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二零一三年五月十三日】我是黑龍江呼瑪縣韓家園林業局大法弟子,名叫邵麗華,今年46歲。是96年7月有緣得法的。通過學法煉功修心性,使我明白了很多做人的道理,知道了人在世上的真正目的是「返本歸真」。隨著不斷學法身體的變化很大,走路一身輕,我修煉前,雖然沒有甚麼大毛病,可小病不斷,經常頭疼而且還轟轟響,耳鳴,神經衰弱等,在不知不覺中都好了。 就在我沉浸在得法後的喜悅幸福和昇華時,九九年七二零邪黨開始迫害法輪功。記得那是七月十九日早晨不到四點鐘,警察就把學員王敏、馬雅先帶到公安局關起來了,還把師父法像也拿走了。等早晨4點30分我和十幾名學員到煉功場地正要煉功時,突然來輛警車,當時由公安局長王雲龍帶了兩名警察,其中有一名警察叫包顯峰,非常兇狠的給每個學員登記,上了所謂的黑名單。並聲稱從此以後不許再煉了。我的心情非常難過,心想這是怎麼了,這麼好的功怎麼說不讓煉就不讓煉了呢?也感受到了巨大的壓力,真像天塌了一般。下午我們在外面的學員去公安局要人和師父的法像。去了之後他們不但不放人而且還兇狠的說:「等上邊通知下來看你們怎麼辦」,那意思就是都把你們關起來迫害。等到晚上七點多鐘他們把人放回家但師父的法像沒給。 到七月二十日下午電視上出現誣蔑大法的通知,當時我都懵了,真如晴天霹靂,萬箭穿心,一聽播的都是造謠誹謗,栽贓陷害大法和師父。於是我冷靜下來背誦師父《精進要旨》〈為誰而修〉堅定信師信法的一念。隨後就是公安局派人挨個學員家收大法書 資料。當然我甚麼書也沒交給他們。再後來就是辦學習班,簽字。負責迫害的負責人是原政保科長郭長友,原公安局長王雲龍。在大會上他們說了很多詆毀師父和大法的壞話,郭還讓每個人都要表態,說一句誹謗大法的話。 轉眼就到二零零零年元旦了,大法學員在沒有地方說句公道話的情況下,紛紛進京上訪證實法,於是我和兩名同修在1999年12月31日晚出發去北京說句公道話,回來後真感到是捅了馬蜂窩,馬上就被抓到公安局開始迫害,當時是叫正國義的惡警審問,他像瘋了一樣打我,搧耳光。還有一個警察叫陸小東幫忙揪住我頭髮。打完之後站到晚上11點多,然後把我們三個關進看守所。第二天一早就又帶出去迫害,還是郭長友,進屋就對我們破口大罵,對人格上侮辱,不堪入耳。還詆毀師父誹謗大法,一副十足的流氓相。又對我們大打出手之後,又被警察關守彬審問,真象對待重罪犯一樣。被非法關押在韓家園看守所裏,裏面的警察除了輕視嘲笑就是謾罵我們,說我們是傻子,給我和同修及家人帶來很大痛苦。現在想起來它們不分是非善惡。 非法關押了一個月,回家後還是沒有自由,片警關守彬天天到家看一遍,晚上在門外蹲坑,怕去北京上訪,二零零零年正月十五 ,四個警察突然闖入家中,問「還煉不煉?」,我說「煉!」並且拒絕簽字,他們很生氣的走了。晚上五點多鐘,一個叫趙英的片警又闖入家中騙我去派出所談話,我和同修楊成平去了就被非法關押在看守所裏。超期非法關押,又被關押了四十五天,強迫寫甚麼保證,還問家人要了三百元錢的伙食費,才肯放人。非法關押期間。受盡了折磨吃的豬食不如,還強行幹活。 第三次被非法關押是奧運前二零零八年七月二十七日晚上九點半左右。兩輛警車突然開到我家門口。從裏面下來七、八個警察,都是年輕力壯的男士,帶頭的惡警叫徐哲,王顏鵬進屋就讓我在他拿出的搜查證上簽字。不許我動,其他人開始翻東西,我說「我沒有犯罪,你們為甚麼要抄我家」。我還看到放在炕上的兩個手銬,徐哲說「我們是要搜查的,就是我親爹家也不行, 你讓翻也得翻不讓翻也得翻」,於是他帶的一夥人七手八腳翻了起來,足足翻了三個多小時,把所有的大法書、法像、磁帶、mp3,連孩子學習用的復讀機也不放過。先照相作為證據,然後把我和東西一起帶走,折騰到半夜一點多。他們把我帶到公安局審問。第二天一早五點就送到韓家園看守所非法關押。之後每天不分白天黑夜的提審,三伙惡警輪番審問,他們軟硬兼施刑訊逼供,七月二十八日徐哲又帶一夥人去我家又翻了一遍。最後公安局局長劉亞友對我審問。連蒙帶騙如果不把問題交代清楚,否則要判重刑,還說了一些侮辱人格的話。強迫我寫甚麼東西。給我精神上帶來巨大壓力和傷害。 我被非法關押一個月交了三千元保證金才出來,宋宇收的錢,當時也沒給收條。說三個月返還,等三個月後去要錢時,宋宇又讓寫深刻反省悔過書才能給,言外之意就不打算給了,到現在也沒有返還。惡警真是不講道理。 以上是我被迫害的真實經歷。我希望參與迫害的人,能懸崖勒馬,不要跟著惡黨走了,善待大法善待大法弟子,就會天賜幸福平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