了有力的無罪辯護,從各個方面論證胡榮英修煉法輪功沒有罪,並指出,非法起訴書本身就是錯誤的,等於將一個刑法典上沒有的罪名強加在胡榮英身上,荒謬之極。戴眼鏡的公訴人,面對律師有理有力的駁斥,緊張得臉蠟黃,發言時幾乎是貼在紙上念稿,與北京辯護律師普通話的義正詞嚴和胡榮英的聲音洪亮,形成顯明對比。整個法庭在北京律師講解辯護的間隙,一度寂靜無聲,人們都不說話,都在靜靜地聽。 而不懷好意的法官先後十六次打斷律師的辯護,並一度說出「對法理的探討不是在法庭上進行」的荒謬之詞。律師立即表示不認可:「法理精神在法庭上不可以講,我這還是第一次聽說。」面對一再被打斷辯護發言,律師表現毫不畏懼,據理力爭,最終將無罪辯護詞陳述完畢。律師的辯護引起旁聽席上胡榮英二、三十位的親友的熱烈掌聲。非法庭審持續到晚上七點半,法官宣布休庭。胡榮英的親屬走上前要求法官放人:「我們的人無罪,我們勝訴,應該無罪釋放。為甚麼還不放人?」又轉身質問公訴人:「我們的人沒有罪,你為甚麼要起訴?」公訴人臉色很難看,從人縫裏狼狽鑽出。 法官從旁門離開後,一直躲在樓上辦公室裏沒有下來。胡榮英的親屬給他打電話時,他首先確認:「你們的人都走了嗎?」當被問到甚麼時候宣判時,該法官含糊其辭應付:也許三兩天,也許七八十來天,也許三兩個月…… 中共的政法委和「六一零」操縱各地法院對法輪功學員進行非法審判。中共的司法系統沒有獨立性可言,完全是中共迫害民眾的工具。罪名和刑期都是「六一零」和政法委內定,法官只是中共的傀儡,庭審就是欺騙外界的走過場而已。中共法庭陷害法輪功學員的欲加之罪常常是所謂的「刑法第三百條」,就是所謂的「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法輪功教人向善,修煉者來去自由,和邪教毫無關係。而中共迫害民眾,利用宣傳媒體對民眾洗腦,中共才是真正的邪教。中共法庭從來沒有指出法輪功到底破壞了哪條法律的實施,到底怎樣破壞了法律的實施。現實情況的實質就是中共這個邪教組織操縱法院歪曲法律迫害無辜民眾,是中共邪教組織在破壞法律實施。 這次對胡榮英的非法庭審也不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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