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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夏幾起「庭審」案 盡顯中共踐踏法律
【明慧網二零一三年十一月十六日】(明慧網通訊員寧夏報導)從二零一二年八月至今,寧夏有多名法輪功學員被綁架。其中四起法院對法輪功學員的非法庭審,在開庭前都作了公示,聲稱「公開庭審」。而實際庭審過程中,公檢法在專門迫害法輪功的「610」非法機構的策劃下,無故取消開庭,使出各種伎倆阻止、恐嚇當事人的親友旁聽,阻止正義律師辯護,惡意構陷罪名,偷偷將當事人誣判; 邪黨流氓本性盡顯無遺。

以下是寧夏四起法輪功學員遭非法庭審案例簡述:

第一起:取消「公開庭審」  恐嚇律師  秘判當事人

今年四十一歲的孫建鋒是蘭州鐵路局銀川供電段職工,二零一二年三月三十日,他和法輪功學員黃玉霞到寧夏中衛市常秀娥家中做客,中衛市國保大隊隊長李金軍、教導員李存善帶領李佔宏等多名警察尾隨,在常秀娥開門之際強行闖入常秀娥家,將三人綁架,並非法抄家,搶劫了電腦等私人物品,將三人關押到中衛市公安局非法刑訊逼供。

李存善給黃玉霞戴了手銬,拳腳相加毒打、搧耳光,還用酷刑「老虎凳」折磨她,同時用污言穢語誣蔑法輪功、謾罵大法師父。當晚,李存善又帶領一夥人到黃玉霞家非法抄家,搶劫了電腦等私人物品。

酷刑示意圖:老虎凳
酷刑示意圖:老虎凳

三人被非法關押在中衛市公安局期間,曾被警察帶到當地的醫院「檢查身體」,幾天後黃玉霞、常秀娥相繼回家。後來,因明慧網曝光了公安人員對他們非法實施迫害的消息,中衛國保大隊的惡警惱羞成怒,又先後兩次綁架拘留黃玉霞,其中第二次拘留了十五天。孫建鋒則一直被非法關押在中衛市看守所。

七月,孫建鋒被非法起訴、立案,家人為其聘請了律師。中衛市沙坡頭區法院給孫建鋒家人聘請的王律師出具了手續,並公示將在八月十日「公開庭審」。

孫建鋒親友八月十日陸續趕到沙坡頭區法院旁聽,結果卻被告知:開庭臨時取消了,何時開庭,另行通知。後來獲悉,沙坡頭區法院竟然因懼怕正義律師辯護推遲了開庭時間。

孫建鋒年邁的雙親到處奔走呼號,找相關部門申冤卻四處碰壁、石沉大海。找中衛市沙坡頭區法院,他們答覆說:這個案子已經交給上級部門了;找原來綁架孫建鋒的中衛市國保大隊教導員李存善,他已調走,家都搬了;找中衛市「610」新上任的主任拓兆旺,他推說不清楚。執法部門和相關人員互相推諉扯皮,誰也不「執法」;看守所拒不放人。孫建鋒父母給政府信訪辦等多個部門反映過冤情,都石沉大海。孫建鋒在看守所全身長了痱子,獄警強行給孫建鋒灌藥,把他的幾顆牙撬掉了。明慧網曝光此消息後,孫建鋒家轄區派出所的警察到他家追問孫建鋒以前是否看過牙醫等情況,企圖推脫責任。

十一月中旬,法院在沒有通知律師和他家人的情況下,秘密誣判孫建鋒五年半。當孫建鋒家人得知消息,質問秘判孫建鋒的刑庭庭長劉文洪時,他擺出一副流氓嘴臉說:要找就找院長去。法院受「610」操控隨意取消「公開庭審」,「610」惡徒還通過司法系統層層追查來自北京的正義律師的身份,而後給律師所在的事務所和律師恐嚇施壓。

十二月,王律師再次到中衛市看守所要求會見孫建鋒,看守所值班警察一口回絕了,說:要想會見孫建鋒必須請示中衛市公安局沙坡頭區分局國保支隊。隨後,看守所的所長崔廣業欺騙王律師說:孫建鋒已重新聘請了律師,不需要你辯護了。王律師說:孫建鋒家人已書面聘請了我,既然現在不需要,也必須孫建鋒本人告訴我或有書面通知,姓崔的不置可否。緊接著,王律師又聯繫中衛市沙坡頭區檢察院孫建鋒一案的負責人,結果對方電話關機;王律師又給監所科警察反映,監所科的說他們無能為力。

所謂的「公開庭審」被隨意秘密取消,孫建鋒被秘密誣判,律師沒有出庭,家人還枉花了一筆訴訟費。

此前孫建鋒因堅持為法輪功鳴冤,曾被四次非法關押勞教,遭受過紮繩子、幹奴工、野蠻灌食,冷凍、長期監控,長達七十二天的「吊銬」酷刑迫害。

第二起:二審「公開庭審」 法官多次威脅將律師逐出法庭 維持誣判

寧夏吳忠市法輪功學員退休工程師馬雄德、退休職工鄭鳳英夫婦於二零一二年九月一日被警察跟蹤綁架後,非法關押在吳忠市看守所。二人在二零一二年底前分別被邪黨公檢法非法秘密判刑,馬雄德七年半、鄭鳳英七年,此後二人都上訴了。吳忠市中級法院在二零一三年二月對鄭鳳英非法二審、維持誣判。

馬雄德上訴後,吳忠市中級法院定於三月十五日二審「公開庭審」。馬雄德家人聘請的兩位正義律師為馬雄德做無罪辯護,他們一致認定:修煉法輪功合法!迫害有罪!

在法庭上,律師問馬雄德:是否受到威脅和誘供、刑訊逼供?馬雄德說,國保大隊警察馬明朗曾威脅如果不配合就把他(馬雄德)的兒子抓起來。律師又問馬雄德:為甚麼煉法輪功?煉的效果如何?馬雄德說:自己因有病煉法輪功,煉功後身體好了,同時修心向善做好人。律師還問:「天安門自焚」是怎麼回事?馬雄德回答說:是當局為了迫害法輪功,編排的鬧劇。

針對一審判決書認定馬雄德製作、傳播了一千五百張法輪功真相光盤, 辯護律師向法庭指出:這是馬雄德作為法輪功修煉者,出於對其個人信仰而遭遇不公所採取的依法維權舉措,這是他的個人權利。憲法明確規定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 (憲法第三十六條),還明確規定了公民的言論表達、文化研究創作交流等各項基本權利,憲法第三十三條明確規定了國家尊重和保障人權。

律師並忠告司法人員:要講法律、講良知,以刑事司法的方式對信仰者進行迫害,違背天理、國法、公道、人心,堅信這一不光彩的歷史即將掀過。而在這一過程中,無論以任何名義對當事人採取非法關押、刑事處罰,相關責任人都已涉嫌濫用職權、玩忽職守、非法拘禁、製造偽證、徇私枉法、枉法追訴、枉法裁判以及迫害宗教信仰自由等違法犯罪行為,這些傷天害理的罪行,一定會受到追訴、嚴懲,接受歷史的審判。

律師作以上辯護時,當庭法官艾進春多次威脅把律師逐出法庭。公訴人馬玲燕一直比較邪惡,堅持維持原判。

吳忠市中級法院無視律師有理有力的無罪辯護,維持了對馬雄德的誣判。「公開庭審」就是事先編排好的一場鬧劇,法官就是「610」手中的玩偶而已。

馬勛德和鄭鳳英夫婦曾多次被非法關押、勞教、判刑。

第三起:刁難、監視、恐嚇 家屬  安排人員佔據旁聽席

今年三十七歲的莫惠萍女士,是出租車司機。二零一三年二月,莫惠萍和羅新萍在吳忠市被民生街派出所副所長王濤等綁架、當街毆打、拘留,後被轉至吳忠市看守所(目前已和青銅峽市看守所合併)非法關押至今。被關押期間,兩人曾絕食抗議,惡人們把莫惠萍被踩在地上強行灌食的痛苦場景照相後讓羅新萍看。不久,羅新萍出現嚴重病態,被勒索兩千元錢(開始勒索一萬元)後取保候審回家。

莫惠萍一直被非法拘禁在看守所,她堅持絕食抗議,被惡黨徒多次強行「鼻飼」,還被實施全身麻醉割開鼻孔後野蠻「鼻飼」。

莫惠萍、羅新萍被綁架後,她倆的家人多次到吳忠市公安局、拘留所、看守所要人,相關部門人員一再欺瞞、推諉。吳忠市利通區公安分局副局長趙斌、國保大隊隊長馬明朗等用各種伎倆給莫惠萍構陷罪名,直至非法批捕、立案。

一審開庭前,莫惠萍家人多次找法院刑庭庭長杜衛軍講真相,杜衛軍一邊偽善的欺騙說會依法「公開庭審」,一邊找藉口刁難阻止莫惠萍家人不讓出庭辯護,私底下偷偷聽從「610」惡徒的慫恿,勾結「610」、公檢法司人員在開庭前處心積慮做了大量的安排:七月二十五日一審開庭當日,沿途跟蹤莫惠萍親友的車輛;在法院周圍安排大批車輛、人員,偷偷給莫惠萍親友和使用的車輛攝像、拍照、跟蹤;阻止莫惠萍親友進入法庭旁聽;提前安排社會上的四、五十人佔據旁聽席座位;開庭後,國保人員打電話騷擾被拍照的人和車主,企圖對莫惠萍親友實施進一步迫害;一審後國保人員跟蹤騷擾吳忠市一名法輪功學員,致使其流離失所;一審莫惠萍被誣判四年,且莫惠萍的判決書上有 「羅新萍在逃」的字樣,羅新萍無奈流離失所。

莫惠萍一審被誣判後,家人找杜衛軍質問:為何罔顧律師辯護、踐踏法律誣判莫惠萍,杜衛軍又換了一副嘴臉,推托說:判決結果是上面定好的,我根本沒有任何權力。所謂的「執法者」杜衛軍更像「610」的惡犬,而不是維護法律尊嚴的法官。

一審更為讓人走眼的是當庭公訴人馬玲燕的無知醜惡表現。當律師依據法律指出:法輪功學員散發宣傳品只是在遭受不公正待遇時和平理性的抗爭方式而已,是憲法賦予的權利,不存在破壞法律實施的動機和能力。馬玲燕無言以對,竟然氣急敗壞地咆哮:散發宣傳品就是破壞法律實施!

這次「公開庭審」是正正規規走過場、實實在在害好人。

莫惠萍此前因信仰法輪功曾被非法勞教三年、判刑三年半。莫惠萍的姐夫、姐姐因修煉法輪功幾次被綁架關押、拘留、勒索,她同學和弟弟也曾被綁架。

第四起:法院出爾反爾 「610」故伎重演

二零一三年十月二十三日,吳忠市中級法院將對法輪功學員莫惠萍二審「公開庭審」。庭審前幾天,寧夏「610」、吳忠市「610」就操控居委會人員對法輪功學員監視居住、跟蹤;吳忠市中級法院在二十日依法給莫惠萍家人開具了辯護手續,二十二日突然打電話讓莫惠萍家人必須補充提供戶口本、不修煉法輪功證明等手續,否則就不讓辯護,莫惠萍家人責問法院為何出爾反爾才作罷。

二十三日上午,當她的幾個家人走進法庭時,被眼前的景象驚住了:法庭內共有四排座位,前三排只有第一排中間的四、五個座位是空的,其它都坐滿了,第四排也坐了幾個人。當他們打算過去坐在第一排的空座位上時,法警過來制止他們說:這是給司法廳的人留的,你們不能坐!無奈他們只能坐在最後一排剩餘的幾個座位上。這近四十個人都是被安排來所謂「旁聽」的。中共專門迫害法輪功的「610」非法機構和吳忠市中級法院互相勾結,安排他們提前進入法庭佔據絕大部份旁聽座位,這些人有男有女全是年輕人。

對法輪功學員莫惠萍所謂的二審「公開庭審」,寧夏「610」、吳忠市「610」人員故伎重演,再次採用一審時的一些伎倆,在開庭前後操控公檢法人員監控、刁難莫惠萍親友、給莫惠萍構陷罪名、安排社會上的人員佔據法庭的座位。當天,法庭周圍有大批便衣監視,寧夏「610」的周某某、吳忠市「610」的趙斌、馬明朗等在現場指揮;庭審中途果然有四、五個人來到現場,坐在了提前預留的座位上。

莫惠萍本人、家人及聘請的北京正義律師當庭做了無罪辯護(一審也是該律師辯護的)。律師依據憲法賦予公民「信仰自由」的權利以及當事人不具備犯罪的主觀要件和客觀特徵等為莫惠萍作了有力的辯護,律師的辯護發言比較順利。當律師指出法院依據「兩高」通知給法輪功學員定罪本身就是非法的時,公訴人狡辯說:我們的法律依據就是「兩高」的通知。最後,律師呼籲無罪釋放當事人!

莫惠萍本人和家人的辯護遭當庭法官艾進春的多次無理阻撓。每當莫惠萍和她家人的辯護中提到:法輪功就是教人做好人的等問題時,艾就馬上制止。最後當莫惠萍結束發言,說希望法官作出明智的選擇時,艾進春魔性大發,惡語相向攻擊當事人。

庭審進行了兩個小時,庭審過程中有一人扛著攝像機在攝像。當莫惠萍家人走出法庭時,被一輛黑色轎車(寧c.p0037)上的人跟蹤拍照。

這次開庭主審法官是艾進春,審判員田進賢,書記員姓丁。公訴人一個姓鎖,一個姓楊,都是吳忠市檢察院的。艾進春此前曾誣判過法輪功學員馬智武、馬雄德等,多名法輪功學員曾給艾講過真相。此案截至今日(十一月十一日)尚未公布二審結果。在此我們還是慈悲呼籲吳忠市中級法院能審時度勢,依法無罪釋放莫惠萍。

上述四起案例中,「執法者」流氓言語彙集:
1、法官劉文洪:要找就找院長去!
2、中衛市看守所所長崔廣業欺騙王律師說:孫建鋒已重新聘請了律師,不需要你辯護了!
3、中衛市沙坡頭區法院:開庭臨時取消了,何時開庭,另行通知!
4、中衛市沙坡頭區法院人員說:這個案子已經交給上級部門了!
5、吳忠市國保大隊馬明朗威脅馬雄德說:你不配合就把你兒子抓起來!
6、法官艾進春多次咆哮公堂:把律師逐出法庭!
7、法官杜衛軍:判決結果是上面定好的,我根本沒有任何權力!
8、公訴人馬玲燕:散發宣傳品就是破壞法律實施!
9、吳忠市中級法院人員在出具辯護手續兩天後說:必須提供不修煉法輪功的證明手續,否則不讓辯護!
10、公訴人:「兩高」通知就是我們的法律依據!
11、法警:這些座位是留給司法廳的人的,你們家人不能坐!
……

通過以上四起「公開庭審」案中,讓更多的人看清了中共「執法者」的流氓嘴臉。所謂的「執法者」──警察、檢察官、法官已淪為「610」操控下迫害善良人的惡犬,他們是泯滅良知、踐踏法律的真正的罪犯。他們即將面對的是法律和天理的審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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