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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平定法院非法庭審盧林森 律師要求無罪釋放
【明慧網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二日】(明慧網通訊員山西報導)二零一三年十一月二十八日上午九點,山西平定法院非法庭審法輪功學員盧林森,法院因懼怕民眾聽真相,直到上午十點才讓旁聽人員及家屬進入。

在法庭上,來自北京的正義律師針對中共檢察機關對盧林森的非法指控及所謂的證據,做了有理有據的剖析與駁斥,這場無罪辯護震撼了在場的公訴人、審判員、法警和旁聽者。

盧林森是黃銨人,長期在外打工,為人正直善良,是個厚道人,在去年三月二十二日下午在平定某地被蹲坑的不法人員無故綁架,後被非法抄家,在非法關押期間,因警察和檢察機關炮製的證據不足,多次被退回,之後惡人為了達到他們的目的費盡心機,捏造證據來加以迫害。律師在庭上指出公訴人的所謂「證據」根本上沒有危害社會,也沒有形成犯罪,怎麼能以此來定罪呢?公訴人無言。

律師接著說:我的當事人是一個有信仰的人,家裏存放的法輪功真相資料很正常,就像基督教的有聖經,信佛的有佛經一樣,完全合法,這些純屬個人信仰行為,對社會沒有任何不良影響,應受到法律保護,至於說用手機發短信(十幾條信息),沒有造成任何社會不良影響及後果,這哪裏破壞了法律實施?

三輪庭辯下來,在場的所有人都明白了修煉法輪功無罪;存放、閱讀法輪功資料無罪;盧林森無罪,並應立即釋放。公訴人、審判員啞口無言,審判長宣告休庭,以擇日宣判退庭。

當天的庭審整個過程從上午九點到十二點,公訴人、審判員、審判長對正義律師的辯護始終沒法作出正面的合法回應。

在此正告平定的法官、檢察官,司法是人類良知和道德及社會公平正義的最後一道防線,希望法官遵守憲法,尊重信仰自由,以應有的正義感和人道精神來審理此案,切莫助紂為虐。請你們明善惡順天意,作出合法的判決和正確的選擇,無罪釋放盧林森。法輪大法已洪傳世界,伴隨天象變化,民眾的覺醒,這一頁邪惡迫害的歷史必將掀過,在即將到來中共解體的那一天,陷害好人者必定受到法律的追究,乃至嚴厲的天懲。

參與迫害山西平定縣法輪功學員盧林森責任人:
平定縣公安局副局長張保軍
平定縣公安局610大隊長段富民
平定縣610頭目:杜育軍、任福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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