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二十七日】按:遼寧本溪市法輪功學員趙永霞於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九日被本溪市警察綁架,被刑訊逼供,被強迫坐老虎凳兩天兩夜。二零一零年初她被非法判刑三年。在遼寧女子監獄,因為趙永霞拒絕放棄對真善忍的信仰,遭到抻刑等折磨。以下是她的自述: 我叫趙永霞,於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九日被本溪市和桓仁縣警察綁架。一個本溪警察非法審訊我,在逼供時,讓我坐了兩天兩夜老虎凳。中途在我困的時候,他們用濕毛巾往我臉上撲,當時把我嚇一跳。我被綁架後,惡警到我的住處非法搶奪打印機三台、筆記本一台、MP3 三個,和大法書籍,之後把我送入桓仁縣看守所非法關押三個多月。 二零一零年正月十七,惡警把我送入本溪大白樓看守所非法關押一個多月,對我秘密開庭非法判刑三年零六個月。於當年四月二十日把我送入遼寧女子監獄非法迫害,檢查時扒光衣服,被子給拆開,之後一個多小時送入九監區三小隊逼我所謂的「轉化」,不同意就上抻刑,警察孫玉靜和科長吳紅指使刑事犯程濤和王翠萍打我,上抻刑三天三夜,之後又用手銬銬住雙手,銬在床頭上長達半個月。 酷刑演示:抻床 |
在二零一零年十二月,又一次讓我認罪,我不配合,警察孫玉靜和科長吳紅再一次指使刑事犯程濤和孟憲秋打我,孟憲秋拿裝滿水的瓶子打我腦袋,口出狂言:你不認罪就打死你,反正這屋子裏沒有監控,打你也沒有內傷,冬天還不給穿衣服,把我的嘴用膠帶封上,還把我的胳膊和手用膠帶纏上,綁在床上抻了兩夜。 在二零一二年六月二十日再一次迫害,警察顏玉絮說我活幹的少,把我叫進辦公室,打了我無數個嘴巴子,把我的衣服撕碎,之後叫來刑事犯劉吉霞拿來一個破衣服讓我換上。當晚我嘔吐、一夜未睡。之後三個月不讓買東西、洗澡、接見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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