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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年吉林省法輪功修煉者被迫害真相(三)
【明慧網二零一三年二月八日】(接上文

第四部份 風雲突變 巨難降臨

一、「七.二零」吉林省省委大上訪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早晨,長春輔導站的站長們和吉林省一些煉功點的輔導員被公安抓走的消息,迅速的傳到全市和省內外市縣的法輪功學員。省委、省信訪辦門前,法輪功學員提出一個基本要求:無條件放人!

七月二十一日早晨,天色朦朦,長春以省委為中心開始戒嚴。從高層樓上往下看,全副武裝的武警,秘密的,單排隊,像一條長長的黑蛇,蜿蜒著,將這市區的中心地帶盤起來。帶著陰氣,邪氣,森森煞氣,將恐怖的魔爪伸向了這佛法初傳的聖地。一輛輛大客車把被警察強行抓上車的法輪功學員拉到零公里警校、體育場和幾所小學。

'吉林省省委'
吉林省省委

七月二十二日,來的法輪功學員比頭一天又多了許多,天朦朦亮時才看清,人民大街從勝利公園到人民廣場這段兩側的人行道上坐滿了人,與人民大街交叉的市政府旁邊的北 安路和重慶路也到處都是法輪功學員,從東西向到南北向一眼都望不到頭。雖然人山人海,但環境卻是靜悄悄的。中午時分,人民大街上出現了高壓水車,大家意識到事態的惡劣發展,但還是靜靜的坐著。空氣中瀰漫著罕見的氣氛,威嚴、凝重、肅殺……

下午三點,開始播報新聞。一些想像不出來的誣陷與嫁禍……一時間,恐怖大王從天而降。

歷經五十年邪黨的統治,更多的法輪功學員明白了,定性、構陷來自於北京,在長春堅持起不到作用了。下午四點鐘以後,更多的法輪功學員離開了這裏,有的直接奔火車站,有的回家取來錢,從此踏上了去北京上訪、證實大法的護法之路。

早在「四﹒二五」當天上午,一位長春法輪功學員看到了這樣一幕:宇宙的護法神在天上與惡魔展開一場驚心動魄的正邪大戰。法輪功學員們向師尊承諾:「願為宇宙真理而獻出生命!」這是一個生命久遠的承諾,是向師尊兌現的誓約。不用和誰商量,也不用誰來組織,這完全是一個生命自我的決定與選擇。放下一切,「法輪大法是正法!」「法輪大法好!」「還李洪志先生清白!」「還大法清白!」

二、走上天安門廣場

很多法輪功學員都有過這樣的經歷:當宇宙大法被邪惡玷污的時候,當魔鬼要破壞創世主正法的時候,當迷濛的眾生抵阻神佛救度而無知造孽的時候,一個在大法修煉中覺悟了的生命,一個宇宙真理的捍衛者,一個隨師正法的大法徒,走向北京,走上天安門廣場,在宇宙正法史上留下了瞬間的記憶,永恆的震撼,不滅的畫面。 那是正法神神威的展現,用生命和鮮血鑄就的輝煌。從「七.二零」當天,一直持續到二零零一年年末,大批的法輪功學員前赴後繼,一批一批,天安門廣場留下了一個個鏡頭見證了這一切。

明慧網二零零一年八月二日登載了一篇文章,記述了一位無法正常行走的二級殘疾人進京護法的故事:

戢景昌(長春市人)這樣敘述了自己的經歷:二零零一年七月二十一日晚,簡單的準備後,老伴送我上車站,十四個月沒出過門的我,光著腳一點一點的向樓梯移動。我家住五樓,我信心十足,一階梯一階梯靠臀部挪到樓下,用了大約一個小時,又慢慢向馬路移動。家人叫來出租車,和鄰居一起把我抬上車,到了車站,下車後離售票室大約一百米遠,又用了兩個多小時。這時回過頭來,能清晰地看到一行血印,而且血也越淌越多,我心中默念李洪志師父在《轉法輪》中的話:「難忍能忍,難行能行」。 我這次進京有三個目的:一、心存正念助師正法;二、喊法輪大法好,掛大法條幅;三、克服自身殘障(在家進食進水、大小便均由我老伴照顧)。

到了北京車站,天亮時開始往出移動,因整個身體靠兩臂支撐和腰部扭動才能行動,每走一步都揪心的疼痛。在北京站穿的布鞋,十個腳趾都露出來了,再加上血肉模糊,是挺嚇人的。出租車把我放到了天安門前人行道上,我打算自己爬過去。不長時間來了一輛警車,離我三、四十米停下,幾個惡警拉我上車,我拒絕,並用盡全身力氣喊出「法輪大法好!」簡直是氣衝霄漢,頭腦一片空白,到無我之境地,邪惡之徒顯得那麼渺小。黑暗中,這些惡警有抓衣服,有抬腳,有抓頭髮的,把我扔上警車,我發現車窗開著,就又開始大喊:「法輪大法好!」兩個惡警找來方木棍要橫著抬我,被我嚴詞拒絕,我說你們敢這麼折磨我,我要到殘聯告你們分局,他們才收斂了。

這二人把我抬到天安門反方向,扔在馬路上,馬路上雨水有兩寸多深,我兩腳的血在水中擴散,腳卻顯得乾淨。我在雨水中慢慢向天安門方向移動,最後有幾十階樓梯,因我不能坐著,就下到人行道,找了一個關門的商店雨搭下躺下,我還有一個心願未了,就是打橫幅,……我一定要用最純淨的心,堂堂正正地把橫幅掛在天安門上。這時有很多人進入廣場,還有很多等車的行人,我馬上開始掛橫幅,靠著護欄把橫幅四腳用刀切了小口,用塑料袋繫好,把橫幅掛了起來,看看還挺正,行人、機動車都能看見,才慢慢離去。等我再回頭看時,有很多人圍著看,橫幅距離停警車處只有五十多米,我絲毫也不怕,因為下雨, 我又幾乎是爬行,竟沒有被發現。我的血一直在流,由於慈悲的師父為我承受,所以並不覺得很疼,……我全身在廣場時已濕透,在水中慢慢地移動,血在水中浮起 紅暈。想想師父,淚水不止,這時雨水、淚水、血水融成一片,……

這篇文章的題目是《「這一切都將在宇宙歷史中記載」── 一位長春法輪功學員的正法歷程》

三、九九年因進京上訪被迫害案例:

◇張樹山,六十一歲,長春市雙陽區杜家五隊法輪功學員。張樹山曾徒步二十餘日從長春去北京上訪,後被非法勞教兩年,在長春市朝陽溝勞教所遭受迫害。

二零零二年四月,朝陽溝勞教所大規模對法輪功學員行惡。三大隊副隊長劉文瑞伙同管教彭某當晚對張樹山進行瘋狂毒打,鎬把猛砸,電棍電擊,三角帶抽打了幾個小時,之後又把老人拖到水房,剝光衣服,往身上澆涼水,復用電棍電擊。老人悲慘的呼叫聲。最後,惡警們又往老人的傷口上撒鹽水,竟還有人叫嚷:「往傷口上搓鹽!」無論邪惡之徒怎樣兇狂,張樹山老人都未屈服。

非法勞教期滿後,張樹山老人堅定修煉大法,被雙陽區六一零送長春興隆山洗腦班繼續迫害。因勞教期間得的疥瘡嚴重,洗腦班不法人員強行注射藥物,使張樹山的大腿又腫又黑,身體很弱,生命垂危。惡警才通知家屬將張樹山接回,張樹山老人於二零零五年二月二十七日晚含冤離世。

◇鄒向前,長春市退休幹部,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二日去北京證實大法,在天安門廣場打出「法輪大法好」的橫幅,遭惡警抓捕,被非法判刑二年,被投入長春監獄。

◇農安縣法輪功學員殷立柱,曾就讀於吉林工學院。二零零零年十二月六日,殷立柱隻身一人來到天安門,打開了一個「法輪大法好」的大橫幅,被廣場警察劫持。十二月十二日,殷立柱被長春公安帶回(乾安縣公安局局長周貴派人)。由於殷立柱在二零零零年多次在吉林省乾安縣組織法會,並帶去很多真相數據,還資助過兩位同修進京證實大法,所以乾安邪惡之徒把他列為重點,直接綁架到乾安看守所,關了整整一年,於二零零一年農曆臘月十六將殷立柱非法判了五年刑,關押到長春鐵北監獄。

◇樺甸市法輪功學員段良軍,二零零零年底進京上訪,在天安門廣場正法時被邪惡警察非法抓捕,關押在北京大興縣看守所,後被關至吉林省「六一零」駐京辦,遭受駐京辦工作人員的毒打迫害。於二零零一年一月一日被樺甸市公安局帶回,被非法關押在看守所八個月有餘。

在此期間,政保科邪惡警察在證據並不充份的情況下,強行對段良軍提起公訴,樺甸市法院在一審未開庭的情況下,於四月中旬將段良軍的案卷送至省高級法院;四個月後(已嚴重超期關押),省高院在未履行正常審判程序的情況下,越級對法輪功學員段良軍非法判刑七年。

◇梨樹縣法輪功學員李麗因修煉法輪功治癒絕症。法輪功遭迫害後多次上訪並向民眾講真相。李麗於二零零一年七月四日在房山區被惡警綁架,二零零一年底李麗被非法判刑七年,關押在房山監獄,二零零二年二月一日在北京公安醫院含冤去世。

◇敦化市法輪功學員趙鴻銘,於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下午,在北京天安門廣場,幾十個法輪功學員合力打開了一條長九十九米巨型橫幅。幾十秒後,展開的橫幅被警察搶走了,打橫幅的法輪功學員被非法抓捕。後來趙鴻銘被北京市第二中級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半。

◇長春市法輪功學員尹學慶全家七口人修煉法輪功,二零零零年七月十九日,全家七口進京上訪,被長春市警察帶回當地,雙手銬著,對他們進行打罵。一家人除了孩子外,其餘六人全部被勞教一至三年。

◇長春市法輪功學員丙傑,女,一九三五年生。一九九四年九月份開始煉法輪功。二零零零年七月二十日,她與幾位同修一起到天安門證實大法,被天安門公安分局抓捕遣送回到長春,關在八里鋪看守所拘留十五天。後絕食回家,單位停發了她的工資並被當地派出所抄家。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中旬,她自己第二次到北京證實大法,被天安門分局惡警再次抓捕並把她塞進小汽車的後備箱裏,等到汽車站打開車廂一看,丙傑全身抽搐心跳異常。惡警怕她死在車裏,又把她拉回分局休息兩個小時左右,然後將她送到車站自己坐車返回。由於兩次在北京被拘留迫害,丙傑精神受到嚴重打擊,不久身患腦血栓,於二零零五年六月二十日離世。

◇長春市法輪功學員侯麗君,女 ,六十歲左右。侯麗君於二零零零年十一月左右到北京天安門廣場請願,被天安門的惡警綁架,送到北京某派出所,被毒打、罰跪、下蹲、放飛等各種刑罰折磨了二十四小時,惡警威逼其放棄信仰。她堅決不配合。二十四小時後,她被折磨得幾乎奄奄一息,又被押送到北京某看守所。這時侯麗君已經體無完膚,身受重傷,臉腫得變形,行動困難。第二天,行兇的惡警擔心她會死掉,就把她帶到醫院檢查。醫生診斷說:只能活兩三個月了。惡警怕承擔責任就把她放了。由於內臟受到了嚴重損傷,回到家後於二零零一年三月左右離世。

◇楚貴仁、曲金蘭夫婦,是松原市紅光農場五分場法輪功修煉者。一九九九年進京上訪,在駐京辦事處,邪惡之徒張楨和李光明對楚貴仁強行搜身,並用流氓手段在其妻子身上亂摸,且命令其脫去衣服,只剩內衣內褲。搜走其妻子貼身帶的一千元錢。在回來的路上沒給一口飯吃,沒給一口水喝,回來後被非法關進看守所,在看守所他遭到多次毒打。後被勞教一年,家中只剩兩個未成年的孩子。這還不算,還被非法罰款九千六百多元,而且沒收了全部土地,出來後向場部要地,也沒有答覆。夫婦二人管張楨要搜去的錢,卻遭到張楨的破口大罵。現在他們已沒有任何生活來源,生活非常困難。可是一些執法人員不顧人的死活,後來又給他們轉來兩千九百多元的罰款,邪惡就是把人往絕路上推啊!

◇張俊華,女,吉林省榆樹市青山鄉於家村人。一九九五年開始修煉法輪功。二零零零年臘月十七,她和幾名老年法輪功學員毅然走上北京天安門,為法輪大法鳴冤,在天安門被警察非法抓捕。二零零一年一月,張俊華被押回榆樹拘留所,公安局政保科惡警毒打她,她胸、臉、耳朵、嘴、手指全是傷,發青。回到號裏喘不過氣,昏死過去兩次。她醒來時說內臟裏疼痛難忍,說被惡警打壞了。二零零一年一月五日,公安局政保科對六位老年法輪功學員每人苛扣一千五百元,加上飯費兩千元才放人。張俊華回家後,又幾次昏死,於二零零二年正月十七含冤死去。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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