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二零一三年五月六日】記得十年前,當我剛說出「法輪功」三個字時,表妹嚇得跑到另一個屋去了,那時她還是個中學生。現在,表妹是在讀的法律研究生。 現在的她完全變了,再說起法輪功時,她說:「煉法輪功不違法,政府迫害法輪功是違法的。」我說:「如果法官都能像你這樣,就好了。」表妹的表現也使我驚訝,我問:「以前,你的膽兒很小,現在咋這麼有膽量?」她說:「法律是維護正義的,站在正義一邊,膽兒就大了。」 看看那些誣判法輪功學員的法官們,想必科班出身的也不少,可是為甚麼都像法盲似的呢?當正義律師遵從法律、為法輪功學員做無罪辯護時,法官拍桌子的、大吼大叫的、轟趕律師的,醜態百出。為甚麼會這樣?因為這些法官清楚,自己褻瀆了法律。 法律的一個職能是維護社會秩序,和人體的免疫系統有著相似的機理。當病毒入侵人體時,如果免疫系統失靈了,會是甚麼結果?當今中國大陸有一個超大的「毒瘤」,那就是邪惡的中共;而迫害法輪功的中共「610」,就是中共這個毒瘤中的毒瘤。當法官聽從中共「610」的指揮時,就是免疫系統向「毒瘤」投降了。 法官的職責本該是維護正義。願所有的法官們都能尊重自己選擇的職業,不要向邪惡的中共「610」下跪,不要苟且偷生;不要向邪惡的中共政策投降,要否定中共以權代法。既然做了法官,就要有膽氣,做維護正義的勇士。中共「610」作為非法迫害信仰、非法干涉司法獨立的邪惡組織,它的存在本身就是不合法的,它的話更不是法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