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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對廣東法輪功學員酷刑折磨概述 (上)
【明慧網二零一三年三月三十日】

前言

中共對法輪功學員實施「打死白打,打死算自殺」、「肉體上消滅」的滅絕政策,實施肉體與精神雙重絞殺,中共廣東當局、六一零、政法委、警察和司法等機構在此種滅絕政策之下,為強迫法輪功學員所謂的「轉化」而毫無顧忌的迫害法輪功,在所有關押場所(包括派出所、收容所、拘留所、看守所、勞教所、監獄、洗腦班、精神病院等),普遍使用各種酷刑,將許多法輪功學員致殘、致瘋、致死。

尤其是廣東三水勞教所、廣州槎頭勞教所、廣州第一勞教所、廣州第三勞教所和廣東四會監獄、陽江監獄、梅州監獄和北江監獄,以及廣東三水洗腦班(對外謊稱「廣東省法制教育學校」)、廣州黃浦洗腦班等迫害黑窩,酷刑之烈,觸目驚心。

曾遭受多種酷刑折磨、後被營救到美國的深圳法輪功學員周雪菲女士說:任何一項酷刑就足以讓你生不如死、痛不欲生,卻對我們幾種酷刑同時使用……

目錄

一、隨處可見的毒打

二、電刑:幾萬伏高壓、多根電棍、濕水過電

三、各種各樣的體罰
1、罰坐小板凳,長時間不讓上廁所
2、長時間剝奪睡眠
3、冷凍折磨,女性經期尤甚
4、像「煎魚」一樣暴曬
5、長時間捆綁「盤腿」
6、綜合運用多種體罰方式

四、各種各樣的刑具
1、長時間吊銬
2、沉重的腳鐐
3、戴上腳鐐和手銬遠距離「倒拖地」
4、珠海看守所的「坐飛機」和「十字架」酷刑

五、幾種最可怕的酷刑
1、長時間將頭按入廁所馬桶窒息灌水
2、「五馬分屍」酷刑
3、「傷口刮鹽」酷刑
4、「人肉刑具」酷刑
5、「捆粽子」酷刑
6、現代「炮烙之刑」
7、空胃灌濃鹽水的酷刑

六、性虐待與性侵犯

七、強行墮胎

八、藥物迫害

九、綜合使用多種酷刑的個例
1、深圳中學教師劉喜峰所遭受的酷刑
2、胡錦濤同班同學張孟業所遭受的酷刑
結語:迫害兇手因「酷刑罪」被國際起訴

一、隨處可見的毒打

毒打、暴打,幾乎每個被綁架、關押過的法輪功學員都遭受過,這是中共最普遍採用的一種酷刑。

打手告白:「打死法輪功人員沒有罪」。二零零一年,湛江市廉江看守一所二所管教惡警潘迎春、梁所長指使十三倉和二十一倉吸毒犯人毒打法輪功學員黃蓮嬌、龐永紅、劉麗清、林紅、蔡志英、黃美芬、羅玲、溫瑤等。羅玲被惡警戴上三十斤重的腳鐐;黃美芬、溫瑤在十三倉被監頭劉劍平等七,八個人圍攻毆打,拳腳滿身飛,一天不知被打了多少次;劉麗清被二十一倉監頭毒打。黃美芬在十三倉經常被監頭劉劍平等七,八個惡人圍攻毆打、惡警潘迎春還教她們打那些個只有內傷、表面沒有傷痕部位,致使黃美芬一身傷痛累累。監頭劉劍平說:「有人問為甚麼打人,就說你們煉功,打死法輪功人員沒有罪……」

打手告白:「在精神病院裏,打死人是不用負責任的。」陳卓頤(怡),女,三十二歲,廣東省湛江市赤坎區法輪功學員,常被評為優秀工作者。曾因上訪在北京房山看守所遭手銬、煙熏等酷刑迫害,在廣州沙河收容所遭電擊,又被關到廣東白雲區豚河精神病院迫害,醫生陳德智叫隔壁男倉三個吸毒的打手衝進來毆打陳卓頤,拳腳交加,一邊打還一邊說:「在精神病院裏,打死人不用負責任的,還煉就打到你死為止。」她當時被打得全身多處呈紫色,肋骨劇痛,最後翻不了身,起床都需要人扶,後來因全身生滿疥瘡,已發爛,脹膿,才被放出去。一同被關的十四個學員也相繼通通被毆打,全身都多處受傷,還有一個被打得當場暈過去。

惠州看守所:辦好了死亡證明再毒打。楊光,安徽宿州市人,在廣東惠州工作,2003年被惡警綁架到惠州看守所。惡警將楊光帶到審訊室毒打,並且指使看守所的惡警及他的同倉犯人毆打、折磨楊光,用倉裏做花枝的鐵線捆住他的雙手吊起,十幾個人進行毒打,致使楊光遍體鱗傷。惡警們事先已經同看守所辦好楊光因急病死亡的手續,準備打死楊光。當天晚上惡徒們毒打楊光,楊光大喊救命。當時被看守所一巡崗警察聽到,過去問發生了甚麼事,並制止了惡徒們的行為,才使楊光免遭此劫。三個月後,楊光被非法勞教三年,在三水勞教所遭受關禁閉,綁「老虎椅」,高壓電棍電刑等殘酷迫害。

陳多被毒打致死,警察說完成了一個「指標」。陳多,54歲,被綁架入汕頭市鮀浦看守所後僅10天,就被毒打致奄奄一息,4天後他帶著滿身的傷痛永遠閉上了雙眼,含冤而逝。陳多被迫害致死的消息在明慧網曝光後,汕頭警方非常恐慌,對陳多的妻子進行恐嚇威脅,威逼陳多的家人封口,說:「你丈夫人已被我們打死了,就因他是煉法輪功的,我們好不容易才完成一個指標(打死法輪功學員的指標),你還敢四處亂說?!找死?」 把陳多打死的看守所所長李惜強,因完成了「指標」,不但沒有受到追查,反而在2008年下半年還被委以「重用」,升任汕頭市國保支隊副隊長。

吳靜芳臨死前說:「他們太狠了!」吳靜芳,女,1953年出生,廣東省揭陽市揭東縣曲溪鎮寨內村人,2002年3月31日在揭陽市區被警察綁架,被東山某派出所惡警綁在椅子上毒打了一天一夜,已經奄奄一息、生活不能自理,後被送到揭陽市第二看守所,又多次遭到惡警的集體暴打、毒打、長時間非法審訊、折磨、恐嚇等。綁架不到十天,吳靜芳即被活活折磨致死。全家人趕到火葬場看見吳靜芳的遺體時,只見她睜大眼睛,身上青一塊紫一塊,有一隻腳的趾甲已脫落。知情者透露:吳靜芳臨死前斷斷續續的說了一句話:「他們太狠了!」

珠海看守所流傳的話:「做花是累不死人的,打是能打死人的。」被珠海當局非法抓捕並判刑的六位清華大學畢業生之一的黃奎博士,後來避難到美國,他撰文描述了珠海看守所的超負荷勞動、酷刑和比「包身工」還差的生活條件。看守所用毒打手段強迫被關押人員生產塑膠花,被關押人員流傳著一句話:「做花是累不死人的,打是能打死人的。」警察常說:「你們在這裏死了,還不如一條狗!」法輪功學員袁征就是在珠海看守所被迫害致死的。

被毒打致殘、致死的大量案例

羅紅林,湖南籍法輪功學員,二零零六年十月十七日晚在東莞市張貼真相資料時被抓,並遭到殘酷毒打,全身重傷。

龍觀德,珠海工程承包商、千萬富商,二零零七年九月二十三日八點多鐘在東莞市東城區遭綁架時,被群毆致重傷,場面十分恐怖、慘烈。

何志維,珠海市某報關公司經理,2009年被湛江洗腦班惡人群毆致頸椎間盤脫出。2012年7月11日,何志維又被綁架到廣東省三水洗腦班,關押超過五個月,10月13日當家屬去洗腦班見到何志維時,發現何志維再次被迫害致頸椎間盤三節突出。

林冰菊,廣州市海珠區法輪功學員,被廣州槎頭勞教所惡警指使吸毒犯毆打她的頭和下身,直至將她摧殘至精神失常。

楊成,男,35歲,茂名市茂南區袂花鎮石浪村尾村人,個體醫生,2001年2月下旬,楊成被抓到鎮政府,遭到副所長梁政拳打腳踢,梁政專向楊成的腦部及要害處猛打,致使楊成當晚就昏死過去,後於2001年4月1日含冤去世。

鄭華冰,廣東省恩平人,二零零零年被關押到廣州增城康寧醫院內一側的收容所,被毒打致出現全身水腫症狀,回家不久,就離開人世,去世時不足二十歲。

黃湧忠,揭陽市法輪功學員,被韶關北江監獄陰狠毒打致生命垂危,2006年在醫院吐血昏迷而逝。

馬秀蘭,女,六十九歲,二零零八年六月十九日被佛山市疊窖派出所惡警綁架,後被非法關押在南海看守所,遭受了種種毫無人性的折磨摧殘,如強制睡水泥地、刑訊逼供、電棍電擊,被打得身上多處瘀傷等,二零零九年三月十六日含冤離世。

李曉今,女,四十一歲,原廣州師範學院(現合併為廣州大學)數學系副教授,二零零二年六月二十八日被黃埔洗腦班迫害致死,而她被綁架至此黑獄的時間還不到二十四小時。

二、電刑:幾萬伏高壓、多根電棍、濕水過電

勞教所和監獄的警察對法輪功學員,普遍的、無節制的使用電刑。

東莞副鎮長賴志軍被三水勞教所電刑致死。賴志軍,男,原廣東省東莞市鳳崗鎮副鎮長兼人大副主任,是東莞市法輪功上訪的公務員第一人,在廣東三水勞教所被惡警陳瑞雄等人拳打腳踢、反覆電擊,一同被關押的法輪功學員陳建國等人聽到那電棒「啪啪」的響個不停,殘酷無比。一天深夜,值班人員看見賴志軍出現死亡狀態,打報告,當班惡警卻說:「別理他」。就這樣,賴志軍數日內即被三水勞教所迫害致死。

潮州技術骨幹洪浩遠遭幾萬伏高壓電刑致死。洪浩遠,男,三十歲,一九九五年在廣州華南師範大學開始修煉法輪大法,畢業後在廣東省潮州市郵電局移動通訊任技術骨幹,二零零零年初被非法勞教三年,被關押到廣東三水勞教所。在原七大隊,獄警用幾萬伏電壓的電棍二至三根每天電擊十小時以上,電擊全身及肛門。他這樣描述其中一次遭遇:「他們要我寫保證以後不在所內煉功,我不答應,他們就脫了我的外衣,拼命電我,專電腋下、乳頭等軟弱地方。」二零零三年一月五日凌晨,洪浩遠含冤離開人世。

河源中學教師曾流明被多根電棍、濕水過電。曾流明,河源市紫金縣上義鎮中學教師,被非法勞教三年多,在三水勞教所受盡各種折磨,惡警把他關進陰森的電刑室,用水淋濕電棍電擊,每日六至八支電棍,上午充電,下午充電,每次二小時以上,電刑後還不准打瞌睡,這種情況持續了十七天。他曾質問惡警張青美是否想把人折磨死,張青美說:「搞死你又怎麼樣,最多打個報告說你病死就完了。」

三、各種各樣的體罰

中共警察以各種名義對法輪功學員加以體罰,如「面壁思過」、「軍訓」、「鍛煉」等,叫法很好聽,實質上卻是惡毒的整人招術。

1、罰坐小板凳,長時間不讓上廁所

例如:梁意琳,東莞法輪功學員,被三水女子勞教所用坐小板凳(惡人美其名曰 「思過操」)酷刑迫害:即端坐在小凳上,雙手放在膝蓋上,目視前方,一動不准動,一小時只准休息十分鐘。

有一位法輪功學員回憶說:一進夾控室,「包夾」就強迫我整天坐在一個小塑料凳上,不讓動,左、右各唆使一個「包夾」來夾控我。塑料凳高不到三十釐米,坐的時間一長,就開始難受,長期這樣坐著,雙腳都發腫了,屁股也坐爛了。這還不算,為了讓我更難受,「包夾」們有意給我找來一張破的塑料凳坐,一坐上去凳就陷下去了,更難受;吃完飯「包夾」們也不讓我站起來去洗碗,說是不用我幹活,就強迫我整天坐著,以增加我的痛苦。坐姿要規範,雙腿要並攏,雙手平放在雙腿上,腰要挺直,讓你更難堅持。

更甚的是,在烈日炎炎的夏天,長時間不讓喝水,不讓上廁所,有的法輪功學員經期來了,也不讓換,經血流到地上。

2、長時間剝奪睡眠

例如:盧啟奇,男,一九六三年三月出生,在深圳工作的武漢法輪功學員,優秀的建築工程師,二零零七年十二月被綁架,後被非法判刑四年,被非法關押在廣東省韶關市北江監獄。惡警霍某用剝奪睡眠的手段,逼迫法輪功學員放棄法輪大法信仰,這是從二零一一年八月至十月,盧啟奇的睡覺記錄:

日期 8/31- 9/1 9/2 9/3- 9/8 9/9- 9/12 9/13- 9/18 9/19- 9/28 9/29 9/30 10/1- 10/5 10/6 10/7- 10/9 10/10
睡眠時間(小時) 0 5 0 3 1 3 6 3 0 3 0 3

從此睡眠時間記錄表可以看出北江監獄的邪惡程度。其中九月十三日至九月二十八日的長達半個月的時間內,盧啟奇總共只被允許睡四個小時。最後,盧啟奇的身體極度虛弱,奄奄一息,身體不能保持平衡,精神出現混亂現象,頭髮白了很多。惡警們還厚顏無恥的說:「我們是在幫助你。」

為達到不讓盧啟奇瞌睡的目的,惡警掐身體,用刺激性藥物抹眼睛,用東西插鼻孔,插耳朵,踩腳趾等。惡人還常用硬物敲打盧啟奇的小腿脛骨,以致四個多月後,盧啟奇的小腿前脛骨仍有瘀血腫脹。

深圳市審計局優秀幹部莊文舒也遭受過類似酷刑虐待。
深圳市審計局優秀幹部莊文舒也遭受過類似酷刑虐待。

廣東省女子監獄慣用的手段就是長時間不讓法輪功學員睡覺,有的持續幾個月都不讓學員閉一下眼。

一位法輪功學員回憶說:「包夾」們每天很晚才讓我睡覺,每天我睡不夠兩小時,但「包夾」不許我打盹。我不睡覺時,兩個「包夾」就在旁邊緊緊的盯著我,防止我打盹,只要我一打盹,有時根本沒打盹,他們都以我打盹為藉口,對我大打出手。有次,一個人渣強說我在打盹,隨手就用凳子砸在我背上。入秋天氣轉涼之後,「包夾」就用更惡毒的手段。往往是在深夜,「包夾」們以我打盹為藉口(經常是憑空的),用冷水澆在我身上。有次半夜三更時,一個「包夾」將整桶水從上到下澆在我身上,而且不讓我換衣服,同時有意把電風扇開到最大檔,對著我吹。我被凍得直發抖,而那幫「包夾」則站在門外面(在房內他們怕冷)奸笑。

3、冷凍折磨,女性經期尤甚

例如:高喜,22歲的女孩,湖北黃梅人,在廣東順德生活工作。2007年被綁架到廣東三水婦教所迫害,天冷地凍的2008年過年期間,每次月經期都被吸毒人員強制洗冷水澡一至二小時,剪光頭髮。入所時一切正常,而且靈智聰慧,漂亮可愛,一個月後被迫害得精神異常,身體虛弱,失去語言能力,2008年4月以精神分裂症出所。

廣東省女子監獄在嚴冬時節,只讓法輪功學員穿著單薄的衣服,從早上到晚上每天站著挨寒受凍。

2002年,湛江法輪功學員陳玉蓮和楊再被綁架到廣豐糖廠的「轉化洗腦班」迫害,她倆人住的那間房,房頂漏雨,玻璃破爛,天寒地凍,她們要睡在沒有床的濕地板上。「610」辦的獄警不給棉被給楊再蓋,北風刺骨,楊再冷得睡不著,她向「610」辦要被子。「610」的葉盈惡狠狠的說「沒有被,冷死了還有屍」。

深圳南山區看守所曾於二零零一年和二零零三年分別將法輪功學員沈德明、深圳市南山中學高中英語女教師王曉東迫害致死。其酷刑花樣繁多:潑水法,這是女倉獄警李燕芝的惡毒發明,那就是在寒冷的冬天,把法輪功學員拉進廁所,一盆一盆的澆冷水,不許換衣服,不許上床,只能睡地板或廁所。這是南山看守所的「基礎刑罰」,很多法輪功學員都遭受過。

4、像「煎魚」一樣暴曬

例如:林鳳池,肇慶法輪功學員,2002年被關押在三水勞教所迫害。廣東7、8月份的天氣是非常熱的,特別是水泥地面的地表溫度高達70多度,惡警們指使值班人員剝光林鳳池的衣服,把他拉到外面的水泥地上,惡警們讓四個值班人員壓住他的四肢成「大」字型壓在水泥地面上進行曝曬,曬過正面又翻過來曬背面,就像「煎魚」一樣。惡警們看他不肯妥協,就又用兩張厚棉被把他包起來接著曬,一共曬了幾個小時,致使林鳳池身體極度虛弱,出現了生命危險。

5、長時間捆綁「盤腿」

例如:鄧彩娟,佛山法輪功學員,2012年6月7日晚被610的人綁架到「湛江法制學校」迫害,惡人把她的兩腿雙盤,再用繩綁腿綁腳,並將她兩手背綁,不准動,猶大搬來一塊約幾十斤重的大水泥板和一塊木板,壓在她雙盤的腿上,馬上痛苦難忍。見她還堅持,將約十幾本書與紙箱壓在水泥板上。鄧彩娟馬上急速劇痛,悲慘地痛哭,不斷地叫救命,叫他們放下來。他們不但不放,反而又加了幾本書,還用腳踩木板,讓阿娟整個下身及心裏面就像刀割肉,刀插心一樣撕心裂肺的劇痛,人痛苦到了極限。這種1秒不停的痛苦持續了2個多小時,從中午12點開始直至晚上9點,連續盤腿約9個鐘頭,弄傷了鄧彩娟的手和腳。惡人揚言對付她有的是辦法,整你就整你,梁康保說「不寫就要你一直盤腿下去,整你,你家人也不知道,你也出去不了,你也告不了我,也告不了法制所,因為法律是共產黨定下來的,我愛怎麼做就怎麼做」。

6、綜合運用多種體罰方式

例如:鄒玉韻,廣州天河區法輪功學員,女,時年三十六歲,先後被關押在廣州市黃埔區、荔灣區洗腦班、東山區洗腦班、白雲區洗腦班、廣州市洗腦班、天河區洗腦班。其間承受過廣州各洗腦班的所有法西斯刑訊,受盡各種非人折磨。她自訴遭廣州市洗腦班七方面迫害:

1、用白花油塗眼睛;

2、使勁在我身上又揪又捏,用利器扎脖子;

3、強迫在地上大小便。整天浸坐在尿液當中,每隔半小時就灌我一大杯水,即使是生理期也不例外;

4、在正午的陽光下曝曬;

5、注射不明藥物,用他們的話講讓我不癡也傻;

6、強行灌食,每隔二個小時灌一次,一般一次一飯盒粥。一天要灌七次,用他們的話叫填鴨;

7、強迫我在房間拉屎尿,給我偷拍照。

鄒玉韻
鄒玉韻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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