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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龍江七位法輪功學員被害死 至今遺體難蓋棺
文/黑龍江 向平
【明慧網二零一三年二月十九日】一九九九年「7.20」中共江澤民政治流氓集團操縱整個國家機器,發動了一場對善良法輪功修煉者慘絕人寰的迫害。據明慧網不完全統計,僅黑龍江一省被迫害致死者就達五百人。十四年來,迫害實施者極力掩蓋罪行,推脫責任;中共政法委、邪惡「610」組織直接操控公、檢、法、司等部門事實綁架、抄家搶劫、勞教、判刑等種種迫害,各級職能部門官官相護,沆瀣一氣、欺壓善良民眾。黑龍江七名法輪功修煉者被迫害致死,家屬申冤無門,至今遺體難安。

一、被害人:那振賢,男,生前住黑龍江省雙城市希勤鄉治業村農民,一九九六年開始修煉前疾病纏身,無法參加體力勞動,並有抽煙、喝酒、賭博的嗜好;通過修煉法輪功,身體獲得了健康,去掉了所有不良嗜好,待人接物也特別的和善,村裏人都說他像變了個人一樣。一九九九年十一月五日到二零零四年四次遭綁架;二零零五年九月十六日那振賢在非法勞教期間,家屬被哈爾濱市長林子勞教所告知人已死亡,時年五十八歲。

那振賢
那振賢

案例敘述:

二零零四年二月二十七日,雙城市「610」在雙城實行大搜捕,指使希勤鄉中共邪黨委書記:潘春庫、鄉政法書記王連軍、鄉農經站站長姚文佔、鄉邪黨團支書關傳波、那鐵風,派出所所長:孫金星,治業村書記那振寬,治安員李學志等人,將那振賢又一次非法抓捕,送到雙城第二看守所迫害。在這期間,鄉派出所所長孫金星、張曉印藉機多次向那振賢及其家屬索要錢財,最終沒有得逞。同年三月中旬將那振賢非法勞教二年,送哈爾濱市長林子勞教所四大隊繼續迫害。

二零零四年十月十一日,長林子勞教所主要負責人、教育科、管理科及各大隊抽調的警察拎著電棍,身佩武裝帶強制學習。首先由教育科長王煜歐、管教牛鐵軍以整頓四大隊改造秩序為名,強制學習所謂的「勞教守則」,強行將那振賢等十二人先後拖入事先準備好的房間恫嚇與毒打。當時被打的最重的昏迷幾十天,成為植物人。那振賢被打程度由於消息封鎖,不詳。

二零零五年九月十六下午兩點,長林子勞教所通知家人說那振賢病重,家屬來到勞教所才知道親人被迫害致死。那振賢的遺體已明顯的被處理過,但是嘴角的右邊依然有明顯的血跡,身體右腋下靠前胸側處有巴掌大的紫黑傷痕,兩腿有異常,鼻樑骨腫脹變形,左眼睛有外傷充血。

哈爾濱市長林子勞教所五大隊王凱及副隊長張勝國不允許家屬對遺體拍照,而且瘋狂的搶家屬的相機,並給110打電話要非法拘留所有家屬。長林子勞教所惡警極力封鎖消息,並在死亡醫學證明書和居民死亡殯葬證上冒充家屬簽字,妄圖銷毀罪證,逃脫罪責。

六年來,家人堅持上訴,歷經中共的哈爾濱市司法局行政覆議、哈爾濱市道外區法院一審、哈爾濱市中級法院二審、哈爾濱市中級法院再審,四次起訴,三次被無理駁回,至今冤案仍未昭雪!那振賢的遺體留存時間已達七年零五個月。

參與迫害的責任單位及責任人:
黑龍江省雙城市希勤鄉派出所所長:閆俊,警察:劉永澤、關傳波;
黑龍江省雙城市希勤鄉書記潘春庫、鄉政法書記王連軍、鄉農經站站長姚文佔、鄉邪黨團支書關傳波、那鐵風;
治業村書記那振寬,治安員李學志;
黑龍江省雙城市希勤鄉派出所孫金星、張曉印;
哈爾濱長林子勞教所所長:史英白;
駐監檢察所:任明寶
管理科:吳科長(人稱眼鏡吳);
教育科長王煜歐,警察:牛鐵軍;
四大隊長:郝威,警察:敖平、丁延豐;
五大隊隊長:趙爽,指導員:王凱,副隊長:張勝國、李劍松,警察:竇玉新、郭萬機、盧學民、孫慶宇、劉××、暴X
哈爾濱市勞教局。

二、受害人:黃富軍,男,一九六三年生,軍人出身,副連級轉業到黑龍江省哈爾濱市阿城區種子公司工作。在山區長大的他,淳樸善良、吃苦耐勞、堅強不屈、樂於助人;曾參加過一九八七年大興安嶺那場大火的滅火救災,立下戰功。二零零七年七月二十四日被非法拘禁,二零零七年十一月六日被迫害致死,時年四十四歲。

黃富軍
黃富軍

案例敘述:

黃富軍因修煉法輪功二零零一年二月十六日被強迫送至看守所,遭惡警管教張景義打耳光,唆使犯人往他身上澆二十多盆涼水,他被凍得渾身發抖,後被送到洗腦班折磨兩個多月;二零零二年大年剛過,黃富軍依法進京上訪,為法輪功鳴冤,被北京便衣警察抓捕,被當地派出所警察和單位領導接回後直接關到看守所。被阿城公安局非法勞教三年,關押於哈爾濱長林子勞教所。

二零零七年七月二十四日黃富軍因告訴人們法輪大法好,希望人們像他一樣修煉受益,被當地村民毆打並舉報,遭阿城松峰山鎮派出所王影等綁架,被非法關押在阿城第一看守所。黃富軍絕食反迫害遭到獄醫野蠻灌食,出現呼吸困難。後被迫害的身上多處有傷,後背出現大面積潰爛。手腳嚴重浮腫,手銬腳鐐銬痕很深,身體骨瘦如柴。

二零零七年十月三十一日被看守所送阿城中醫院救治。二零零七年十一月三日為推卸責任在黃富軍生命垂危之際被獲准回家。三天後晚八時離世。

公安局拒絕給黃富軍家屬賠償,並向家屬下發了不受理賠償通知。黃富軍的家人起訴阿城公安局,阿城區法院非法判黃富軍的家人敗訴。家人再向哈爾濱中級法院上訴,又被無理駁回。

五年來其家人一直拒絕火化遺體,阿城區「610」非法組織以「抵消巨額停屍費」、答應給黃富軍的妻子辦低保相誘惑,屢逼黃的家人火化遺體。遭拒後「610」惡毒的讓殯儀館出面起訴黃富軍的家人。並威脅如果不立即火化遺體,就要吃官司。阿城殯儀館已就巨額停屍費起訴黃富軍的家人。

至今黃富軍遺體留存時間為五年零三個月。

參與迫害的責任單位及責任人:
阿城區委副書記:張大偉;
阿城區紀檢委書記:王玉甫;
阿城農業局局長:劉永江;
阿城區「610辦公室」主任:王曉光,副主任:吳達,成員:李俊成、王風春、馬學、林鵬、刑重光,滕建華;
阿城區公安局局長:張亞濱;公安局法制科科長奚景龍;
阿城區法院審判長李建光,副審判長韓陽、孫桂英;
阿城區檢察院公訴人邵明輝;
第一看守所所長鄭宗耀、管教張景義;第二看守所副所長周孝章;
阿城河東派出所楊志忠;
阿城松峰山派出所所長王影;

三、受害人:盧玉平,男,一九五八年出生,大專學歷,一九九五年修煉法輪功, 是大興安嶺地區松嶺區地稅局上下公認的清正廉潔的典範,他服從分配、任勞任怨、不貪不佔、主動把工作做好。兩次被非法判刑,二零零九年五月三十日下午三點四十分,在泰來監獄被迫害致死。

盧玉平
盧玉平

盧玉平生前與兒子在一起的幸福時光
盧玉平生前與兒子在一起的幸福時光

案例敘述:

一九九九年盧玉平因不放棄修煉法輪功被非法判刑三年。釋放後因在家經常被騷擾監視,無奈被迫流離失所,後在黑龍江省大興安嶺加格達奇市被綁架。在加格達奇看守所,遭到嫩江九三惡警皮帶抽、冷水澆、老虎凳、扒光衣服毒打、鼻孔插點燃的香煙、灌酒等酷刑折磨長達14小時,被毒打的體無完膚,全身青紫,心肺窒息呼吸困難,難以行走。

二零零二年被加格達奇區法院秘密判重刑十四年,本人不服上訴。中院維持非法原判。二零零三年三月,盧玉平被劫持入泰來監獄繼續迫害。

二零零四年一月盧玉平被逼做奴役、強迫穿單衣,強迫光腳在雪地裏行走。

二零零五年三月,警察指使叫大猴子的刑事犯人對其毒打,逼其出工,盧玉平被連拖帶拽的拖入車間,衣服的扣子被拽掉,衣服多處被扯壞。

為逼迫盧玉平放棄信仰,警察唆使犯人將盧玉平拖至洗拖布的大污水箱裏,強行按住,污水沒到頸部,待棉衣棉褲透濕後,再將其拽到窗口,待全身凍硬後再將其放到監舍地上,踢球一樣踢來踢去;惡犯陸登用手使勁攥捏盧玉平的睪丸,盧玉平的睪丸腫得如拳頭般大小,行走艱難;警察唆使犯人李龍用棍子把盧玉平的頭打破,鮮血流滿臉,昏死過去大約三個小時左右,只有呼氣,沒有吸氣。

二零零七年四月七日,盧玉平突然拉肚子,不能進食,瘦的皮包骨,經常昏倒,被轉入泰來監獄醫院住院。醫院拍片子確診為「腸炎」和「雙肺結核並混合感染」。住院期間犯醫和犯人經常打他,致使他的腎被打裂、胳膊被打殘,身體多個器官衰竭,不能吃飯、不能睡覺,長年不分晝夜的煎熬使其兩眼發直、發呆,一米七八的身高瘦成一副枯骨架。就這樣,獄警還逼迫他寫「三書」(轉化、悔過、決裂)。

二零零九年五月二十三日,泰來監獄為推卸責任才通知家屬盧玉平病危。心急如焚的家人渴望盧玉平能活著回家,再次找當地相關部門要求放人,可是當地迫害法輪功的非法機構「610」、政法委、松嶺區委等部門,無視百姓生死,拒絕放人。

二零零九年五月三十日下午三點四十分,被泰來監獄迫害致死,時年五十一歲。

二零一零年一月十二日家人去黑龍江省司法廳信訪接待室上訪,周姓、李姓接待讓去黑龍江省高級檢察院,檢察院讓去主管部門黑龍江省監獄管理局,管理局信訪辦楊主任接待讓交一份控告書。讓去泰來找黑龍江省檢察院駐獄監察室。至今未果。盧玉平遺體已存放三年八個月。

參與迫害的責任單位及責任人:
大興安嶺松嶺區區委書記 :姜國學;
松嶺區區委副書記(主抓迫害法輪功):李麗萍;
大興安嶺松嶺區610辦公室主任:李 剛;
大興安嶺松嶺區政法委書記:朱松華、副書記:董 偉
大興安嶺松嶺區公安局局長:王天生,副局長(原主抓迫害法輪功):齊 順、政委:殷 勤;
大興安嶺松嶺區國保大隊隊長:王靜凱;
大興安嶺松嶺公安局第二派出所所長:周本華。
黑龍江省泰來監獄獄長:趙如濱 、政委:杜英超、改造副獄長:於振海
;獄政科科長:馬曉春,副科長:梅繼明,科員:馬躍;
獄偵科科長:楊立波;教政科科長:姜海濤;刑法執行科(辦理保外部門):祝××、指導員:田博剛;五監區副教導員:李剛、分監區長:鄂旭鵬、五監區犯人:李龍、賀海龍、高小明、陸登;
駐泰來監獄檢察院監察科:主任蔣某;
黑龍江省公安廳主管監獄人員:關玉德;
黑龍江省司法廳信訪接待室周姓、李姓工作人員;
黑龍江省監獄管理局信訪辦楊主任。

四、受害人:秦月明,男,生前住伊春市金山屯區。這個山東漢子,一直以率直、善良、淳樸、剛毅的性格示人,剛來伊春的那幾年,他們沒有自己的住房、沒有家具、四口人生活的清貧淒苦,每天他蹬著三輪車走街串巷的收購廢品,逐漸地也能維持四口人的生計了。儘管生活拮据,他卻無法放棄他情有獨鍾的武術,很多人見到他練拳腳快的呼呼風響,三五個人也到不了他 的身邊。即使這樣他還想深造,他打聽著一位武術老師,介紹的人說:他呀一般人是不教的,人家說要教就教有武德的人。秦斗膽面試,那人一眼就相中了這 個外鄉人。除了為家人的生計奔波之外,修煉武術平添了秦月明不可多得的樂趣。一九九七年四月,一位修煉者向秦月明介紹法輪功,當聽到「真、善、忍」三個字的時候,他像一下被震醒了似的,突然站了起來大聲說:真善忍好!真善忍好!真善忍好哇!

秦月明
秦月明

秦月明一家
秦月明一家

二零一一年二月二十六日秦月明在佳木斯監獄非法關押期間被野蠻灌食折磨致死,時年四十七歲。

案例敘述:

一九九九年十月,秦月明因修煉法輪功被非法勞教三年; 二零零二年四月,伊春市金山屯區公安分局警察康凱和齊友等警察非法闖進秦月明家對其綁架。在公安局長崔玉忠和「610辦公室」主任孟憲華的親自指揮下,對秦月明實施了坐老虎凳、上繩等慘無人道的酷刑,使秦月明腿骨、肋骨骨折,不能行走。隨後秦月明被非法判刑十年,關押到佳木斯監獄迫害。

二零一一年二月二十一日秦月明在獄中被劫持到集訓隊強行轉化,二十六日秦月明在佳木斯監獄被迫害致死。二十七日下午秦月明家屬看到遺體表情非常痛苦,嘴唇青紫,翻身時從其口鼻裏流出很多血,身體除前胸外,頸部、背部、腰部和兩腿都呈黑紫色,身上有一道道的傷痕。秦月明的家屬在佳木斯監獄掩蓋致死真相的情況下,在二零一一年三月二十六日向佳木斯市合江地區檢察院提起控告;四月二十日向佳木斯市檢察院遞交了投訴佳木斯市合江地區檢察院不作為、涉嫌官官相護的投訴反映信;四月十九日向佳木斯監獄遞交了《刑事國家賠償申請書》;六月二十九日向黑龍江省監獄管理局遞交了《國家賠償覆議申請書》;九月一日向黑龍江省高級法院遞交了《刑事國家賠償申請書》。

二零一一年九月八日黑龍江省高法賠償委員會正式受理此案。但省高法立案後,在法定限期內(二零一二年三月八日是法定期限)沒有作出案件賠償決定或其它任何書面決定。

二零一二年七五日秦月明家屬依法到北京最高法院控告黑龍江省高法不作為,但最高法拒絕受理。

同時把秦月明的妻子和小女兒非法關到哈爾濱市前進勞教所以息事寧人。至今未有任何結果。

秦月明被打傷的遺體
秦月明被打傷的遺體

秦月明的遺體至今已留存一年十一個月。

參與迫害的責任單位及責任人:
黑龍江省伊春市金山屯區公安分局局長崔玉忠、副局長董德林、張慶第,警察康凱、齊友;金山屯區「610辦公室」主任孟憲華;伊春市合江檢察院檢察長唐加振;佳木斯市檢察院控申科隋長青;佳木斯監獄長葉楓,教導員劉淼森,集訓隊大隊長於義楓,集訓隊副教導員申慶新,警察徐亮、劉偉、賈啟明、郭建民、杜岩;黑龍江省高級法院院長張述元,副院長薄宏奎、慕黎強、馬先蘭,賠償辦公室主任張印鋒,主審法官王濱紅;哈爾濱市司法局孟局長,司法所王所長(因勞教所傳出消息沒搞清楚是哪裏的司法所)。伊春市金山屯政法委副書記韓士君、黑龍江省伊春洗腦班劉姓校長。

五、受害人:李鳳霞,女,黑龍江省大興安嶺地區加格達奇區第六中學教師。為弟弟李鳳飛請律師做無罪辯護,二零一零年八月五日被鄂倫春旗阿里河公安局國保大隊孫權等警察綁架,於二零一一年四月二十八日被迫害致死,時年五十四歲。弟弟李鳳飛有個十幾歲智障的兒子,李鳳霞生前對他極其關照,在李鳳霞被迫害致死後不久,這個孩子也患病夭折了。

李鳳霞
李鳳霞

案例敘述:

李鳳霞胞弟李鳳飛,男,五十歲,家住內蒙古自治區鄂倫春旗(阿里河)大楊樹,因當地真相小冊子上有他的名字,於二零一零年四月二十九日被當地國保大隊非法抓捕,被非法關押在大楊樹公安局四天四夜,被折磨得走路打晃。被劫持到阿里河看守所,又遭毒打。

李鳳霞從加格達奇數次到內蒙大楊樹鎮公安局要人,公安局局長侯清傑的助手對李鳳霞一頓暴打,拳頭打,薅頭髮,最後雙手往死裏掐李鳳霞的脖子。惡警口中還說:在內蒙古還沒有人敢為法輪功說話,還要人,膽子太大。

李鳳霞為弟弟請了律師做無罪辯護。律師當庭依法證明了李鳳飛無罪,本應當庭釋放。法官問控方對律師的辯護有甚麼意見,控方的檢察院人員回答說沒有意見。但法庭並沒有釋放李鳳飛,而是枉判李鳳飛三年徒刑。並且對李鳳霞實施報復性迫害。

二零一零年八月五日,阿里河公安局國保大隊孫權等人入室綁架了李鳳霞及其女兒、小姑子(丈夫的妹妹),還掠走了李鳳霞在學校的電腦。

李鳳霞被綁架後,家人多次去看望、要人,看守所一次也沒讓見。

二零一一年剛過完年的一天,阿里河法院在沒一個家人到場的情況下,突然對李鳳霞非法開庭。最後法院因證據不足將案子駁回公安局。公安局本應放人,但仍繼續非法關押。仍然不許家人會見。

二零一一年四月二十八日下午,鄂倫春旗阿里河公安局惡警到加格達奇區第六中學找到校長司炳江,聲稱該校女教師李鳳霞二十八日中午在看守所「腦出血死亡」。學校找到李鳳霞的丈夫李萬林「通知」此事,他們說李鳳霞有病了。家人趕到時,李鳳霞早已死亡。李鳳霞在生前修煉法輪功身體非常健康,八個月的時間,李鳳霞體重由原來的一百三十多斤,被折磨的不足八十斤。

李鳳霞的遺體至今停放在阿里河殯儀館一年七個月。

參與迫害的責任單位及責任人:
內蒙古自治區鄂倫春旗(阿里河)公安局局長:於世春,副局長:張彥華、副局長:侯清傑及助手,警察:孫權;李本學、許曉峰、梁越、高茂玉、張學文、孫國、厲學斌;
內蒙古自治鄂倫春自治旗區阿里河旗看守所所長:王良森,教導員:鄭文龍,副所長:郭廣輝、敖釘柱;內蒙古自治區鄂倫春旗阿里河政法委;
大興安嶺地區加格達奇區第六中學校長司炳江。

六、受害人:王延綏,男,一九五八年出生,因家中父母過世的早,多年來和妹妹王燕欣二人相依為命,廣西自治區桂林市理工大學教授。妹妹王燕欣修煉法輪功後,她用「真善忍」 的標準嚴格要求自己,處處為企業、大樓和顧客的利益著想,佳木斯《三江晚報》記者曾對王燕欣做過專訪報導,稱她是「三江平原上的一顆明珠;黑土地上人民的驕傲;百貨大樓崛起的希望」。王延綏二零一一年因突發腦出血回到佳木斯家中休假。王燕欣二零一二年四月五日被綁架,後被劫持到佳木斯看守所非法關押。王延綏先後十餘次去相關部門打聽情況,遭到無理拒絕甚至粗暴對待,於二零一二年六月十五日凌晨含冤離世。

案例敘述:

王延綏
王延綏

王延綏身為大學教授,在專業和學術領域成績卓著,身體卻日漸不適。

二零一一年五月九日凌晨,王延綏突發腦出血昏倒,五天後被人發現並送去醫院救治。醫生多次向家屬下病危通知書,並要求妹妹王燕欣同意簽字做開顱手術,否則可能活不過當晚。王燕欣虔誠的一遍遍念「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當天下午王延綏醒來了。醫生講在其臨床實踐中是絕無僅有的,真是奇蹟。

二十天後王延綏出院,王燕欣把他接回佳木斯的家中。後來他逐漸能自理、出行、購物、說話、甚至從新拿起心愛的毛筆寫字了,他寫畢:世界需要真善忍,看著自己用左手寫的字,他哭了,哭的很傷心,妹妹問他為甚麼要哭,他說:手好的時候沒得法,得了法了用左手寫,我這怎麼證實法呀。同修都勸他:你會好起來的,一定會的。

天有不測風雲,二零一二年四月五日,王燕欣熱心陪同剛被綁架同修的家屬去佳木斯市公安局尋找親人,路上被警察跟蹤,並遭佳木斯市公安局前進分局十幾個警察入室綁架。王燕欣被劫持到當地看守所迫害。

這期間王延綏先後十餘次去相關部門問詢妹妹的下落,均遭野蠻對待。巨大的精神壓力導致王延綏日漸好轉的身體又加重惡化。

六月十三日下午三點五十分王延綏被「120急救車」送到中心醫院急診室時,他已經無自主呼吸,醫院連續緊急告知命危。這種情況下,市公安局無視生命仍舊拖延不放其妹。

在王延綏親友的要求下,直到六月十四日下午五點多鐘,在佳木斯看守所關押了七十一天的王燕欣被警察帶到了張宏宇的辦公室,被告知不能與煉法輪功的人聯繫、不能把兄妹倆的事上明慧網、哥哥病危的事和妹妹(被抓)沒關係。之後才放王燕欣去見二十多個小時無自主呼吸且毫無意識的哥哥,兄妹二人僅僅相聚七個小時,王延綏在二零一二年六月十五日凌晨含冤離世,時年五十四歲。

王燕欣為了含冤離世的哥哥討個公道,在律師的幫助下曾向有關部門提出「控告」及「國家賠償」。卻無人理睬。王延綏的遺體至今已留存七個多月尚未火化。

參與迫害的責任單位及責任人:
佳木斯公安局;前進公安分局;佳木斯看守所:張宏宇、陳萬友;佳木斯公安局法制科;佳木斯市政府法制辦;佳木斯中級法院;黑龍江省高級法院。

七、受害人:李洪奎,男,原黑龍江省哈爾濱市郵政局工程師。一九九四年八月五日修煉法輪功後,用「真、善、忍」要求自己,連續數年被評為市省部級勞動模範、先進工作者等稱號。一九九六年郵政樞紐分揀設備投產後,一次設備控制出現故障,當班人員很長時間也沒找到原因,大家都沒了主意,有人提議說洪奎今天公出回來,看看他到家沒有,找他來看看,於是打電話知道洪奎剛到家,洪奎聽說設備出現故障,他馬上趕到單位解決了故障。

李洪奎
李洪奎

一九九九年江澤民政治流氓集團迫害法輪功後,李洪奎分別於一九九九年、二零零五年被非法抓捕三次、非法判刑兩次計十年六個月。二零一二年八月二十八日被大慶監獄迫害致死,時年六十一歲。

案例敘述: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國政府開始迫害法輪功,李洪奎於一九九九年七月十九日被哈爾濱市公安局非法抓捕關押三十五天。

一九九九年十月李洪奎再次被綁架,非法判刑三年六個月,關押在哈爾濱第三監獄;

二零零五年九月二十二日又被非法抓捕,並非法判刑七年關押於大慶監獄;

二零零七年六月開始,大慶監獄以法輪功學員家屬必須協助政府做李洪奎的轉化工作為由,五年多不許李洪奎妻兒探視;

二零零九年二月十七日至二月二十二日,該監區褚忠信、李金浩、劉國強三名警察手持警棍五天內九次毒打李洪奎等人,將李洪奎打傷致臥床不起。二零零九年二月二十五日與二月二十七日李洪奎妻子兩次去監獄探視遭拒絕。監獄先否認打人,誣陷李洪奎衝擊監獄大門、在獄中「暴力抗法」才依法懲治;還說:「打了活該!沒死他命大!打死了給你十萬二十萬,你還得著了,你還掙著了」!

二零零九年七月十一日李洪奎及因法輪功被判刑的數十人被大慶監獄斷食迫害;

二零一二年八月十三日晚,大慶監獄突然通知家屬稱李洪奎因腦出血被送到大慶第四醫院開顱手術。家屬趕到大慶第四醫院搶救室,見李洪奎身上多處新傷舊痕,右側耳部有一長約三釐米的縱向豁裂傷口。

昏迷在床的李洪奎
昏迷在床的李洪奎

李洪奎的左小腿處的青紫淤斑
李洪奎的左小腿處的青紫淤斑

銬子銬著腿
銬子銬著腿

主治醫生告知家屬手術很成功,而且李洪奎以驚人的速度康復。八月二十五日主治醫生連續三天告知家屬可以出院,但院長卻不同意。二十七日當晚六時李洪奎突然出現嘔吐、口吐白沫、抽搐。晚八時左右,李洪奎體溫驟升到四十二度之高,仍然抽搐、大汗淋漓致棉被濕透。

八月二十八日凌晨五點李洪奎呼吸衰竭,心臟停止了跳動。整個過程醫院沒有下過一次病危通知。李洪奎死亡時離七年非法刑期只有二十四天。
目前李洪奎 遺體已經留存五個月有餘。

參與迫害的責任單位及責任人:

中共中央政法委副書記孟建柱,黑龍江省政法委書記黃建盛,黑龍江省司法廳廳長劉義昌,黑龍江省監獄管理局黨委書記、局長孫平,副局長陳樹安,大慶市司法局局黨組書記、局長鄭志新;大慶市委政法委書記阮殿龍;大慶監獄監獄長王永祥,政委陳慶發,副監獄長張亞軍、王家仁、譚榮來、王英傑、崔常華、李維龍、姜樹臣;原四監區監區長程軍昌、副監區長褚忠信,指導員劉國強、李金浩,警察張春生、利瓦伊楠;現監獄四監區長朱任山;監獄七監區長李鳳江、警察李偉楠,七中隊指導員李金浩;教改科長郭春堂,副科長史會學,警察趙殿偉;大慶市司法局辦公室主任:黃一范(現讓胡路區司法局局長)。

結語

這些案例只是無數法輪功學員遭中共迫害之冰山一角,大量的慘案還在中共紅魔高壓統治下被掩蓋著。家人無辜被害,至今難以蓋棺,這無情的噩夢奪走了多少孩子一生的歡愉;打碎了多少家庭永遠的平靜安寧;有誰體諒為人父母「白髮人送黑髮者」的內心的苦痛與絕望!中國有句老話:「入土為安」,直面一樁樁對善良好人血腥的屠戮,試問中共官員,試問那些直接和間接舉刀的「劊子手」們,你們每日還睡的著嗎?你們的良心能安嗎?

「人在做,天在看」。贖回良知,讓內心得到安寧,善待法輪功才是你們明智之舉;否則,惡報如影隨形,毫釐不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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