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輪大法明慧網

首頁
按欄目瀏覽
按日瀏覽
好記者:一條新聞,二十條題目(和導語)
舉例談談「文章開頭宜多個思路」
文/大陸大法弟子
【明慧網二零一三年十月五日】許多記者認為,構思題目和導語所需要的時間是全篇文章的一半,甚至更多。

我們講真相救人急、時間有限,而且在好的狀態下思如泉湧,但是反過來說,這不等於隨手寫個題目和導語就行了,尤其,在寫作礪練之初,還真得下一番功夫。有西方記者說,應該寫出至少二十條以上的題目(和導語),最後確定用哪個。當然,這個具體數量值得探討,但寫作態度是值得推薦和真心學習的,本文以此為題,是為了提醒大家開拓多種思路。

我們下面舉一個具體迫害案例,並給出多個思路,供大家交流。

原文:妻子疑被活摘器官 丈夫遭封口奪命

煙台市法輪功學員賀秀玲,2004年3月被以「腦膜炎」送到醫院就醫,人尚有呼吸就被送入停屍房,後腰有繃帶纏繞,疑似被活摘腎臟。警方起價十萬元欲買通賀的丈夫徐承本不再上訴,遭徐拒絕。兩年後徐承本網上發文質疑妻子被活摘器官,第二天即被抓捕,賀的遺體被迫火化。

徐被劫持在洗腦班迫害,身體迅速消瘦,原本體重一百七十斤,數月後僅重一百零幾斤,像一副骷髏架子,意識常常模糊,兩年後離世時皮膚潰爛,懷疑是當局為封口對其施用藥物迫害。

此文的題目內容基本概括了事件的整個過程,也是事件的核心,但是,因為文中涉及的信息元素太多太多:「煙台市」「法輪功學員」「賀秀玲」「2004年3月」「腦膜炎」「就醫」「尚有呼吸」「停屍房」「後腰有繃帶纏繞,疑似被活摘腎臟」「警方」「起價十萬元」「欲買通」「丈夫徐承本」「拒絕」「兩年後」「網上發文質疑」「第二天即被抓捕」「賀的遺體被迫火化」,一個導語裏故事情節也變化了三次,作者可能是想把所有元素都裝入,但從效果上來看,導語讀起來有些「擁擠」,有「壓縮餅乾」的感覺,而且,讀者似懂非懂,就像一口吃下三屜饅頭,有點消化不了。

我們分析一下發現,此事件中有幾個「要素」,都可以作為題目和導語的素材,例如「尚有呼吸被火化」「偷偷火化」「活摘器官」「發文請求聯合國立案調查」「警察想花錢擺平」「丈夫拒擺平被滅口」,「要素」很多,就得需要我們「百裏挑一」。

建議一:

《妻子,有呼吸被置停屍房;丈夫,拒「擺平」被滅口》

2004年3月,賀秀玲被煙台公安送入煙台市××醫院停屍房,可她的家人發現,賀秀玲尚有呼吸!不僅如此,賀秀玲的後腰(腎臟處)有繃帶遮蓋纏繞,這讓賀秀玲的丈夫想到了海外媒體報導的「活摘器官」!

家人查詢「追查國際組織」官方網站,得知:煙台××醫院長期參與活摘器官!

此導語的涵蓋量,確實不夠全面,但這個「不全」比「過全」還是有好處的,為甚麼呢?因為題目已經把基本情況概括了,已經產生了新聞衝擊力,一般讀者會想「怎麼會有這樣的事情?」,讀者產生了懸念,對下面的真相產生了興趣,也就是說,我們不要急於把故事的所有內容都在導語裏「塞滿」,留下一部份作為「懸疑」,這恰恰是吸引讀者往下讀的動力,但遺憾的是,很多同修都是儘量要把內容在導語裏寫全,恐怕落下一個元素,這樣一來,故事的懸疑性、高於生活的藝術性就會大大減弱。(當然,這一點也不是固定的,如果不能製造懸疑,甚至對第一時間講清真相不利,那就不能這樣寫)

導語中描寫了賀秀玲身體的反常現象,讓丈夫想到了海外媒體報導的「活摘器官」,這是一個親人很自然的反應,順理成章(不是「虛張聲勢、恐怕事情說小了」),之後,又有補充說明權威機構的調查,增加了「專家」色彩,有了理性的說服力。

這裏提醒的是,描寫的越「平靜」「平實」,越不帶有「主觀」判斷,給人的衝擊就越大,反過來說,越帶有作者感情色彩的判斷,讀者越是可能逆反。

建議二:

《妻子,有呼吸被置停屍房;丈夫,拒「擺平」被滅口》

煙台公安局610害怕了!他們找到徐承本先生提出「和解」,許諾「十萬元,不行再加」,見徐承本不為所動,就讓鄰居幫助「通融」,鄰居說「人家媳婦死的不明不白的,這缺德事我可做不了」,於是,畏罪的煙台公安惡警,終於一不做二不休了!

(接下來,從「妻子的慘死」開始講述迫害經過……)

當筆者閱讀原文的時候,發現文中有一段「煙台公安局開口給十萬元,不行可再加」,我們感覺這是一個很好的切入點,因為即使是中毒深的讀者先看到了公安的態度,也會得出結論「裏面肯定有鬼,不然公安這伙人不能給人家錢」,這樣就從可信度上「疏通」了故事的河流,接下來的講述,就會減少很多「懷疑」的阻力。

建議三:

《妻子,有呼吸被置停屍房;丈夫,拒「封口費」被滅口》

妹妹大聲說,「看啊看啊,人還有心跳你們就給送這兒來了!」這位煙台醫生聞言,驚恐得臉色煞白,一把撕掉圖紙,妹妹撲上去想搶回圖紙,醫生緊緊抓住圖紙、摟在懷裏,奪路而逃。

這不是電影和小說,而是發生在煙台……

從妹妹的角度,看到的場景,以及醫生的反常,不得不讓人相信「裏面有文章!」,事件的可信度和文章的懸念就這樣「建立」起來了。

建議四:

《「別告了,給你十萬,不行再加」》

2004年3月,賀秀玲被送入煙台市××醫院停屍房,可她的家人發現,賀秀玲尚有呼吸!不僅如此,賀秀玲的後腰(腎臟處)有繃帶遮蓋纏繞,這讓賀秀玲的丈夫想到了海外媒體報導的「活摘器官」!

隨後,警方開價十萬元,想買通賀秀玲的丈夫不再上訴!

這裏,導語並沒有按照題目給予解釋和補充,而是「另起一段」,這樣寫的優點是:加大了開頭的信息量,產生了「懸疑」,讀者想知道「題目和導語肯定會隨著閱讀走到一起的」,不過,這裏我們要保證題目和導語肯定是讀者感興趣的、關心的。

建議五:

《煙台一對夫妻慘死,留下謎團無數!》(導語中總結所有疑點到一起)

建議六:

《妻子慘死,丈夫請聯合國立案後遭滅口》

建議導語(第七種,第八種,……)

我們可以參照《「濟公吃肉」譜前奏》給出的題目和導語的多種形式,再研究幾個題目和導語,例如,《春風化雨下,煙台一對夫妻先後遭遇不測!》(對比形式題目),

《煙台一對夫妻的「離奇死亡」》(故事型題目),等等。

小議:

《「濟公吃肉」譜前奏》中舉例的題目和導語,具有「反常」與「超常」的特點,最終達到的效果就是──「懸疑」。開頭像一個謎題一樣,讀者會懷著好奇心,一定要一讀到底。

就像猜謎一樣,你一口氣把謎面和謎底都說出來,就沒有味道了,反而人家沒興趣了,所以,在題目和導語的創作中,事件本身沒有「懸疑」,我們也要儘量設計出「懸疑」,那些會講故事的人、好的小說、電視劇、電影(古典小說把懸疑叫「扣子」、「關子」),尤其是現今的作品,都是利用「懸疑」來叫座的。

設立懸疑,其實也是極其簡單的,這一點我們從電視劇、小說、評書,就可以得到啟示,所謂懸疑的謎底,只不過是故事中的一個普通環節而已,並沒有甚麼百思不得其解的「曠世之謎」,只是作者故意設計讓你猜,讓你跟著他走。

客觀的說,以上建議的題目和導語,都不是最好的,這裏有筆者的寫作水平和修煉境界的原因,也有對此事沒有切身感觸的原因(個人境界所限),所以,這裏只是給大家提供一個思路。

當日前一篇文章: 被中共毒害的王姐三退了
當日後一篇文章: 四川和東北出現的真相條幅標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