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二零一三年四月十一日】(明慧網通訊員甘肅省報導)三月二十二日,甘肅蘭州市紅古區法院欲對兩年前因發神韻光盤被綁架的蘭州市紅古區海石灣鎮法輪功學員陳德光夫婦非法開庭。 之前,曾經兩次上交蘭州市中級法院,欲以「顛覆國家罪」將陳德光、盛春梅夫婦非法判刑。中院以證據不足打回,當局卻不放人,而紅古區法院還想以所謂「組織利用×教」(中共是真正的邪教)非法判他們。在開庭頭天通知律師,使律師根本無法趕過來辯護,陳的子女要求為父母辯護,被紅古區法院拒絕。家人正告法院,如果不等律師到庭辯護就非法開庭,將到北京起訴紅古區法院。法院無恥要求陳的家人解聘律師,被拒絕,現延期開庭。 事件回放 法輪功學員陳德光,一九四六年出生,原四冶西北分公司職工(現已破產),家住紅古區海石灣大通路。修煉法輪功前身患腰肌勞損、頸椎骨質增生、胃下垂等多種疾病,而且每天要抽兩包半煙,天天都喝酒;一九九七年八月開始修煉大法不久,一身疾病不翼而飛,煙、酒都戒了。在中共迫害法輪功後,陳德光老人受到種種迫害,曾經被打斷肋骨、非法勞教,一家人多次被騷擾的無法正常生活。 二零一一年七月七日,陳德光與老伴盛春梅在蘭州市紅古區花莊鎮給世人贈送神韻光盤時被花莊派出所非法抓捕,期間受到警察張國維的刑訊逼供,後來,陳德光被關入看守所(先是在海石灣的紅古看守所,同年十一月被送到蘭州市第二看守所)。盛春梅因身體狀況不好先是取保候審。 在取保候審一年後,邪惡之徒先是以欺騙的手段以簽字為由想將盛春梅騙到公安局,無果後,他們就四處搜查跟蹤,用手機定位等方法找到了盛春梅,非法抓捕了她,並將她送到蘭州市第一看守所。在抓捕盛春梅時,惡人並沒有出示任何搜查證,且是從窗戶強行闖入的。 證據不足,兩次被退回 從二零一一年十月中旬後,此案轉入蘭州市檢察院,進入了所謂的審查起訴階段,在此階段因證據不足兩次退回補充所謂的「證據」。二零一二年五月底,陳德光接到了起訴書,並得到通知二零一二年六月十二日開庭。夫婦二人的辯護律師已經提前到達。但是到六月十二日上午,律師突然接到法官的電話通知:因政法委的介入開庭延期,具體開庭日期另行通知。 從六月中旬到九月中旬,陳德光、盛春梅夫婦一事一直沒有消息,九月底十月初時家屬接到律師的電話通知,檢察院撤訴了,家屬打電話分別到法院和檢察院核實,此消息屬實,當家屬問及當時當事檢察官施興林:「既然撤訴了,為甚麼不放人?」時,施興林說:「誰說不起訴了?」 時間轉眼又到了二零一三年一月底,家屬又接到律師的電話說陳德光、盛春梅又要轉到紅古區法院(從中級法院轉到地方法院)。家屬又與紅古區法院的張雪林法官聯繫,家屬說給父母兩方均請有辯護律師,法官讓家屬與律師聯繫,將手續交到法官處,盛春梅的辯護律師在遞交手續的時候,家屬發現了甘肅省對公檢法司的通電,大致內容為:「為了避免法輪功組織以維護人權請律師辯護……」(因掃了一眼,並沒有記得十分清楚)的電文。 律師遞交完手續的後,去第一看守所會見了盛春梅,發現她未修煉時患的疾病復發,高血壓(高壓有時達到180,糖尿病,僅有的右眼也視物不清,雙耳聽力也明顯下降,聽不清。律師見此,給家屬建議取保候審,並寫了「變更強制措施申請書」,要求變更為取保候審,讓家屬遞交給法官,家屬打電話,面見法官後,法官不接受,要求家屬附上病歷(刑事訴訟法中規定:辦理取保候審並不需要病歷)。 法院企圖強行非法開庭 二零一三年三月二十日下午,家屬在給陳德光買東西時,才知道三月二十二日要在紅古區法院開庭,在此之前家屬並未接到法官或律師的電話通知(法律規定開庭通知書必須在開庭三日前送達律師處)。 當天中午家屬在與律師聯繫後得知,律師是與家屬同一天得到電話通知的(而書面通知到達律師事務所的時間是21日上午)而在幾天前紅古區法院的書記員給律師打電話說要寄出庭通知書時,問他幾號開庭,書記員說不知道。由於沒有及時收到出庭通知書,律師無法按時出庭辯護,所以在二十日下午至二十一日全天律師和家人都盡力聯繫法官張雪林與其協商將開庭時間延後至星期一(二十五日),法官不同意,只是要求家屬與律師聯繫讓律師儘快趕來。而律師即使坐飛機也無法趕上開庭,最後無奈做出「法官強行開庭,則律師和家屬均要對其進行控告的決定」。 二十二日上午九點,家屬提前來到法院門口(十點開庭),再次與法官協商延期開庭。打通電話後法官張雪林從法院出來(二十二日法院不讓人進,說是必須憑票進入),張雪林說:「既然律師無法到場,那麼讓兩位律師寫延期開庭申請書,傳真過來。」後來,因其中一位律師因工作無法寫延期申請書,法官先勸家屬解聘律師,當家屬堅決拒絕,並告訴他說:現在只有兩個選擇,一個是你延期開庭。另一個是你強行開庭,我控告你。 之後,法官又讓家屬寫一份延期開庭申請書,說是要交給上級討論是否延期開庭,從十點到十二點半,他們一直在所謂的研究。無果後,只得宣布延期。 後來賀建中的案件開庭時,律師也會見了陳德光(陳德光和賀建中的代理律師是一個人),才了解到在那兩個半小時,張雪林法官、庭長和一些別人(陳德光沒記住)一直在騙陳德光,說律師來不了了,給你換個不要錢的律師,你把他們解雇了之類的話。但陳德光始終堅定一念:我只要我的律師,其他的一概不要。才使得他們的奸計無法得逞。 地址:甘肅省蘭州市紅古區海石灣鎮新法院 電話:電話長途區號:0931 院長:6211617 辦公室:6211656 經濟庭、民庭、執行庭 6211283 蘭州市紅古區法院郵編730084 趙新宇邪黨書記院長 魯長來邪黨成員副院長 朱存勝邪黨成員副院長 陳春香邪黨成員副院長 吳存乾邪黨成員民二庭庭長 李信邪黨成員政工科科長 談應勝邪黨成員辦公室主任 紅古法庭庭長魯吉年 執行庭庭長史英博 刑事審判庭庭長周天民 政委錢崇喜立案庭庭長高紅 主審法官:張雪林 13609381509 0931-6229874 蘭州市紅古區檢察院 地址:蘭州市紅古區海石灣鎮新檢察院 郵編:730084 檢察院公訴人:索劍秋 蘭州市第二看守所 地址:蘭州市七里河區華林路333號 郵編:730050 所長:金愛興 教導員:魯維民 副所長:楊繼武 副所長:王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