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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分錢不送 惡警急放人
文/宋靜
【明慧網二零一三年七月二十四日】邪黨利用洗腦班、勞教所和監獄非法關押大法弟子的過程中,除了逼迫學員做奴工給它們賺錢外,一些惡警還以所謂「生活費」、「營養費」等藉口向家屬敲詐。

師父在《精進要旨》<大法弟子的正念是有威力>一文中說:「無論在任何環境都不要配合邪惡的要求、命令和指使。大家都這樣做,環境就不是這樣了。」

我的理解是不要給被關押的同修送一分錢。被關押的大法弟子人身自由都沒有,更談不上自由的支配錢財了,這個時候給他們送錢就是送給了邪惡。那些錢實際都被惡警剋扣貪污了,即使個別警察答應一定帶到,他也做不到。勞教所規定個人不能持有錢,只能有點零星的「勞教幣」。這些錢都入了他們的帳。而且惡警拿到錢,更不想放同修了。他們認為只要人在他們手裏,就是他們的搖錢樹。

大法弟子包括家屬的錢財是大法的資源,是用來救度眾生,助師正法的,不能給邪惡。邪惡無法無天的利用特權抓好人,本身就是犯法,是利用職權非法拘禁他人,理應負責食宿和一切開支。

另一方面,常人家屬被勒索了錢財,也容易讓他們生出怕心,甚至怨恨心,對大法弟子不理解,給他們得救製造難度。

勞教所向公安索賄,公安轉而敲詐家屬

我在被山東煙台萊山區惡警王明華等人綁架送入山東第二女子勞教所時,在勞教所醫院因體檢不合格,醫院要求將我退回去。我聽到萊山區政保科科長王某把那男獄醫叫到一邊說錢的事。王某對那獄醫說:「這個人家裏有的是錢,只要把她轉了,多少錢都有。」出門時,他對其他惡警說,這些醫生這幾年發了,各地公安來送人都要給他們送禮,過年的時候煙台威海送的禮品對蝦盒摞在走廊上有半人高。

我在被送進勞教所的大鐵門時,那個管教科長肖愛華,陰陽怪氣的對煙台惡警說,這個人少了二千不要。那惡警說沒帶那麼多,就一千五吧。肖愛華說,那你打欠條下次來再帶上。

發灌食財

事後肖愛華到關押我的廁所裏,對被半蹲半站銬在牆上二十四小時不能睡覺的我說:「你們公安給你交了二千塊的營養費,要向他們去要,叫你給打個欠條吧。」這真是歪理!我一直在被酷刑折磨之中,談甚麼營養!因為絕食抗議迫害,我被惡警折磨性的從鼻子中插管,插後幾天不拔,全身上身和腿綁一起,就這樣每灌一次竟然向我家人要一次「營養費」七十元。一邊折磨人,一邊還冒充甚麼「挽救生命」!

生活費全被貪污

被非法關押在山東王村勞教所期間,每個入所的人,惡警都要想方法問出你家人的經濟情況。然後給你家裏打電話,說交「生活費」,買生活必需品。但是家人交來的錢根本到不了本人手上,而是「保存」在惡警那裏,她們自稱「給你記著帳」。但是這個帳你從來也看不到。被關押的人手裏也不能持有人民幣,只能有點塊八毛的「勞教幣」。需要買東西時只能在勞教所的商店裏買,或托惡警出去買。

三年間,我的家人每次去探望都給我存不少錢。有時上千塊。但是我兩年的時間都是在嚴管中,根本談不上甚麼花銷。除了每天勞教所飯錢,再加買點衛生紙,洗漱用品,很少有花銷。管帳的惡警李茜從不告訴我家人給存了多少錢,只是偶爾說我家人存了不少錢。因為不許見家屬,我也不知存了多少。有幾次她說,從我帳上拿錢給「大家」買東西了。買的是甚麼,花了多少錢我一概不知道。離開勞教所時,惡警李茜說帳上留下的錢要「捐給」他們。實際就是被她給黑掉了,連個收據都沒有。最後離開時我一分錢也沒拿到。

按邪黨那個裝門面的法律法規,這些被關押的人不應當收他們的伙食費,政府每年都按關押人數給勞教所這方面的經費撥款。勞教所把這錢黑掉了,伙食費採用記帳的辦法,要求家屬給交上。勞教所的那個伙食,是最差不過的,白送人都沒人吃的,卻成了惡警的生財門路。

越能幹活越不放人

每天早上五點半到晚上十一點的,長達十六個小時的奴工,一刻不得閒,累暈了累病了的人,惡警根本不在意。有些有技能的,惡警拿自己的私活來叫他們幹。

按邪黨法律,勞教所應當是每月有回家探親的假期,每年有法定假期,一年實際在所裏的時間不超過十個月,所以三年期的三十個月就算是到期了應當放人。

可是自從有了外包活和生產車間後,勞教所悄悄把每個人的刑期都算成了一年十二個月。

錢越多越不放人

三年勞教到期的時候,惡警李愛文一方面害怕我身上的傷不好,出去被別人知道迫害的事,一方面看我年輕能幹奴工的活,家裏也總送錢,就又加了我幾個月。我這才意識到給他們幹活就是配合了邪惡。

我事後知道,不修煉的家人幾年間被他們勒索了超過十幾萬的財物。我知道的也有其他法輪功學員家裏送了很多生活費,導致被關押的時間更長。

一分錢不送,惡警急放人

和我相反的,有一位法輪功學員對這個經濟迫害認識的比較清楚,她被關進勞教所後,惡警三番五次逼她打電話回家要錢,她堅持說自己離婚了,沒有家,沒有錢。惡警就說要親戚來送點衣物,她親戚就是不來,惡警逼迫無效,就不許同監舍的人給她任何東西,就是想擠出她的錢來。大家都悄悄的幫她。洗漱時讓她用自己的衛生紙、牙膏、內衣等。惡警常到監舍去查誰在暗地幫她,發現誰給她東西就罰誰。但她總能得到好心人的暗中幫助。

因為沒有生活費,每天的伙食都給她記著欠錢。後來,她身體健康出現危險,全身不能動。惡警把她送到醫院後又一再打電話給孩子要求送醫藥費,孩子念很正,就是不給送錢。幾天後,惡警認為這個人實在是一分錢沒有,還欠那麼多伙食費加醫藥費,天天都在賠錢,現在病成這樣,幹不了活,還得派人在醫院值班,就把她抬到大街上扔了。惡警走後,她就回家了。

我的一位親戚老太太被關進看守所兩年多,由一百三十斤變成不到六十斤,隨時有生命危險。惡警不斷向她家人要錢,家人堅持說經濟困難,不給,最後讓她給家人帶信說,給這個警察送多少錢,給那個送多少錢就能放她出來。同修切磋後認為堅決不能助長邪惡,不能送錢,幾天後,惡警看實在榨不出油水來,就把她放了。

現在仔細回想,我當時對只侷限於個人修煉時期的對錢財看淡,對正法修煉時期救度眾生的法理理解不深,還有重要的一點,不能把這當成人對人的迫害。我們的執著心如希望舒服一點、求安逸、依賴常人家人的心要徹底的放下,從根本上否定舊勢力的安排。師父在《精進要旨三》〈在海外電話會議上的講法〉中說:「修煉是嚴肅的,我叫你們修成的是神,同時能證實法,才把大法傳給你們,給予你們從未有過的永遠的榮耀。不是為了叫你們單純在反迫害中成為常人的英雄呀,是在否定舊勢力的安排與迫害中證實法,從而走向神。」

希望這些真實的事例能對大家有啟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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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日後一篇文章: 傳統文化非修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