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二零一三年十月三十一日】在中共的統治下,大陸的法院沒有任何的司法獨立。中共的政法委和專門迫害法輪功的610非法機構一直操縱法院對無辜的法輪功學員非法判刑。 為了裝點門面,中共法院表面上也允許法輪功學員聘請律師為自己辯護。可是中共法院卻百般阻撓律師行使其正當職責,甚至對仗義執言的律師進行報復。 一、典型案例:大連公檢法阻撓和報復十二人律師團 1、遼寧大連公檢法設置圈套綁架、毆打法輪功學員和律師 大連中山區法院原稱將於二零一三年四月十二日借用大連市中級法院第六庭對13位法輪功學員進行非法庭審,但在四月十一日晚卻突然通知律師取消開庭。四月十二日早晨,大批警察在中級法院門外瘋狂綁架參加庭審的家屬及法輪功學員,兩位辯護律師也一度被綁架,其中程海律師遭警察毆打。這個被稱為「大連4.12事件」已被海外媒體報導。 60多歲的程海律師事後接受美國之音採訪,描述他當時被綁架上大巴車的情景:「一個中年警察,他指揮三個小伙子搶我的手機,我不給。這時他們就掐我的脖子,控制我的手,終於搶走了手機。看我反抗,就打我。警號202297的警察拼命擰我的左手臂,另外一個1米8的小伙子,照著我的 右臉頰就給我兩拳。這樣打了有20分鐘。」程海律師後去醫院驗傷,診斷是肩膀軟組織挫傷,他現在右臂抬起困難,面部和口唇都有挫傷。 梁小軍律師在博客中寫道:「從王全璋律師被拘到今天程海律師被打,接連發生的侵犯律師執業權利和人身權利的事絕非偶然:高智晟律師還在新疆沙雅監獄服刑;滕彪律師在石家莊被法警架著扔出法院;唐吉田律師和劉巍律師的「吊照門」被吊銷律師執照;張凱律師和李春富律師在重慶江津被銬於鐵籠;李靜林律師在滿洲裏開庭的前夜在賓館被搶劫;我在山東招遠被拒於開庭的看守所之外,被流氓推搡……」 「這些律師受到公權力的非法對待,源於他們代理辯護的同一罪名的案件──‘組織、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編註﹕法輪功教人向善,中共是真正的邪教),而這一罪名籠罩之下的是一群良善,卻被宣傳工具妖魔化,持續受到十四年迫害的人群。各地公檢法在政法委率領下,踐踏著刑事訴訟法的實施,不但從未被追究,反倒立功受獎,升官發財。這給了他們打壓為這一群體辯護的律師的底氣。他們揣測上意,以為自己已然獲得了打壓律師的天然正義。」 「這些辯護律師的遭遇不過是這一群體遭遇的折射,這些辯護律師的所受的打壓比起這一群體所受的打壓要輕得太多太多了。」 「14年,他們忍受著妻離子散、家破人亡的痛楚,他們沒有放棄信仰;14年,他們生活在隨時被抓捕、被酷刑、被勞教、被判刑的恐懼之中,他們沒有放棄希望;14年,他們面對著被矇蔽人群的不解和冷漠,他們沒有怨恨;14年,他們被抄家、被搶劫、被欺凌,他們沒有選擇暴力抗爭。你也許不認識他們,但他們就生活在我們周圍,在一個專制集權的國家,和我們同呼吸共命運!」 「14年來,一直有律師在幫助這個群體的人,為他們做無罪辯護,從法律和事實上反覆強調,他們的信仰和抗爭並沒有傷害任何人,沒有危害社會,他們並不構成被指控的罪名。」 梁小軍律師所說的這個被中共迫害14年之久、仍堅持非暴力抗爭、給民眾以希望的信仰群體就是法輪功學員。 2、法庭上,律師團大量控告公檢法違法人員 大連中山區法院於六月二十一日上午繼續對十三位法輪功學員非法開庭。據悉,司法部、遼寧高檢、高院等都來到大連參加這次庭審。 開庭前一天,律師團針對法庭安檢可能對律師進行無理刁難,做了罷庭及控告的準備。結果庭審當日安檢順利通過,所有以前刁難不讓帶進法庭的物品如電腦、手機等全部通過。 開庭後,律師團就依法要求合議庭成員梁永國、陳向真、高松迴避,因為缺少人民陪審員;要求檢察長、中山區國保曹迅兵、舒小東、邢光華迴避,因為他們已經被控告;十三名法輪功學員在沒有定為罪犯時不能穿囚服,遂全部脫下囚服。 因為412事件,律師做了大量的控告,大連警察不敢在這次開庭公開抓人打人,但是在背後搞陰謀:大連市公安局一直在開會部署,跟蹤監控,在律師住的酒店,大連國保安排了大量的便衣,當地派出所派來一名警察在酒店大堂裏住,律師旁邊的房間有國保的人,酒店門外的車內都是便衣,出入的人員都被監控,機場及附近飯店都有國保的人,6月20晚上對律師騷擾性查房,律師們沒有理他們。 六月二十一日開庭前,法輪功學員董選和劉新穎被綁架,她倆在幫忙家屬接送律師,因為律師多,時間緊,家屬忙不過來,可是這種幫忙竟然成為被抓的藉口。 3、中山區法院違背司法程序,律師集體罷庭 中山區法院在七月五日上午八點三十分在西崗區法院繼續開庭。 當日,律師團集體罷庭,原因是中山區法院一直違背司法程序,通知開庭時間太短,並且不通知當事人(被關押的法輪功學員)開庭時間,蔑視《刑事訴訟法》,不尊重辯護人的權利。律師們在接到不符合法律的開庭通知書之後,通過電話、傳真等不同方式通知法院拒絕出庭辯論,抗議中山區法院司法不公。 為了保證罷庭能讓當事人及家屬理解,律師團在七月四日仍然趕到大連,告知這一消息:如果律師們不出庭辯護,希望當事人不要任由法院在沒有律師的情況下開庭,要堅持維護辯護人權利。 4、律師團向各部門控告中山區法院司法不公 七月五日,從上午八點開始,律師團到大連市公檢法相關部門對中山區法院司法不公的情況進行控告,先去中山區法院遞交《變更合議庭成員,增加人民陪審員》的申請和律師及家屬辯護人拒絕出庭的聲明和通知,每個辯護家屬一份。然後去大連市檢察院遞交關於《重大案件意見書》,律師團針對大連市中山區法院進行聯名控告,共有十名律師簽名。下午律師團去大連市中級法院紀委控告中山區法院違法行為並且遞交書面材料,然後去大連市人大遞交書面控告材料。晚上七點,律師團全部離開大連。 在這個過程中,律師們遇到很大阻力,幾乎面對每一個部門都要經過激烈的爭執,大連市中共公檢法的黑暗受到了觸碰,律師們根據法律據理力爭讓這些部門無所適從,不知該怎麼應對。 5、律師再次被毆打,律師團再次罷庭抗議 八月二日,大連中山區法院再一次非法開庭。當天有七位律師出庭為法輪功學員作無罪辯護,在庭審過程中,中山區法院違反司法程序,迴避質證(開庭過程中的一個程序),不顧辯護人的反對直接進入辯護階段。為了保證司法程序的公正,辯護律師團不斷對法院的違法行為抗議。 法官陳向真非常惱火,指使法警對律師行惡,將程海律師架出法庭進行毆打,將程海律師打傷,這是程海律師在大連第二次被警察打傷。梁曉軍律師制止時也被法警推搡威脅,法院指使大量法警限制律師出庭離席,企圖強制繼續開庭,律師團和家屬辯護人只好集體退庭表示抗議。這個被稱為「中山區訴訟案」的庭審再次流產。 6、法院欺騙家屬辭退律師 隨後,法院欺騙請律師的法輪功學員說律師們不給你們辯護,你們現在只有兩條路:一是自己辯護,二是另請律師辯護;並當眾逐一逼問。被非法關押的法輪功學員們被法院搞的不知道怎麼辦好,前三人只好說另請律師辯護,第四名法輪功學員大聲說我就用原來的律師,除非他和我當面解除合同。其他的法輪功學員也紛紛表示如此。 下午,律師團到看守所會見被非法關押的法輪功學員時,法官梁永國到看守所非法停止了所有律師的會見。八月二日下午至八月三日,律師團離開大連。 7、大連市與遼寧省公檢法串通,報復中山訴訟案律師團 此後,大連公檢法與遼寧公檢法人員非常惱火,因為從四月十二日、六月二十一日、七月五日幾次開庭,大連公檢法部署了大量警力,消耗很大,想儘快把中山訴訟案非法庭審進行完,而八月二日律師退庭再一次將他們的部署全部打亂,在西崗區法院外就準備群毆律師團,因為有兩名外國使節在場,沒動手,背後陰謀將律師團七名律師全部設為黑名單,阻止律師會見當事人。七名律師分別是程海、梁曉軍、王全璋、陳建剛、趙永林、王興、張磊。 二零一三年八月十二日,陳建剛律師來大連會見被非法關押的當事人,大連看守所不准會見,並拿出中山區法院的文書。 八月十三日大陸媒體轉發中央政法委指導意見,其中包括要切實保證律師會見閱卷權。八月十三日家屬辯護人去中山區法院詢問,法官梁永國表示誰也沒有權力阻止律師會見,並說誰不讓會見就找誰,而八月二日阻止律師會見的就是他本人。 八月十五日,程海律師和唐天昊律師來大連會見當事人,大連看守所無視上級規定,依然阻止程海律師會見,交涉中發生爭執,看守所警察竟然要脫警服打程海律師,非常囂張,被唐天昊律師阻止。 從看守所出來,律師們去相關部門控告,發現這些部門已經提前得到通知,只要是中山訴訟案的事一概迴避,並說,你們這個案子搞的太大,誰也管不了,態度冷漠蠻橫。大連市中級法院立案庭接待人員工作期間不在崗位,躲到旁邊的房間裏,去找他,這個年輕人竟然大喊大叫的訓斥家屬,將家屬驅逐出房間,把門狠狠關上不露面。大連市檢察院舉報中心以檢察官開會為名拖延會見時間並草草結束會見,大連市紀檢部門匆匆在門上通知臨時開會,停止接見,通知單上的膠水還沒有幹。 大連市委政法委接待處工作人員是一名年輕男子,二十多歲的樣子,態度蠻橫,從會見室出來用難聽的語言辱罵和他父親年齡相仿的程海律師,被阻止時,竟然推搡唐天昊律師,並拿起電話準備報警,威脅律師及家屬辯護人「你們今天誰也不准走了。」律師及家屬只好離開會見室。 唐天昊律師下午到大連市看守所會見時,被看守所停止會見扣押,要求寫書面報告,唐天昊律師拒絕。 看到大連市的嚴峻情況,兩位律師當晚匆匆離開大連去瀋陽遼寧公檢法控告,八月十六日在瀋陽同樣遇到大連的情況,這說明大連已經和瀋陽串通好了,這完全是一種報復行為。 8、大連中山區法院撕下法律偽裝,改為「指定律師」 大連中山訴訟案在經過上述的事件後,中山區法院在政法委、610的指使下,已經徹底撕下偽裝,公開踐踏法律,非法將中山訴訟案律師團七名律師全部辭退,並且冠冕堂皇的謊稱是當事人(被關押的法輪功學員)自己要求的。然後換上法院指定的當地律師。 9、報復律師後,大連國保開始報復家屬 二零一三年八月二十四日,夏元新、蘇政秋夫婦和他們的女兒一家三口被綁架到光明派出所。蘇政秋是大連中山區非法訴訟案十一名被迫害的法輪功學員中王守臣的二姨。據悉,和夏元新同被劫持在一輛麵包車還有四位法輪功學員。 二、百般阻撓律師介入,阻止律師閱卷、會見 ▼公檢法下發「通知」:律師不能為法輪功辦案 二零零九年六月三日,吉林長春大法弟子高淑余、岳新玲被長春南關區法院誣判四年,高淑余及家屬上訴。家屬走了多家律師事務所,一聽是法輪功的案子,都很為難。有好心律師告知:市司法局規定,律師接手法輪功案件必須由司法局批准並備案,可這只是一個規定,實際上根本就得不到批准,也就不可能為法輪功辯護。無奈,家屬只好求助外地律師。於是打電話給北京律師王先生,該律師曾為法輪功學員辯護。遺憾的是,王律師說,因為給法輪功學員辯護,他的營業執照被吊銷了。一週過去了,家屬沒有請到律師。 二零一一年六月二十日上午,河北石家莊法輪功學員倪振選的辯護律師到長安區法院拿卷宗,見到法官田熠,田熠以為律師是石家莊律師,問律師有沒有收到通知(石家莊政法委不讓當地律師為法輪功學員辯護)。關於律師接手法輪功案件需司法局批准一事,干涉阻止這件事的表面是司法局,實際真正的黑手是邪黨「610」。據明慧網二零零九年八月六日消息報導,二零零九年七月,吉林省高級法院、吉林省檢察院關於「兩高」對法輪功案件的內部規定進行部署。內容是:今後,全省各級法院、檢察院對涉及法輪功案件時,要主動向當地黨委610辦公室等部門通報情況,充份做好庭審的各項準備工作,嚴格按照「兩高」要求不就法輪功性質、國家取締法輪功的法律依據等問題進行法庭調查和辯護…… 這實質上就是把當地「610」置於兩院之上,司法執法部門要聽 「610」的,而「610」怎麼能允許律師為法輪功辯護呢? ▼黑龍江法院宣稱:「上面」有令,請律師的強行重判 二零一零年四月一日和二日,黑龍江七台河新興區法院對李新春、姜波濤、郭其中進行非法庭審,兩個正義律師做了無罪辯護,公訴人和法官都無言以對。 二零一零年四月三十日,新興區法院人員偷偷到看守所宣判。五月六日,法輪功學員家人到新興區法院詢問,院長和庭長及負責之人避而不見,新興區法院工作人員竟說:「上面」有令,請律師的強行重判。 ▼蘇州時建平的家屬被多次強迫辭退律師 二零零九年,蘇州法輪功學員時建平面臨非法開庭,其丈夫沈建東聘請了北京京順律師事務所的張律師為其辯護。木瀆派出所所長許永良和鎮分管政法的王書記托人給沈建東捎口信說:希望家屬辭掉律師,他們去說情,從輕判決,付掉的律師費,可以想辦法,補償給家屬。被沈建東拒絕。 在九、十月間,沈建東再次接到殷泉源的電話,說區「610」的主任和鎮「610」的張金芳找他談話。在村警務室,他們又一次要求家屬辭掉律師,說:這樣有可能會對時建平從輕判決。沈建東表示:作為一個公民,有權聘請任何一位有律師資格的律師為自己辯護。有理說理,大家在法庭上可以辯理,為何要辭退律師呢。他們見利誘不成,又威脅說:你這樣不配合,對你的家屬不好,這樣對時建平只會加重判決,法庭不會聽律師的,法院是政府的,是共產黨的,而且開庭日期,不是你說了算,是政府說了算。 十二月二日,鎮「610」張金芳第三次找到沈建東說受區「610」的指派找其談話,稱知道沈建東家裏比較困難,要其打個申請資助,但是前提是要辭退律師,並表示律師費可以商量補助給家屬,家屬當即表示事情已經沒有回旋餘地,現在要的是人,錢已不重要,他們只得悻然離去。 十二月十六日蘇州吳中區法院不顧辯護律師的合理抗辯,在自知理虧的情況下仍然對大法弟子時建平女士非法判刑四年。 ▼黑龍江省依蘭縣司法人員百般阻撓律師閱卷 二零一三年三月二十九日,黑龍江省依蘭縣法輪功學員張慧娟、孟凡影、段淑岩、劉鳳成、左振岐被警察綁架,除了段淑岩,其他四人分別聘請了四位律師為自己做無罪辯護。 二零一三年七月二十四日,代理律師依法要求閱卷,依蘭縣法院主審法官張安克拒絕律師閱卷,無理要求律師到司法局進行所謂的身份驗證,確定律師不煉法輪功後才能閱卷。二零一三年七月二十五日,代理律師來到依蘭法院要求閱卷,依蘭法院仍然知法犯法要求律師到司法局驗證。律師及家屬不配合法院的無理要求,到依蘭縣檢察院的申訴控告科,要求控告依蘭法院的違法行為,並告到檢察院監察室。 二十五日下午,法輪功學員孟凡影的代理律師及家屬再次來到法院要求閱卷,並要求孟凡影的女兒做第二辯護人,法院藉口必須有孟凡影本人的委託才能接受。律師認為司法局無權干預法院的獨立審判,依蘭縣法院和司法局均侵犯了律師的合法權利,律師遂依法向依蘭縣人大提出控告,控告依蘭縣法院和司法局的違法行為。 在黑龍江省、依蘭縣「610」的指使下,據悉參與阻止律師閱卷的不法人員還有,依蘭縣法院刑庭庭長范青祿、法官呂守芳、司法局副局長陳淑芳等。主審法官張安克、呂守芳甚至對律師叫嚷:「不要講法律」。 ▼山東青島公檢法下非法「通知」阻撓律師會見當事人 二零一三年五月二日,山東青島市公安局出動警察接近百人,包圍民宅,綁架了楊乃健、陸雪琴、李浩等多名法輪功學員。隨後,中共媒體高分貝聲稱青島破獲大案、誣蔑法輪功學員拍攝「模擬酷刑圖片」。 六月九日,李浩的律師與家屬去即墨普東看守所,要求會見李浩,看守所警察告知,他們接到辦案單位李滄區分局「610」(中共專門迫害法輪功的非法機構)的書面通知,不讓律師會見,說是牽扯涉密問題。 這真是一語道破實質,如果「模擬酷刑圖片」的內容是假的,怎麼會牽扯「涉密」呢?李滄區分局「610」透露的意思是:法輪功學員製作的「模擬酷刑圖片」的內容,其實是被中共當作機密想要遮蔽的事實。 對於看守所阻攔會見當事人,李浩的律師與家屬隨後去了青島市檢察院,準備提出投訴,門衛再三刁難。後在律師的努力下,見到了監所處處長張兆才。律師向其反映了看守所不讓律師會見當事人的事實,並給其看了李浩的刑事拘留通知書上的所謂罪名是「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中共是萬惡不赦的邪教),律師說這並不牽扯涉密,不應阻止律師會見。張兆才表示沒有辦案單位的要求,看守所一般不會阻止律師會見,並說有人告訴(會見)需要司法局備案。律師說:按新律師法,律師拿著律師證、律師函和委託書就可以會見當事人的。並且本次看守所並未如此要求。張兆才表示會去了解情況,並留下聯繫的辦公電話(83011211)。 當日下午,律師與家屬去了李滄區分局,找「610」頭目劉克波,門衛給其打電話,劉克波告訴門衛,就說他不在辦公室,讓律師把材料留在門衛處,他有時間了再取。律師及家屬質問門衛:劉克波既然能接辦公室電話,為甚麼你們還說他不在?面對門衛的喃喃搪塞,律師留下委託書後與家屬一起離開。 據悉,五月二日被綁架的法輪功學員陸雪琴,身體狀態非常不好,令家屬十分擔心。她的律師也多次要求會見她,都被警察阻擋。 三、不通知律師或欺騙律師,或暴力阻止律師上庭辯護 ▼法官不通知律師開庭的例子比比皆是 例如,二零一三年四月七日,為韓秀芳和劉春蘭無罪辯護的北京黎律師與陳律師,收到愛民區法院的《出庭通知書》說,四月十一日上午九時在「牡丹江市公安局監管支隊」(看守所)公開開庭。八日,自稱張穎的法官來電通知「被告人病重,原定十一日上午的開庭取消」。 律師擔心有詐,四月十日上午九時許到愛民法院,打通法官張穎、王楠電話,詢問明天開庭的事情是否真的取消了,並再次要求獲得起訴書、查閱複製案卷、遞交取保候審申請書等證據材料,被粗暴掛斷電話、拒絕接待。十一日上午,律師去看守所等著,沒人說「開庭」之事,下午就離開了牡丹江。可是萬萬沒想到的是,愛民區法院竟然在下午秘密開庭非法審判韓秀芳和劉春蘭。 ▼法官惶恐「躲貓貓」,騙走律師偷偷開庭 二零一三年六月六日上午,河北安國市法院對法輪功學員李亞進行第二次非法開庭。當時,李亞的家人及辯護律師前往安國市法院,向主審法官袁景州了解案件進展情況,袁景州不給任何理由,拒絕會面。誰知等律師前腳走出法院,袁景州就和兩名人員趕到位於清苑的保定看守所。 李亞的家人及辯護律師離開法院後,趕到看守所要求見李亞,卻被告知李亞已被安國市法院帶走。 接下來,家人及律師在看守所與法院間來回詢問、尋找李亞下落,因這兩個機構的人員都騙說不知道李亞被帶到何處,整個上午也沒有得到李亞的一點信息。 直到當日下午,看守所警察上班後,律師及家人才見到李亞。原來在上午家人及律師尋找李亞的時候,袁景州等正在看守所的一房間對李亞進行秘密開庭,直到上午十一點左右,見律師及家人被騙離開看守所,他們才結束開庭,偷偷溜走。 中共的法官為了不讓辯護律師出現在法庭上,竟像老鼠躲貓一樣,又躲又騙,偷偷開庭,真是可悲可笑。 ▼山東龍口公安局封路阻止律師和家屬進法庭 二零一二年九月二十五日上午,龍口法院在龍口市看守所非法庭審五名法輪功學員。為了阻止律師和家屬進入法庭,龍口市公安局出動200多個警察及便衣,幾十輛警車,包括刑警大隊、交警大隊、國保大隊、治安大隊、國安、610,封鎖道路,暴力阻止律師及家屬入庭,甚至綁架了幾名家屬。 9點鐘,為法輪功學員楊美娟辯護的北京正義律師趕來,被警察攔在北路口,律師說:「我是楊美娟的辯護律師,我接到了法院的正式通知,我要進去為楊美娟辯護。」說著就進入了警戒線,幾十個警察蜂擁圍上來,擋住律師進入。律師徑直往裏走,被幾個警察一把推了出來,他們不與律師對話,只是無理地拒絕律師,甚至揚言要綁架律師,說律師鬧事。 律師把腰一挺,站直了身子,大聲說:你們來抓我吧。沒有一個警察敢動手。律師自己上了警車,說:「你們抓啊!」警車也不開走,後來警察也沒趣地說:不抓了。律師大聲地斥責他們,把他的律師手續高高舉過頭頂,一一展示給他們看。 此時,很多圍觀的世人見證了這一刻。有一個扛攝像機的警察對準律師錄像,警察們以執行上級命令為藉口,根本不講道理。律師只好離開,去法院投訴,結果法院人員全部躲了起來,竟無一人接待律師。 在法庭上,楊美娟提出,請我的北京律師到場,所謂的「庭長」李文明知原委,卻故意辯白:已經通知了北京律師,並且已經推遲了十分鐘開庭,但律師仍沒到,只好開庭。 四、採取流氓手段阻止律師在法庭上發言 ▼最常用的手段是打斷和威脅律師 二零零九年七月二十八日,遼寧省丹東市元寶區法院對法輪功學員王香菊非法庭審,該院王院長(女)、刑事庭庭長馬述和先後對律師聲稱:「只能做有罪辯護;越辯護判的越重。」 馬述和還說:「如果律師辯護,就打斷律師辯護,三次打斷就將律師驅逐出法庭。」「只能在情節上做簡單辯護」,不要給他「找麻煩」,要按照他的要求做。 庭審前,王院長和律師到有過一段對話: 院長:你們怎麼能為法輪功做無罪辯護呢?只能做有罪辯護。 律師:我對當事人做甚麼辯護是根據我當事人的具體行為是否構成犯罪來決定的。確實觸犯法律就要從這方面來辯;如果沒有犯罪,就要做無罪辯護。更何況我作為律師做甚麼樣的辯護好像跟法院不發生關係吧? 院長:可是對於法輪功的定性問題國家已經明確規定了。 律師:好像沒有吧?有規定就應該有文件,我沒有見過這方面的相關文件。 院長:有文件。(從辦公桌上拿出一份文件交給律師看,律師接過文件剛看了幾眼,院長又將文件拿了回去。接著院長打了個電話,好像是在請示甚麼。) 律師:我還沒有看…… 院長:你煉法輪功嗎?我怎麼覺得你像是煉法輪功的,如果在法庭上你可不許宣傳法輪功。 律師:不是,我沒有煉,可我不知道你這個說法是以甚麼為標準的。據我所知,有的關押法輪功學員的地方的獄警,他們從事這個工作都必須看、甚至看過幾遍《轉法輪》(法輪功的主要著作)。如果按照你的這個說法,我不知道那些獄警算不算煉法輪功的? 院長:可我們打過電話問過你的律師事務所,你們所裏的人告訴我們說你是煉法輪功的。 律師:是嗎?不可能吧,那我要問問的。(過後律師經過打電話核實,事務所並沒有人說過這樣的話。) 庭長馬述和接觸過律師後對外宣稱:一、不允許為法輪功作無罪辯護;二、不能對法輪功的定性問題進行辯護。如果庭上律師非要辯,他就要敲法錘,辯一次敲一次,再辯一次就再敲一次。庭上如果敲三次法錘,他表示就要亮紅牌,將律師清出法庭。並說:只能在情節上做簡單辯護,不要給他找麻煩,要按照他的要求做。最後庭長馬述和明確表示:他所說的這些在庭上一定會這樣做。 事實上他確實是這樣做的。在法庭上,律師從人性的角度出發,說明當事人王香菊年齡大、身體不好,希望當庭考慮一下這些情況,庭長馬述和並無表示,只表示他會按照他的意思做。 ▼非法庭審中,法院在律師的麥克風上做手腳 二零一三年七月三十一日,黑龍江省依蘭縣法院對法輪功學員張慧娟、孟凡影、段淑岩,劉鳳成、左振岐五人進行非法庭審,律師辯護時,法官用搶話、打斷話、不讓律師說話的卑鄙手段進行干擾,所以律師在辯護時只說了一個開頭和結尾,就被法官張安克、呂守芳搶話打斷,到最後律師陳述時,法官還在肆無忌憚的搶話,根本就不給律師說話的機會,怕旁聽的人聽明白律師依法為法輪功學員做無罪辯護的內容。 據律師事後說,法庭是在一間很大的屋子裏進行,空蕩蕩的,律師發言辯護的地方離旁聽席很遠,而且法院在律師的麥克風上做了手腳,律師講話時就像沒用麥克風一樣,當律師提出麥克風沒有聲音時,法官假惺惺的說:看看麥克風開關,再敲敲麥克。當律師敲麥克風時音箱有聲音,可律師說話時就沒有聲音,麥克風的電源燈還是亮的,所以律師用最大的聲音辯護,也很難知道旁聽席上的人是否聽的清楚。而公訴人的麥克風的聲音卻很大很大的。 在非法庭審結束後,人都在往外走時,法官張安克對律師說:我們有內部文件,打斷你辯護三次以後,如果你再說話就可以取消你的辯護權。如果不打斷你的話,我就得挨罵。(是指「610」人說的) ▼廣西百色法官不許律師辯護,軟禁律師 二零零五年十二月八日,廣西百色平果縣法院對大法弟子農有躍、黃英、蘭宏平進行非法審判。家屬邀請廣西中馳律師事務所楊在新律師為農有躍等做無罪辯護。當楊在新律師聲明要為農有躍等做無罪辯護時,惡法官看了他的辯護詞後,當庭非法終止了他的辯護。當楊在新律師質問法官為甚麼不讓辯護時,惡法官竟說:「這些東西辯來辯去的也辯不清楚,你還是不要辯了,我們是不會讓你辯的。」楊在新律師強烈要求當庭宣讀辯護詞,惡法官和檢察院的公訴的人都和楊律師說時間太短了,沒有時間讓他說話了。楊律師一說話,他們就7、8個人一起爭先恐後的打斷他說話。沒有想到惡人們連最起碼的規矩也不講了。 後來法官還是強行終止了楊在新律師的辯護,這場鬧劇沒有過多久就在半途中草草收場了。楊律師中午一直到他晚上離開時,都有多名公安和便衣跟隨,說是「保護」,實際是變相軟禁。 五、毆打律師 ▼遼寧撫順警察在法庭上圍攻律師 二零一三年一月二十九日上午九點,遼寧撫順市東洲區法院在撫順南溝看守所對已被非法關押九個多月的新賓縣法輪功學員趙積偉進行非法庭審,來自北京的董律師和蘭律師為其辯護。庭審結束後,只因律師的一句問話,五、六個警察就對律師圍毆。 開庭前,法庭外拉來一車警察,車剛到,就看見車裏的警察急切的扒著車窗簾向外看,監視著外面人的一舉一動。過了一會兒,這群警察紛紛下車全都進屋去了。這時,趙積偉家屬聘請的兩位正義律師剛好趕到,進入法庭,律師剛一進去就聽到一個似警察頭目的樣子的人在給一群警察訓話:「今天的庭審不一樣,該出手時就出手。」 當庭審結束時,因為法官無法回應律師提出的異議,只得休庭。可當休庭後,董律師發現一不明身份的國保人員在法庭門口對庭內人員非法偷拍,律師立即喝問,嚇得那人快速逃跑了。 而當董律師準備收拾辯護席上的案卷材料及自己的電腦包裹時,聽到一領導身份的人在要求法警將旁聽人員清出去,律師就隨口問了一句:你是法院的嗎?結果一下衝上來五、六個警察,掐住董律師的後脖子、抓住董律師的頭髮按住腦袋連拽帶扯的把董律師往出推,把法庭上的一大排桌椅都撞倒了,前面的鐵柵欄都撞掉了,把董律師一下都撞到牆上了,董律師的西服和襯衫都被撕破了。 看到此景,一家屬大喊:你們幹甚麼,你們是土匪呀,這是辦案機構,怎麼能讓警察打律師呢,太不像話了,太有損法律辦案人員的形像了。可不管家屬怎麼喊都無濟於事,他們還是粗暴的將董律師推了出去。 這就是中共的執法者,公然在法庭上施暴,侵犯辯護人的人身權利,藐視法庭,公然踐踏國家法律。 事後,律師為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向上級執法機關反映情況時,上級執法者更是互相推諉,特別是望花區檢察院,上午去了,推說讓下午再來,等下午去了,警衛告知都不在,律師質問不是說好讓下午來的嗎,警衛又推說開會去了。律師無法相信,就進去找其他的公訴人。 和律師同去的一個人沒有進去,就站在外面等候,這時,看見一個女的走出來,門衛急忙出來告訴她:「公訴人交代了,下午要來兩個律師,公訴人告訴不接待。」這就是撫順望花區檢察院的執法者,他們居然就是這麼執法的。 可嘆我中華大地,正義律師卻找不到一個可以伸張正義的地方。可悲乎?可嘆乎?這難道不是中國人的悲哀嗎? ▼律師與家屬會面過程中被野蠻毆打 二零零九年三月,成都七旬老人張盛榮在得知因修煉法輪功而遭冤獄的兒子被迫害得頸椎錯位,急需手術搶救後,請來兩位律師為兒子辦理保外就醫。在律師與張盛榮會面時,一直監控她的晉陽綜治辦人員趕來,對著律師一陣拳打腳踢,將律師毆打致傷後,趕出小區。兩個月後,老人被劫持到洗腦班。 六、法庭野蠻驅逐律師 ▼上海閘北區法院非法開庭,逐出辯護律師 二零一三年四月十八日下午,上海閘北區法院非法對法輪功學員聶廣豐開庭,短短兩小時的庭審,法官多次宣布休庭後,辯護律師被無理逐出法庭,最後庭審在沒有辯護律師的情況下草草結束。 法官要律師在庭審文書上簽字,律師指出這是違法審批,拒絕簽字。一個膀大腰圓的法警攔住律師不讓他走,並把律師的一隻手拽住夾在自己胳膊下,另一隻手拉住律師的包帶不放,暴力脅迫律師簽字,家屬看到過去攔在他們中間說「律師是我請來的,不許你們這樣對他」。最後律師才得以脫身。家屬指出他們的違法行為時,法官龔雯和公訴人王琳都說:「你們去上訴好了。」 在上海這個國際大都市,這些所謂維護法律的審判人員,披著文明的外衣,打著法制的旗號卻幹著破壞法律尊嚴踐踏人權的罪惡勾當,這就是中共法庭的真面目。 ▼王博案二審,一律師被四惡警抬離法院 二零零七年四月二十七日,河北省石家莊市中級法院對法輪功學員王博一家進行二次開庭審理。 這次庭審從上午8:30開始,直到下午2點左右才結束。有6名北京來的律師為王博一家進行辯護,其中一名律師中間過程中被惡警強制抬離法院。有許多路過的市民都對惡黨法院在光天化日之下如此無法無天的惡劣行為感到氣憤。 七、綁架辯護律師 ▼金光鴻律師突遭綁架,凸顯中共踐踏法律 二零一一年五月一日明慧網報導:金光鴻律師被綁架十多天後回到家中,國內網站披露了他被中共綁架期間所受到的酷刑虐待及強制藥物注射。金光鴻律師被綁架,是因為中共對他兩年多來代理法輪功受迫害案件的瘋狂報復。 ▼鶴崗市大法弟子劉麗萍的辯護律師被綁架經過 二零零六年六月十三日,鶴崗市向陽法院對大法弟子商錫平、劉麗萍、楊永英、扈桂傑、趙桂友非法開庭。其中大慶大法弟子劉麗萍的律師為她做了無罪辯護。 劉麗萍的辯護律師在非法庭審前曾被鶴崗惡警綁架,以下是綁架前後的經過: 二零零六年五月二十七日,劉麗萍的妹妹劉麗娟帶律師去鶴崗,二十八日律師見到劉麗萍。劉麗萍把在裏面遭遇到的酷刑全都說了,律師當場落淚,表示非常震驚,他沒想到對法輪功迫害的如此慘烈! 劉麗萍告訴律師和家人,向陽公安分局副局長楊增先、國保大隊長張樹軍在綁架她時非法扣下3714元錢,因看守所不讓家人送東西,劉麗萍多次委託看守所所長向向陽公安分局要錢,向陽公安分局先後還錢兩次,一次500,一次700元,尚有2500餘元向陽公安分局拒還。向陽公安分局副局長楊增先說:「這錢沒有了,不能給,讓我給當招待費了。」 二零零六年五月二十八日下午,劉麗娟的家人和律師受劉麗萍之托,去向陽公安分局要2500餘元錢。他們先找到了楊增先,楊增先承認有此事,但說:「錢不能給就是不能給。」後又說這是張樹軍負責辦的。 這樣家人和律師又找到張樹軍,張樹軍說:「這錢沒給劉麗萍,是怕別人很快給花光。」當問他在扣押劉麗萍物品清單中為甚麼沒有這錢?這合乎正常手續嗎?張樹軍荒唐的推托說:「沒上扣押清單是為劉麗萍著想。」既然為劉麗萍著想,這回家人和律師都來了,錢總該歸還了吧? 張樹軍說:「不行,得和上面商量商量。」 劉麗娟家人對張樹軍說劉麗萍在裏面遭到了非人的折磨,不能讓迫害劉麗萍的人逍遙法外,家人一定要告他們,追查到底。張樹軍非常驚慌,再三表白自己不知道此事,沒有參與迫害。 劉麗娟和律師準備當天晚上9點去哈爾濱,然而律師在7點多鐘買東西時,被向陽公安分局6個防暴警察(其中兩個便衣,四個著裝)綁架,他們不說明任何理由,不出示任何證件,不表明任何身份,強行將律師拖入警車內。 劉麗萍的律師說:「我是律師,我有證件,是依法辦案。」一警察說:「我管你依不依法,誰看你的證件,有甚麼用?!」律師再三解釋,還是無濟於事。律師又質問他們為甚麼非法抓人?警察說:「我們就想整律師,你不懂法嗎?!」之後律師被強行帶到向陽公安分局防暴隊。 劉麗娟得知律師被綁架後,及時給張樹軍打電話問此事,張樹軍卻說不知道怎麼回事。劉麗娟又給楊增先打電話,楊增先說:「這不是我幹的,跟我無關。」 劉麗娟質問楊增先:「有甚麼理由抓律師?這是犯罪,我要上告。」並告訴楊增先她又從北京請了一位律師,明天就到。楊增先故做鎮定的說:「我會幫你問問此事。」接下來劉麗萍家人又給北京的律師打電話,北京的律師對警察的行為一點不感到奇怪,並通過電話明確告訴警察,對他們的非法行為他有足夠的經驗和能力將他們繩之以法!劉麗娟也明確告訴他們:北京律師一到,一定會將他們的所作所為曝光。警察有點害怕,暗示他們的行動是局長的指使,他們擔心出事丟了飯碗,急忙給局長打電話,證實是局長所為。 警察的態度也來了個360度大轉彎,說:請家人放心,馬上把律師放回去,局長已經和他們通電話了。十多分鐘後,被綁架的律師終於回來了,律師非常氣憤,說:「當時跟蹤他們的警察不知道劉麗萍家人住的具體地址,要知道的話,也會像我一樣被他們綁架。」在防暴隊,警察對律師的態度非常強硬、蠻橫,還問他住哪,來了幾個人。 二零零六年六月十三日開完庭後,劉麗娟再次給張樹軍打電話要被他們非法扣押的2500餘元錢,張樹軍這回態度很好,說:「不用家人來取了,明天就把錢存到劉麗萍在看守所裏的卡上。」還問劉麗萍的家人現在在哪裏,是否回家。劉麗娟說不回家,等確認把錢確實存上再走。楊增先和張樹軍已經知道劉麗萍的家人為劉麗萍請了兩位辯護律師,開庭結束後已是下午5點多,劉麗萍的家人和兩位律師已經發現身邊最少有三個便衣在盯梢,監視著他們。 ▼四川黑監獄迫害法輪功學員,十一位律師調查遭綁架 二零一三年五月十三日,大陸著名人權律師江天勇、唐吉田、梁小軍、藺其磊、郭海躍、張科科、唐天昊等七人,在調查非法拘禁法輪功學員的四川資陽二娥湖洗腦班時被暴徒綁架;律師李和平、王成、楊慧文、溫海波聞訊前往救援,也遭綁架。其後,十一位律師都被釋放,但多人遭到毆打。 四川資陽市二娥湖洗腦班,自稱「法制教育學習班」,實則是當地「610」(中共專事迫害法輪功、凌駕於法律之上的非法機構)迫害法輪功學員的黑監獄,專行違法犯罪勾當,將法輪功學員直接綁架進去,完全剝奪人身自由,最長可達五、六年,甚至迫害致死多名法輪功學員。在今年新年期間,資陽市二娥湖洗腦班非法關押法輪功學員多達260多人。 二零一三年五月十三日上午十點過,江天勇、唐吉田、梁小軍(梁曉軍)等七位律師到四川省資陽市二娥湖調查法輪功學員被非法拘禁案件。正在資陽市「法制教育中心」大門口等候開門之際,來了一輛無牌照黑色轎車,車上跳出一胖一瘦兩人,自稱就住在資陽市二娥湖洗腦班內,不准律師留影,撲向律師欲搶奪手機,並打電話招來「610」警察。 據悉,警察暴力圍攻七位律師,唐天昊、張科科、梁小軍、郭海躍、藺其磊等律師被毆打,唐天昊傷勢最重,滿頭是血,江天勇腿部受傷。後警察將七位律師綁架到資陽市雁江區迎接鎮派出所。 李和平、王成、楊慧文、溫海波四位律師聞訊後前往救援,中午時分,他們被至少六名便衣跟蹤,下午時分,四位律師也被綁架。 十四日凌晨兩點左右,王成、楊慧文、溫海波律師獲釋。李和平律師被扣留,警察說他「發布不實消息」需要調查,還稱要走法律程序,但沒出任何手續。警察將八位律師分散轉移關押。十四日上午十一點左右,被非法關押的八位律師才陸續全部獲釋。 據消息說,四川「方面」安排資陽律師協會的有關人員出面將八律師接出,與提前釋放的三位律師會合,並招待午餐、訂機票、還送到成都,細緻周到的「護送」出川。 八、非法拘留律師 ▼法庭上譴責酷刑,律師王全璋被中共法院拘留 二零一三年四月三日,北京振邦律師事務所王全璋律師在江蘇省靖江市法院為法輪功學員朱亞年作辯護,譴責惡警三晝夜不准朱亞年老人睡覺、狂吹冷風。下午庭審結束時,王全璋律師被審判長王頻下令強制帶走,以「說話嗓門大」為由拘留10天。事發後,多名律師前往江蘇靖江了解情況,並要求法院放人。 據加拿大「Edmonton Journal」四月五日報導,有多位律師簽名致信靖江市法院,要求釋放王全璋律師,並要求對拘留人權律師的行為給予解釋,公開在開庭過程中的錄象資料。律師們也同時致信律師協會,呼籲對人權律師的人身安全給予保障。 王全璋是維權律師,多次代理法輪功修煉者維權案件及維護弱勢群體利益,2012年在黑龍江東寧縣為法輪功修煉者作辯護時曾被法官野蠻毆打。 九、為打擊報復而對律師非法勞教、判刑 ▼廣州律師朱宇飆為法輪功辯護遭報復、判刑 朱宇飆,畢業於中山大學法律系,後讀在職研究生,從事法律工作十多年。朱律師維護人權,辦案不隨波逐流,不為名利而做,報紙曾兩次報導他的事蹟。他曾為受迫害的法輪功學員立案三起,進行法庭辯護,他的辯護詞精彩嚴謹,令中共法庭大為尷尬、震驚。二零零七年朱宇飆被非法勞教兩年,期間受到十三種酷刑迫害,除身體外露部份外,體無完膚。 二零一零年八月十八日,朱宇飆律師再遭綁架,因證據不足,朱律師的案子被廣州市海珠區檢察院二次退回公安補充偵查,但「610」卻遲遲不放人。 二零一一年五月五日,廣州市海珠區法院對朱宇飆律師非法開庭,在中共邪黨人員操控的所謂法庭上,朱律師說了一句話:「我的辯護律師一個被迫解聘,一個被綁架。」朱宇飆律師的母親被當局強行「邀請」出去「喝茶」,說開庭時開車送她過去,然後拖時間,千方百計設了圈套不讓朱宇飆律師的母親出庭參加。 二零一一年七月十三日下午,朱宇飆律師被廣州市海珠區法院誣判二年。朱宇飆的母親當庭斥責所謂「法官」受「610」控制,違法亂判,給法律蒙羞。法官無言以對。隨後朱宇飆被劫持到廣東省北江監獄迫害。二零一二年,二年冤獄期滿,朱宇飆又被綁架到三水洗腦班,迫害100天後,朱宇飆才得以出「獄」回家。 ▼大連律師王永航仗義執言被中共法庭誣判七年 王永航律師,曾經利用週末的休息時間,為群眾免費提供法律諮詢和法律援助。二零零八年七月發表致中共最高司法局公開信,從法律的角度、從犯罪構成四個要素上,分析了當前中國法律框架範圍內以「刑法300條」第一款強加給法輪功學員的罪名是不成立的,提出這項罪名的本身就是違背法律原則,要求最高司法機關認清問題嚴重性,立即糾正自己的錯誤,釋放自一九九九年以來所有被非法關押的法輪功信仰者,以擺脫自設的困境。 二零零九年六月十六日下午,遼寧省大連市甘井子法院非法審判大法弟子叢日旭,北京律師韓志廣、大連律師王永航為叢日旭做了有理有據的無罪辯護,公訴人員啞口無言,理屈詞窮,到最後已經沒有任何話說。 王永航律師的正義辯護觸怒當局,二零零九年七月四日,王律師被二十多個惡警綁架,腿被打骨折,傷口處嚴重感染,後被非法關押於大連市看守所。 辯護律師王永航遭毆打、綁架 眾所周知,在任何文明國家,不管是誰做了何事,都有權請律師為自己做無罪辯護,而參與辯護的律師其人身安全是絕對受到法律保護的,這也是現代所有法制社會所共有的基本原則。 但是,中共卻肆意破壞人類的任何規則。二零零九年十一月二十七日,王永航律師被大連沙河口法院誣判有期徒刑七年。 王律師的妻子當庭抗議法院欺騙王律師說公開開庭,欺騙家屬,並指著汪國梁(審判長)、付慶維(審判員)、高雅男(助理審判員)說:「你們執法違法,枉法裁判。維持原判就是宣判自己!歷史會見證這一天!」他們都默不做聲。 王律師的妻子在大廳裏及外面都大聲地抗議大連市中級法院因王律師為法輪功學員做無罪辯護就違法宣判王永航律師七年,王律師的哥哥也大聲地抗議,說:「黑社會的老大犯法都允許律師給辯護,為甚麼審理我弟弟的案子就這麼黑!我弟弟就是為法輪功辯護,法律哪一條規定不能給他們辯護,給他們辯護就犯法!」 蘭學志律師指出:「公檢法在處理案件中明顯違法的一致的偏見,讓我感到法輪功學員很不容易。法院或檢察機關的司法人員沒有真正的依法辦事,感覺他們後面有甚麼東西在支撐著他們,我雖然還沒有甚麼證據說到底是甚麼東西的支撐,但是肯定是不正常的。」 十、對聘請律師者瘋狂報復 ▼請六位律師為王博案辯護,馮曉梅遭瘋狂報復 二零零九年五月,河北省石家莊法輪功學員馮曉梅被非法抓捕,並被非法勞教,在勞教所被各種酷刑迫害,省610派專員對其反覆迫害,施以「踩盤」等酷刑,日夜折磨不停。 在被非法勞教前,馮曉梅曾被秘密關押在石家莊市省會法制教育洗腦班十幾天。其間洗腦班的頭子袁書謙向馮曉梅說:「知道為甚麼抓你嗎?就是因為你請律師的事!」 原來,二零零七年四月二十七日,石家莊市中級法院對法輪功學員王博一家二審開庭。來自北京的六位律師:李和平、滕彪、黎雄兵、張立輝、李順章、鄔宏威,這是中國正義律師首次以一個律師群體出現在法輪功受迫害案的辯護席上。六位正義律師不顧中共的阻撓,當庭揭穿了中共靠歪曲自己的法律來迫害法輪功的事實,首次當庭為受害法輪功學員所做的無罪辯護,令中共驚恐。中共懷疑這六位律師是馮曉梅請來的,所以對她實施瘋狂報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