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二零一三年十一月十五日】(明慧網通訊員廣東報導)十一月八日,信宜市法院對法輪功學員吳有清、李俏、胡秀慧非法開庭。吳有清、李俏、胡秀慧三人帶是戴著手銬腳鐐出庭的,吳有清的律師為其做了無罪辯護。 廣東省高州市法輪功學員吳有清、胡秀慧和信宜市法輪功學員李俏三人,二零一三年八月一日在信宜市旺沙鎮被綁架,被非法關押在信宜市拘留所(信宜市水口鎮二零七國道旁);八月十日上午九點半,三人被轉為非法刑事拘留,送往信宜市看守所(信宜市竹山路旁)關押一個月。 十一月四日吳有清家屬被告知,將於八日開庭;對於胡秀慧家屬卻沒有通知,胡秀慧丈夫通過吳有清家屬告知才獲知,他打電話到法院確認時,法院推說還在討論,未確定。吳有清家屬請了律師,法院連律師也不通知,吳有清家屬通知律師,律師五日匆忙到信宜市法院調閱案卷。 八日開庭時,吳有清、李俏、胡秀慧三方家屬均到場旁聽。吳有清、李俏、胡秀慧三人都被非法施刑,戴著手銬腳鐐出庭。 公訴人宣讀所謂的證據:車上有真相資料多少份,光碟有多少張,並放言以此資料的份數可能將她們判刑七至九年。三人被綁架時,被搶走現金幾千元,但公訴人卻說只搜到幾百元。律師為吳有清作無罪辯護。 希望海內外有條件的同修,整體配合營救這三位同修,向信宜市各相關單位講清真相,避免他們再犯罪。 附1:廣東省信宜市相關單位電話(區號:0668) 1、廣東省信宜市旺沙鎮旺沙派出所電話:0668-8738444,參與人員有:陳榮奇、楊榮貴、李晟昉等 2、公安局 廣東省信宜市公安局國保大隊參與人員有;楊劍泉、歐乙才 手機:13929761422、高翠雲、毛玲、羅子京、周德健 地址:信宜市人民北路183號 廣東省信宜市公安局辦公電話: 8899141 總機:8410141 局長室:8872233 辦公室:8884524 值班室:8410296 戶政股電腦室:8873600 簽證股:8884623 秘書股:8410290 政保股:8410231 政工股:8410223 二 股:8883814 五 股:8410237 預審科:8882115 行政拘留所:8883112 總機1:8410141 總機3:8884746 刑警大隊: 一中隊:8410271 二中隊:8410272 三中隊:8410273 四中隊:8410274 技術中隊(五隊):8410275 大隊長:8410277 教導員室:8410278 兩掃一打辦公室:8410279 秘書股:8884284 巡邏警察大隊: 隊長室:8410297 一中隊:8410291 三中隊:8873701 3、政法委員會:8875780,8882442 4、信宜市人民政府: 市長專線電話:8886323 辦公室:8884686 5、信宜市市委機關、人民政府: 秘書長辦公室:8818308 第一辦公室:8814769 傳真室:8819033 6、常委辦公室: 103室:8810863 105室:8810869,8812898 主任辦公室:8814276 7、信宜市第二看守所(竹山路):8875109 8、廣東省信宜市檢察院 廣東省信宜市檢察院公訴人:楊良幫 郵寄地址:廣東省信宜市檢察院 人民路26號, 檢察院電話:0668-8884601、8873458、8873459、 檢察長助理辦:8875277 紀檢監察科:8887980 監檢科:8873685 批捕科8886003、8873461 檢察院反貪局電話:0668-8873462、8873463 反貪預防綜合科:8875390 值班室8873460 文行科:8881480 行政科:8873655 9、法院 廣東省信宜市法院刑庭審判長:許月文手機:13580031891 刑庭辦公電話:0668-8882580 郵寄地址:廣東省信宜市江堤北路1號 廣東省信宜市法院辦公電話:東鎮法庭:8812842、8817742 文印室:8821542 信宜市法院辦公電話 院長室電話:8876261、8885431、8883173、8870261 副院長室電話:8876089 辦公室:8882123 經濟庭:8884611 立案室:8889644 民事庭:8874563 法警大隊:8874181 審判監督庭:8886400…江堤北路1號:8887531 研究室;8882583 政工紀檢室;8880231 執行庭:8883106 值班室:8883127 附2:證人名單 所謂的證人有: 1、梁麗,手機:13929769188 工作單位:廣東省信宜市旺沙鎮加油站 住址:廣東信宜市人民北路38號 2、吳清芬,住宅電話;8739105 工作單位:廣東省信宜市旺沙鎮加油站 住址:廣東信宜市硃砂鎮古泮松塘村6號 3、吳福成,手機:13542360083 住址:廣東省信宜市硃砂鎮旺涉老鴉塘村574號 4、李延東(村幹部還有陳德寶) 手機:13432374781 住址:廣東省信宜市硃砂鎮盤龍盤龍寨村1號 5、陳遠周,手機:13543390035 廣東信宜市硃砂鎮大院宿舍 6、見證人1:郭偉明,信宜市硃砂鎮文華廟背村 7、見證人2:郭偉玲 8、當事人:李成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