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二零一三年四月十九日】因為向民眾講述法輪功真相,王劍、塗松山、李曉輝及陳寶漢等多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勞教並送至寶雞虢鎮勞教所(三大隊),其中有被勞教一年多的,有被多次勞教而被關進勞教所前後長達十多年的。最初,他們還能正常會見家屬,將自己在勞教所的遭遇告知家人,而最近兩個月,他們的會見權已經被完全剝奪。對此,家屬表示無比擔憂。 二零一二年,虢鎮勞教所允許家屬每月有兩次會見法輪功學員的機會,而今年勞教所只允許他們每月會見一次,而僅一次的會見權仍然難以保證,特別是最近兩個月,家屬的會見權已經被完全剝奪。由於已經兩三個月沒有見到勞教所裏的學員,加之他們先前受到管教人員非法的懲罰,家屬對學員的健康狀況很擔心,也懷疑他們的個人正當權利能否受到保護。 今年三月,在勞教所沒有提前通知家屬取消該次會見情況下,各位家屬輾轉來到寶雞虢鎮勞教所後,才被告知此次不允許學員會見家屬,稱因為政府在召開「兩會」,所以禁止家屬探視法輪功學員,但勞教所卻拿不出任何正規的文件或指示,也給不出任何信得過的理由。再者,其它地區的勞教所並沒有此項規定,法輪功學員的會見權並沒有受到所謂「兩會」的影響。所以我們認為虢鎮勞教所是在扭曲國家法律和行政法規,在徇私枉法,他們給出的理由是站不住腳的。 在本月會見日前幾天,家屬致電勞教所諮詢會見事宜,對方說不能會見,但給不出任何理由。按照法律和有關勞教法規的規定,家屬和朋友每月都有會見的權利,並沒有附加任何條件。而勞教所卻明目張膽的將此權利予以剝奪,明顯侵犯勞教人員及家屬的合法權益,也公然違反公務員的基本職業道德。其實,即便有所謂上級或領導的命令,勞教所也不能視違法決定而不見,按照中共的《公務員法》第九章第五十四條規定:「公務員執行明顯違法的決定或者命令的,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責任。」所以那些踐踏家屬會見權的人員責任難逃。 根據家屬的分析,我們認為勞教所不允許家屬會見學員的原因有三:1.法輪功學員抗議管教人員的非法待遇,2.家屬寄信給勞教所,3.法輪功學員遭嚴重懲罰折磨致使他們的健康狀況很差。 第一、去年家屬在會見法輪功學員期間,其中的一個勞教所管理人員稱,法輪功學員因在休息期間在勞教所內煉功,受到多次懲罰,並指責家屬要嚴厲勸導學員放棄對法輪功的信仰。當問及煉功是否影響到其他人的工作或休息時,他們回答說即便不影響他人休息也不能煉,因為這是上級的指示,與其爭辯沒有意義,並說即便是自己的親戚,他也愛莫能助。其次,勞教所內腐敗盛行,普通勞教人員和戒毒人員行賄工作人員是常有的事,而那些不隨波逐流者便受到歧視和不公待遇。再者,勞教所無理要求學員寫悔過書等,而被學員拒絕,所以對學員更加仇恨,並對他們隨意施加懲罰。因此學員抗議這些工作人員的違法行為。為報復學員的抗議或抵制邪惡的行為,勞教所便隨意剝奪學員們最基本的會見權,至於他們還受到其他甚麼遭遇,家屬無從得知。 第二、由於在元旦前後,王劍、塗松山及陳寶漢三人多次遭到勞教人員的毆打,三人家屬聞之此事致信省勞教委及虢鎮勞教所的領導幹部,希望領導幹部及早調查處理,以確實保障三人在勞教期間的人身安全及其它合法權益。此信寄出之後,接下來的兩個月都不讓家屬會見學員,我們認為勞教所懼怕勞教所內的迫害行為為外界所知,所以不再讓學員會見家屬。另外,據勞教所的領導抱怨說,學員為了讓外界知道他們被迫害的消息,將勞教所內受迫害的消息整理成文字,請被解教的普通勞教人員將之帶出,然而卻被管教人員搜出。也許他們擔心自己的惡行被暴露,故更嚴酷地懲罰學員,這也是他們做賊心虛的表現。 第三、基於元旦期間三人被毆打,及之前明慧網對虢鎮勞教所的惡行的報導,我們有理由懷疑,學員可能再次甚至多次受到管教人員或其他勞教人員的虐待,他們現在的身體狀況欠佳,所以勞教所不敢面對自己虐待法輪功學員的事實,也懼怕家屬探尋事實真相或訴至法院。他們通過拒絕家屬會見的方式,使裏面的學員無法將內部信息傳達出去,為外界所知。我們希望勞教所在現在已經知曉自己的罪惡的情況下,懸崖勒馬,善待被非法勞教的法輪功學員。 最後需要特別指出的是,本所鄭海鵬大隊長已經被明慧網多次報導其罪惡的行為。在政府上層已經多次強調廢除勞教制度,大陸及世界媒體廣泛公布勞教所的虐行的情況下,鄭海鵬及其他工作人員依然窮凶極惡,這是非常愚蠢的行為,我們真誠地希望他們及早醒悟,放下屠刀,為自己的未來著想。也呼籲並要求虢鎮勞教所儘快恢復學員和家屬的被剝奪的會見權。 附件: 要求調查處理勞教人員毆打法輪功學員王劍、塗松山及陳寶漢三人事件
致陝西省勞教委、虢鎮勞教所的公開信 陝西省勞教委、虢鎮勞教所領導幹部: 法輪功學員王劍、塗松山及陳寶漢三人在虢鎮勞教所期間,多次遭到勞教人員毆打,三人家屬聞知此情況,十分震驚和擔憂。 2012年12月23日晚八時許,因不明原因法輪功學員王劍被銬罰室外一個小時,在此期間,遭到勞教人員任景春無故毆打,在場幹部(高翔大隊長)不予制止,事後也未予處理。 2013年1月12日早八時許,勞教人員黃寅剛在操場公開毆打法輪功學員王劍,此事向當值幹部(鄭海鵬大隊長)彙報,不予處理,事後,黃某揚言:「打就打了,咋也不咋,誰也咋不了我,幹部是咱供養的。」 2013年1月12日晚五時許,勞教人員車小文因《年終總結》不合要求為由,毆打法輪功學員陳寶漢和塗松山。 2013年1月12日晚六時許,因塗松山要求向幹部反映情況,遭到車小文的拒絕,並在黃寅剛的指使下,車小文伙同孫亞鵬對塗松山進行毆打長達二十分鐘,致使其左眼視覺、左耳聽覺受到影響,事後車某揚言:「是大隊長(高翔)叫打的。」 2013年1月13日晚八時許,黃寅剛公開唆使其他勞教人員去毆打法輪功學員王劍,因其他勞教人員不予配合而未遂。 三人家屬就以上情況,請求虢鎮勞教所領導幹部調查處理,以確實保障三人在勞教期間的人身安全及其他合法權益,切盼此事及早處理,並予以回覆,以使三人家屬放心,特致此函! 王劍、塗松山及陳寶漢全體家屬 2013年1月16日 呈:陝西省勞教委、虢鎮勞教所 轉呈:聯合國人權委員會、追查國際、明慧網 陝西省虢鎮勞教所三大隊惡警名單: 大隊長: 荔戰生 教導員: 田錄平 副大隊長:鄭海鵬 張冬慰 高衛潔 一中隊長:南征 二中隊長:胡進超 警察:李小超 智軍 董宇飛 康小峰 陳謀 馬雲 劉韓平
陝西省虢鎮勞教所 地址:寶雞市陳倉區虢鎮火車站 郵編:721301 陝西省虢鎮勞教所黨委書記、所長:杜浩岳 陝西省虢鎮勞教所黨委委員、副所長:成耀選 陝西省虢鎮勞教所政治處 尚林忠 陝西省虢鎮勞教所三隊辦公室:0917-6235723 胡科長辦公室:0917-6239481 陝西省虢鎮勞教所生產科 張志劍(科長) 聯繫電話:0917-6235465 寶雞市陳倉區檢察院駐陝西省虢鎮勞教所電話:0917-6235473 寶雞市司法局 辦公地址:市行政中心二號樓 郵編:721004 聯繫電話:0917-3260856 傳真:0917-3261026 電子郵箱:bjsf@baoji.gov.cn 1、蘇紅旗 寶雞市司法局邪黨黨組書記、局長 電話:0917-3260858 2、李宏祥 寶雞市司法局邪黨黨組成員、副局長 電話:0917-3260860, 電子信箱:lihx-123@163.com 3、白明,寶雞市司法局邪黨黨組成員、副局長 聯繫方式:市行政中心2號樓2215號房間,電話:0917-3260861, 電子信箱:bjfxb001@tom.com 4、曹長征 寶雞市司法局邪黨黨組成員、副局長 電話:0917-3260863,電子信箱:caodiaoyan@163.com 5、李明倫 寶雞市司法局黨組成員、紀檢組長 電話:0917-3260862 6、王玉祥 負責市局政治(警務)處工作。 電話:0917-3260865,電子信箱:bjzjf56@163.com 7、侯金貴 寶雞市司法局邪黨黨組成員、副局長 電話:0917-3260859,電子信箱:houjg-123@163.com 8、王新志 寶雞市司法局助理調研員 電話:0917-3260865,電子信箱:sfjwxa@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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