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二零一三年四月三十日】我和老伴、兒子同時在九七年正月初五得法,修煉十六年多了,時時沐浴在師尊洪大的慈悲中,把自己在修煉中的一些經歷和體會寫出來,以此見證師父時時刻刻都在身邊看護著我們。 零一年底的一天傍晚,一同修到我家要了真相資料去複印,後給了她宿舍區的門衛,被門衛構陷後把我倆說出來。警察帶著我校兩個同事和老伴單位保衛處的兩個人到我家非法抄家,在抄家過程中,我一直在和他們講大法的美好講善惡有報的天理,他們就是聽不進去,分局惡警政保科長還惡狠狠的說:我先把你抓起來看誰先遭報;另一個惡警說:把你的退休金停發,再把你送到西北去喝西北風去。我的心一點也不動,我說你們是執法犯法,濫用職權。他們還是聽不進去,最後他們抄到了幾十份真相傳單,就逼著我說傳單是誰給的。我給他倆講真相。最後他們把抄到的幾十份傳單帶走。過了幾天的一個傍晚,一個惡警跑來了,想要進我家,我沒開門,不讓他進來,他在門外說:你以後不要到外亂跑。我大聲說:腿長在我身上,我想到哪裏就到哪裏去,不是講人身自由嗎?他沒做聲,沒趣走了。從此以後再也沒有人來找我們的麻煩。 九九年七.二零迫害一開始,我就開始一直面對面講真相,發放資料,貼不乾膠;零五年後也開始勸三退,但主要是在熟人中勸三退,因而退的人數不多。一直到三年半前,我和老伴才真正認識到師父講的 「抓緊救度快講」[1]的深刻內涵,走出去面對面向陌生人講真相。我和老伴配合,無論是颳風下雨嚴寒酷暑,我倆幾乎是天天出去講真相,勸三退兩個鐘頭左右。老伴發正念,我面對面講,有時下雨雪,老伴沒出去在家發正念,我自己一個人出去講真相,在三年半的講真相中勸退的有五千多人,各行業都有,有許多人勸退後還說謝謝,有的雙手合十,有的成了老熟人,見到面老遠就打招呼,或者站著和我講些話。 在講真相中也遇到過謾罵,有的跟蹤我,有的拽著我的手要我跟他到派出所去,有報警的,但由於我心中一直記住師尊的法:「有師在,有法在,怕甚麼?」[2] 「講真相救度眾生,舊勢力是不敢反對的,關鍵是做事時的心態別叫其鑽空子。」[3]碰到麻煩事時,我心一點也不動,根本就沒有怕的感覺,還是用慈悲祥和的心態告訴他們真相和善惡有報的天理,希望他們不要這樣做對他們不好,他們明白了我是真正為他們好後,也就放棄了行惡,每次都能在師父的呵護下安全返回家中。 二零一一年三月十四日上午我一個人來到公園,正在和人講真相,公園一保安人員來到我身邊對我大聲的斥責。我和他講真相,他還是不聽,還說要打電話報警。我一急大聲對他講:「你打不出去」。他不但打出去了,還告訴警察:「她就在動物園旁邊」。那警察也跟他講:「馬上就到。」我聽到以後一也沒有害怕,趕快向內找,是自己做事的心態被邪惡鑽了空子,沒有用祥和慈悲的心態和他講,而是用一種爭鬥心和他爭誰贏誰輸,結果被邪惡鑽了空子。我調整了心態,用平和的語氣祥和的心態還跟他講真相,他還是不信真相,但臉上已經沒有兇相,還有了笑容。我知道他明白的一面已經知道我是真心為他好的。我倆邊講邊走,走到公園辦公室前時,警察的車已經停在公園辦公室前,我和他就停在警車前,右邊的兩個車門同時打開,坐在副駕駛位的警察就問他:「有沒有散東西?」他說:「沒有東西,她在做反動宣傳,叫人退黨。」我說:「怎麼是反動宣傳?天要滅中共是天意,順天者昌,逆天者亡,我是按天意叫人退黨保命,我說共產黨不好,你說共產黨好,你講講好在哪裏?言論自由嗎?怎麼不讓人講呢?」在講的過程中,副駕駛位後面的警察對我眨眼睛,意思叫我不要講,我沒理他仍在講真相。警車上的人一直沒再做聲,後來幾個人下車走到公園辦公室前講話,其中有一個人在打手機。我又講了一會兒真相,我想我該回家了,我就大聲和警察打了一聲招呼:「我走了,你們還站在那邊講吧!」我就徑直的朝公園門口走去,那個保安還講:「老奶奶走了。」但警察也沒人做聲,保安就算了。我就堂堂正正回到家中。 一一年六月份一天的上午,我拎著菜站在路口等紅綠燈過路口的時候,有個中年男子也站到我身邊等過路口,我就對他講真相,他不聽卻把我手臂拽住,要我跟他到派出所去。當時由於我人心上來,我說:我有事,我不去。他的手就是不放,非要我跟他走,我馬上意識到我當時講的話是用人心去講,心態不對,所以他的手不放,意識到後,我馬上用慈悲的心祥和的心態告訴他真相和善惡有報的天理,希望他不要這樣,對他不好,他就馬上把手放下,我安全返回家中。 由於種種原因,舊勢力從零九年起就對我老伴的肉體進行幾次嚴重的迫害,最後在去年十月底老伴八十二歲時被奪走了生命。我知道我不能因親人被舊勢力奪走生命而陷在痛苦之中不能自拔而消沉下去。老伴在世時,我倆都是在一起做大法弟子應該做的三件事;老伴離世後,我想要能找個學法小組去學法交流就好了,師父知道我的想法後,就安排一個同修帶我去參加她們的學法小組一起學法。在學法小組裏,我看到同修的閃光點。同修有不足別的同修看到後給指出來,都能向內找,找出自己做的不夠好的心,有的同修能自我暴露出自己和另一個同修在某件事上的差距。這些都值得我學習提高的,有的時候兒子(同修)給我指出我做的不足的地方,我不但不接受還找理由解釋,更沒有向內找,甚至有的時候還和他爭起來,我以後一定要多學法,用法來歸正自己,向內找,修去不能說的心、爭鬥心,做好大法弟子應該做的三件事,多救人,圓滿隨師還。 在這裏我要感謝偉大的師尊對我的慈悲苦度和時時刻刻的看護,同時感謝同修對我的幫助。 註﹕ [1] 李洪志師父詩詞:《洪吟二》〈快講〉 [2] 李洪志師父著作:《悉尼法會講法》 [3] 李洪志師父著作:《各地講法二》〈二零零二年波士頓法會講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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