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二零一三年十一月二十六日】我是九九年前得法的,那時還是個小弟子,迫害發生後一度放棄了修煉,後來又走回大法中。 二零一二年七月,我大學畢業。因為我個人條件比較好,尤其是修煉後心性高,為人好,所以有不少女生或明或暗的追求我。但是大學期間,我一直沒有談戀愛。剛上大學時,我就對如今大學的安逸環境很警惕,也認為走正路會很難。但是我對照法嚴格要求自己,尤其是在色慾心上。隨著在一個個考驗中提高心性,我逐漸認識到:大學裏談戀愛影響學業,是追求所謂的美好,是虛幻的,是不負責任的,到頭來畢業時往往分道揚鑣。師父在法中講過「藝術團的學生,平時男女之間都不讓他們隨便接觸的,而且小小年紀,更不准許男女之間交朋友。」[1]其實談戀愛本身是一種變異的文化,追求個人感情的滿足。我在和女生交往時是注意分寸的,我提醒自己我和她們只能是同學關係,不能曖昧。 我們學校有一個女生,因為我和她同屬一個中隊,有過幾面之緣。印象中,她美麗、懂禮貌、學習好。我曾經對她產生過「暗戀」的情結,但是我放下了,沒有和她有任何交往。 後來,因為現在社會溝通工具的發達,通過人人網、手機、QQ等我倆有了一些交流。我能感覺到她對我是比較欣賞、仰慕的,但是我知道自己不能和她談戀愛。 畢業前,一次在QQ聊天中,她提到大學裏學習好的同學基本上都是黨員,而我不是,聽別人說這是因為我不感興趣,因此她認為我很正直。於是,藉著這個機會,我發給她破網軟件,引導她了解真相。她能很好的接受真相,這在我看來很難得。因為我大學裏講真相的對像大多接受程度不好,我也從未表露過自己是修煉人的身份。於是,我決定把我上次法會的投稿送給她看,希望能進一步勸她三退。她看後,沒有表示反感,只是表示有一些不明白的地方。因此,我和她約了一個時間見面,我給她解答了一些疑問,她說她看過那篇文章後已經主動的退了,也下載了《轉法輪》,想要了解。 這過程中,我表現出很重的情。因為如此好的一個女生,又明白真相,感覺上是一個理想的戀愛對像。但是,我問自己能不能這樣做呢?我看了明慧網上關於修心斷慾的交流文章。這其中的文章大多是反對談戀愛,同修選擇單身的文章。再加上明慧網也曾發過一個交流,建議正法末期的大法弟子不要隨便和常人戀愛結婚。我深深意識到如果把握不好,那結果就會使修煉前功盡棄、毀於一旦,也會毀了世人。所以,我決定除非她看書後能得法,並且一定能精進,我才能和她進一步發展關係。 於是,我也不再過多聯繫她,她也說她看書後會和我交流。期間,我偶爾問過她看書的進展,她說她在看,但是很慢。後來她一直也沒有聯繫我。這樣,我由最初的歡喜到現在的失望,在心性上受到很大的考驗,從未有過的考驗。我知道這是師父在考驗我是否能放下情,我也一定要放下。慢慢的,我能感受到自己在逐漸放下情,心性得到很大的提高。 這期間我看了一些美國電視劇(為了提高英語聽力),看到人為了情真的是失去理智,對別人造成傷害;我也看了一些神傳文化的故事,一些命中註定金榜題名的才子因為在色慾上犯錯而被削去功名。我進一步認識到求學期間真的不能談戀愛,我如果這樣做,也是給大法蒙羞,這怎能留給未來作參照呢? 在畢業典禮之後,其實我心中對她還是有愛慕之情的。一天讀法中,我悟到:老師也曾講過:「我們這一法門,在常人中修煉的這一部份可不是叫你當和尚、當尼姑,我們年輕人還要組織家庭的。那麼怎麼對待這個問題呢?我講了,我們這一法門是直指人心,不是從物質利益上使你真正的失去甚麼。恰恰相反,就是在常人這種物質利益當中去魔煉你的心性,真正提高的就是你的心性。你這顆心能夠放的下,你就甚麼都能放的下,在物質利益上叫你放,你當然就能放的下。你的心放不下,你甚麼都放不下,所以真正修煉的目地是修那顆心。廟裏邊修煉它強制你失去這些東西,也是為了使你去掉這顆心,它強制你,讓你完全杜絕它,不讓你想它,它是這個辦法。而我們不要求這樣走,我們要求就在物質利益面前,你去把它怎麼看淡,所以我們這一門修出來是最紮實的。不是叫你都當和尚、當尼姑。我們在常人中修煉的,將來我們功法傳的越來越廣,說人人都成了不是和尚的和尚,一個個煉法輪大法的都成這個式的了,這不行。」[2] 修煉人不是不能戀愛結婚,很多同修沒有走正路,是因為執著心沒有去,心性沒有提高。戀愛和修煉不是矛盾的!於是我決定向她表白,問她是否願意做我的女朋友。她說可以。於是我和她在離校前又見了一面。她說之前因為受無神論的影響,對書中有些內容不能理解,所以沒有看完書,她說她會在暑假把書看完的(她讀研究生,有假期)。 暑假期間,我和她相隔兩地,只能通過短信進行交流。在學法中,我進一步認識到我有一個觀點是錯的:我不應該要求她精進,而是應該要求自己一定精進。即使是夫妻同修也有鬧矛盾的時候,冷靜下來發現都是不向內找、不修自己。一個精進的大法弟子怎麼能受到別人的影響呢?不可能! 一段時間後,她告訴我她看完書了,但是覺得自己還是個無神論者。她問我,我倆還能在一起嗎?因為我曾經說過如果她不能得法,我倆在一起可能不和諧。當然我現在已經改變了看法,我也知道讓她一個人看書,一下子改變她也是不容易的。所以我對她說沒問題啊。 於是,我和她繼續交往。因為我時時提醒自己一定要走正路,稍有不慎,就是毀於一旦,所以我想以一種「高境界」的、理性的、不同於常人的方式和她交往。所以,我倆在短信交流時,沒有甚麼甜言蜜語,我主動談一些婚姻、人生,也包括修煉的道理。一次,她告訴我她雖然欣賞我,但是沒有找到一種喜歡我的感覺。進一步交流,我明白了是我的這種方式讓她接受不了。她覺得我好像不是真心的,於是我一再和她解釋我的「理性」。但是越描越亂,結果她說認為我倆不合適,還是做好同學吧! 這真的打擊了我,這也算失戀吧!但是我明白自己是修煉人,「情是越掙越緊的網」[3]。我不再解釋,我要冷靜下來,向內找自己的執著心。我發現我的「理性」正是一種執著,修煉人的高境界應該體現在心性上,而不是體現在形式上。我是怕自己掉下去,所以不敢正當的談戀愛。男女正常交往是常人社會的一種形式,是法在人的一層的表現。我應該圓容法,心態很正,不混同於常人。 進一步向內找,我發現我在和人相處的其它事情上現在也有這個執著,比如認為常人的一些娛樂活動是浪費時間,而很少參與。走到正法最後時期的大法弟子,是應該高標準要求自己,清楚自己的使命,但是我們是最大限度的符合常人社會狀態修煉。既要「符合」,又要「修煉」。這不矛盾,我們的修煉形式就是這樣的。你的任何一個執著心,師父是最清楚的,師父一定會利用矛盾讓你提高心性的。如果我們真能在矛盾中向內找,那一定能做到精進。而這些矛盾就會在你和常人的交往中發生,如果你和常人的接觸越來越少,你怎麼修煉,又怎麼救人呢?這往往會造成常人對修煉人的不理解。 師父講過:「可是修煉就是為了提高,你已經能捨此執著了,那麼為甚麼不把怕執著本身也捨掉呢?捨它個無漏其不是更高的捨嗎?不過修煉者或常人連根本的捨都做不到,也談及此理,那是為執著心不放而找藉口亂法而已。」[4]我們應該把怕執著的執著捨掉。 大法是宇宙的根本大法,是高德大法,我們是能夠在常人社會堂堂正正的修煉、坦坦蕩蕩的救人,一定能既是一個好人,又是精進的修煉人、救人的覺者。因為法是貫穿從常人社會到神的世界所有層次的,大法有這樣的威力!一些同修流離失所,這是惡黨的迫害造成的,是舊勢力的安排。同修在這種環境下全身心的救人,這是否定迫害,走正自己的路。大法無邊,大法是圓容的,我們應該在不同的階層、環境中發揮自己的作用。 後來在看《明慧週刊》時,看到同修在矛盾中講清真相,從而解決了矛盾。我和她鬧矛盾已經有兩週了,此時的我已經沒有了解釋自己、執著情不放的心,相信是自己的東西不丟。但是,我想發生了矛盾,一定有我修煉人的責任,我做的不好也會影響常人對法、對大法弟子的認識,我應該向她坦白自己的問題,表示抱歉。結果,她欣然接受,我倆又重歸於好。 無論我和她會有甚麼樣的結果,我都不會執著,我會走正路,前途一定是光明的。我有時問自己:你是在談戀愛,還是在精進呢?你從要求別人精進,到不要求,再到不在乎她是否得法,這是不是在一步步的墮落情網呢?我想不是的!我反觀自己的三件事做得如何:這一段時間的三件事沒有受到影響,反而更精進了。我對她的要求放鬆,正是對自己的要求加強。這體現了心的容量的擴大,能夠包容別人。關鍵是修煉中要向內找,提高心性,修自己,而不是向外找,要求別人。 不足之處,懇請同修慈悲指正。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各地講法八》〈二零零七年紐約法會講法〉 [2] 李洪志師父著作:《轉法輪》 [3] 李洪志師父詩詞:《洪吟三》〈甚麼是你的想往〉 [4] 李洪志師父著作:《精進要旨》〈無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