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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大法的真修弟子
文/中國大陸大法弟子 宇新
【明慧網二零一三年十一月三日】我老伴是一九九四年跟師父班得法的,我是看了她拿回的《法輪功》得法的。由於工作很忙,沒有到煉功點去煉功,有時在家裏自己煉。直到一九九六年我才到學法小組學法,到煉功點煉功,走入大法修煉。

一、維護大法,證實大法

師父在《精進要旨》中說「自我做起維護大法同樣永遠是大法弟子的責任,因為他是宇宙眾生的,其中包括你。」

我剛走入修煉時,在工作上遇到一個難題,我的工作就是組織專家搞建設項目(包括土建工程,工業項目)評估論證,對其科學性,經濟性提出意見,給政府部門批項提供依據。當年從北京派來一個市長,帶來一個板式散熱器項目,並指派我去調研。這個項目的設備投資7.3億元,完全從西歐引進,有的領導告訴我,新市長帶來的項目你不能提不同意見,弄不好牽扯你這個局長能不能保的問題。還有的說,你想溜鬚還沒機會呢。

我想我修大法了,得按「真善忍」標準做事,不能按常人標準做事,師父讓我做好人,我就做好人。我帶兩個高級工程師,到北京各大建築設計院調研,同時也諮詢了清華大學建築系教授,還有其他一些建築專家,最後客觀、實事求是的寫出了個不可行的報告。主管審批項目部門市計劃委把報告轉給市長後,市長批示:我提出的項目還敢否定,這很好。後來,相關報紙頭版報導。如果這個項目真上去因市場問題就會造成重大經濟損失。後來這個市長在調到北京前,又找我論證一個他關心的污水治理項目,他覺的很客觀、很滿意。在九八年國家體委到本市調查法輪功時,我在會上發言。體委調查說:法輪功對祛病健身有奇效,對道德回升也有促進作用。

九六年《光明日報》出現了誹謗大法文章後,許多學員寫信揭露謊言。不久,當地報社也出現了一篇一個精神病練功出偏的文章報導,當時很多學員去報社要求更正和道歉,也有的到報社煉功洪法,因為我有政府部門通行證,我就進了報社找到一個副總編,向他介紹法輪功,最後我說:氣功不是佛家的,就是道家的,你們也搞不懂,道聽塗說就會搞錯。他說,你要早說我就不讓登了。雖然他們沒有公開道歉,以後再沒發生此類事情。

九九年「七二零」前,邪黨為了製造迫害法輪功的謊言,指使中央電視台製作誹謗錄像片。我聽到後,分別給電視台打電話,他們一邊撒謊說沒有這事,一邊繼續做壞事。我決心站出來維護大法,我用真名真姓給中央電視台寫了一封信,用快遞寄到技術部,告訴電視台不要誹謗師父和大法。可是不久,這誣陷錄像真的出籠了。

我兩次進京證實法。第一次是一九九九年十月二日,我和老伴進京在北京郊區租了一個院,接待全國來京上訪的同修,那時同修們在一起互相切磋、一起學法、一起煉功,形成一個祥和的場。當我們在電視中看到江魔頭在法國訪問誣蔑法輪功後,於十月二十五日,我走上天安門,被天安門派出所綁架。到天安門分局院內有上千名大法弟子,大家一起背誦《論語》,洪音響徹雲霄,那證實法的洪大場面無法形容。我被非法押回本地時,公安局以組織上訪為由欲逮捕判刑沒得逞,超押七個半月,二零零零年六月回家。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十日,第二次上天安門舉「法輪大法好」橫幅證實法,當喊出「法輪大法好」時大腦一片空白,便衣怎麼打我沒感覺,被劫持天安門分局地下鐵籠裏,同修一起背誦《論語》、《洪吟》,震的樓都顫動。後被當地公安勞教迫害一年。在這兩次迫害中,我都是正念面對,對被非法拘留、勞教等一切程序全寫不同意,用我親身經歷揭邪黨的罪惡,用自己修煉前後身體、道德變化證實法輪功沒有錯。有一個近六十歲警察看到我比他大幾歲,不戴花鏡看報紙,他很驚奇,他已戴花鏡多年。夜間煉功他也不管了。

二、剜心透骨的過「名、利、情」關

我第一次去北京證實法被押回後,在當地產生了震動,邪黨人員認為給你個局長你還不聽話,很生氣,省長在全省幹部大會上點我的名,當時參加會的本市幹部嚇的直發抖。開始,他們想讓我「轉化」,並揚言,找電台錄像錄音,前後有二十名局級幹部「做工作」,我給他們講歷次政治運動都是整人,都是錯的。然後他們找我三個兒子輪番「做工作」,我大兒子蹲下哭著求我放棄修煉。

兒子的情使我的心難受起來,我父母去世時我也沒流過淚,這次觸動了我「名利情」,晚上躺在黑窩裏,我流著淚背誦師父剛發表的新經文《見真性》中「堅修大法心不動 提高層次是根本 考驗面前見真性 功成圓滿佛道神」「修去名利情 圓滿上蒼穹」[1],我意識到這是我要過的修煉的第一大關,我決心跟著師父走,按照師父的要求做。決心一下,我不哭了,心裏也暢快了。

第二天,市紀委一名副局長找我談話,直截了當的問:你要局級幹部,要黨票、還是要法輪功?我堅定的回答:「我堅修大法到底。」過幾天,當地報紙,省市電視台都報導了說我參與了衝擊人民大會堂,被市委、市政府撤銷職務,開除黨籍,還說我背叛了邪惡馬列主義。對這個報導,我不感到驚訝,因為我選擇了大法修煉這條路,這樣公開斷交更好。但是,《九評共產黨》發表後,我又一次寫了三退聲明,我想,我不僅在人間和邪黨決裂,在另外空間也要與它徹底決裂。

三、講真相救人 兌現史前誓約

師父每次講法都要求弟子多救人,我與師父要求上,總覺的做的不夠。但我還是努力去做。邪黨搞的整人運動,從鬥地主開始,我都看到了,如「四清」、「反右傾」等我也參加過,因此《九評》所揭露的邪黨「假、惡、鬥」邪惡本質我都有親身體會,講真相時我就用自己所見去說,甚至以見證人的身份去說,對沒經歷的年輕人來說還有一定的說服力。

講好家庭成員的真相,不僅救了他們,同時也開拓了正法寬鬆環境。我家有三個孩子,開始,對我修煉是阻擋的。我第一次進京上訪被非法關押回來後,兒子就阻止同修到我家裏來,甚至我外出也受到限制,工資也不給我,出去發真相資料、洪法都很難做。他們認為我的高工資沒了,對他們經濟幫助也沒了,損失太大。

經過反覆講真相,他們逐漸明白邪黨的邪惡本質,真心退出邪黨組織。同時他們也看到,我身體健康,在家裏霸道氣沒了,比以前善良了,原來在家裏不幹活,現在全家衛生都是我幹,原來有的風濕性關節炎,胃腸病,好感冒的這些表象全沒了,我70多歲了,血壓、心臟全正常,這些讓他們感覺到了大法的美好,他們不僅不阻擋我修煉,有時在單位還打真相資料給我。同修生活上有困難他們也幫忙。

我的親家有的是地方電視台台長、銀行行長、大學教授,我在向他們講三退時,兒子、兒媳都幫我講真相,勸說自己父母,姐姐,姐夫,外甥女等退出邪黨組織,兒女親家都得救了。這樣家庭阻力沒有了,我證實法的環境越來越好。

有一次我的一個上中學的孫子聽到一個物業人員跟人說,看到樓道裏有真相資料,又說我是煉法輪功的如何如何。我孫子當時就和那個物業人員吵起來了,我孫子說:「煉法輪功有甚麼不好?」後來那個人見了我說:「你孫子可真厲害。」我向他講真相後,他的態度也變了。

我覺的我的親屬、同學、同事都是與我有緣的,他們都是我救度的對像,我就挨家挨戶的去講,有在農村的,有在別的城市的,遠的就坐火車去。我有個舅舅是林彪部下的,在某省任廳級幹部,我兩次被非法關押時他很關心我,我就先後幾次寫信洪法,並把師父解讀《梅花詩》寫給他,他的孫女來我這上大學時,給她講明真相後,再讓他孫女給他爺爺講,最後他孫女告訴我,他爺爺同意退出邪黨。接著他兒子、兒媳全家都退出邪黨了。

還有我一個同學是省裏的副廳級幹部,我給他講真相時他和他的妻子都退出邪黨,後來我又給他們送去《九評共產黨》、《江澤民其人》、神韻光盤等,讓他們認清法輪功是怎麼回事,每次見面都給他講。我認為只有反覆講,讓他真正明白真相,徹底清除邪黨對他的毒害,才能真正救了他。

妻子的哥哥是個處級幹部,經過兩年多講真相才退出邪黨,因為他受無神論影響不信神佛,我和我妻子重點向他介紹法輪功,他也看到了我倆煉功後身體健康。他心臟病、糖尿病很重,經過反覆講,對法輪功抵觸的不好思想被清除掉了。他的四個兒子、媳婦、孫子、孫女全家都退出邪黨組織。

現在,我學完法就到街道、交通點、理髮館、早市等公共場所去講真相。師父讓弟子多救人,我就儘量多救。

四、配合整體

師父在《排除干擾》經文中告誡我們「法能破一切執著,法能破一切邪惡,法能破除一切謊言,法能堅定正念。」。我深深感到,修煉路能否走的正,關鍵是能不能按照師父的要求、大法的要求去做。

二零一一年年末,我地區發生幾起被綁架事件,造成很大損失。根本原因就是學法跟不上,不按法的要求做。有個人她很願意搞協調,又不懂得協調,於是到外地學協調的經驗、學營救同修的經驗。當時,我就拿出《路》的經文讓她看,經文中說「學法修煉是個人的事,但是往往有很多學員總是把別人作為榜樣,看別人怎樣做,自己就怎樣做。這是在常人中養成的不好的行為。作為修煉的人,沒有榜樣,每個人所走的路都是不同的,因為每個人的基礎不同、各種執著心的大小不同、生命的特點不同、在常人中的工作不同、家庭環境不同等等因素,決定了每個人修煉的路不同,去執著心的狀態不同,過關的大小不同,所以在表現上是很難找到別人給鋪好的路,更不可能搭上便車。如果真有鋪好的路與順風車的話,那也絕不是修煉了。」

這位同修聽不進去。有一次有個同修發神韻光碟時被派出所綁架,在營救中,這個協調人還要邀請外地協調人來做。我嚴肅指出:你協調人向外去求,不僅沒按師父要求做,而且還阻擋本地同修走自己的路,她放棄了那種想法。我和另一同修到被綁架同修家,把設備和真相資料轉移後,去到派出所要人;有的同修給家屬講真相,讓他們出來要人;還有到看守所去看望、加持正念,使被綁架的同修原來想花錢出去、轉到信師信法的正念上來。由於同修們主動配合,堅持講真相救人和同時修好自己的理念,被迫害的同修不到一週就回家了。後來她倆個哥哥也學法煉功了。

還發生一起同修間隔的事。本地有一部份同修主張戶外煉功,認為這樣做才達到修煉如初;另一部份同修認為,這樣做不安全,不符合大法學會的通知精神。雙方都到經文中找依據壓對方,爭論不休,在我地區產生很大波動。為此,我到雙方有關學法小組切磋。

師父在《在明慧十週年法會上講法》指出:「學法小組、煉功點、法會,這是我給大家留下來的,我一直支持他們這樣做。但是因為有些學員修煉狀態帶有不注意安全因素,一時高興了甚麼都不管了,或者有走極端的、抱有顯示心的,都會給其他學員造成損失或帶來危險。可以這樣做,但不能不管不顧的做事。」經過學法和切磋,形成三點共識:(一)要以法為師,共同證實法,不要爭誰對誰錯;(二)重大問題看明慧、看佛學會,大法學會通知的事,要無條件執行;(三)做好大法弟子的三件事,做好以後的大法弟子的三件事,多救人。經交流,現在,想寫信給明慧的,也不寫了,大家在法上擰成一股勁,圓容整體。

師父在《轉法輪》中已告訴我們「不按法的要求做,就不是我們法輪大法的人」。我認識到,我地區所出現幾次被邪惡嚴重迫害,都是偏離法的緣故。我一定多學法、學好法,做好三件事,多救人,走正最後的修煉路。

以上有不符合法的地方,請同修指正,謝謝。

註﹕
[1] 李洪志師父詩詞:《洪吟》〈圓滿功成〉

當日前一篇文章: 每天六萬多人三退是個甚麼概念
當日後一篇文章: 信不信神真的「無所謂」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