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二零一三年六月十五日】(明慧網通訊員黑龍江報導)長期以來,大興安嶺地區不法人員對法輪功學員進行騷擾、恐嚇、監控、綁架、抄家、拘留、關押、洗腦、勞教、判刑、經濟勒索、開除工作等多種迫害。眾多的法輪功學員家無寧日、經濟受損、妻離子散,甚至家破人亡,給法輪功學員及家人身心造成巨大的創傷。 據不完全統計,大興安嶺地區法輪功學員至少被迫害致死二十五人,至少被非法判刑三十六人(本文所有案例中說的都是人數,不是人次),至少被非法勞教九十五人,被非法抓捕至少二百零二人,被強姦至少一人,被綁架精神病院至少兩人。有的法輪功學員幾次被勞教或判刑,反覆被綁架,這裏還沒有算次數。致傷、致殘、致精神失常者數人,被騷擾、打家劫舍者無數……。 被非法判刑的法輪功學員 姚玉明、色桂榮、趙培金、劉景勛、譚政榮、楊志、裏玉書、楊成平、李巍、宋玉蘭、張秀芝、李萍、宋玉傑、劉海康、孫春環、王偉、王玉紅、李亞娟、王秀蘭、佐偉雁、孫麗娟、徐亞文、劉春勛、盧玉平、於忠柱、李海燕、張豔芳、李雅茹、白士俊、張秀芝、王建萍、宋春媛、孟昭紅、陳天傑、卜繁偉、加格達奇大法弟子 被非法勞教的法輪功學員 裏玉書、孔祥麗、孟凡光、王秀清、張黎明、王秀霞、孔祥芝、孔祥春、孔慶豔、張淑菊、董秀芹、林國英、張慧敏、柏志娟、王麗英、郭鳳英、姚玉明、王貴政、常秀維、王敏、李金花、桑美榮、雷清霞、李金英、李靜華、宋春媛、孟昭紅、張麗華、梁建英、呂秀鳳、邢壽英、陳天傑、楊宗英、孫躍森、劉長雲、楊宗波、高淑英、沙兆金、楊雲傑、楊宗海、袁延明、於美清、何建國、卜繁偉、孫同娥、孫同美、孫春環、劉海康、王偉、白士俊、傅豔華、喬玉華、陳紅霞、程鳳英、王桂榮、劉峰、王桂枝、劉秀英、李淑娟、賈忠娟、張秀芝、劉金玉、任萬傑、李萍、蔡淑梅、劉春蘭、龔本花、楊花菊、宋玉傑、張秋蘭、張秋菊、王雲峰、王豔玲、張麗新、武曉豔、王金榮、劉虹、丁寧、張立軍、張洪雲、王延興、劉紅岩、呂強、刁鳳珍、沙曉豔、李華、劉天麗、李佩琴、張秀春、張秀芝、林氏、李喜成、王翠玲、季淑賢、王秀波 被非法抓捕的法輪功學員 張洪雲、王延興、劉紅岩、呂強、刁鳳珍、沙曉豔、李佩琴、張秀春、姚玉明、王貴政、常秀維、色桂榮、薄立偉、閆秀英、王敏、李金花、趙培金、邵麗華、夏秀梅、桑美榮、雷清霞、李金英、李靜華、劉景勛、譚政榮、楊志、張麗萍、張淑清、老苗、劉老漢、樊春梅、裏玉書、孔祥麗、孟凡光、王秀清、王秀霞、張黎明、孔祥芝、林氏、孔祥春、孔慶豔、張淑菊、張洪偉、於亞傑、張秀蘭、韓元軍、馮淑英、孔繁榮、董秀芹、張秋蘭、張淑蘭、霍叢傑、李玉梅、劉淑榮、林國英、張慧敏、張桂榮、李長榮、孫桂榮、柏志娟、王麗英、於秀香、張慧蘭、孫宇梅、董春滿、楊紹財、郭鳳玉、郭豔文、鄧淑傑、潘貴霞、楊啟針、郭鳳英、劉淑霞、郝寶英、宋春媛、孟昭紅、張麗華、沙兆金、梁建英、呂秀鳳、邢壽英、陳天傑、楊宗英、李秀梅、孫躍森、劉長雲、楊宗波、高淑英、王鳳英、楊雲傑、楊宗海、孫同美、孫同娥、馬青玉、袁延明、董春生、於美清、謝運超、姚文峰、陳秀雲、秦小翠、何建國、卜繁偉、高野、田金鈴、吳紅、張鳳珍、徐鳳、小蔡、老、王、劉成、小王、劉岐志、劉海康、孫春環、王偉、王玉紅、佐偉雁、於忠柱、孫麗娟、李亞娟、王秀蘭、傅豔華、喬玉華、呂巧鳳、陳紅霞、程鳳英、王建萍、王桂榮、劉峰、於秀珍、徐亞文、王桂枝、劉秀英、李玉龍、劉春勛、李巍、宋玉蘭、李淑娟、賈忠娟、張秀芝、楊東、劉金玉、任萬傑、李萍、蔡淑梅、劉春蘭、龔本花、張秋蘭、張秋菊、王雲峰、王翠玲、王豔玲、龐傑、張麗新、武曉豔、王金榮、宋美香、楊雪君、朱桂雲、劉虹、牟豔萍、丁寧、孫鳳奇、王鳳蓮、趙慧英、張淑蘭、王淑賢、楊花菊、張立軍、宋玉傑、張洪雲、盧玉平、於忠柱、李華、李鳳霞、李海燕、張豔芳、吳豔春、李雅茹、劉淑芹、劉天麗、白士俊、平賢芝、張玉文、安桂芬、王貴田、張秀芝、李喜成、尹桂芬、楊承平、申玉芹、尹桂芬、劉淑榮、陳淑雲、王紅霞、郝寶英、季淑賢、歐陽佔東、王秀波 老王太太 蘇愛慈(蘇愛慈女士,是加格達奇法輪功學員,當時被綁架時蘇愛慈已經是80來歲的老人了,因為堅持對法輪功的信仰,被加格達奇公安局綁架到加格達奇看守所非法關押迫害了一個月。) 被迫害致死的法輪功學員 盧玉平、於忠柱、李佩琴、廉尚清、張秀春、李華、李鳳霞、李海燕、張豔芳、吳豔春、李雅茹、劉淑芹、隋鳳蓮、劉彥清、劉天麗、白士俊、平賢芝、老袁、張玉文、安桂芬、馬志剛、王貴田、程立君、張秀芝、李淑文 部份被野蠻灌食的法輪功學員 張豔芳、吳豔春、李海燕、楊宗海、沙兆金、張麗華、孟昭紅、高淑英、劉峰、王延興、宋春媛、刁鳳珍、沙曉豔、裏玉書、孔祥麗、孟凡光、張興國、楊東、李萍、陳天傑、楊宗英、卜繁偉、於美清、吳豔春、孫躍森、姚玉明、王建萍、孫春環 部份被經濟迫害的法輪功學員 大興安嶺地區公檢法、六一零等部門對法輪功學員進行慘無人道的肉體摧殘的同時,也惡毒地對法輪功學員進行經濟迫害。他們利用和脅迫政府部門及國家工作人員開除法輪功學員的工作、扣發工資、非法罰款、強行勒索、隨意搶奪等等卑鄙手段,截斷法輪功學員的經濟來源。 1、塔河縣法輪功學員李華二零零五年七月被塔河縣公安局罰款五千元錢。 2、二零零四年,加格達奇法輪功學員李佩琴被加格達奇區公安局勒索二萬元錢。 3、內蒙古鄂倫春自治旗大楊樹鎮法輪功學員李海燕在二零零一年六月份被大楊樹公安分局勒索錢財近萬元。 4、二零零零年大興安嶺塔河縣總隊的法輪功學員吳豔春被塔河看守所罰款二千元。 5、在黑龍江省女子監獄中開始修煉的張豔芳在二零一零年十一月二日被迫害致死。張豔芳離世後,她在監獄省吃儉用的錢卡中還存有一千三百九十元錢,於二零一零年十一月八日中午十二點三十分被二監區副大隊長董岩提出說要交給獄裏。 6、家住黑龍江塔河縣鐵路家屬區的劉淑芹在二零零零年被塔河公安局罰款數千元。 7、塔河縣看守所勒索法輪功學員陳天傑的父母二千多元錢。陳天傑被單位非法開除。 8、松嶺區法輪功學員傅豔華被松嶺區松嶺鎮第二派出所勒索,隨身攜帶的少量錢物也被惡警搜去,釋放時也沒歸還。她在松嶺看守所裏邊一頓飯都沒吃,卻被強制收一百元的飯費,釋放時其親屬還被逼迫交了五千元的所謂保證金。 9、大興安嶺塔河縣建設派出所所長鄧華(現任塔河公安局副局長)伙同惡警張傑趕到北京後連夜非法審問塔河縣法輪功學員楊宗波,搜去楊宗波身上四百元錢。楊宗波被塔河縣看守所非法關押一個多月後,楊宗波又被非法勞教,劫持五大連池花園勞教所非法勞教一年,塔河縣看守所勒索楊宗波家人交關押期間伙食、行李等費用幾百元。二零零一年大興安嶺塔河縣建設派出所惡警孫立國在楊宗波解教回家之前,強行把楊宗波的戶口遷出,送到楊宗波父母家並勒索四元錢。 10、塔河縣法輪功學員高淑英被單位革職。二零零一年八月二十多號,高淑英被塔河縣看守所惡警勒索一千來塊錢。二零零四年十一月二十三日,張啟超等人將高淑英綁架到齊齊哈爾第一看守所,勒索近二千元才放回。同時勒索家人四千元。二零零八年八月十三日,高淑英被塔河看守所非法關押五天,勒索二百元錢。被北安精神病院勒索一萬零二百元。 11、塔河縣法輪功學員王鳳英二零零零年林場的邪惡之徒威脅她,如果再修煉就推倒房屋,不讓在林場居住、工作,還對王鳳英非法監控。二零零零年冬天王鳳英被十八站林業局政法委書記勒索五千元。二零零一年冬王鳳英被迫流離失所。 12、二零零零年塔河縣法輪功學員楊雲傑被非法關押在大興安嶺塔河縣看守所三個多月,勒索罰款三千元。非法關押的三個多月裏,吃住行裏,都被算錢,楊雲傑被塔河縣看守所又騙走一千多元錢。 二零零六年楊雲傑被非法關押在塔河看守所家人要求探視,送幾件衣服,看守所不讓,在家人一再要求下,值班警察讓家人交三百元錢才答應把衣服留下,卻不讓見人。楊雲傑在塔河縣看守所被非法關押時,在塔河縣看守所楊雲傑的一套行李、臉盆等個人物品被扣下,家裏人去要,塔河縣看守所不給。塔河縣公安局惡警史偉、楊凱在劫持楊雲傑去齊齊哈爾勞教所其間,史偉勒索楊雲傑的家人三百元錢,說給楊雲傑檢查身體。 13、老王,女,六十多歲,大興安嶺塔河縣法輪功學員。在二零零一年被塔河公安局綁架後罰款四千元。 14、塔河縣法輪功學員劉長雲被非法抓捕關押塔河看守所,並罰款五千元。 15、內蒙古莫力達瓦達斡爾族自治旗法輪功學員歐陽佔東,被塔河公安局非法抓捕,孫繼斌、金龍、韓某等惡警非法提審歐陽佔東,歐陽佔東身體摔傷三處,在醫院住院費和雇看歐陽佔東的人的費用都讓歐陽佔東出。 16、在松嶺區法輪功學員喬玉華被迫害期間,被松嶺公安局非法罰款兩次,每次五百元,共計罰款一千元,沒有給喬玉華出示收據。 17、松嶺區法輪功學員王玉紅、李亞娟、佐偉雁、於忠柱、孫麗娟,韓家園法輪功學員色桂榮、趙培金、李雅茹等法輪功學員當庭指出辦案警察非法扣押各人物品如:手機、計算機、新購買的還沒開封的光盤播放機等,這些法輪功學員的個人物品,被惡警們掠走,至今沒還給他們。 18、加格達奇曙光派出所伙同長虹派出所惡警非法闖進法輪功學員龔本花家搶劫,床下一千七百元錢和自行車一輛也被惡警順手牽羊掠走。 19、塔河縣法輪功學員宋春媛被塔河縣惡警罰款約一萬一千元,被搶走大法經文、兩個MP3和一台電腦。 20、塔河縣法輪功學員孟昭紅被塔河縣惡警搶走家中的大法資料,七個存摺及她賣房的現金、電視、影碟機等物品。 21、塔河縣法輪功學員張麗華,一九九九年塔河工商銀行將張麗華無理開除。 22、塔河縣法輪功學員呂秀鳳被塔河縣公安局非法關押十五天,每天被勒索三十元錢,共四百五十元。 23、塔河縣法輪功學員姚文峰被塔河縣公安局非法關押近一個月,每天被勒索三十元錢,近一千元錢。 24、塔河縣法輪功學員沙兆金被單位塔河鐵路機務段非法開除。二零零一年八月七日晚二十三時,沙兆金的家被新林公安局和塔河縣公安局非法查抄,沙兆金被非法拘捕。抄家的警察大約有十人左右,搶走家用計算機一套,五、六十張光盤(都是計算機用軟件和歌曲VCD),軟盤三、四十張(大部份是空磁盤),人民幣一千五百元,訂書器也被搶走, 還有自製的「真、善、忍」字畫及大法書籍等。惡警們甚至還想把自行車也拿走,終因車裝不下未拿。 25、塔河縣法輪功學員楊宗海被塔河縣公安局勒索近萬元。 26、塔河縣公安局非法對法輪功學員袁延明罰款二千元。搶走袁延明電視兩台、影碟機、大法書籍等。 27、塔河縣公安局敲詐法輪功學員陳秀雲五千一百元。 28、塔河縣惡警在醫院住院費和雇看法輪功學員歐陽佔東的人的費用都讓歐陽佔東拿。 29、呼中區惡警勒索薛姓法輪功學員二萬餘元。 30、呼中區國保大隊長范偉信的手下馬琨朋、雲成、派出所所長王成波、片警劉坤,戶籍警張利麗等共十二人,乘兩輛警車,闖到呼中區法輪功學員劉景勛家非法抄家,搶走剛買的電腦一台、其它二十五包複寫紙共計五千元。 31、呼瑪縣法輪功學員李雅茹被單位開除公職。惡警強行闖入進行搜查,搶走了電腦、mp4等物品。 32、加格達奇法輪功學員李萍被單位開除公職。惡警抄家時,李萍夾在日記本中的現金被搶走。 33、二零一二年七月十七日上午,中午時分,松嶺公安局國保大隊、松嶺第二派出所的警察對法輪功學員劉岐志家進行非法抄家,將劉岐志家大法書籍等個人物品非法擄走。 34、惡警在法輪功學員劉秀英家中搶走改字條、師父的法像和香爐等物品。 35、加格達奇法輪功學員任萬傑被勒索二千元保釋金。 36、加格達奇法輪功學員張立軍大學本科畢業,畢業後在北京工作。一九九九年因為堅修大法被單位非法開除。 37、二零零零年一月,韓家園法輪功學員趙培金因進京上訪被韓家園看守所非法關押四十多天。惡警郭長有勒索六百元錢,至今沒還,單位韓家園林業局育真小學扣了趙培金一個月工資。 二零零八年七月二十七日晚十一點鐘,韓家園公安局副局長帶領公安局、派出所、社區等十多人開著車非法闖入趙培金家,搶走大法書、資料、Mp3、電腦、手機等物品。在被非法關押期間,趙培金被強行開除公職,被強行離婚。從黑龍江省女子監獄出來趙培金沒有任何經濟來源,無家可歸。 38、二零一三年五月二十二日,大興安嶺韓家園公安局副局長薛科久、派出所四、五個惡警將王秀波綁架到呼瑪看守所,惡警滿嘴髒話,罵法輪功學員,並搶走王秀波的私人物品──電腦、打印機等。 被經濟迫害的法輪功學員還有: 張洪偉(罰款5000元 ) 於亞傑(罰款4000元) 張秀蘭(罰款2000元) 張慧敏(罰款1000元) 張慧蘭(罰款1000元) 林國英(罰款1000元) 於秀香(勒索1000元) 王淑清(罰款5000元) 董春滿(罰款5000元) 楊紹財(罰款5000元) 郭鳳玉(罰款5000元) 郭豔文(罰款5000元) 鄧淑傑(罰款5000元) 潘貴霞(罰款3000元) 楊啟針(罰款3000元) 姚玉明(勒索5600元) 王秀霞(罰款5000元) 王秀清(罰款5000元) 郭鳳英(罰款3000元) 王貴政(勒索170元) 牟豔萍(勒索5000元) 孫鳳奇(勒索二萬元) 王鳳蓮(勒索二萬元) 李佩琴(勒索二萬元) 王金榮(勒索2000元) 李 華(勒索5000元) 李海燕(勒索近萬元) 吳豔春(勒索2100元) 王桂枝(罰押金500元) 曹文漢(罰款2000元) 孫同美(勒索5000元) 孫同娥(勒索5000元) 馬青玉(罰款約4500元)於美清(勒索5000元) 何建國(罰款2000元) 高 野(勒索4000元)吳紅(罰款1000多元) 張鳳珍(罰款3000元) 老 王(罰款4000元) 劉淑芹(罰款數千元) 張玉文(罰押金500元) 田金鈴(罰款700多元) 劉天麗(罰款3000元) 常秀維(勒索1250元) 王桂政(勒索350多元)宋美香(勒索約7000元) 以上迫害事實只是中共對大興安嶺地區法輪功學員迫害的一部份,但是顯示的數字已經觸目驚心。法輪功學員僅僅因為堅持「真善忍」的信仰就遭到如此慘重的精神迫害、肉體迫害和經濟迫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