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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邯鄲公安局長李桂洪作惡遭惡報
【明慧網二零一三年二月十六日】(明慧網通訊員河北報導)進入二零一三年,河北邯鄲官場發生了一件大事,邯鄲市迫害法輪功元凶──公安局長李桂洪被雙規了,他的惡報再次驗證了善惡有報的亙古不變之天理,更可怕的清算在等著他呢。李的問題很多,性質都非常嚴重。多年來,李桂洪和任長霞一樣,因為積極追隨迫害法輪功被中共惡首們冠以一系列「美麗」光環,現在完全是罪有應得,這也為邯鄲那些還在參與迫害的惡人敲響了將被清算的喪鐘。

邯鄲地區在原政法委書記周國江、公安局局長李桂洪等惡人的推動下,成為全國迫害法輪功的重災區之一。因迫害導致死亡的法輪功學員一百多名,其中被致傷、致殘、致精神失常者更是無數。李桂洪這個劊子手雙手沾滿法輪功學員鮮血,法網難逃,天網更是難逃!

法輪功修煉者是以遵循宇宙最高特性「真、善、忍」為行為準則,在外在表現上是追求做有良心的好人,是「打不還手、罵不還口」的老實人;法輪功學員從來與殺人、傷害、搶劫、販毒、盜竊等等犯罪行為不沾邊;他們是社會秩序的有力維護者,而不是破壞者。其實,按照中國現行法律修煉法輪功也是合法的。《憲法》第36條明確規定:「公民有信仰自由。」「有言論、結社、集會的自由」。

中共江澤民團伙於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開始迫害法輪功。十三年來,邯鄲法輪功學員用自己的血汗錢,省吃儉用,做成真相光盤、小冊子等真相資料,冒著被抓、被打、被判刑、被迫害致死的生命危險,不管嚴寒酷暑、颳風下雨,一份一份地送給世人,他(她)們是在送躲災避難的「秘方」。這些行為是受中國《憲法》保護的。如果硬說這是「反黨」,但仔細看看就不難發現,他們散發的《九評》都是中共歷史的真實。讓民眾知道罪惡、遠離罪惡,吸取教訓,這對國家、民族、百姓都是有好處的。如果當局對《九評》等內容有甚麼疑義,那就拿到桌面上叫民眾評論評論不就行了嗎,還省得法輪功學員們去講真相,中共邪黨敢「曬」嗎?

大限將到,天網在收。

在此,正告那些試圖觀望的政法委人員,對待法輪功案件,唯有立即停止迫害,多做多贖罪才是走向未來不被清算的唯一出路!細觀中共的歷史,就是謊言與暴力殺人的歷史。尤其在迫害法輪功這個問題上誰相信了它,誰就會跟著它在這裏遭殃。

多行不義必自斃,天理昭昭誰能逃!二零零九年十一月,西班牙國家法庭就做出裁定以「群體滅絕罪」、「酷刑罪」起訴江澤民、羅幹、薄熙來、賈慶林、吳官正五名迫害法輪功的元凶。至少四十多個迫害法輪功的中共高官在世界三十多個國家受到控告。對法輪功的迫害行為已經被國際上定性為「群體滅絕罪」,是一定要受到法律追究的。正如二戰後紐倫堡大審判時,所有納粹戰犯包括集中營(就是黑監獄)護士在內的所有參加者都被判處刑罰,無一例外。對納粹分子的追查不論時日長短追查到底。這是歷史的警鐘!

當日前一篇文章: 老城紅禍(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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