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二零一三年十二月十六日】按:魏軍,撫順市新撫區千金街道法輪功學員,今年四十四歲,她先天殘疾,身材矮小、弱不禁風,走路困難,站著的時間也不能長,下蹲就更困難,出生後二十年沒下過樓,更無法上學。修煉法輪功之後,身心受益,然而,中共對於這樣一位女子也不放過,屢次迫害。以下是她的自述: 我於一九九七年三月四日開始修煉法輪功,我第一次看到師父的講法錄像時,激動的淚如泉湧,我感覺到,我在迷茫的人生中彷彿等待的就是這一天,師父給我淨化了身體,通過學法煉功,知道了許多人生的不解之謎,懂得了宇宙的「真善忍」法理,對師父的感恩之情無以言表。那時,我整天沐浴在佛光之中,身體感到非常的舒服,生活也十分快樂。 然而,這麼好的一部大法卻被江氏流氓集團迫害。為了講明真相,證實大法是被冤枉的,一九九九年十一月三日,我到北京去上訪,當時有很多法輪大法弟子在北京用各種方式證實大法。天安門廣場每天都會抓很多人,當時,信訪辦門口有很多各地的截訪車,門口聚集了很多各地上訪的法輪功學員,有的還沒到門口就被非法抓走了,當時我在信訪辦門口被撫順駐京辦的截訪車帶到駐京辦,進去後被搜身,我身上的七百元錢被他們搜走了,至今也沒返還。第二天我被帶回撫順。 到撫順後,新撫區千金派出所的兩名警察(不知道姓名)到我家進行抄家,搜走了我的手抄本的《轉法輪》,然後將我和其他幾名同修非法關進了戒毒所。 在戒毒所的遭遇 二零零零年初到撫順戒毒所後,惡警開始讓我蹲著,蹲的我受不了,也不讓站起來,只有上廁所時,才能站起來緩解一下,在非法提審時,他們問我為甚麼上訪,我就告訴他們是為了證實大法,有一個合法的修煉環境,他們多次提審我,讓我寫不煉功的保證,我不寫。戒毒所的房間只有一個小窗戶,警察經常往裏看,監視我們,我們趁他們不注意時就煉功背法。有一次我背法時,讓一個歲數大的警察發現,他問我是誰寫的,我沒說。他們就把我和吸毒犯關在一起,戒毒所裏的伙食非常差,吃的大白菜湯,裏面見不到油水,每天逼迫我們坐地板,一坐就坐一天,到十二月,千金派出所的警察把我帶回派出所,所長問我還煉不煉,我說:「煉。」他好像沒聽見我說的似的,當時他們勒索我家人七百元錢把我放回家。 在教養院所受的迫害 二零零一年七月,中共借申辦奧運,大肆抓捕法輪功學員。七月十三日,千金派出所來了兩名警察,把我強行非法抓捕,並抄了家,抄走兩本《經文》和一些大法書籍。當天晚上,我和其他幾名同修被送到撫順教養院迫害,他們把我們分別關在不同的房間,我被關的地方離警察的辦公室很近,經常聽到惡警打人的聲音。一次,一位老年同修說:「警察不許打人。」就被惡警打耳光,當時的氣氛十分恐怖。經常有人被打的泣不成聲從辦公室出來。 那時,惡警每天都讓我們轉化,我始終不轉化,我說:「讓我轉化,往哪轉?我就這麼個人,難道讓我做壞人?」後來,惡警把不轉化的都送到了男隊(關押男學員的地方),讓已轉化的人給我們做所謂的「轉化工作」,中午也不讓休息,每天輪流換人講,過了一個月我也沒轉化,後來,惡警把我送進了「嚴管班」。 「嚴管班」的門是鎖上的,有人看守,上廁所都受限制,有時,實在忍不住也不讓去,每天只有中午上床一會,每天早晨還得做早操,穿號衣,早操我做不下來,惡警就讓我在旁邊站著,用這種方式體罰我。煉功就被警察毒打,有一個叫黃桂榮的同修,從馬三家教養院回來又被關到這裏進行迫害,她在裏面煉功、發正念,喊「法輪大法好」,就經常被毒打。有一次,惡警把她綁到床上,(惡警的名字不清楚)打她的臉,黃桂榮說:「你們這樣會有報應的。」惡警說:「誰有報應?我現在就在打你。」還有一個叫陳繼榮的,來時很精神,走時已被迫害的全身是傷,整個身體沒有一塊好地方。 有一天,下著雨,惡警大隊長吳偉帶著包夾余某又讓我轉化簽字,讓被轉化的在我面前罵大法和污衊大法、師父的話,吳偉說:「你簽不簽,我替你寫。」我說:「你簽不算數。」這次他們又沒得逞。有一次,我對污衊師父的人據理力爭,惡警聽了不高興,就打我的頭,不讓我說,還用電棍威脅我。晚上常常聽到惡警打人時的慘叫聲,有一次,我們屋裏的學員去阻止,被擋在了門外。 在教養院,每天都播放誹謗大法的錄像,我跟惡警說:「共產黨才是邪教」,被惡警叫到辦公室罰站,站了半天,我實在站不住了,就坐地下了,吳偉進來看見,拎著我的衣領,把我拽起來,讓我繼續罰站,不讓上廁所。 為抗議迫害,法輪功學員經常絕食,有個叫周玉芝的學員,被插鼻管灌食,被迫害的很嚴重。因為我拒絕轉化,被政法委非法勞教三年,教養院的環境非常惡劣,不能洗澡,很多人身上都起了疥瘡,我也被感染上,全身癢的睡不著覺。 為抵制迫害,我開始絕食,他們把絕食的人都關到一樓,地上沒有床,只有木板。到第七天,他們把我又送回女監室時,我已走不動了,摔倒在地上,摔得不能動了。他們通知我家人把我接回去,到醫院檢察,脊椎骨骨折,在家只住了二十天,他們又把我抓回了教養院。家人看我被迫害的嚴重,就找教養院的院長和政法委辦保外就醫。幾天後,家人給政法委交三千元、教養院二千元所謂保證金,才把我接回家。而且,政法委規定,每到半年時到教養院一次續假。兩年後,教養院二千元返還,政法委返還一千四百元,至今還有一千六百元沒返還。(撫順教養院惡警:吳偉、姜永楓、曾秋豔、李思潮) 我因身體殘疾而修煉「真善忍」大法,身體健康後卻屢遭中共迫害,但是,不管惡黨怎樣迫害,都不能動搖我對宇宙真理的堅定信念,我會在修煉的路上一直走下去,不辜負師尊的慈悲苦度。 身殘心志堅 法理潤心甜 逆境不停步 隨師歸家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