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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病業假相」的思考
文/大陸大法弟子
【明慧網二零一三年二月三日】近期以來,我地同修中出現了被「病業假相」干擾,隨之出現了一些不同認識和不同的做法。而面對同修長時間走不出這一假相的干擾又生出了不同的人心。現擬對這些現象做一交流,希望能在法上對這種情況有一個清醒的認識。

其實,本地同修比較多的出現「病業假相」,就是說明我地同修在這一問題上的認識沒有達到法的標準,換句話說就是對這一問題在法上沒有一個清醒的認識,這一問題的出現對我們是一個提醒、是一種棒喝。如果我們能在這一問題上認識上來,那這件事也就從一件壞事變成了好事。

怎樣來認識這一問題呢?個人認為要從三個層面來說。一是當事同修個人;二是家屬同修;三是周圍參與幫助的同修。不同層面有不同的要求、不同的做法。當然,有一點卻是共同的,那就是無條件的向內找。下面就從這三個層面談一下自己的淺薄認識,以期能拋磚引玉。

一、周圍參與幫助的同修向內找

1、端正基點

同修出現了「病業假相」,作為周圍參與幫助的同修聽說這件事之後,就有一個「心如何動」的問題。這時,我們的第一念是甚麼?有的同修會想,這是又有甚麼漏被邪惡抓住了把柄?這種想法錯了嗎?乍一看好像沒錯,同修肯定是有漏被邪惡鑽了空子。但是這種想法卻不能太絕對了。舉個例子:一個人掉到了水裏,我們首先要做的不是弄清他為甚麼掉到了水裏,而是想辦法儘快把他拽上來。

2、歸正認識

參與中,同修還要不斷在法中歸正自己的思想與認識,才能發出強大的正念,徹底否定邪惡對同修的迫害。

一段時期以來,我地同修中有一種觀點,就是當有同修面對各種干擾的時候(不只是病業假相),同修交流中就強調聽到、看到這事的周圍的同修都要向內找,並說只要周圍的同修都向內找,這個問題就解決了,同修所受的干擾就沒有了(意即邪悟的就自行歸正了、被綁架的就會正念出來、被病業假相干擾的就會有脫離魔難)。至於當事同修找不找自己沒關係。看到了當事同修的問題也不能指出來,如果一指就是向外找。

向內找,是師父的法,是師父對修煉人的要求,這個向內找是包括所有人的,同修發生了問題,看到、聽到的同修一定要找自己,並在法中歸正;而作為當事同修更要找自己。周圍的同修都向內找了、都在法上提高了,當事同修的問題、矛盾就自動解決了嗎?我們修能代替別人修嗎?或是別人修能代替我們修?

當有弟子問到如何幫助處於魔難中的同修時,師父說:「那麼至於說怎麼幫助他,那你們能做的,一個是幫他從法上認識、提高,再一個就是大家在一起發正念,多做大法弟子應該做的救度眾生的事,這些事情都能幫助他。」[1]單純的發正念,解決不了根本問題。師父說:「發正念清理了外面的清理不了他的心裏。人想幹甚麼是出自於他一念,是他要不要。這種情況我看一定是有執著的心結。真是能力做不到你可以去幫,這沒有問題。想辦法讓他從法理上認識、多學法。」[1] 對照師父的講法,作為參與幫助的同修,我們一方面要給同修發正念,加持同修,並在這一過程中不斷找自己、清理自己、純淨自己,同時還要和同修一起學法,與同修交流,一起在法上提高。這才是解決問題的根本途徑。

還有一種認識也是值得切磋的,那就是參與幫助的同修不能談自己看到的、處於魔難中的同修的不足,如果一談就被說成是給同修加不好的物質,會加大同修的魔難。說同修,也有兩方面的問題,一是在甚麼場合說;一是用甚麼樣的方式、心態說。在背後議論同修,是不適合的,這在常人中都是一種不好的行為,把其帶入大法修煉中,就更不合適了。當面指出同修的不足也要看怎麼說,出於甚麼心態,用甚麼樣的語氣。

師父說「看到了大家就要給他指出來。你不指出來也是你有怕得罪別人的心,」[2]師父還說「但是我舉個例子說,師父看到了這個人有哪方面的執著,就特意把這個執著顯露給你,叫你給他指出來,就叫你看見,那你告不告訴他呢?因為大家都是在修真、善、忍,在哪裏都要做一個好人。那麼看到別人有不足、提高不上去的時候,為甚麼不能夠善意的告訴他一下呢?」[3]看到同修有問題,當面善意的指出來,是法中的要求,是修自己,也是善意的幫助同修提高,但同時也要注意不走極端,因為修煉不能依賴別人指出自己的問題,而自己遇到矛盾卻不會向內找。

師父有著明確的開示:「我不是說不能指出別人的問題,我是說整個大法弟子的修煉形式必須得是人人向內找的環境!(鼓掌)整個大法弟子的環境絕不能是在互相人人指責中提高!(鼓掌)所以作為師父來講,我只能鼓勵你們向內找,出現問題找自己的問題。人人都能這樣做那最好,認識不到的別人給指出來當然不是錯,可是指出時一定是善意的。你修的也是慈悲嘛,要善意的。所以這兩點都要注意、都要做到,我想很多問題都會容易解決。」[4]

往往在「病業干擾」中的同修,因為身體的緣故,會導致接收批評的能力較弱。所以在提醒對方某一方面的問題時,也一定要注意「語氣、善心,加上道理」[5],多用鼓勵和帶著希望的語言,能達到比較好的效果。我理解這是「善」的力量。

參與幫助的同修還要注意清除自己的歡喜心、有求心、急躁心等。我地同修在幫助病業假相的同修發正念中曾有這種做法:發正念時加上一念,讓當事同修馬上好、立即好。個人認為,這種心是有求、急躁的綜合表現。師父說:「出現甚麼問題大家都心不動,每個學員除了作為大法弟子我能幫你我就幫,沒有甚麼可浮動的;我幫不了你也要正念對待這個問題,該做甚麼做甚麼,不用人心去執著,不在思想中加深這些問題,關係都擺的很正,沒把它看的很重,非常平靜。」[6] 同修的狀態好了,我們不生歡喜心,同修的狀態不好,我們要注意不生急躁心,不為同修的表面狀態所動,只是做好我們該做的,並在這過程中找自己、歸正自己、修好自己。這樣才能真正幫助同修。

二、家屬同修和向內找

家屬同修,責任重大。作為被病業假相干擾同修家屬的同修,處在一種關鍵的位置。

1、面子心

大法弟子經過了這麼多年的修煉過程,有時不免生出不必要的擔心:怎麼到了此時,還出這樣的問題,同修們知道了不得笑話自己嗎?所以當同修出現病業假相時,家屬同修不願讓周圍的同修知道,只是自己在家發正念、找漏洞。一般而言,如在正常情況下,多發正念、找自己是能夠不斷促使自己精進的,也是自己提高的必然途徑。可是,當此情況下,帶著很強的愛面子的心去發正念、向內找,實際上卻是掩蓋了自己的執著。

2、依賴心

同修的正念加持,對處於病業假相中的同修破除邪惡的迫害無疑是大有助益的。但家屬同修還要注意在這過程中不要生出依賴的心。同修來了就高興,同修一旦有甚麼事來不了就感到無助、失望,甚至生出埋怨的心。要清楚大法修煉開在常人社會中,每個弟子不但要做好救度眾生等三件事,還要圓容好自己的家庭與社會環境,每個人都有自己的很多事情要做,一時來不了也是正常的,應該予以理解。不管同修能不能來,一如既往的做好自己作為一個同修、家屬所能做好的一切。

3、放下情

因為出現病業假相狀態的同修是自己的親人,家屬同修與之相處最久、了解最深,對同修所經受的魔難感同身受,因而往往容易被情所帶動,站在情中、站在人上來考慮問題,這是人之常情。但在修煉中卻是需要慢慢修去的。如何對待家人,師父曾講過怎樣給家人講真相,這給我們如何對待處於魔難中的家人同修應該有所啟示。師父說:「作為修煉人都應該非常清楚的知道這一點了,不能陷在常人親戚的這個觀念中。要把他作為一個眾生、和大家一樣的眾生去救度,你去做工作的時候效果就不一樣,保證是這樣。你先別把他當作你的親人,你把他當作你要救度的一個對像跟他去講那就不一樣。其實他生命中明白的一面也知道,我這輩子和你是一家人,下輩子我會和別人成為一家人,他生命的本質是知道的。可是你真的用正念、救度他的時候,他的真念是分的清楚的,也不會陷在常人的情中了。」[4]

個人理解,其實幫助處於病業假相中的同修與給家人講真相是一個道理,必須放下人的情,才能真正幫助同修,在日常生活中,從一點一滴做起加持同修的正念、加強同修正念、啟悟同修的正念,引導同修多從法上想問題,正念破除邪惡的干擾與迫害。

三、當事同修自身向內找

1、清醒認識

欠債要還,但當事同修當病業假相出現不能正常做三件事時,一定要清醒的認識到這是舊勢力那一套,決不是甚麼「消業」(不包括新學員),決不是師父的安排。

同時當事同修要清醒的認識到,邪惡之所以能干擾的了自己,一定是自己有長期該去而沒發現的執著不放的心,這個時候就一定從根子上要找自己,毅然決然的對照師父對修煉人的基本要求去做。

師父說:「可是你為甚麼不想一想,為甚麼干擾你?為甚麼能夠干擾的了你?是不是自己有甚麼執著?放不下的?為甚麼就不看看自己呢?真正原因是在自己這兒,它才能鑽了空子!」[7]「出問題的時候啊,感覺不對的時候啊,一定要看自己!看看自己哪兒錯了被邪惡鑽空子了。錯了就應該認識到了,就應該做好。」[7]

在這裏有一個要注意的問題:向內找能避免邪惡鑽空子迫害,但絕不是為了避免邪惡的迫害。向內找,在法中歸正自己,做好正法時期大法弟子所應該做好的三件事,這才是正法時期大法弟子的正常狀態。

2、正念闖關

在破除邪惡的迫害中,當事同修的正念至關重要,師父說:「再有一個目地就是他本人。出現病業的本人修的怎麼樣?他能不能夠在這樣狀態下正念那麼強的走過來?真正把自己當神一樣,根本就甚麼都不在意?」[6]「正法是絕對嚴肅的,開始修煉時應該做的師父都已經給你們做了,現在就得靠你正念闖關了。你正念足了師父就能幫你。」[4]「可是法理講的再清楚修煉的難度不會因此而變小,甚至可能嚴,比如表現上只是悟到了還不行,要正念正行才可以。」[4]

個人認為,當事同修的正念不能只表現在理論認識上,行為上也一定要徹底否定舊勢力因素的安排,儘量多學法、煉功、發正念,並且要注重質量和把握心性,學法不能走形式。

最後讓我們用師父的法共勉:「不管怎麼樣,你就正念正行,你就沒有過不去的關。」[6]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二零零三年元宵節講法》
[2] 李洪志師父著作:《二零零四年紐約國際法會講法》
[3] 李洪志師父著作:《加拿大法會講法》
[4] 李洪志師父著作:《洛杉磯市法會講法》
[5] 李洪志師父著作:《精進要旨》〈清醒〉
[6] 李洪志師父著作:《二零零五年舊金山法會講法》
[7] 李洪志師父著作:《各地講法三》〈大紐約地區法會講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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