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二零一三年六月二日】(明慧網通訊員河北省報導)河北省邢台市法輪功學員劉強,二零一一年在邢台勞教所被非法關押期間,曾被迫害精神失常,被迫害得不像人樣後,又遭非法加刑期兩個月的迫害。 劉強,男,四十多歲,河北省邢台市內丘縣人。二零一零年十月,劉強被邢台市內丘縣不法人員從家中強行綁架,並在光天化日之下搶走電腦和打印機等個人物品,後又被非法勞教一年,並送往邢台勞教所迫害。 在邢台勞教所,劉強被非法關押在三大隊(四樓一班)。因他不背甚麼「勞教人員五要十不准守則」,被張修亮(勞教人員)等進行毆打、罰站、拖拉、腳踢等施暴行為,後受大隊長范永生等指使對劉強更加邪惡的折磨,很快劉強的雙腿被打的不能走動,導致兩膝蓋下有雞蛋大的傷疤。 在這樣的情況下,晚上惡人還不讓劉強睡覺。在長達幾個月的折磨與高壓下,致使劉強在二零一一年二月十四日(正月十二)嚴重精神失常。然後惡警還不罷休,對劉強實行專管,二十四小時戴手銬,強行插管灌食,導致劉強根本無法走動。直到三月三十日才不得不去掉手銬和插管,此時的劉強已經不像人樣了。就這樣,劉強又被強行非法加刑期兩個月。當時的大隊長范永生;指導員段宗輝;副大隊王澤鵬;包班隊長周志國、劉清栓。 二零一一年四月十八日,劉強和其他法輪功學員一樣,被強行送到了邯鄲勞教所二大隊。在所謂「轉化」期間,二大隊惡警指使高勝利(勞教人員)經常毆打劉強。在水房強行將劉強脫光衣服,用毛巾蘸水毆打。家人探望,送來吃的東西,都被高勝利剝奪。九月份合隊後,劉強被轉到新成立的二大隊,高勝利和焦玉峰(勞教人員)等對劉強仍然實施毆打、罰站、霸佔食物等迫害,導致劉強在被非法勞教期間受到了嚴重的精神和肉體的摧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