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二零一三年三月五日】(明慧網通訊員黑龍江報導)王麗華,女,五十七歲,黑龍江省樺川縣人,一九九六年開始修煉法輪大法,之前曾經罹患的多種疾病,如神經衰弱、膽囊炎、婦科病、心臟病等在修煉法輪功不到兩個月內不治而癒。近十三年來,王麗華遭受邪黨不法人員的多次綁架、非法關押、勞教,曾身陷黑龍江省女子監獄十年,被迫害得骨髓裏全是膿,確診為骨結核,疼痛得死去活來,後在信師信法中,度過人生的最低谷。下面是她自述在中共暴力迫害下,所遭受的一切。 我叫王麗華,家住樺川縣悅來鎮。一九九六年七月開始修煉法輪功後,原來患有的多種疾病:神經衰弱、整天睡不著覺、膽囊炎、婦科病、心臟病、手腕痛得不能掃地,頭痛,後來又患上了多眠症、正吃飯呢,碗從手中掉下來,也不知道,特別是眼睛痛、乾澀,眼球像要冒出來,身體弱得上樓都上不去。我婆婆有附體,我一去她家,被附體干擾得手都酥麻到胳膊肘。我讓病折磨的喪失活下去的信心,幾次想到自殺。 九六年,我喜得大法,修煉不到兩個月,上述病症都不治而癒。我和丈夫是後結合的,丈夫有三個孩子,我們又生了一個女兒。學大法後,我按大法法理要求,對孩子不分親疏,和睦相處。我們夫妻更是夫唱婦隨,家庭變得和睦,美滿,這一切令別人羨慕不已。丈夫看到我的變化,十分支持我煉功。這一切都是大法給的,是師尊給了我第二次生命,給我美滿的家庭。 依法上訪 一九九九年「七二零」,我看到惡黨誣蔑大法,我按照《憲法》明文規定,依法合理去北京上訪,我們十三位法輪功學員一同打車去北京的途中,被不明真相的司機構陷,車行至方正縣境內,被樺川縣警察截回,非法關押在樺川拘留所二十多個小時。 為討公道,還我師父清白,九九年十月二十二日,我又去北京合法上訪,在法輪功學員的幫助下,住在離北京七十多里地的郊區。大約和六十多位天南地北的法輪功學員住在一起。幾天後,法輪功學員分批前往北京證實大法,但基本都沒有回來。 恰巧我碰到我們當地的法輪功學員,共同去信訪辦依法上訪。在信訪局的辦事窗口說明來意,窗口工作人員告訴我倆從旁邊的門到後院去(實際後院停著車,等著抓捕上訪的法輪功學員,我們也不知道)這時,有個東北口音的便衣,問我們是哪的人,讓我們跟他去,把我倆騙上了一輛黑色轎車,拉到黑龍江省駐京辦事處非法關押兩天。 之後,樺川警察賈友把我們接回樺川。從駐京辦事處出來,賈友直接上來翻我的衣兜?我說就十六元錢。他很掃興。 九九年十月二十八日,我們被非法關押在樺川公安局看守所一個月。當時的公安局局長是張雲哲。看守所所長是王某某,因為我煉功,王某某把我叫到他的辦公室恐嚇我,如果我再煉功,就給我銬地環。在期間樺川縣公安局政保科科長魏佔文兩次逼迫我放棄修煉,否則就非法勞教我。 遭受非法勞教 九九年十一月二十九日,我和另一位法輪功學員分別被非法勞教三年,被挾持到西格木勞教所,遭受非人的折磨。冬天在外面洗臉,洗衣裳,洗頭髮,洗完頭之後,頭髮都是豎起來的,淨是冰溜子,一撥拉嘩嘩響。褲頭揣在兜裏好幾天,才能洗上。 西格木勞教所在非法關押法輪功學員之前,裏面犯人才有十七、八人,接近解體。後來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勞教,在半年時間內,被非法關押的法輪功學員就達到二百二十二人。生活條件極其艱苦,連警察工資都沒有保障。勞教所勞役法輪功學員與犯人為他們創收。有一段時間,警察為了牟私利,逼我們挑小豆。分任務,從早上天不亮就起床,上車間幹活,中午吃飯十五分鐘,晚上滿天星才回來。有一次,我從小豆袋子堆上掉下來,腳後跟摔傷了,不敢挨地,行走很艱難,請假也不讓休息。睡的是雙人鋼絲床,中間一個大窪兜。衣服不讓隨便洗,有一次我的內衣太髒了,我就把衣服洗了晾在床頭,張大隊長逼著我把衣服扔到大牆外。 法輪功學員吃的更差,每天全是菜湯,有幾片菜葉,常年一滴油也沒有。吃的是一籮到底玉米麵發糕,有時有霉氣味,有時候還不熟,有生麵味,勞教所的管教讓犯人給她做假帳,她們也不避人,甚麼豬肉燉粉條,天天有炒菜,都是假話。吃飯時間十五分鐘,洗臉幾分鐘,洗涼水澡幾分鐘。 酷刑演示:野蠻灌食(繪畫) |
法輪功學員不「轉化」的,那裏的管教就強迫我們大夏天的在太陽底下曝曬數小時,法輪功學員們暈倒現象時有發生。強迫我們長時間走步,每天長達14個小時,有時強迫長時間蹲著。全體法輪功學員為了反迫害集體絕食,均遭到野蠻灌食。為反對「轉化」,我絕食40多天,我有次親眼看見警察往紅塑料桶(大約20斤裝的桶)加一半水,4─5袋精鹽,幾把生玉米麵攪和後,給法輪功學員野蠻灌食,不張嘴的就插鼻管,十多個人摁一個人,因為摁不住,後來調來男警察,拿警棍後把手往嘴唇上撞擊,把我的牙都撞活動了,直冒血,嘴唇也流血,全都腫了,我不配合邪惡的管教們就插鼻管,膠管抽出來時都帶血。也不知是鼻子出血還是咽喉出血,灌食是用加大量鹽的水,鹹的嗓子啞得說不出話來。有時也不知灌的啥東西,有汽油味,剛灌完,法輪功學員就從口鼻全噴出來,非常痛苦。記得有一次一位法輪功學員,剛剛灌完就吐在臉盆裏,惡警卻掀開她的衣服領子,從衣領處全倒入法輪功學員的衣服裏,沒有一點人性。我們利用時機在外面煉功,有一次看守所的所長故意把門鎖上,長時間不讓進屋凍我們。還有一次晚上九點才讓我們回來,在外面呆了很長時間。 管教是不讓我們上廁所。我們跟警察講理,沒人搭理,沒人管,後來我們幾個監室就一齊背《論語》。一同用力推大門,我們把大鐵門推倒了。女警察慌忙叫來男所的惡警,沒頭沒腦的亂打我們。我看見女警教導員打法輪功學員,就不顧一切地緊緊抓住她的後脖領子,不讓她行惡,她高喊:王麗華,你敢拽我,一腳把我踹的倒退幾步。在混亂中,男警察用電棍照我的頭打下來,一位姓宋的老年法輪功學員看見,用胳膊一架,第二天整個小臂黑紫,好久都沒好。當天晚上,把我們搬到男勞教所裏邊非法關押。 在佳木斯西格木勞教所非法關押十四個月時,家人把我接回家。 被迫流離失所 二零零二年四月十四日,我正在樺川縣小造紙廠幹活,城南派出所所長蘇英強派一年輕警察張志峰,著便裝找到我,讓我跟他走一趟,我拒絕,他上來拽我,我拿起一米多長的鋼鋸片,橫在脖子處,厲聲說:今天,你敢動我一下,我就死在你面前!他慌忙擺手,假惺惺的退下。之後,他回去拉來五、六個警察,把造紙廠搜了個遍,害的我有家不能回。這之後我一直過著流離失所的生活。 我先在雙鴨山市打工有一個多月,有一天,一位法輪功學員急急忙忙到我的住處,告訴我說:這裏不能呆了,半夜警察去我家了。我急忙又去吉林姑媽家,只住了十餘天,那裏的大隊幹部問我表弟,她是不是煉法輪功的?為了不連累親人,我無奈中又離開姑媽家,又回到了黑龍江省雙鴨山市。 遭非法勞教 二零零二年八月十四日,邪黨開十六大之前,又開始綁架法輪功學員。當時我正在雙鴨山一法輪功學員家,當地警察綁架了法輪功學員、她的女兒、外孫女(只有兩三歲)、一名男法輪功學員和我,把我們非法關押在雙鴨山看守所一天。第二天,樺川縣公安局政保科的賈友與兩個警察把我挾持回樺川縣看守所,非法關押四個月。樺川公安局非法勞教我三年。樺川縣公安局政保科的賈友和董洪升在十二月二十三日把我挾持去佳木斯西格木勞教所,在途中黑龍江省610駐佳木斯的不法人員丘某(外號丘大腦袋)主使把我綁架到雙鴨山市看守所非法關押。 記得被綁架到雙鴨山市時,也不知是甚麼地方,只知道是七樓。一共五、六個惡人,對我問這問那,有個人把師尊的法像放到我腳前,讓我踩,我瞪視著他數秒鐘後,他又輕輕的把師尊的法像放到桌子上。一個領頭的見狀,就狠狠的打我下巴一拳,差點打倒我,下巴青紫一片。第二天早晨,把我綁架到雙鴨山市看守所。在途中他們問我有多少錢?我說就七十多元錢,他們一聽沒有油水可榨,就沒有再吱聲。 我到雙鴨山市看守所,裏面有幾十個法輪功學員被非法關押。看守所裏的王所長看見我煉功,指使白所長迫害我。交班之後白所長氣急敗壞的讓幾個人扛來鐵椅子,把我鎖在裏面。整整七天,每分每秒都很難忍受,兩條腿腫的錚亮,屁股像有蟲子爬一樣。凡是不穿號服的法輪功學員,都被白所長用小白龍毒打過。 惡警用於毆打法輪功學員的工具:「小白龍」(直徑為一寸的白色塑料管,約20釐米) |
非法判刑 十年牢獄迫害慘絕人寰 二零零三年七月,雙鴨山市尖山區法院對我非法判刑十年。 二零零三年九月二十七日,我們十多位法輪功學員被強行挾持到黑龍江省女子監獄,其中有王玉卓、孫鳳傑、張麗、王光榮等,其餘的已經想不起來了。判刑最輕的是三年,最重的是十三年。在送往監獄的早晨。雙鴨山市看守所王所長和看守所的警察,用大鐵鏈子硬把我們鎖上,孫鳳傑不配合,被他們連踢帶打。 在黑龍江省女子監獄,警察指使犯人把我們的頭髮剪短,換上號服,一人一個屋,每屋有五六個犯人看著,先是幫你打飯,噓寒問暖,體貼入微。目的是讓我們「轉化」,三天兩天你要不「轉化」,就原形畢露,罵聲不絕於耳,甚麼難聽說甚麼,不讓上廁所,強迫蹲著,站著,給我們洗臉的時間就只有五分鐘,洗澡十五分鐘。天天叫你坐小板凳。把你的衣服裏外全寫上犯字,就褲頭沒寫。 剛入監時,早九點半開始由三個男警察拿警棍看著,讓法輪功學員跑步。誰落後就打誰。有個六十多歲的法輪功學員累昏了過去,有個四十多歲的男警察還不依不饒地打她。我也累迷糊了,暈倒在花池鐵欄杆裏面。每個監區的法輪功學員都被逼著走步,幾乎每個法輪功學員的臉上都青一塊紫一塊的。九監區副大隊長王曉麗有一天找我談話,她因為我沒敲門、沒喊報告、還對她微笑,惡狠狠的一連打了我二十多個嘴巴,把我的頭都打暈了,那裏的李大隊長把她拉開,她疼得直甩手腕子,從那以後我的頭總是痛,嚴重的症狀有半年多,遲遲不好。 裏面的犯人告訴我,只要煉法輪功的剛進來,誰要是不穿紅馬甲、不配合,就給銬在另外的屋子裏,如果法輪功學員要是喊的話,就用膠帶纏住嘴。不「轉化」的法輪功學員,罰坐小塑料凳子,除吃飯上廁所,找談話外,就是讓你坐凳子,晚上坐到十一點,個別法輪功學員還被早上值班的、兩三點就把她叫起來坐著。想方設法折磨。同時不斷的用邪悟的學員來「轉化」你,並不斷的要挾你,如不「轉化」就把你送到十一監區去,那裏的迫害更嚴重,是專門迫害法輪功學員的地方。法輪功學員在那裏被迫害得非常嚴重,由於長時間坐著屁股輕的結黑瘡。重的潰爛。監獄裏的十一監區被稱為監獄裏的小監獄。有被關在裏面的法輪功學員幾年都不見天日,裏面的窗戶和門都用白布蒙著。法輪功學員每人一個屋,每屋都有包夾,怕法輪功學員們相互之間見面,連上廁所都是一個屋一個屋輪換去。 零三年臘月,我在早六點看見樓下各個監區法輪功學員為抗議監獄的勞役。被警察指使的犯人扒掉法輪功學員外衣,只穿線衣線褲,強迫坐在雪地裏,同時犯人用竹板打每個法輪功學員的手。而三監區的法輪功學員被警察都弄到菜窖裏凍了兩個小時。 監獄在家人接見時迫害法輪功學員和家人,我到監獄不到一個月時,丈夫來探視我,因我拒背報告詞,強行取消我的會見資格。 零三年,法輪功學員胡愛雲,不放棄修大法,她不穿紅馬甲,不報數,不「轉化」。九監區的李大隊長把她關在監獄的小號裏,手腳都被扣著,裏邊叫扣地環,大約半年多,看她不屈服,又把她送到十一監區。在二零一二年十二月她再次被迫害關押,她被白英賢(男、獄長)和史耕輝(女、二把手),弄到十監區的樓上,由好幾個人犯人看著,用束縛帶迫害。 法輪功學員李玉書六十歲左右,大興安嶺人,絕食已八九年了,在監獄醫院三樓,每天被強迫灌食兩次,她不穿號服,她給白英賢寫真相信,白英賢惱羞成怒,用束縛帶捆綁三個月,受盡折磨,她喊大法好,受警察指使的犯人用膠帶把她嘴封上,反覆揭粘把她臉的兩側的皮膚都弄壞了。 法輪功學員魏俊大慶人四十多歲,在一一年秋天,惡警為了「轉化」她,指使犯人把她弄到醫院三樓,犯人高福豔,張芳清、李英慧等五六個人,用各種辦法,強行「轉化」她,軟硬兼施,不讓她睡覺,不許開窗戶通風,她身上長滿疥瘡,越是不通風,越是奇癢無比,在精神上,肉體上折磨她,逼她「轉化」,共三個月。 法輪功學員趙必續五十多歲,一一年發現她身體逐漸衰弱,在去世前幾天曾經把她送到哈爾濱市中心醫院檢查身體,檢查身體之後又把她背回來,沒有幾天救護車又把她拉到醫院,僅三天就死在醫院裏。 酷刑演示:銬地環 |
法輪功學員王官榮被非法判刑十二年,在監獄九監區,她信師信法,不「轉化」。零三年冬天,惡警強迫她蹲小號,把她銬地環,坐在水泥地面上,不給被褥,就穿著棉褲棉襖整整七個月,衣服髒的錚亮、梆梆硬,迫害七個月之久,又把她轉到十一監區。零七年她被迫害得雙目失明,身體癱瘓生活不能自理,家人在和監獄為她辦理保外就醫時還逼她簽字「轉化」。她回家一年多就離世了。 零六年,我在一監區親眼看見,有一位法輪功學員到回家的那天早上,因她平時就不穿號衣,那天獄方為了羞辱她,好多人硬是給她套上獄裏犯人的號服,用棉被把她纏上,抬出來,在地上拖拽著,就看見一會扔出件衣服、一會扔出條褲子,該法輪功學員到門口時,她已經掙扎著脫去號服,只剩襯衣襯褲了。 所有在監獄被強行關押的法輪功學員,頭三個月都在九監區(即集訓隊)強迫「轉化」,我從那時起,一呆就三年,整天強迫坐著不讓動,只有上廁所和吃飯才讓我們動。在零六年夏天,我又被非法轉到一監區非法關押近一年的時間。在二零零七年五月又把我弄到九監區(集訓隊)強迫「轉化」。他們指使邪悟者、刑事犯、警察輪番談話,整天用惡語誣蔑大法、謾罵師父。惡警因為我不「轉化」不讓我去浴池洗澡,說我不聽話。 六十二天後,九監區的陶大隊長親自把我送到三監區,她還揚言要看我飛上天。在三大隊裏總有包夾看著我。自從二零零三年九月二十七日被非法關押在黑龍江省女子監獄,到我回家時都是嚴管,一直被逼迫整天坐著,我每天都是臀部發麻、後來腿疼、腰疼。在零九年十一月份,我被迫害得癱瘓生活不能自理,非法關押在十監區,裏面的犯人為我接屎接尿。 經哈醫大二院的專家會診確定:骨髓裏全是膿,確診為骨結核。監獄裏的醫院強迫給我打點滴,打了二十八天的點滴,也不知是甚麼藥,造成我的皮膚奇癢,後來逐漸潰爛,且疼痛難忍。整個左小腿皮膚潰爛得沒一塊好地方,左小腿甚麼也不能碰,晚上睡覺都得把被子支起來,被子碰上都疼,疼得整夜不能入眠,整天疼得忍不住的哭。 零九年臘月二十七到一零年正月初八這十多天裏,我經受了從未有過的疼,每次疼的時候,都像有東西從左腳面開始麻酥酥往上爬,直到左大腿窩轟的一下炸開,全身從頭到腳說不出來的疼,都控制不住的大喊,三四層樓的人都能聽見,疼得就像昏死一樣,承受不了直想死。這種無形的迫害致使我在年三十的晚上想到自殺,我把床單扯成兩寸寬的布條四條,準備在沒人看見的時候了結自己,半夜屋裏的人都出去放炮,我想起師父的講法,從此打消自殺的念頭,心裏開始背誦師父的經文、《洪吟》。從初八開始,身體上的這種不能忍受的疼沒有了,再疼時我也能忍受住了。一直到二零一零年六月份,我可以慢慢地下床,彎腰有九十度兩手支著腿能走了。到一零年八月一號那天下午三點,突然我一下直起腰走路了,當時住院部的人都非常震驚,覺得不可思議,怎麼會好呢。和我一起住院有個犯人,她的病和我一樣,一直是她的姐姐照顧她,在我回家時,她上廁所還得她姐背著呢。 在我被迫害癱瘓的期間,家人接到監獄的電話,去監獄為我辦理「保外就醫」。獄警和家人回樺川縣到公安局辦理時,遭到公安局局長劉洪印、城南派出所所長沈延峰、政法委書記倪麗的拒絕,他們之間相互推諉不給簽字。派出所所長沈延峰說他要給簽字,必須局長劉洪印同意才簽字。公安局局長劉洪印又推脫得政法委書記倪麗簽字,否則自己負不了責。倪麗直接就以我煉法輪功為由而不給簽字辦理保外就醫。當地不但不簽字,還和監獄方勾結,恐嚇我七十四歲的老父親,逼迫他簽字,逼著他承認我的生死和監獄無關。監獄的兩名獄警在我父親簽字後,長出一口氣說:可下完成任務了。第二天一早就離開樺川縣,返回黑龍江省女子監獄。在監獄裏他們一直瞞著不讓我知道真相。我的父親、母親在這種壓力下身體每況愈下,母親於一一年十二月中旬離世,父親不長時間腰疼得彎到有九十度。 我十年冤獄回來,丈夫遠走他鄉,女兒不理解我而不願見我,母親憂鬱離世,父親無人贍養去了養老院,原本團團圓圓的家庭,被迫害的夫離子散,我無家可歸。這悲劇都是邪黨迫害造成的。這只是無數法輪功學員被迫害的冰山一角,我們法輪功學員沒有敵人,只是憐憫那些不明真相,被邪黨利用去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人,趕快懸崖勒馬,給自己和家人留條後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