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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勞教所對我的酷刑折磨
文/遼寧法輪功學員
【明慧網二零一三年二月十九日】我於二零一零年七月被中共警察綁架,之後被非法勞教,在本溪勞教所遭抻床酷刑。

二零一零年七月十八日我們學法小組去盤錦市大窪縣小莊子散發真相資料。我被當地村支書舉報給大窪縣榮興派出所,警長高萬春、戶籍員鄧兵綁架我到榮興派出所,派出所所長姚志剛和指導員李作凱綁架我到大窪縣拘留所,十天後七月二十八日指導員李作凱、副所長楊天久、警察孫某某、戶籍員鄧兵把我送到本溪勞教所,非法勞教我兩年。

在非法勞教期間,因為我不「轉化」(即違心背叛信仰)被勞教所隔離在十大隊,大隊長楊東東讓我們每天勞動十多個小時。我認為勞教所不是我呆的地方,就在二零一一年大年初六掃雪時出走,被追回後被勞教所非法加期一年並非法關小號十四天。本溪勞教人員王大志在小號經常給警察打構陷我的小報告,後來警察給我隔離到六大隊,正趕上本溪市六一零在本溪勞教所給本溪法輪功學員辦洗腦班。

遼陽詐騙犯賈春力詆毀大法,用下流的語言侮辱女性法輪功學員,我給他講真相,他就到處構陷我,還把我帽子上寫的「法輪大法好」和「退黨團隊保平安」舉報給每天都打人的隊長王盛科。三月廿八日晚八時王盛科用警棍在我頭上打了二十多分鐘,教導員劉慧波也打我,他們當天還非法給我關小號。

四月一日勞教所所長喬紅權知道我在勞教所講真相救人,就讓管理科鄭凱副科長帶著勞教人員辛強、於永貴、劉成武、王雪、孫龍、許貴寶等六人給我上抻床抻了十四天,到七天時他們把我放了下來,勞教所所長喬紅權知道我沒「轉化」的消息就讓勞教人員把「轉化」我當作政治任務,又對我抻了我七天,這次不是簡單的定位,勞教人員辛強(遼陽的)、於永貴(本溪的)為了立功,每天給我緊一遍繩,疼得我二十四小時合不上眼,還不給我清理大小便,到第六天我發正念把手銬都掙開了,他們又重新焊上,於永貴還威脅我,要把我抻成扒雞,成為不能自理的廢人。到第七天我的腳都腫得黑紫,四月二十五日鄭凱讓辛強逼我寫下了「三書」。到晚上就給我把手腳綁上,又綁了十多天才把我送到「法制大隊」。

我的腿傷在勞教所衛生院治不好,到本溪市三院檢查,開藥治療了四個多月才封口,傷口不流膿了。他們怕我家人知道,就四個多月沒讓我和家人接見。隨後八月份我發現胸部有硬塊,到三院檢查和到金山醫院複查都說是水腫。這是勞教所迫害我造成的後遺症。

本溪勞教所所長喬紅權、政委梁中瑞等警察不只是迫害我,在十一月前夕還讓管理科和法制大隊警察、三大隊、六大隊的部份勞教人員集體迫害本溪市法輪功學員劉仕業、鄔成均、鐵嶺市法輪功學員郭志權、康平縣法輪功學員葉延東,把他們四人每天一個拖上抻床,用電棍電,逼他們「轉化」,惡警郭鐵鷹每天都誣蔑大法,威逼他們四人。我回家前在直屬隊呆了七天,直屬隊陳大隊長指使勞教班頭王大志(本溪的)每天逼迫勞教人員勞動十七個小時,組裝打火機頭。定量二十公斤,幹不完就用鞋底子打耳刮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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