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二零一三年十月八日】二零零八年五月份的一天,老兒子和他媳婦來我這兒,說和我商量一件事。我問啥事啊?他說他媳婦意外懷孕了,她娘家人都不同意要,決定打胎。他們來問我的意見。我當時心裏想:我是修大法的,信仰的是「真、善、忍」,只能救人,怎麼能打胎呢。我對他倆說:「我是個修煉的人,咱們家大部份人都修煉,不修的也都信仰‘真、善、忍’,從身心上受益匪淺。你們倆回去看看大法書中關於殺生的問題就知道應該怎麼做了。」 看出來老兒媳婦很為難,不願違背家裏的意見。她從小就沒有母親,有個老爸八十多歲了,姊妹七人,她是老七,從小就依靠姐姐們長大的。她回去跟姐姐們一說,姐姐們都勸她說:「靠你對像給人家開出租車養家糊口,你倆又沒工作,又沒勞保,你們現在生活都靠大家幫,老大十六歲了,正在念書需要錢,再要個二胎怎麼養活呢?這可是個實際問題。孩子不見面就沒這些事,一見面又捨不得給人家,到那個時候真吃不上了,可真沒辦法。姐妹之間只能供一飢,不能供百飽,現在就決定別要了,你們倆要同意,我們決定每人拿出五千元錢作為生活補貼,現在就兌現。就這麼決定了,明天我們陪你一起去醫院。」 老兒子對媳婦說:「這麼大的事得和我媽講,順者為孝,我媽要不同意,還真的辦不了。」他們又來和我商量這件事。我說:「你們回去告訴她們說,我媽說了不能打胎、要保胎。」她姐姐們一聽都氣壞了:「真是老糊塗了,好歹都不知道,這麼為他們好還不理解。」她三姐說:「明天我找你媽去講。」 第二天,她三姐帶著氣來了,一進門就不高興的說:「大嬸,留這個孩子是你的決定啊?」我說:「我不同意打胎……」還沒等我說下去,她三姐就一口氣的把勸她妹妹的苦衷全發洩出來了,並指責我說:「你都八十歲的人了,經濟上又不能供養,又不能帶孩子叫兒媳婦上班掙錢,這不是坑人嗎!你好好想想。」 她三姐又氣又委屈,都哭了。我心裏可憐她,不得法的生命在迷中幹壞事還以為是對的,如果能明白善惡有報的天理,給她十萬元錢她都不會去幹殺生這個事。 我說:「她三姐說完了吧,消消氣、壓壓火,我都聽明白了。我再和你說說留這個孩子的道理,希望你明白和理解我的做法,咱娘倆慢慢嘮,你就會明白了。你知道我是煉法輪功的,法輪功是佛法,是信仰‘真、善、忍’的,說白了我就是修佛的,得講善,能去殺生嗎?打胎就是殺生,法輪大法的法理明確指出:‘煉功人不能殺生。’[1]因為‘不該死的給殺死了,就成了孤魂野鬼了。過去講超度,就是指這部份人。不給超度的話,這些生命就沒吃沒喝的,處在一個很苦的境地’。[1]人來在這個世上就是業力輪報,欠啥還啥,欠多大還多大,欠多少還多少,有病了或者有甚麼磨難,都是在還業。那麼你要殺了生,就得用命去還,可不可怕?還有,一個生命來在這個世上也不容易,在六道輪迴中,上千年才得到一個人身,尤其是在這個大法洪傳時期,能來到世上親聞佛法,那是簡單的事情嗎?特別是帶避孕環還懷孕了,那避孕環不是絕育的嗎?能闖出這個死關來到世上,沒有神佛的安排,誰能做的了呀?這個小生命來在這個世上有甚麼使命我們都不知道,萬古事,神安排。這就是我不同意打胎的原因,聽明白了吧。我知道你的心是為我們全家好,可是人命關天,非同小可。特別是我們是修佛的,是來救人的,不能打胎,回去告訴你的姐妹們,謝謝她們的好意。」她笑著走了。 臨產時,兒媳婦住進市裏最大的婦產院,定於二零零九年農曆二月二十五日剖腹產。提前兩天住院。第二天產婦檢查身體做B超時,大夫發現胎兒半個臉上長個大瘤子,即使出生後也無法手術。大夫將會診情況和醫院意見告訴我們,建議我們說:這個孩子不能留,臉上長這麼大的瘤子,出生後不能整容,手術很難,半個臉都是,後果不堪設想,建議引產。就是把孩子在腹內絞碎,再吸出來(心想多殘忍)。還有一個辦法,建議去瀋陽醫大,看能不能有好的醫療辦法。 老兒子特別著急回來和我講。我心裏一點沒動,我就信師信法,一切請師父安排。我對老兒子說:「哪也不用去,不用檢查。你們把心放下,真心默念‘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就會逢凶化吉,遇難呈祥。」 第二天下午一點開始手術,我和家中同修及兒媳娘家全家人,站在手術門口兩旁,開始時默念「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求師父加持,由開始默念到小聲,後來聲音越來越大,這層樓都震動了。突然遠處傳來鞭炮聲,正在這個時候,大夫親自推著產車從手術室出來,笑著說:「嬰兒完好無缺,十一斤八兩,是該院二十年最大的男嬰。」大家激動的不約而同的雙手合十:感謝師父!感謝大法!我們藉這個機會又給在場人講了大法真相。這時,醫院負責人出來向我們道歉,說:誤診了,對不起。我心裏知道是師父保護了孩子。 通過這件事讓我們再一次體悟到佛恩浩蕩! 註﹕ [1]李洪志師父著作:《轉法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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