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二零一三年四月二日】(明慧網通訊員甘肅報導)甘肅蘭州市殘疾婦女金俊梅,在生命垂危之際,修煉法輪功後,一身疾病全好了。二零一二年八月一日被國保惡警綁架,劫持到甘肅省女子監獄迫害。二零一三年元月再次被打,滿臉是傷。 金俊梅女士,五十七歲,家住蘭州市城關區張蘇灘,身體殘疾、患有先天性小兒麻痺;在修煉法輪功之前,身體一直不好,患有膽囊炎、膽結石,心臟不好。身體痛苦,脾氣也很不好。一九九六年底,又患上胃穿孔,一直吐、吃不下東西,不能做手術,醫院不收。為治病練了好多種氣功,也不見效。在她生命垂危之際,修煉法輪功沒有多長時間,一身疾病全好了,脾氣也變好了,家人看到她煉功後的巨大變化,都非常支持她修煉法輪功。 金俊梅女士 |
二零零八年四月十三日,蘭州市城關國保大隊四十多人闖入金俊梅家中,非法抄家,將金俊梅綁架,非法關押到蘭州第一看守所迫害。 兩個月後,金俊梅被迫害的送到蘭州勞改醫院,勒索家人一千元。在蘭州第一看守所,因腿有殘疾,不讓拄拐杖,無法行走,被摔傷。 二零零八年九月二十七日,蘭州市城關法院對金俊梅、李秀蘭、岳丁香等法輪功學員非法開庭,當場沒有宣判結果。二零零八年十二月十日下午,蘭州市城關區法院刑一庭副庭長金濟勇等人到蘭州市第一看守所非法宣判,金俊梅被非法判刑八年。 在金俊梅的兒子堅持不懈的努力下,惡人才讓金俊梅「監外執行」。 十二月十日下午四點之後,才讓一直等候在看守所門外的兒子「保外就醫」回家。 金俊梅的老伴當時六十八歲,沒有修煉法輪功,在金俊梅被綁架後,也遭市局非法關押,後到處要人,受到驚嚇加之勞累過度,於二零零八年十二月四日晚,突發腦出血,昏迷不醒,送進醫院重症病房搶救。人命關天之際,惡黨仍不放金俊梅。直至十二月十日凌晨金俊梅的老伴撒手人寰。十二月十日下午,被秘密判刑八年、被摔傷的金俊梅才被兒子背回家中,也沒能趕上看丈夫最後一眼。這是邪黨迫害大法弟子家破人亡的又一罪行。 回到家中的金俊梅,不僅遭受失去丈夫的痛苦,還要承擔經濟上的困頓,丈夫是家庭經濟的主要來源,孩子還小。面對孤兒寡母,蘭州城關國保大隊的惡人多次到家中騷擾,有三、四次竟像賊一樣,翻上牆頭窺視。 二零一二年八月一日中午,蘭州城關國保大隊二十多人再次非法闖入金俊梅家中,綁架金俊梅,劫持在蘭州第一看守所非法關押一個月後,於八月底非法關押到臭名昭著的甘肅省女子監獄所謂「反邪教科」(二零零六年成立,中共才是害人的邪教,所以下稱「邪科」),所有被非法關押在各個監區沒有被所謂「轉化」的法輪功學員,全部被轉到這裏,進行所謂攻堅「轉化」迫害。 自開設「邪科」以來,由朱鴻任科長,孫立偉任副科長,羅雅瓊(音)、丁海燕任大隊長,二零一二年又新調進年輕警察郭某某。從各監區抽調邪惡的重刑犯人專門包夾法輪功學員,警察指使包夾犯人可以隨意處罰法輪功學員, 二零一二年十一、十二月金俊梅在甘肅省女子監獄「邪科」,被迫害的吃不下東西,犯人賴曉燕包夾金俊梅時,根本無視金俊梅身有殘疾的身體狀況,經常隨意扇金俊梅嘴巴子,動不動就拉到號室裏拳打腳踢,把牙都打出血了,還不讓對別人訴說。二零一三年元月時,金俊梅還被打的滿臉是傷。 金俊梅的孩子多次找到城關區「610」要人,城關區「610」主任高麗娜,一直搪塞、推諉。二零一三年二月二十八日,孩子去女子監獄看望媽媽,金俊梅告訴孩子她在「掙分」。當天,一位不知姓名的法輪功學員,被迫害的生命垂危,腿被打傷,被家人抬出女子監獄(年前還看到她被家人正常接見)。 迫害中失去父親,身有殘疾的母親再遭非法關押、在中共邪惡的黑窩又遭非人待遇,金俊梅的兒女內心的痛苦煎熬又向誰去訴說。在此呼籲國內外正義的人們關注發生在中國對法輪功學員的人權迫害,呼籲甘肅省女子監獄釋放非法被關押的金俊梅。 甘肅省女子監獄通訊地址:甘肅省蘭州市九州開發區68號信箱 郵編:730046 「邪惡科」電話:0931-4810365 甘肅女子監獄監獄長:幹玉梅 副監獄長:趙春燕、朱先中、戴文琴、安瓊 「邪惡科」科長:朱鴻 「邪惡科」惡警:孫立偉(副科長)、董尚恆、賴藝丹、曹猛、羅雅瓊、楊珍、丁海燕、王麗黎。 蘭州市城關區國保大隊隊長:陳志凱 13399317327 肖雲連 13919108600 賈兆孝 13919896515 馬建軍 13399317561 董金霞 13399313679 侯小斌 13399313757 張 斌(音) 蘭州市城關區政法委地址:蘭州市城關區中街子57號 郵編:730030 區委常委、政法委書記 :蘇 勇 政法委副書記、城關區維穩辦主任:姚 巍 政法委副書記、城關區綜治辦主任:郭 斌(女) 政法委副書記、城關區610辦主任:高麗娜(女) 電話:13919366270 城關區綜治辦副主任:楊 吉 蘭州市城關區法院地址:蘭州市城關區雁灘路2876號 730000 蘭州市城關區法院刑一庭 金濟勇法官 802房間 電話:0931--2150518 蘭州市城關區法院電話辦公室:0931─2150162 立案室:0931─2150212 刑庭:0931--2150184 民一庭:0931--2150122 民二庭:0931 -2150090 民三庭:0931--2150116 行政庭:0931--2150152 執行一庭:0931--2150040 執行二庭:0931--2150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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