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九日】 舉報事由: 天津濱海監獄(原港北監獄)對法輪功學員實施暴力與酷刑,長期大量存在,致殘、致瘋、致死多人;相關責任人張士林,宋學森,李國宇已構成故意傷害罪(包括傷害致死罪,虐待被監管人罪)。 從2011年周向陽家屬開始控告港北監獄‘地錨’等酷刑犯罪以來,已有一封關於港北監獄大量犯罪事實的舉報材料,列舉了21位法輪功學員受害當事人遭受酷刑的案例。(包括一份揭示李希望死於港北監獄的地錨酷刑內幕的舉報信)2011年末,有八位舉報信中的受害當事人簽字作證舉報信中關於自己的受害情況屬實,此舉證材料,已經周向陽律師遞交給了天津司法機構。今年春又一封匿名投訴《要求調查濱海監獄(原名港北監獄)迫害大法弟子惡行》,要求查處港北監獄犯罪行徑,所述情況更為翔實。但天津司法部門沒有立案調查,張士林等犯罪嫌疑人,並沒有被依法調查處理。 兩年多來,相繼又有6位受害當事人,以親身受害事實向天津政府,司法部門投訴作證港北監獄的酷刑犯罪,大量犯罪事實集中在犯罪嫌疑人張士林,宋學森等人身上。 而面對大量證人、證據線索,監獄管理局,司法局,天津檢察院等司法機關負責人公然不作為,已有瀆職罪和包庇罪之嫌。在此,匯總摘選多位親身投訴的受害當事人證詞,及其他案例,再次舉報,為司法機構執行職能做一個更具法律效力的舉證和督促。 事實與理由: 一、被港北監獄害死的李希望的親哥李希良被毒打昏死兩次----《我幸運的醒來了 而弟弟卻沒有》 李希良是被港北監獄酷刑致死的李希望的哥哥,經歷十一年冤獄被保外就醫,才得知親弟當時同在港北監獄被害死,憤然寫下公開投訴信《我幸運的醒來了 而弟弟卻沒有》。其中講述了自己遭受的酷刑致昏死:「或許我今天能在這裏發問,只是一個幸運吧。二零零五年十月,我曾在港北監獄五監區一分監區因為制止播放誹謗大法的欺騙性宣傳廣播,被關進禁閉室,在加戴手銬腳鐐的情況下,被張世林等指使的六、七個包夾犯人毒打。被打幾個小時中,我昏死過去兩次,後被他們用藥灌醒。這就是我親身經歷的發生在港北監獄的太多暴行迫害中的一幕。我今天不講出來,八年過去了,有誰能知道這些被掩埋的港北監獄的罪行呢?是不是我的弟弟李希望就是遭受了類似甚至更殘酷的暴行傷害?是不是我們的區別只在於──我幸運的醒過來了,而他卻沒有醒來?!」 二、周向陽親身作證家屬所控告的港北監獄地錨酷刑犯罪----《港北監獄對我的‘地錨’酷刑迫害》 周向陽2012年4月出獄後,針對當時家屬請律師控告監獄‘地錨’酷刑的故意傷害罪行,寫出了證詞《港北監獄對我的‘地錨’酷刑迫害》投訴,摘選整理如下: 「2005年12月,我被一夥港北監獄的犯人包夾推進禁閉室大門,親身經歷了‘地錨’酷刑。我被強行帶到禁閉室樓道對面的一間屋子,就是剛才提到的大房間已經隔斷成了小房間。裏面已經有幾個五監區的犯人包夾(叢書偉、李萬軍、霍洪剛、廖金鵬、張斌等)等在那裏,我明確的知道,這一切都是預謀好的。」「王剛(警察)立刻就吩咐犯人把我拉到禁閉室南側的房間裏隔段的三平米小屋(禁閉室一共有8個這樣的叫‘獨居’的小屋,分布在兩個房間裏,每個房間四個)給我砸上了‘地錨’。我知道這不是因為警察聽包夾犯人的,而是張仕林等早就安排好的。當我整個身體被鎖在地上時,包夾犯人們再一次嘲笑我說我中了張大隊(張仕林對外欺騙說我要砸監區的廣播室)。實際上他們已經料到只要他們一播放污衊大法的廣播,我就會反對,所以就事前安排了這一切。後來包夾我的犯人嘲笑我說:你上了張大隊(張仕林)的當了,給你做個套,你就鑽。其實我事前也知道是他們下的套,我更明確了‘地錨’是他們早就安排好的迫害方式。 ‘地錨’就設在禁閉室3平米的‘獨居’房間裏,‘獨居’長三米,寬一米,沒有窗戶,陰暗潮濕,密不透光。屋頂上掛一燈二十四小時亮著,地上一側二米長的地方鋪著高約二、三十釐米的木板。我被仰躺在木板上面,兩個胳膊成‘V’字形向外張開(屋寬一米,手臂不能伸直),手反銬在地環上,膝蓋以下小腿部位和腳懸在水泥地上,墜著腳鐐,腳鐐是鎖在地上的,手銬和腳鐐沒有活動的餘度。頭頂板凳上坐一個包夾犯人騎著我坐,我的手稍微一動就用腳踩住我的胳膊,腰部有一個包夾犯人控制我的腰一點不能動,腳下坐一個包夾犯人控制我的腳,把半截腿拉到板下懸空增加我的痛苦。我每天只能在保持地錨姿勢的狀態下閉眼三小時,其餘時間一閉眼就會被打被罵。我就這樣每天被二十四小時的‘錨’著,日復一日。時間稍微一長,腰、胳膊、大腿劇痛難忍,而且是每天24小時,長時間持續的。(這種痛苦遠遠超過高壓電棍電擊造成的傷害。)同時還要伴有包夾犯人的拳打腳踢,謾罵侮辱,不停的念誹謗大法文章。有時包夾犯人(張斌)用厚書往我小便上砸,有時我需要小便坐起來時(‘獨居’原地),自己的腰疼的動不了,包夾犯人以給我活動腰為名,幾個人把我猛力拽起,我的腰疼的失聲大叫。宋學森、張世林經常在外面聽,如果裏面沒有迫害我的動靜就質問包夾犯人們‘還想不想減刑了?不想幹就回工區幹活去。’包夾犯人們知道達不到警察的要求沒有好果子吃,就更加努力的迫害我,目的是為了改變我對「真、善、忍」的信仰…… 在我七天七夜不食不水的情況下,幾乎不能睡覺,當時在我嘴裏吐出的痰裏已經充滿了血色,他們對我的折磨就一直沒有停過。第八天,惡警張世林找來當時監獄小醫院院長蒙院長和犯人護理老牛來到禁閉室,當時老牛給我量血壓,開始用了一個電子血壓儀,沒有讀數。後來換了一個血壓儀,高壓50,低壓30。他們開始強行給我灌食輸液。然後繼續地錨迫害。這種對我的地錨迫害持續了97天。我從‘地錨’上下來的時候,我所躺的木板上留下一個清晰的人形,保持了很長時間。我的腰一直不能直起來,彎了好幾個月。 後來有人告訴我,當時的監獄長郭煒、張世林、宋學森三人組成的領導小組(監獄規定除了張仕林、宋學森、郭煒三人可以過問迫害我的事外,其他任何監獄警察都不允許過問),對法輪功學員所謂的‘百日攻堅’,‘強迫轉化’。2008年又被轉到港北監獄,當時是九監區,宋學森是當時的副大隊長。又對我地錨迫害將近一個月。」 三、吳殿忠被暴力摧殘致脊椎壓縮性骨折---《我繼續為濱海監獄(原港北監獄)存在酷刑犯罪作證》 請看大法學員吳殿忠的證詞:「我是2009年1月13日被天津610(迫害法輪功的非法組織)非法抓捕後被非法判刑四年,同年9月17日被送到天津港北監獄(現濱海監獄)五監區,當時的大隊長是張士林。當天下午我被強迫坐小板凳,前後左右四個包夾犯人(張鎖、張曉月、張迪、張建民)看著我,晚上11點半睡覺,早晨5點被強行喊起床,強迫坐板凳,不能說話不能動。我一直要求見監獄警察問為甚麼被強迫坐板凳。(實際上警察就在前面監控室看犯人迫害我的錄像)。9月23日我被按坐在地上,張鎖踩住我的腳用力把我的頭往下按。這時候我的後背發出喀一聲響,當時張鎖嚇了一跳,我頓時感到渾身無力,上身失去了知覺。到監獄小醫院檢查身體血壓高達二百六十(只是量了血壓,沒做其它檢查)。在沒有做任何治療的情況下,我被背回了監舍。9月24日早上五點,張鎖、張迪、張曉月、張建民四個包夾犯人又把我從床上強行拽起來。在我腰部不能直起的情況下強行把我按到小板凳坐著,四個包夾犯人前後左右用力擠,張迪用拳頭頂我右肋,拳頭頂累了,又拿牙刷頂(在事後的一年多,只要喘大氣我右肋都會很疼);張曉月在我坐不住的情況下用膝蓋用力撞擊我的腰部,直到把我折磨的昏死過去。獄警又讓包夾犯人把我背到監獄小醫院。當時我血壓很高,獄醫說:不治療會有生命危險,並讓犯人強行按住給我打了一針不知名的液體。從那以後,我的腰經常痛得直不起來。2010年3月底,我要求監獄檢查我腰疼痛原因時,監獄給我做了X光檢查,監獄說沒甚麼問題,就是有一點骨質增生。 2013年1月12日我從天津濱海監獄(原港北監獄)回到家中經過醫院檢查證明:我的脊椎胸腰段曲度不良,第11胸椎楔形變扁,臨床診斷:胸11椎陳舊壓縮骨折(這是監獄包夾我的張鎖強按我頭所造成的後果);腰椎間盤突出和骨質增生、腰椎退行性變(這是監獄包夾我的張曉月用膝蓋用力撞擊我的腰部所造成的後果);醫生說:‘只有很強的外力撞壓才能導致這樣的骨折。’直到現在我的胸部和腰部都非常疼痛,每天都在疼痛中度過。而且血壓一直很高,每天高壓200左右,低壓120左右。」 四、聶寶利遭地錨,野蠻灌食,多次昏死,脊柱被摔裂 《我有責任站出來配合對天津港北監獄(現濱海監獄)酷刑犯罪的調查》 周向陽家屬控告港北監獄後,很多在港北遭受過酷刑傷害的法輪功學員都在關注,而天津司法部門的不作為甚至敷衍包庇行徑與周向陽家鄉兩千三百民眾聯名救助的義舉,形成強烈反差,也激起了更多受害當事人站出來共同投訴舉證港北監獄的罪行。一位叫聶寶利的法輪功學員寫出了《我有責任站出來配合對天津港北監獄(現濱海監獄)酷刑犯罪的調查》,其中寫道「張士林他們讓我寫「保證書」我不寫,他們就不讓我睡覺。把我關在‘獨居’,我一困張士林和劉海軍就踢我,我絕食抗議,受獄警張士林和楊忠水的指使監獄犯人每天在監獄醫院給我灌食(其中有大港區盜竊犯劉海軍、南開區貪污犯曹靳革、津南區詐騙犯黃震、還有一北辰區經濟犯,其他人姓名不詳),每次灌食六個犯人按著我,受張士林指使後來他們把我綁在椅子上,每次灌食都要昏死過去,有時甚至昏迷三、四次,張士林和監獄醫院院長蒙某指使四名犯醫輪流用鋼針往我十個手指紮,見我仍昏迷不醒,就扎腳心,往鼻子上抹氨水,使用各種手段想讓我放棄信仰和絕食抗議。唆使犯人劉海軍打我、經常踢我。在醫院四個犯人揪著我的四肢把我拋起來往地下摔,我的脊骨被他們給摔裂了。張士林和監獄醫院院長蒙某對我說:你怕死不怕死,你不怕死簽個字,明天上手術台就刺死你。張士林還窮凶極惡的說:‘你不寫悔過書你別指望出監獄,讓你生不如死!’ 在非人的折磨下,我的身心受到極大的摧殘,心跳每分鐘只有三十至四十下。監獄怕承擔責任把我轉到大港區醫院,在醫院裏他們給我輸了一種不明藥物,二十─四十分鐘就能輸一瓶,輸液後我感到血管疼,我就把輸液針頭拔了,醫院的一個主治大夫對獄警說這藥對他不起作用,都輸了八、九個小時了,一般兩三個小時就起作用(我懷疑他們給我輸的是一種迫害身體的藥物),當時有姓董的和姓郝的,還有兩個警察輪流看著我,晚上是兩個人看著我,直到我身體實在不行了,我家人看到我這樣,對張士林他們說:「五十多天就把人折騰成這樣,人就交給你們了,人不行了我們跟你們沒完!」 這一次我在天津市港北監獄(現天津濱海監獄)被迫害了四十多天,在大港區醫院被迫害了十多天。整個迫害過程是:張士林,楊忠水、和監獄醫院院長蒙某參與並指使獄警和犯人實施的。」 五、樊建明曾遭地錨酷刑第三位證人證詞《酷刑受害人要求追查天津市港北監獄不法警察》 我叫樊建明,是天津市武清區人,下面是我自己在港北監獄遭遇的地錨酷刑迫害情況:九年中我遭受的大大小小的折磨、體罰無計其數,如:罰站、不讓上廁所、長時間坐小板凳等等都是家常便飯。各種生理要求、基本權利,都被獄警們限制利用來施加折磨,達到逼你屈服的目的。二零零五年,我與家人接見時,談話中提到要按照真、善、忍的要求做好人。此話被警察高佩志聽到後立即停止了接見,張士林大喊:「樊建明你找死。」沒等接見結束,張就叫六個犯人把我關進‘獨居’。同時一個犯人上來拖著我的雙腿向前拉,嘴裏罵著髒話。犯人孫紅岡對我說:張大隊說了,不怕你不改,一年不行兩年,兩年不行三年,我們有的是時間對付你。就這樣我被折磨到半夜12點才算停下來,早晨不到5點又被叫起來,一直被這樣迫害了十幾天。面對殘酷迫害,我絕食抗議,又被帶走強行的野蠻灌食,並且被恐嚇:如果你不配合,我們就在你肚子上開個口,也不讓你死,就這樣持續下去。 (以上五條舉證都是摘選自他們親身作證的投訴信,但是他們都沒有得到任何司法部門的回應。) 六、李希望被地錨酷刑致死----死亡證明的死因一欄赫然寫著----猝死 剛到監獄十天,而入監是經過醫療體檢的,說明之前體況正常,甚麼原因令其猝死?而且他的臉部青紫,雙目圓睜……關於李希望被酷刑致死的過程詳情,已有了單獨的舉報材料,這裏不重複。現單獨提出死亡證明的疑點----死因一欄赫然寫著----猝死。家屬諮詢醫生,得出結論,這不是死因,這恰恰說明死因不明。他的哥哥李希良在投訴信《我幸運的醒來了 而弟弟卻沒有》「據我妹妹(李希望的二姐)講,在希望臨近去港北監獄之前接見時,那時希望的身體狀況很好。可是在到港北監獄僅十天時間就被活活的折磨死了。醫院的死亡證明的死亡原因一欄僅僅寫著──「猝死」!我聽說也有一位被打死的邢台法輪功學員,那個死亡證明的死因一欄,寫著──「呼吸心跳驟停」。我諮詢了醫生,他說「這不叫死亡原因,是在掩蓋死亡原因,含糊其辭,玩文字遊戲」。大概哪個人死亡,都可以這樣填寫死亡原因吧?!」 七、朱文華被折磨致死不能迴避的調查線索--可證實死亡時現場有攝象頭,另有知情者已提供經過詳情 二零一零年七月二十一日法輪功學員朱文華在港北監獄五監區二分監區被迫害致死。請看知情者的敘述:朱文華因為被長期關押迫害,腸道出現問題。他當時要求監獄給他檢查與治療。監獄警察把他帶到監獄的小醫院,不給檢查,只給一些開塞露。朱文華不能解大便,肚子脹得非常難受。二零一零年七月二十一日惡警指使四個犯人(王劍鋒(天津市河北區人)、張笛(天津市東麗區人)、馮傑(天津市南開區人)、張慶國(河北省唐山市人)將朱文華挾持到五監區二分監區儲物室,從下午一直到晚上,持續七個小時的殘酷用刑將朱文華活活折磨致死。死時雙眼圓睜。在場的人急忙把朱文華送往醫院。惡警用各種辦法都沒能合上他的雙眼。第二天,監獄讓犯人張進財把儲物室的監控拆掉,並把拆掉監控後牆上留下的印記用白灰糊上,同時銷毀朱文華被迫害致死的監控錄像。為了隱瞞真相,監獄將朱文華送出治療的門崗記錄改為送出時人未死亡。並且威脅監獄中的人不准再提及此事。四名迫害朱文華的凶犯被送到了港北監獄八大隊的嚴管隊,有意把他們藏在那裏,怕真相傳出監獄被家屬知道。第四天,幾位身著便衣(上級紀檢人員)的人,由監獄保衛科的於姓科長接待後,於科長將四名凶犯和幾名服刑人員叫來,按事先串通好的話給身著便衣的人講了一遍。之後,就不了了之。家屬接到監獄通知後來到醫院,朱文華周圍有警察嚴守,根本不讓親人靠近。事後直接參與迫害的當天值班警察劉超被調到監獄系統的新生醫院(現改名康寧監獄)外科病房,原監獄五監區二分監區中隊長吳敬依被調到別的監區等。為了掩蓋這一件事,不久天津電視台播出了新聞:港北監獄為犯人們檢查身體,進行「春風化雨」般的教育。 目前監獄說儲藏室沒有監控的謊言,有證人可以作證當時有監控攝象頭。 八、董廣東絕食期間被折磨毆打,兩顆牙被打掉 零九年九月份董廣東絕食中,四個人包夾他,前後左右在周圍坐著,強迫他腰挺直了,手腿成一線,他不配合,他們就強行固定那樣的姿勢折磨他。一個叫陳哲的用手用力捅他的兩肋,一個叫孫洋洋的用腳踹他的腿,後背被床槓磨破了,他高呼「打人了」。陳哲用手捂著他的嘴,並將其兩顆牙齒連肉帶血的打掉了。一個天津河東區叫王炳亮的人,用毛巾捂住他的嘴。警察祖黎明作為分管法輪功的副中隊長,當時他就在監控室裏面看著發生的這一切。 九、趙崗遭毒打,限制睡覺、坐小凳折磨 法輪功學員趙崗,二十九歲,二零一零年四月十三日到港北監獄。警察劉再禮,指使犯人陳峰、陳聖傑、張東、蘇志健、趙學劍、苗軍、毛俊兵、祝超、劉旭等人迫害趙崗。如,只允許趙崗每日從夜裏十二點至四點睡覺四小時,期間還經常騷擾;其餘的二十小時都必須坐小塑料凳,還所謂的三挺一瞪(挺頭、胸、腰,睜大眼睛看一個點)。他們用煙頭從下往上把小塑料凳燙出洞,洞口都是立茬,逼趙崗坐在上面,在手臂與身體之間、兩腿之間各放一張紙,夾不住便辱罵、施暴、吐口水;當趙崗身子歪斜時,便用兩把鞋刷狠插趙的兩肋;張東、陳聖傑等還多次將趙崗弄到沒有監控設備的儲物室進行毒打,張東在號裏指使蘇志健擋住攝象頭後,對趙崗拳打腳踢。蘇志健還背對監控踩趙崗的腳趾。陳峰、劉旭也多次參與毆打趙崗。 此外,他們還採取不讓吃飯、限制喝水、限制如廁等方式對趙崗進行迫害。 十、劉慧江又一個地錨酷刑的受害者, 劉慧江,總參二部正營級轉業幹部。二零一零年八月三十一日被非法判刑。劉慧江在濱海監獄因喊「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被惡人張東、劉永濤等人帶到監舍進行毒打。打完,主管警察高佩治就給他戴上手銬、腳鐐送到八大隊進行嚴管。每天每頓飯只給他一個饅頭、一小杯水,逼他坐在只有二十釐米高的獨居鋪板上,將他的手銬、腳鐐扣在地上的鐵環上(即所謂砸地錨),讓他的腰直不起來。吃飯要趴在地上吃;上廁所也只能在原地,還得按點進行,過時只能拉在褲子裏;晚上睡覺也得保持端正坐姿,而且剛一睡著就被弄醒,其實就是不讓睡覺。張東還不停地對他進行辱罵、威脅、恐嚇、往他身上吐口水,進行人格侮辱,甚至採取斷食絕水的手段威逼。八天後解開地錨時,他剛一站起即跌倒,只能被人架著行走。二零一零年十一月二十八日起對劉慧江進行了更加瘋狂的迫害。頭兩週他們組織十餘名人員對劉慧江進行人格侮辱,圍攻漫罵、恐嚇威脅。兩週後,經五監區長張士林批准,在副監區長宋學森的幕後指揮下,由時任副中隊長高佩治組織八名包夾犯人:陳峰、宋桂昌、郝剛、宋惠、張蒙、周武亮、繩志強、賈玉文等,對劉慧江實施了更加殘酷的迫害:變相剝奪睡眠---藉口防止煉功,強行一個手在頭上,一個手放被子裏,否則弄醒,或用往嘴裏放陰毛、臉上放線頭、在耳邊辱罵大法、蓋被子等方式變相不讓睡覺。強行逼迫坐小凳子19個小時。臀部坐爛了,皮肉撕裂,膿血大片流在地上,室內腥臭,其他人不敢怒言。 十一、張子文被剝奪睡眠,上廁所,飲食等權利,並被上背銬,罰站,「三挺一瞪」等酷刑方式 2011年9月22日,張子文被帶到港北監獄五監區一分監區,警察高佩治就對他施用背銬酷刑,指揮幾個在押犯人(郝剛及宋慧、魏豔紅、宋桂昌還有個外號叫小王八的)把他帶至五監室,強行換上囚服。每天早晨四點到晚上十一點強迫他一直坐在塑料小凳上進行所謂的學習,並逼迫他看虛假偽造宣傳品。犯人郝剛威脅說:我是律師,要治起人來,比流氓還流氓。出門進門必須喊報告,否則剝奪上廁所的權利。自從進去後,就不敢吃不敢喝。第四天早晨暈倒在地。沒知覺。半天才甦醒過來。警察高佩治竟說:沒事,接著坐。在高佩治的指使下,幾個犯人們使盡各種手段迫害他,三挺一瞪的坐姿,稍微動一動就被延長時間。不配合他們時,郝剛就用皮帶綁我的雙腿,用手狠狠的按住我的膝蓋不讓動;有時用頭撞他,打腦袋,而且耍流氓稱:用頭撞是身體接觸,不是打。甚至整宿剝奪睡眠的權利,一閉眼,就用紙捻捅鼻子、耳朵。拿報紙捲成筒對著耳朵喊髒話,連續一個多月不讓睡覺。郝剛還往張子文穿的衣服、鞋,盆等日用品上寫辱罵法輪功的髒話。兩個半月後,又施以體罰,讓他每天站十多個小時,站得腿發腫,並導致血壓升高,心臟難受。但折磨非但沒放鬆,反而更加變本加厲,剋扣飲食。每週兩次米飯,都掠走了,菜裏僅有的一點肉,也被他們挑走,只給兩個涼饅頭,有時只給一個。 十二、黃春來被「三挺一瞪」酷刑方式體罰折磨,剝奪上廁所,喝水的權利,,被精神折磨 黃春來於2005年12月20日被帶到港北監獄(現為濱海監獄)。就被施用「三挺一瞪」的體罰手段--5個刑事犯人對黃春來輪番進行洗腦,強行灌輸污衊法輪大法的污言穢語。這5個刑事犯中一個叫孫洪剛(天津市紅橋區人、詐騙犯),一個李金良(天津市區人,盜竊犯,多次犯),另三個刑事犯的姓名已忘記。他們強迫黃春來坐在小板凳上,兩腿緊緊並攏,雙手放在膝蓋上,在兩腿膝蓋處中間夾上紙片,不許紙片掉在地上。刑事犯人們把這種刑罰叫「三挺一瞪」,始終要保持這種姿勢不能動,稍微一動,這些刑事犯人就立刻用手向後扳黃春來的兩肩,同時用膝蓋頂黃春來的後腰。一天到晚,他們不允許黃春來去廁所,也不允許他喝水。直到有一天黃春來呈現了高血壓(高壓160,低壓100)的症狀,他們擔心黃春來出現問題,所以才放鬆了對黃春來的折磨。孫洪剛為了應付上面(獄警),寫好悔過書讓黃春來抄,然後強迫黃春來到各個房間裏,在不同的犯人面前大聲念。被強迫寫思想認識每週都會有。有個叫吳振林的刑事犯人(薊縣人),每次都要檢查,他認為不合格就必須要從新寫,,黃春來有時候要被逼迫一直寫到午夜才能休息。港北監獄五監區專給社會上的某個鐵釘加工廠做加工──生產排釘。由於長時間的同一動作抓釘子,黃春來的兩個手都無法攥上拳頭。直到出獄後一段時間才逐漸恢復正常。監獄還縱容刑事犯人對法輪功學員歧視。有個外號叫「黑子」的刑事犯(大港區人),洗完自己的衣服,直接掛在黃春來的床鋪上,故意把他的被褥弄得濕漉漉的。 十三、更需要一說的是,對滑連有在絕食長達一年半時間裏,仍然故意毆打折磨摧殘 滑在天津新生醫院住院期間,一個家住天津武清大黃鋪的黃姓犯人護理和一個牟姓犯人護理包夾滑連有,因滑連有已超過500天不進食,身體極度虛弱,每當滑閉眼想休息一下恢復體力,倆包夾就惡狠狠地推搡謾罵。據知情人講,黃姓犯人護理以前還打滑連有;新生醫院見滑連有有危險,於2013年6月20日前後讓港北監獄接回了滑。然而就在滑隨時都面臨生命危險期間,港北監獄每天還不忘迫害他。除被強制灌食兩次,忍受著巨大的痛苦。並且上下午各兩個小時讓滑連有坐在冰冷堅硬的水泥地上,有一姓靳的包夾把自己的腿壓在滑連有的大腿上,一隻手抓住滑連有的手腕,另一隻手在滑連有的背後,不知在幹甚麼。據被迫害過的大法弟子講,背後的那只隱蔽手,不是掐就是搗腰眼,為的是摧殘精神。 結語 二零一三年八月十二日,中共政法委拋出了《公檢法對辦案質量終身負責》一文。了解中共邪惡歷史的人都知道,中共又在找替罪羊了。十四年來,誰都知道法輪功學員的案子就是冤假錯案,現在中共窮途末路,迫害難以為繼之際,故伎重演,就是想把迫害的一切罪惡都劃在被其利用的公檢法人員身上。中共在該文中是這樣與公檢法撇清關係的:「建立健全合議庭、獨任法官、檢察官、警察權責一致的辦案責任制,法官、檢察官、警察在職責範圍內對辦案質量終身負責。明確冤假錯案標準、糾錯啟動主體和程序,建立健全冤假錯案的責任追究機制。對於刑訊逼供、暴力取證、隱匿偽造證據等行為,依法嚴肅查處。」現在這是關於港北監獄大量酷刑犯罪的又一封舉報材料,案情舉證具備充足的法律效力,如果接到此舉報信的司法機關的負責人仍然置若罔聞,仍然不作為,那就是屬於瀆職罪,和包庇罪的罪責,甚至共同犯罪,將一定被追究而不可逃脫。二戰法西斯戰犯的下場,包括現在周永康及一批當打手的黨徒已被拘捕等等,都是歷史的見證,所有出賣良知繼續追隨中共迫害法輪功的人,也必將在不久的將來作為見證! 舉報訴求: 依法立案調查張士林,宋學森等人的犯罪行徑,追究刑事責任; 此舉報信一併抄送: 天津司法局局長祖文光 天津監獄管理局 祖文光 河西區水上北道52號 天津市紀律檢查委員會書記 臧獻甫 河東區十一經路70號黨政大樓 120000 天津信訪辦主任 何江: 和平區安徽路八號 300040 天津市監察局局長 韓啟祥 和平區長沙路62號 天津市政府辦公廳主任 朱軍 和平區泰安道7號 天津市法制辦主任 雷穎君 和平區大沽北路167號 30004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