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二零一三年六月二十七日】(明慧網通訊員南京報導)南京國保人員的素質、品行、行事方式日益低下,現下已與黑社會無異。這些特徵從綁架法輪功學員的表現中可見一斑: 表現一:懼怕按正常法律程序進行所謂執法,行為鬼鬼祟祟; 表現二:不擇手段; 表現三:大打出手,刑訊逼供; 表現四:酒氣熏天,語言粗俗,滿嘴髒話,態度蠻橫; 表現五:阻撓律師介入; 表現六:泯滅良知,喪失人性。 表現一:懼怕按正常法律程序進行所謂執法,行為鬼鬼祟祟 隨著迫害法輪功不斷升級,南京市國保人員的素質快速下滑,劫持法輪功學員手段卑劣。他們已不能像正常國家、正常執法機構、正常行為人那樣有禮貌的敲門、出示個人證件、搜查證等法律文書而後正常執法。須知,他們所面對的這個人群,既不是恐怖分子、也沒有社會劣跡,個頂個都是善良民眾。而國保警察的行為倒成了民眾眼中的匪類: 1) 長期守在法輪功學員家門附近,趁法輪功學員或家人出門、鎖門,或回家開門之際突然竄出,奪門而入。順手舉兩個例子:一次國保惡警綁架十四所大法學員張愛東,趁張的先生出門之際突然竄入,使他驚駭、久久不能釋懷。原南京浦口監獄女警官水莉,工程師、一級警督。二零一一年七月二十九日晨,國保惡警趁水莉家人進門之機,鼓樓公安「六一零」骨幹劉靜濤等搶先上樓、強行擠進房門,不顧水莉的一再講真相勸善,十幾人將水莉強行抬下樓,綁架至鼓樓區洗腦班迫害。民眾對當局的不信任就這麼來的,怨誰? 2) 脅迫單位負責人實施綁架。眾所周知,在大陸單位要生存,就得有政府支持,行賄的事都不新鮮,何況只是出賣個別沒有背景的員工。大廠區法輪功學員遊波的遭遇就是一例: 遊波正在上班,南京國保人員到單位,在相關負責人配合下把遊波騙到會議室,問她是否認識叫「某某」的法輪功學員。遊波如實相告,於是南京國保就要把遊波帶走,讓遊波按照他們的方式把「某某」騙來南京。遊波的父親遊老先生聞訊趕到,經過與國保激烈的肢體接觸,老人家終於從國保手裏搶回女兒,拉著女兒就往家走。一位南京國保衝著父女二人的背影喊道:看你還上不上班,只要你上班就抓你……遊波半個月左右沒上班,這期間單位負責人不斷打電話催遊波,說她那攤工作沒人做不行,承諾保證她的人身安全…… 心地善良的遊波不忍給單位、給別人增加負擔,於是去上班,上班僅三、四天就被南京沿江公安分局國保人員綁架進南京市看守所。 遊波的母親胡珍茹為給女兒鳴冤,給南京市公安局長寫信,把信的複印件送給遊波的同事看,又遭南京市沿江公安分局劫持,並以「擾亂公共秩序」的罪名把奔七十歲的胡珍茹老人非法勞教。 遊波被刑事拘留一段時間後,兩個國保人員登門通知遊老先生,遊波已被勞教。遊先生憤怒至極,一家三口,老伴兒被勞教,女兒又被勞教,他自己又有嚴重的心臟病需要老伴兒、女兒照顧。如今老伴兒、女兒都被勞教了,如果自己犯病都沒人照顧。遊老先生衝進廚房拿起菜刀要和他們拼命,兩個國保人員慌忙跑上涼台給上司打電話。通話半個小時左右,對遊先生說:上級領導照顧遊先生,決定撤銷對遊波的勞教決定,把她送學習班(即洗腦班),很快讓她回家。結果,遊波被無端挾制洗腦班長達幾個月,這期間當局只做一件事,就是脅迫她「轉化」,要她放棄信仰。 這都是甚麼事?因為與人相識就是罪,因為鳴冤就是罪,因為上班就被抓,因為有人拼命就可以任意撤銷勞教……正常國家、正常執法會這樣嗎?有法律裁定,怎能上班就抓,下班放?鳴冤就抓,拿刀拼命就放?典型的欺軟怕硬,執法乎?耍流氓乎?一切皆因不聽話,原來如此!在這樣的「執法」「教育」下,民眾被逼得只能捨命保家? 3) 在法輪功學員家附近蹲坑,把學員騙出家門,待學員出門後尾隨下手。 對於能找到理由誆出家門的法輪功學員,國保人員預先設伏,誘騙法輪功學員出門,潘曉琴就是被這樣劫持的。居委會打電話給潘曉琴,讓她到居委會去領困難補助。潘曉琴想,可能是騙局;轉念又一想,不該往壞處想別人;丈夫不放心,決定陪她同去。倆夫婦下樓沒多遠,尾隨的國保便惡狼撲食般劫持。國保人員從他倆身上奪下鑰匙,直奔他們的住處抄家。 4) 長期埋伏在法輪功學員家附近,對學員長期尾隨跟蹤,摸清學員的行動規律和路線以便於他們在認為有利於劫持的地點實施綁架。對難以上鉤的學員,就採取這種方式。例如張雪峰、劉開梅夫婦就是在傍晚去父母那裏吃晚飯的途中被綁架。馬振宇在去公司上班的路上被劫持。 5) 在已被綁架失去人身自由的法輪功學員家附近蹲坑,監視是否有其他法輪功學員進出。南京國保知道,一位法輪功學員失去人身自由,肯定會有其他法輪功學員前去關心被劫持者的家人。張玉華就是在胡珍茹家樓下不遠的地方被沿江公安分局國保實施綁架的。 6) 不出示任何證件破門或破窗入室。南京國保長期在法輪功學員家附近蹲坑,當確切知道法輪功學員幾人在一起或已經決定綁架誰時,南京國保人員不是敲門、出示有關搜查證等法律手續進屋,而是破門而入或破窗而入。 二零一一年五月十五日,棲霞區法輪功學員在城市綠洲小區周麗琴家看書,被南京市國保大隊的肖寧健等惡警事先 「竊取」情況,他們伙同燕子磯派出所在周麗琴家附近布下二十名左右便衣堵住各個路口,將先行離開的法輪功學員兩個架一個綁架,再用萬能鑰匙強行開鎖,將室內還沒走的所有法輪功學員綁架,共計綁架十人,並抄走真相資料、筆記本電腦等。 二零一三年五月末對成海燕則是破窗而入將其綁架,同時被綁架的還有兩名法輪功學員,為實施此次綁架,甚至把成海燕鄰居家的防盜窗都搞壞了。 再如二零零六年十一月綁架溧水法輪功學員彭秀英,南京溧水國保大隊長湯志亮指派片警朱傳江領三十多人躲在彭家附近,待她丈夫出門,蜂擁而上向他要鑰匙,欲綁架彭秀英。她丈夫不從,惡警便將他非法關進派出所。惡警搬來梯子,爬上廚房窗戶,撬窗爬進彭秀英家,強行將她綁架。她兒子阻止惡警的行為,並指出:「你們是知法犯法。」湯志亮因此將彭秀英的兒子非法拘留七天。湯志亮趁她家無人之際,撬櫥、抄家, 以上1)~6)的劫持方式,除1)奪門和6)破門、破窗而入外,方式2)~5),國保人員一旦實施劫持,首先就是搶奪學員的隨身挎包翻出房門鑰匙,然後快速直奔學員家抄家。抄家時,很多情況下都是在學員及其家人不在場的情況下進行。 這六種劫持法輪功學員的方式帶給國保如下便利:其一,不必出示抓人、搜查證明,因為很多情況下他們沒有搜查證;其二,家裏沒有人,可以肆無忌憚的搜查,可以任意拿東西,隨意栽贓;其三,事後,如果有人提出沒出示搜查證,想顧及臉面、立立牌坊,就補辦一下搜查證;如果認為他有權,你平民百姓奈何不了他,他可以進行一切「非法」行為並對「質疑」的要求置若罔聞,甚至為自己的非法行為進行厚顏無恥的辯解。 如,李莉同母親袁玉珍於二零一一年三月中旬同時被玄武區某派出所綁架後,該派出所打電話給李莉的父親李萬坤老人,讓他到派出所去,說要同他談一談。老人說:「現在我不在家,明天去談。」可當老人回家後發現該派出所惡警已私自打開房門,抄了他的家。李萬坤問派出所惡警為甚麼不向他講明是去抄家,只說是談一談?為甚麼在不向他講明情況,在家裏沒人的情況下下,私自抄家?派出所惡警強詞奪理,說:「不能因為你不在家我們就不執行公務。」事實上,該派出所就是要騙李萬坤老人離開家,就是要在家裏沒人的情況下胡作非為。 1)至5)綁架方式主要發生在如下情形:南京國保想綁架法輪功學員,但就是按照欺騙世人的邪惡政策也找不到「充足」的理由綁架,所有的理由就是南京國保想實施綁架邀功請賞了。但是他們知道,法輪功學員家裏基本都藏有法輪大法書和有關資料,只要能進到大法學員家裏,就有「充足」藉口給法輪功學員「治罪」。他們一方面告訴大法學員在家裏煉功沒關係,而還堅持在家煉功的大法學員家裏不可能沒有大法書和大法資料!可是只要在法輪功學員家搜到大法書和相關資料,就獲得了綁架大法學員的理由。 南京溧水國保大隊長湯志亮指派片警朱傳江等撬窗爬進彭秀英家,強行將她綁架。抄到兩本大法書籍。這兩本書成為非法勞教彭秀英一年的所謂「證據」。彭秀英在句東女子勞教所(即江蘇省女子勞教所)被非法勞教期間,受到殘酷折磨、毆打,被迫害得精神失常。也就是說南京國保可以根據其需要隨時隨意綁架法輪功學員。 綁架方式6)主要發生於以下情形:一、國保確切掌握了幾位大法學員在一起學法交流。沒有法律明文規定,大法弟子不可以在一起,因此登門問罪被追問原因也自覺理虧,在這種情況下,破門或破窗而入就是最簡單最方便的了。二、沒有甚麼原因,就是要抓人,沒有抓人的正常法律手續,不能正常進入法輪功學員家,只能破門或破窗而入。 總之,如果按正常法律手續,他們就抓不成人了。 表現二、不擇手段,鑽法輪功學員坦誠的空子 南京國保想綁架哪位法輪功學員,但即使是按照欺騙民眾的邪惡政策也找不到劫持的理據,於是,他們就製造綁架理由。具體做法:會長期跟蹤打算綁架的法輪功學員,再找機會放倒鉤,誘使法輪功學員著道。五十來歲的南京法輪功學員李莉就是這樣被劫持的。 二零一一年三月十六日,李莉和母親袁玉珍(七十多歲)去超市購物,南京國保一直尾隨她們。到了超市,其中二名一直跟蹤她們的國保人員走近李莉,主動和李莉搭訕,誘導李莉講法輪功真相。在「一問一答聊天的過程中,李莉告訴這名男子,天安門自焚是假的,那不是法輪功學員幹的,同時勸他們為了個人的生命退出黨、團、隊。當李莉、袁玉珍母女走向收銀台的時候,七、八個穿便裝的國保堵住了出口,蜂擁而上,七、八個大男人七手八腳暴力把李莉拖入停在超市門前的車上。隨即從李莉處搶走房門鑰匙非法抄家。 表現三:大打出手、刑訊逼供 國保惡警劫持馬振宇的過程中對他施暴,並將其反銬一白天,手銬深深陷進皮肉,傷痕一個多月後還依稀可見。 國保惡警劫持張雪峰時,野蠻將其按倒在地,對他背銬(雙手上下反銬)。把張玉華劫持進派出所後,國保人員打她的臉,將她重重的摔倒地上,致使張玉華腰椎、骨盆長期酸痛。 國保在劫持李莉和袁玉珍母女的過程中,對這母女二人拖、拉、拽,劫持到玄武門派出所,把李莉反銬摔在地上,鞋子甩到離李莉很遠的地方;把袁玉珍摜到地上,她的鞋子被扔到很遠的地方,不允許站起來,不允許拿鞋子穿。劫持她們的時間是二零一一年三月份,南京的天氣還很冷,李莉五十歲左右,袁玉珍七十多歲,國保惡警讓她們坐在水泥地上,不允許穿鞋。 她們母女二人不停的勸說暴力劫持她們的國保人員為了自己,不要做惡。國保人員就用膠帶封她們的嘴,還把她們按倒在地,把胳膊扭到背後暴力反銬。劫持袁玉珍的過程中,袁玉珍不肯就範,國保人員就踹她、踢她,三個年輕國保,一人拽著袁玉珍的頭髮往前拖,另外二人猛拉她的上臂,袁玉珍老人痛的肩膀、手腕直發抖,手面腫脹的很高。當國保把她摜到地上的時候,她整個手變成紫黑色,手銬陷進皮肉,傷痕半年過後都還依稀可見。 吳順珍於二零零九年七月的一天在講真相的過程中遇到了釣魚保安人員楊慶華,被非法劫持到華僑路派出所。吳順珍拒絕按手印、拍照等非法要求,因此而遭受三、四個惡警的暴力毆打,吳的雙手被打腫的像饅頭一樣,臉上也有傷痕。 (待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