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勸善之心化飛鴻
【明慧網二零一三年一月三日】

  • 別讓我們為你遺憾

  • 寫給長春市公交集團的領導層的勸善信

  • 給江南都市報的一封公開信

  • 致鄲城縣父老鄉親的新年問候

  • 給蘭州市城關區法院法官、庭長

  • 別讓我們為你遺憾

    ──致懷化公檢法、政法委、610的一封信

    各位朋友:你們好!

    常言道:有緣千里來相會,無緣對面不相識。你能看到這封信,應該說是緣份了!其實,在生命的歷史長河中,這份緣來之不易。在這份緣中,有你生命的企盼,也有你生命的希望。寫這封信,只是想真誠的祝福你,祝願你有一個美好的未來。我們無意勉強你改變自己的信仰,更無意勉強你和我們一樣,只是想告訴你,別讓我們為你的生命感到深深的遺憾。

    2012年9月以來,在我們身邊發生了多起綁架案,僅10月份就高達10多起,在後面的兩個月中,綁架案仍在持續發生。這些綁架案多發生在懷化市鶴城區,沅陵、辰溪、芷江這些縣也有。受害者都是我們的法輪功學員,參與綁架者竟是披著執法的外衣,實則幹著私闖民宅、搶劫財物、綁架無辜善良罪惡勾當的公安警察,還有就是多次陰謀策劃操縱參與綁架案的幕後黑手「六一零辦公室」(專門迫害法輪功的非法機構)。這些被綁架的法輪功學員有的被非法拘留,甚至被非法逮捕,有的被非法劫持到洗腦班強制洗腦「轉化」。被綁架的有唐清英、陳開玉、魏桂梅、周月香、姜豔、李玉蓮、龍芝蘭(音)、楊黑妹、李念念、曾小英、黃遠橋、楊曉暉(音)、唐雲芬、薛寶玉、張有翠、余秀珍、李輝、李友松、宣荷花、陳聖蘭等至少20名法輪功學員。其中唐清英被綁架後劫持至長沙市撈刀河洗腦班強制洗腦,非法拘禁一個月,期間受盡凌辱和打罵。這位年逾花甲的老人,她的苦難人生上蒼都會落淚,她曾被非法監視居住,多次被綁架、行政拘留三次,被非法判刑兩次,被非法勞教一次,在監牢的時間長達10年有餘。她曾經是鶴城區統計局副局長,雖然已退休多年,可為了生活費,她和家人不知找過相關部門多少次,現在是否解決不得而知,更不用說正常的退休工資待遇了。從1999年10月開始,退休金全部被扣發,財政部門雖已將她的退休金撥到她的工資卡上,卻被時任局長的付華一直無理扣發挪用,十多年來,經濟損失高達二十餘萬元。楊黑妹被綁架後劫持至懷化洗腦班強制洗腦,非法拘禁時間長達15天,在這一年中,她竟被綁架了3次。陳開玉被綁架後,先後被非法關押於拘留所和看守所,並於11月遭非法逮捕。宣荷花被非法關押於沅陵縣看守所,她曾被非法勞教過兩次,時間長達7年之久。還有魏桂梅、周月香、姜豔、李念念、楊曉暉(音)、唐雲芬、薛寶玉、李輝、李友松、陳聖蘭等至少10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拘留。這些被綁架的法輪功學員除四、五個同修倖免外,其餘家中全部被抄,劫走了大量私人財物,被非法抄家的還有曾小英、黃遠橋、尹秋陽、甘裕芳、吳道群、李萍、楊滿愛等,共計20多名法輪功學員。被劫走的私人財物有人民幣、MP3、MP4、影碟機、手機、電腦、打印機、法輪功書籍及真相資料、法輪功創始人法像等。

    在中共「十八大」前後刮起的這場紅色恐怖、血雨腥風把所有法輪功修煉者家中搞的雞犬不寧,人人自危,有的法輪功學員有家不能回,給法輪功學員及親人們的身心帶來了巨大的傷害。法輪功學員在江氏集團推行的「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截斷、肉體上消滅」的滅絕政策迫害的苦難中,足足走過了13年有餘,懷化有眾多的法輪功學員被綁架、關押、勞教、判刑,有的失去工作、流離失所、甚至妻離子散,在酷刑折磨、強制洗腦、暴力「轉化」、藥物摧殘的迫害中,有的被迫害致死、有的被迫害致精神失常。這些被迫害情況在明慧網上都有據可查。

    各位朋友,面對這些換位思考,你是甚麼感受?又會怎麼做呢?拷問自己的良知,你不覺的心寒嗎?如果你堅守良知和正義,以自己的勇氣和膽識面對這些說「不」時,你一定會尋求公道,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或許你會上訪或者通過法律手段洗清自己或親人的冤屈,當上訪與上告無門時,或許你也會將自己或親人的冤屈公諸於世,讓世人看到事實的真相,看到害人之人的惡劣行徑,引起社會正義力量的同情、支持和幫助,呵護善良,制止惡行。法輪功學員所做的一切不正是這樣嗎?哪裏違法了?何罪之有!

    事實上,法輪功在中國完全合法,對法輪功的迫害行為都是違法的,甚至是犯罪!

    一、迫害法輪功根本就沒有法律依據

    迫害法輪功的「法」在哪裏?民政部的通告、公安部的通告?最高「兩院」的司法解釋、刑法第300條?誠然,中共為迫害法輪功公布了一系列文件,包括:1、《刑法》第300條;2、1999年7月22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關於取締法輪功的決定》。3、1999年7月22日,公安部決定取締法輪功的通告。4、1999年10月26日報載,江澤民接受法國《費加羅報》採訪,宣稱法輪功是邪教;5、1999年10月27日,人民日報特約評論員發表文章:《法輪功就是邪教》;6、1999年10月30日,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了《關於取締邪教組織、防範和懲治邪教活動的決定》;7、1999年10月30日,最高法院、最高檢察院「關於辦理組織和利用邪教組織犯罪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以下簡稱「兩高司法解釋一」);8、2001年6月4日,最高法院、最高檢察院「關於辦理組織和利用邪教組織犯罪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以下簡稱「兩高司法解釋二」);9、2000年4月29日,公安部頒布「關於認定和取締邪教組織若干問題的通知」。然而,這些文件都不能作為迫害法輪功的「法律依據」,而且嚴重違法。 我國憲法第58條明確規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行使立法權。其他任何國家機關和個人都沒有立法權,只有執行權。《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第42條規定:「法律解釋權屬於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1999年7月22日,全國上下,媒體大播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關於取締法輪功的決定》;隨後公安部發布的一個依據民政部的取締決定而做的通告都不是法律!

    1999年10月26日報載,江澤民接受法國記者採訪時第一次說:「法輪功是邪教」。第二天,人民日報特約評論員便發表了《法輪功就是邪教》的社論。江澤民個人和人民日報評論員都沒有立法權,他們的話和文章不是法律,他們定誰為邪教不僅無效,而且是嚴重的違法行為!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5條規定:國家維護社會主義法制的統一和尊嚴。一切法律、行政法規和地方性法規都不得同憲法相抵觸。1999年10月30日,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了《關於取締邪教組織、防範和懲治邪教活動的決定》,因違憲設立了對所謂的邪教進行定罪處罰的「利用邪教組織破壞國家法律實施」罪,與憲法第36條相抵觸而無效,不能作為處理依據。《決定》中也根本未提及法輪功一個字,既然全國人大並未給法輪功定性,也不能成為迫害的依據。依此而修改的刑法第300條「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而強加於法輪功,不是荒唐無稽嗎?

    「兩高」的司法解釋,違反了《憲法》和《立法法》,不能作為處理依據。《立法法》第8條第5項規定,對公民政治權利的剝奪、限制人身自由的強制措施和處罰,只能制定法律,即只能由全國人大或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法律來設定。全國人大常委會1981年《關於加強法律解釋工作的決議》的規定,司法解釋只能針對司法工作中具體應用法律的問題進行,絕不能脫離法律文本創制法律。同時,這種說明也不能侵入立法解釋的領域,根據《立法法》第42條的規定,法律的規定需要進一步明確具體含義的或者法律制定後出現新的情況需要明確適用法律依據的,則由全國人大常委會進行解釋。而「兩高」對所謂邪教問題的解釋,擴大了刑法的適用範圍,涉及到了對公民政治權利的剝奪和人身自由的限制,以司法解釋之名行立法或立法解釋之實,明顯越權;同時「兩高」有關法輪功是邪教組織的司法解釋也違反了中國憲法的信仰自由條款。

    2000年4月29日,公安部頒布《關於認定和取締邪教組織若干問題的通知》(公通字【2000】39),宣布了十四種宗教為邪教,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文件明確的邪教組織有7個,法輪功都沒在其中。該文件附件中說,「1983年開始,公安部據此部署開展查禁取締工作,……到目前為止,公認定和明確的邪教組織有14種。其中,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文件明確的有7種:呼喊派、門徒會、靈靈教、全範圍會、新約教會、觀音法門、主神教,公安部認定的邪教有7種:被立王、統一教、三班僕人派、靈仙真佛宗、天父的女兒、達米宣教會、世界以利亞福音宣教會。」我們要問,公安部頒發這份文件的權力依據何在?認定邪教的法律依據是甚麼?標準是甚麼?這是甚麼性質的認定?是否向被認定對像進行了告知?是否允許被認定對像申辯?如果允許申辯,具體程序是甚麼?由哪個機構受理?因此,民政部一份文件、公安部的兩份通知,都違反憲法第36條,應屬無效。

    《刑法》第300條內容:第一款,組織和利用會道門、邪教組織或者利用迷信破壞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實施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二款,組織和利用會道門、邪教組織或者利用迷信矇騙他人,致人死亡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即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三款,組織和利用會道門、邪教組織或者利用迷信奸淫婦女、詐騙財物的,分別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條(強姦罪)、第二百六十六條(詐騙罪)的規定定罪處罰。

    作為法律工作者都知道,構成犯罪必須具備四個要素:A.犯罪主體(指犯罪者),B. 犯罪客體(指被侵害的人或物),C. 主觀方面(指犯罪者的態度:是故意還是過失),D. 客觀方面(指犯罪的後果、程度)。其中犯罪客體對定罪來說尤為重要。我們非常明顯地看出,第二款、第三款都有明確的犯罪客體,那麼第一款破壞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實施罪的構成,也必須有客體,即具體的哪一部國家法律、行政法規的實施遭到破壞,遺憾的是找不到。把破壞法律實施罪這種罪名強加於法輪功學員,不是搞冤假錯嗎?我們不禁要問,法輪功學員破壞了哪一部國家法律、行政法規的實施?既然連犯罪客體都找不到,那就更談不上在主觀方面對破壞法律實施是故意還是過失,同時,犯罪構成的另一個要素,即客觀方面也無從談起,因為談不上法輪功學員把哪部法律破壞到甚麼程度,造成甚麼樣的社會危害、法律後果。這也就是說,犯罪構成四要素缺乏三個,刑法第300條「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而強加於法輪功,不覺的荒誕可笑嗎! 比如說你指控一個人犯了殺人罪,那必定有被殺者,假如不存在被殺者,何談殺人犯罪呢?既然沒有被殺者,何談造成的社會危害、法律後果呢?更談不上是故意還是過失殺人了。這樣明目張膽的製造冤假錯案,這不是公然執法犯法、草菅人命嗎!如果你參與辦了這種案子,就一點也不感到心虛、後怕嗎?事實上,在當今中國,誰最有權力和能力破壞法律法規的實施?並不是這些無權無勢的老百姓,而恰恰是中共這一專制獨裁集團。

    二、法輪功學員講真相完全合法

    1、認識法輪功

    法輪功也稱法輪大法,是佛家上乘修煉功法,於1992年5月自中國傳出,教人按照「真、善、忍」宇宙法理要求自己,從做好人開始,不斷提高思想和道德水準,同時通過煉功,使修煉者身心不斷得到淨化。由於提升人的思想和道德情操以及祛病健身的神奇功效,人傳人,心傳心,迅速傳遍了大江南北。短短幾年,修煉人數呈爆炸式增長,達一億之眾。1993年,北京健康博覽會授予法輪功最高獎「邊緣科學進步獎」,法輪功創始人李洪志先生獲「最受歡迎氣功師」稱號,1997年12月24日《醫藥保健報》報導「祛病健身首選法輪功」,1998年11月10日《羊城晚報》以「老少皆煉法輪功」為題報導了廣州5000名法輪功學員的大型晨煉,1998年11月24日,上海電視台報導了「全世界約有一億人在學法輪大法」。

    1998年,國家體育總局組織北京、武漢、大連及廣東的醫學專家,對3萬多名法輪功學員做了5次醫學調查,表明法輪功祛病健身有效率高於98%,學員道德水平也得到極大提高。同時前人大老幹部也作了詳盡的調查,得出「法輪功於國於民有百利而無一害」的結論,並向中央作了書面彙報。

    1995年3月,李洪志先生應邀到法國傳功講法,開始了法輪大法在海外的廣泛傳播。迄今,法輪大法已弘傳世界五大洲100多個國家和地區,獲得各界褒獎、支持議案、信函3000多項。大法書籍被譯成30多種語言,在世界各地發行。法輪功創始人李先生4次獲諾貝爾和平獎提名,2009年9月26日,亞太人權基金會將「傑出精神領袖獎」授予李洪志先生,並讚揚「真、善、忍」對淨化人類靈魂有著巨大的作用。

    2、法輪功學員的血和淚

    1999年7月20日,江澤民與中共相互利用,悍然發動了迫害法輪功的運動,向世人對法輪功撒下了種種各樣的彌天大謊。把法輪功學員無端被抓而去中南海和平上訪的「4.25」事件誣陷為「圍攻中南海」,2001年1月23日精心策劃的天安門自焚案,因破綻百出而成為國際笑柄,2001年8月14日,國際教育發展組織(IED)在聯合國發表聲明:我們的調查表明,「該事件是由政府一手導演的」。面對確鑿的證據,在場的中共代表啞口無言。該聲明已被聯合國備案。炮製的一系列自殺、殺人案都是利用精神病人對法輪功的嫁禍與栽贓。中共造謠誣陷的宣傳矇騙毒害了全國民眾,使許多不明真相的人誤解、仇恨、敵視法輪功,甚至助紂為虐的迫害法輪功學員。面對此,法輪功學員毅然走上了上訪、講真相的苦難歷程。法輪功學員上訪、申訴,卻被蠻橫的視為「鬧事」、「擾亂社會秩序」甚至「破壞法律實施」而遭非法抓捕、關押、勞教、判刑。中共專制獨裁,堵塞言路,法輪功學員只能面向社會呼籲,揭露迫害,制止迫害。然而,在「打死白打死,打死算自殺」的殘酷迫害中,法輪功學員上訪、講真相付出了慘重的代價。從一九九九年七.二零開始,數以千萬計的法輪功學員被關押並遭受了慘無人道的迫害,數百萬人因堅持信仰而被罰款、降職、停薪,被單位開除和學籍,被非法抄家、搶劫私人財物,甚至被非法抓捕、關押;數十萬人被非法勞教、判刑,致使很多人家破人亡、流離失所。現突破網絡封鎖在明慧網有據可查的,因毒打、酷刑逼迫放棄信仰而致死的法輪功學員,已經超過3600多人,實際人數遠大於此,致傷、致殘者更是不計其數,甚至還發生了活體摘取法輪功學員的身體器官,牟取暴利的人間慘劇。已有資料表明,迫害致死的法輪功學員已高達數百萬之巨。

    迫害仍在發生,罪惡仍在延續,法輪功學員面對險境和苦難,無私無畏,仍然以大忍之心、以最平和理性的方式向有關方面說明情況、講清真相,喚醒人的良知,消除對法輪功的誤解、仇恨,呵護善良,停止迫害,擁有一個美好的未來,然而卻招來更瘋狂的迫害。法輪功學員堅信,邪不勝正,陰霾必散,「一院奇花春有主,連宵風雨不須愁」,終會迎來祥和光明的一天。

    3、法輪功學員講真相完全合法

    憲法第33條第三款規定:「國家尊重和保障人權。」

    第35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言論、出版、結社、示威自由」

    第36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國家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不得強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視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
    第41條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對於任何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有提出批評和建議的權利;對於任何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的違法失職行為,有向有關國家機關提出申訴、控告或者檢舉的權利」
    「對於公民的申訴、控告或者檢舉,有關國家機關必須查清事實,負責處理。任何人不得壓制和打擊報復。」

    從以上憲法條款可見,公民有信仰自由的權利,信仰自由是公民的基本權利。據此,公民堅持自己的任何信仰、表達宣傳自己的信仰、持有信仰物品與資料都是合法的,應該受到法律保護的。為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對於江氏集團利用所有國家機器對法輪功的鎮壓迫害,面對所有媒體對法輪功的造謠誣陷、嫁禍栽贓,法輪功學員上訪、申訴,製作傳播真相資料及「九評」、說明事實真相,希望能糾正錯誤,停止迫害,都是在憲法的允許範圍之內,應該受到法律的保護。

    刑法第20條第1款規定:「為了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而採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為,對不法侵害人造成損害的,屬於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 對於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所採取的緊急制止,只要沒超過必要限度,就是「正當防衛」。 大法弟子用自己的收入,做出小冊子、光盤、信件等真相資料,在工作、家務之餘,安靜的送到人家門口、手上,讓有關人員了解真相後以便停止、制止犯罪,也是不得已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為」,過當了嗎?以暴制暴都屬合法,正在遭受不法侵害的苦難中的法輪功學員,這種平和的勸善、勸善、再勸善的行為,難道不是合理合法的「正當防衛」嗎? 「擾亂社會秩序」、「破壞法律實施」,真是欲加之罪,何患無辭!

    其實,江氏集團與中共對法輪功的迫害從來就沒講過法律,為了鏟除法輪功,採用的邪惡手段超越古今中外,無所不用其極。抓辮子、戴帽子、打棍子不過是其搞運動整人的一個慣用伎倆。

    三、人在做,天在看

    法律是社會公意的體現,這是國際法學界對法律的理性解釋。社會公意,即社會共同意志,也就是人類社會共同的價值取向。然而長期以來,中共灌輸給中國人的法律觀是──法律是統治階級意志的體現。這一法律觀,說白了,就是誰掌握了政權,誰成了統治階級,誰說的就是真理,誰說的就是法律,這不就是霸道的「強權即真理」的變種嗎?這樣的法律觀談甚麼「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中共披著「依法治國」的外衣,濫用國家權力,使中國憲法變成一紙空文,使全國人大這一最高立法機關形同虛設;使「六一零」這種純政治性的非法組織,能夠堂而皇之的凌駕於公檢法之上操控法律的實施!人民的權利、利益毫無保障,被任意踐踏!利用「檢察院」、「法院」的招牌,行「黨檢察院」、「黨法院」之實,使人民公安、司法機構變成了中共邪惡集團迫害信仰群體民眾的黑窩!

    然而,天網恢恢,任何一個迫害無辜、草菅人命、逆天叛道的獨裁者逃脫不了天理的嚴懲,必將在可恥中覆滅收場。人在做,天在看,犯罪者終將得到法律的制裁,作惡者,終將受到天理的懲治。

    1、鐵證如山

    2003年1月20日,「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宣告成立,其使命是:追查迫害法輪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關的機構、組織和個人。無論天涯海角,無論時日長短,必將追查到底;行天理,再現公道,匡扶人間正義。在迫害法輪功的血腥風雨中,法輪功學員是受害者,歷盡了苦難,也是最有力的人證,明慧網也將這些對迫害大法和大法學員的人所犯的罪惡,一一記錄在案,可謂鐵證如山,一旦時機成熟,這些人都將難逃法網。就是現行的法律,也足可將這些人送上法庭治罪。如:強行洗腦──刑法第251條「剝奪信仰」罪,辱罵、毆打──刑法第246條「暴力污辱」 罪,巨額罰款──刑法第239條「敲詐勒索」 罪,非法勞教──刑法第238條「非法剝奪他人人身自由」 罪,非法搜查、抄家──刑法第245條、267條「非法搜查」、「搶奪財物」罪,毒打致人傷、殘、死──刑法第234條「故意傷害」 罪,非法指控、判刑──刑法第243條「誣告陷害」 罪,各種酷刑──刑法第248條「毆打體罰」 罪,強姦──刑法第236條「強姦」罪,活活打死、活摘器官──刑法第232條「故意殺人」罪,等等。十多年來,迫害大法和大法學員的惡人所犯的罪行其實又何止這些。

    2、前車之鑑

    作為國家機關的一名工作人員,作為一名法律工作者,你或許會認為自己對法輪功的所作所為,是在執行公務或者是在執行上面的命令,可是你知道為甚麼各級政法委、「六一零」對法輪功的案件只有口頭指示,沒有任何文件嗎?為甚麼「六一零」開會規定「只許口傳,不許筆錄」?就是告訴你:誰幹的誰承擔!就是為了到關鍵時刻把責任都推給下面。上面讓誰做的傷天害理、違反法律的事,將來都得自己承擔責任,未來是無法逃脫懲罰的。《公務員法》第9章第54條規定:「公務員執行明顯違法的決定或者命令的,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責任。」這條法律堵死了所有迫害法輪功的公檢法司、「六一零」及各級行政人員推脫罪責、逃避懲罰的後路。

    歷史的教訓是深刻的。

    當年納粹黨徒屠殺猶太人,是執行希特勒及其「蓋世太保」的命令。事實證明,納粹黨徒並沒有因為是執行希特勒及「蓋世太保」的命令而被免除責任,相反,這些執行命令的納粹黨徒同樣被處以極刑,同樣受到法律的嚴懲。希特勒及其「蓋世太保」並沒能幫他們承擔責任,「我們是執行上級的命令,我們不得不幹。」不是太蒼白嗎?

    1992年2月,統一後的德國柏林法庭審判了一起槍殺案。被告是德國統一前東德的一名叫英格﹒亨里奇的守牆衛兵。他在把守柏林牆時槍殺了一名企圖越牆逃往西德的名叫克利斯的青年。他的辯護律師稱,他當時只是執行命令,所以他是無罪的。不過這樣的辯護最終沒有得到法官的認可。早在第二次世界大戰後,紐倫堡審判法西斯戰犯時各國政府的原則立場不約而同:不道德的行為不能藉口他們是奉政府的命令幹出來的而求得寬恕。 亨里奇沒有逃脫法律的制裁,柏林法庭最終的判決是:判處開槍射殺克利斯的衛兵英格﹒亨里奇三年半徒刑,不予假釋。法官賽德爾當庭指出:『作為警察,不執行上級命令是有罪的,但是打不准是無罪的。作為一個心智健全的人,此時此刻,大家有把槍口抬高一釐米的主權,這是大家應主動承擔的良心義務。任何人都不能以服從命令為藉口而超越一定的道德倫理底線。』當法律和良知衝突的時候,良知是最高的行為準則,不是法律。「亨里奇案」作為「最高良知準則」的案例早已廣為傳揚。

    中共建政的幾十年來,政治運動不斷,可熟悉中共歷史的人都知道,每次運動之後,中共都要拋出一批替罪羊,以平民憤。那些「黨叫幹啥就幹啥」,以「執行命令」、「執行公務」為由,幫助中共作惡的人,最後都面臨著卸磨殺驢的危險。1976年打倒四人幫以後,新上任的軍委秘書長羅瑞卿、王震和前公安局長馮基平等人,為慘死在北京公安局的冤魂們討回公道。在追查之前,1977年5月19日,軍管的北京公安局局長劉傳新趕緊畏罪自殺了。北京公檢法系統抓了17個典型,都是手上有幹部血跡的看守員或審訊員。對他們內部審訊並秘密槍決,王震和馮基平親自去監場。1977年11月,國務院、中央軍委發出《關於在公安部和北京市公安局工作的軍隊幹部調回部隊的通知》,軍管會時期留下的793名軍隊幹部全部撤離北京市公安局。這次清理是在北京公安系統的軍代表都調回到軍隊去了以後進行的。那些手上沾有「革命老幹部或幹部子弟」鮮血的軍人也沒有因此逃脫懲罰,軍隊也同樣的內部清理,也以「知法犯法、家法制裁」把這批軍人押解到雲南秘密處決,同前17人一樣以「因公殉職」通知家屬。

    卸磨殺驢、過河拆橋、找替罪羊是中共的慣用伎倆。「六四」後突然失蹤的戒嚴部隊官兵,「非典」時期的衛生部長張文康,三鹿事件中「自殺」的質監局監管司司長鄔建平……都落得了可悲的下場,請各位注意,他們當初可個個都是最聽黨的話、按上級命令行事、最效忠、最賣力氣的人!

    歷史的教訓太多了。江澤民被法輪功學員告到國際法庭後,曾派親信私下試探法輪功口風,提出可以槍斃打死法輪功學員的惡警來償命,換取法輪功對其不起訴;王立軍事件出人意料的戲劇性一幕,足以讓所有的中國人認真思考:這個全國「最有名的公安局長」、中共的所謂「打黑英雄」,關鍵時刻為何不去找「黨媽媽」保護,而是去找美國領事館保護自己?

    血的教訓已經證明,政治跟風,不是獲取功名財勢的良策,堅守良知道德才是幸福安康的保障和做人的根本。

    3、悲慘的結局

    千百年來,在我們的中華民族中,在華夏兒女的血液裏,傳承和流淌著這樣的理:善有善報,惡有惡報。做善事有善報,作惡事有惡報,善惡有報是不變的天理。那些迫害大法和大法學員的人終將害人害己,其結局是悲慘的,也是令人痛心的。幾個「先進」人物──任長霞、陳援朝的悲劇:

    任長霞(40歲),河南登封市公安局長,因積極迫害法輪功而被中共樹為「全國英模」。2004年4月,在汽車追尾事故中,她坐在後排最安全的位置卻偏偏死亡(車中只有她一人喪生),且死後三天都閉不上眼。而車裏其他人都安然無恙。當地很多老百姓講,那是有人找她討命,該市很多明白的警察都知道她這是賣力迫害法輪功遭報了。任長霞在死亡的前一天,還親自下令抓捕了二十多位法輪功學員。其妹跟人說:「過去我不信法輪功說的『善有善報,惡有惡報』,現在我真相信了!」一人作惡,殃及家人,2008年10月29日,任長霞的丈夫衛春曉(45歲)也突發腦溢血死亡,家裏只剩下一個孩子。

    海口市的陳援朝,是全國第一個對無辜法輪功學員非法判刑的法官,他因此被記「二等功」。作為法官,陳援朝明知信仰自由是憲法賦予公民的權利,卻仍強加罪名給法輪功學員。兩年後,陳援朝查出患肺癌,2003年9月2日在萬箭穿心般的煎熬中帶著中共的「先進」稱號死去。陳援朝的「先進事蹟」在電視上播出後,正在審理法輪功案件的法官有的請病假,有的提出調動工作,這些消息反饋到了電視台,當局決定立即停播陳援朝「先進事蹟」,以免引起反效果。

    懷化楊敏容、鮑莉娜(音)、黃林等人的悲劇:

    楊敏容,女,四十五歲,死前任湖南省新晃縣城鎮派出所副所長。楊敏容積極追隨中共,配合「六一零」迫害法輪功學員。2011年12月27日22時,楊敏容與所長郭洪清等四、五人乘坐的派出所警車,行駛到懷化芷江縣路段時,與迎面而來的一輛大汽車相撞。警車起火,火勢越來越大。幾名男人想把楊敏容拖出車,但楊敏容腳被卡死,拉不動,楊敏容被活活燒死。楊敏容被燒死的前兩月,還指使綁架了一名法輪功學員。

    鮑莉娜(音),女,洪江市公安惡警,也是安江美心糕點的老闆娘,多次協助「政保」惡警非法審訊法輪功學員,多次非法押送法輪功學員去勞教所。當法輪功學員向其慈悲勸誡時,她卻說:「我就不信會有報應。」然而,2006年7月2日災禍不幸降臨,擺在矮櫃上的電視機被其兩歲零幾個月的兒子搬倒,將其兒子活活砸死。

    黃林,男,51歲,原洪江「六一零辦公室」頭目,多次領人綁架法輪功學員、對法輪功學員進行非法抄家、搶劫錢財、勞教、判刑,無惡不作。2008年9月中旬,黃林因醉酒從樓梯上摔下,摔成筋骨粉碎,被送洪江醫院治療,昏迷不醒,大小便失控、生命垂危,醫生說他連迴光返照的機會都沒有了。

    蒲增堂,新晃縣人,不遺餘力地配合江氏迫害法輪功。99年8月17日,在懷化報上發表了兩篇歪曲事實、誣蔑謾罵大法的文章。一個月後,10月1日在回老家的途中翻車,全家五口,老婆、弟弟、弟媳、姪女和他自己全部死於非命。誹謗大法,迫害法輪功學員的薄增堂到頭來最終害了自己,也害了家人。

    肖平,洪江市灣溪鄉邪黨書記,與政法書記周喜剛、鄉長張勇泉等狼狽為奸,帶領該鄉幹部多次惡毒誹謗法輪功,迫害法輪功學員。2002年5.1前夕,他們發動全鄉幹部到每一位法輪功學員家中翻箱倒櫃非法進行搜查,並非法抓走六名法輪功學員。在鄉政府,對六名法輪功學員進行毒打,並逼供是「反革命」,強行簽字,不准外出(包括打工、走親戚)。把六名法輪功學員以「擾亂社會秩序」為名關進拘留所。為了迫害法輪功學員唐經國,他們栽贓陷害,模仿他的筆跡,偽造假信件送到有關部門。2002年7月25日,鄉黨委一行7人了出車禍,書記肖平、政法書記周喜剛、司機楊吉平、鄉長張勇泉四人當場死亡、面目全非。人大主任楊小標嚴重受傷,要做開顱手術。

    陳光憲,男,辰溪縣孝坪煤礦副礦長辦公室主任。2006年4月2日,在清明節去芷江掃墓途中,突遇急剎車,當即被撞死。據說車內涵司機在內共7人,陳八十多歲的老母、姪兒、姐、妹及陳妻。在車禍發生時,其姐頭部撞傷,妹腳被撞斷,陳妻被撞昏,而陳光憲頭被撞開,當場暴斃,陳的老母、姪兒和司機卻安然無恙。中共迫害法輪功以來,陳光憲十分賣力,多次騷擾、綁架法輪功學員,搶劫法輪功學員私人物品,經常威脅法輪功學員,逼迫放棄修煉。2005年11月份,陳光憲又帶部份惡人到法輪功學員家中進行騷擾,將「大法可度層層眾生」的標語用菜刀劃爛,用腳踩踏嵌有法輪功創始人畫像的鏡框,強行沒收法輪功書籍,夥同六一零及國安大隊把法輪功學員劫持到懷化洗腦班進行迫害。陳直到臨死前還在替邪黨賣命威脅法輪功學員。陳的惡行最終使他落得個可悲的下場,同時也殃及了自己的親人。

    追隨江氏與中共迫害法輪功而遭惡報的例子實在太多,明慧資料顯示,自從中共和江氏迫害法輪功以來,有上百個公安局長遭惡報,上千個「六一零辦公室」人員遭惡報,上萬個惡警遭惡報,還有更多的不明真相、舉報迫害法輪功學員者遭惡報。我們不願看著你們無知的幹錯事,從而使你們和家人面臨天理的懲罰,因為惡報,並不是我們所願意看到的。希望仍在參與迫害的人能夠警醒,引以為戒,正視自己的危險處境。

    4、播下希望

    天理昭彰,善惡必報,這是天理,對誰都是一樣的衡量。在迫害法輪功的運動中,你們才是這場迫害的真正受害者,因為法輪大法是佛法,迫害佛法弘傳、迫害神佛弟子、對神佛犯罪,罪惡極大。從古至今,歷史上「三武一宗滅佛」,凡是迫害修佛修道的人,沒有一個不遭到巨大惡報的。在法輪功的問題上,不知你是否犯過錯,但是無論如何,我們要告訴你,請你堅守良知,選擇正義與善良,不要與邪惡為伍。如果你參與過迫害大法與大法學員,請你趕快懸崖勒馬,停止迫害,贖回自己的良知,將功補過,給自己的生命留一點希望,留一條後路。彌補的機會已經不多了,不要等到悔恨莫及的時候。

    隨著中共迫害法輪功的謊言一個個的被揭穿,明白真相的人越來越多。在政法界有許多明白了大法真相、目光遠大的仁人志士已經在使用手中的權力或藉工作之便向蒙受千古奇冤的法輪功學員伸出了援助之手。比如一位主管刑事審判的法院副院長說:我把所有法輪功的案件都弄成因病取保候審拖著;石家莊中院宋愛昌案二審裁定「撤銷一審判決,發回重審」;唐山市路北區法院開庭審判法輪功學員的案件前,主審法官拒絕出庭審理……此等義舉十分值得政法系統的公職人員借鑑。

    四、關係人生未來的大事件

    1、「這個星球上前所未有的邪惡」

    2006年3月,兩位來自大陸的知情人在海外曝光了中共大規模活體摘取法輪功學員器官的慘烈內幕。也許這種殺活人、取臟器、牟取暴利的罪惡太過邪惡,整個世界一時都反應不過來。六年過去了,人們在經歷了那種「不可置信」的心理震撼之後,終於開始正視這一被稱為「這個星球上前所未有的邪惡」。

    重慶事件牽扯「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的罪惡:

    2012年最具爆炸性的新聞當屬2月份王立軍出逃美國領館,王立軍的出逃不但讓谷開來因謀殺英國商人海伍德而被判死緩,讓薄熙來被「雙開」,據《大紀元》等海外媒體披露,出逃案更是扯出了王立軍、谷開來、薄熙來深深地捲入「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的罪惡。

    王立軍曾在錦州市公安局創辦「現場心理研究中心」,從事器官移植實驗,自稱其在兩年多時間裏的「科技成果」是「幾千個現場集約的結晶」。哪裏來的那麼多的器官?谷開來則是「大連屍體工廠」背後的黑手,世界上兩個最大的「屍體加工廠」:馮-哈根斯大連生物塑化公司和鴻峰生物科技公司都位於大連。

    最早被曝光出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的瀋陽蘇家屯,正發生在薄熙來當遼寧省長期間。雖然中共在給王、谷、薄定罪時,刻意迴避活摘器官,其實,這一問題才是中共「十八大」權力鬥爭的核心。江澤民、周永康、薄熙來等一干人的手上沾滿了法輪功學員的鮮血,被稱為「血債幫」,為了不被清算,才要力保薄熙來上位。

    中國《財經》雜誌在2012年9月10日發表了一篇題為《非法買賣51顆腎臟背後:器官由三甲醫院洗白》的文章,雖然說的是窮人賣腎討生的事,但是,其披露的偽造「死刑犯器官捐 贈文件」、「親屬之間活體器官捐贈文件」等行為卻掀開了前幾年大規模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如何運作的幕後一角。中國人沒有捐贈器官的傳統,死刑犯器官來源也有限且相對穩定。然而過去要等待數年的排隊期才能得到的器官 ,而中國很多移植醫院的網站上卻號稱只需要一到兩週,甚至說失敗了可以馬上再換。要支撐起中國那幾年突然火爆起來的器官市場,一定要有一個新出現的龐大的器官供體庫。法輪功群體,在江澤民團夥和中共的殘酷迫害之下,被鋪天蓋地的造謠抹黑和妖魔化之後,就淪為了犧牲品。

    世界聚焦中共活體摘取器官這種反人類罪惡:

    2012年5月24日,美國國務院公布的2011年年度人權狀況報告中,首次提到說媒體及人權團體持續不斷報告有關法輪功學員被活摘器官的案例。這也是美國首次在正式政府報告中提出這個問題。

    繼2009年英文版的《血腥的活摘器官》發行後,2012年又出了一本英文版的《國家器官》,該書收錄了來自四大洲的多位專家學者有關中國器官移植的見解。這兩本書得出的結論,是成千上萬的法輪功修煉者因當局活摘器官的需要而被虐殺。

    2012年9月12日,美國國會舉行聽證會,調查中共強制摘除宗教和政治異議人士器官的現象,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引關注,美國眾議院外交事務委員會網站上發表了聽證會各位發言人的證詞。

    2012年9月17日,聯合國人權理事會第21次會議在聯合國日內瓦萬國宮召開。在「和平集會的自由」國際人權研討會上,發生在中國的法輪功學員被活摘器官的事件成為此國際會議的焦點。18日,全球大紀元總編郭君女士在大會發言,現場曝光及要求調查中共活摘器官罪惡。國際教育發展組織在聯合國提案,將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作緊急要務調查。多國代表希望聯合國和國際社會進入中國調查。

    2012年10月4日,106位國會議員聯名要求美國國務院,公布可能已經獲得的有關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的一切資料,聯名信還表示美國如獲得證據,應該採取措施制止中共活摘罪行。

    如今,國際社會已經開始正視,並發出聲音了。也希望更多知情人順應天象,站出來維護正義,我們相信江澤民團夥和中共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的罪惡,終將大白天下。

    中共對法輪功的殘酷迫害,已經超越了從古至今所有人類所聞的惡行,也超越了所有小說和電視對魔鬼描述的恐怖程度。中共的惡行無論從規模和數量上,超過了日本、法西斯當年對中國民眾犯下的罪行,也超過了納粹對猶太民族所施的罪惡。對法輪功信仰者的迫害,既無戰爭背景,也無民族糾紛,更無政黨相爭,只是因為江澤民一個小丑的妒嫉。被迫害的對像不分階層高低,男女老幼,民族背景,突然就開始了。在分布全國的集中營、監獄、勞教所、洗腦班中,每時每刻都有法輪功學員被殘害、虐殺、活摘器官販賣……試問 ,這種惡行難道是人幹的事情嗎?是魔鬼!中共就是一個殘害華夏民族的惡魔。

    1949年至今,中共整人、害人運動不斷,從土改、工商改造、「三反五反」,「大煉鋼鐵的大飢荒」到「文化大革命」,殘害了至少八千萬中國民眾,是第一次世界大戰死亡人數的8倍、第二次世界大戰死亡人數的1.5倍,比這兩次世界大戰死亡人數的總和還多,是日本侵略軍屠殺中國人數的3倍。在政治運動中,有多少被矇騙的人為了所謂的「革命、先進」,竟喪盡天良地與自己的父母劃清「階級界線」,打父母,罵老師,否則就被定為「革命立場不堅定」、「黨性原則不強」。迫使人成為不講道德、不講人性、六親不認的政治流氓。十多年前,當時中共黨魁因妒恨法輪功的道德感召力,威逼國家機器參與迫害,成立「610」恐怖組織,在全國又掀文革式運動。花費了數不清的人力物力,浪費了多少人民血汗資財;並濫用公安、司法、國保、國家安全機構,嚴重混亂司法問題與社會問題的界限,人為的製造社會動亂,使全民族性的法律與道德意識嚴重下滑!為了煽動仇恨,蓄意製造「天安門自焚」矇騙社會,栽贓誣蔑法輪功,殘害法輪功修煉者,甚至活摘法輪功學員的器官牟利,其喪心病狂程度成為全人類之最!是國家恐怖主義行徑!中共是名副其實的流氓黨、殺人黨、腐敗黨、恐怖黨。中共是真正的邪教,被殘害生命的冤魂饒不過這個惡魔,中共在歷史上對眾生、對神佛犯下了滔天大罪,神也一定會清算這個惡魔。

    2、歷史的審判

    目前國際社會和國際媒體正在高度關注中共對法輪功的迫害。根據聯合國一九九八年頒布的《國際刑事法院羅馬條約》的第六條和第七條的相關條款,江澤民迫害法輪功修煉人的行為已經構成了「群體滅絕罪」和「危害人類罪」。

    自2002年10月以來,海外法輪功學員以「群體滅絕罪」、「酷刑罪」、「反人類罪」控告迫害元凶江澤民及其幫兇。包括「六一零」辦在內的江氏集團及協從者滅絕人性地迫害法輪功學員,其手段之卑鄙,性質之惡劣已經超出了「人」這個字眼的界定,激起了全世界一切有良知的人民的強烈反對。

    2003年1月20日成立的「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旨在追查迫害法輪功學員的集體和個人,2003年9月30日,來自歐、美、亞、澳四大洲的近一百個團體和個人宣布共同發起成立「全球公審江澤民大聯盟」,不僅追究江澤民迫害法輪功的罪行,而且追究其迫害法輪功及異見人士,導致的道德敗壞、治安惡化,以及為了鞏固自己的地位出賣國土,貪污腐敗等罪行,全球已有29個國家35位律師組成了全球公審江澤民集團的律師團。

    2012年10月30日,海外成立「清算江澤民迫害法輪大法國際組織」,誓言徹底清算江澤民流氓集團、「610辦公室」以及直接實行迫害的公、檢、法組織,和在勞教所、洗腦班、監獄的管教人員與惡警,以及喪盡天良地活摘大法弟子器官的所謂醫生等相關人員。

    在世界各國法庭上,江澤民、羅幹、劉京、周永康、薄熙來、曾慶紅、李嵐清、賈春旺等多名參與迫害法輪功的中共高官被以群體滅絕罪、酷刑罪、反人類罪告上法庭。原湖北省公安廳長趙志飛在美國被告上法庭並判有罪,他從此不敢踏足美國、前北京市長劉淇、原遼寧省副省長夏德仁分別在去歐美等國時被以殺人、酷刑、反人類罪等罪名起訴,不享有高級官員豁免權,被判有罪。江澤民、羅幹、周永康等45人因為積極指揮和參與迫害法輪功的罪行已被加拿大列入皇家騎警的監視名單,其中任何人一旦進入加拿大,就將受到調查,如罪名成立,被調查者面臨遣返、驅逐出境或刑事起訴,任何人不得受豁免權保護。加拿大法輪大法學會還在向皇家騎警遞交更多的積極參與迫害法輪功的各級人員名單。2007年,被澳洲法輪功學員告上法庭的原中共商務部長薄熙來被澳洲法院宣判罪名成立,成為海外被判決有罪的中共最高官員。

    至2007年,法輪功學員在全球30個城市和地區,發起50多個控告江澤民的刑事和民事訴訟,包括江澤民、吳官正、羅幹、曾慶紅、賈慶林、周永康、薄熙來、王立軍、王茂林、李長春、劉京等30多名中共高官,被稱為21世紀最大的國際人權訴訟案。2009年11月,西班牙國家法庭做出決定以「群體滅絕罪」及「酷刑罪」,起訴江澤民、羅幹、薄熙來、賈慶林、吳官正五名迫害法輪功的中共元凶。2009年12月17日,阿根廷聯邦法院第九庭法官作出一項深具歷史意義的裁決:下令阿根廷聯邦警察局國際刑警部逮捕因迫害法輪功而犯下的反人類罪行的中共前黨魁江澤民、「六一零辦公室」頭目羅幹兩名中共高級官員。

    歷史的審判已經開始,等待江澤民、「六一零」及協從者的將是比二戰後清算希特勒及其蓋世太保更為嚴厲的制裁。

    3、地質奇觀與一部奇書

    2002年6月,在貴州省平塘縣掌布鄉發現了二點七億歲的「藏字石」,五百年前崩裂的巨石斷面內驚現了「中國共產黨亡」六個大字,中國科學院15名地質考古專家經實地考察,未發現任何人工的痕跡,海內外一百多家報紙、電視台、網站轉發了這消息。冥冥之中有天意。「藏字石」的出現,給共產黨未蓋棺已定論。 天意不可違,據史料記載:秦始皇三十六年,有墜石下東郡,至地為石,或刻其石曰:「始皇死而地分。」果不其然,秦始皇嬴政死後秦二世即位不久秦朝就滅了,準確的應了天意。今天中共的統治比秦朝的暴政有過之而無不及,「藏字石」顯露的天機,也在昭示著世人:中共惡黨的邪惡、殘暴統治即將滅亡。

    2004年11月17日,海外中文媒體大紀元時報《九評共產黨》特別系列社論,從歷史、政治、經濟、文化、信仰等層面深刻揭示了中共假、惡、鬥的邪教和流氓本性,在海內外引起了強烈反響,被迅速翻譯成30多種語言在世界各地發行,被稱作是「一本震撼全球華人的書」,並由此引發了驚天動地、勢不可擋的全球「三退」大潮。2004年12月,原中宣部文藝局局長孟偉哉在互聯網上發表退黨聲明,2004年12月22日,奧運會銀牌、三枚亞運會金牌獲得者、中國游泳界五朵金花之一的黃曉敏聲明退黨,2005年5月26日,中國駐澳外交官陳用林投奔自由,並宣布退出中共,2005年6月7日,天津國安局警官、原「六一零」成員郝鳳軍以及另一名警官相繼在澳洲棄暗投明,並宣布退出中國共產黨,前遼寧省瀋陽市司法局局長韓廣生,原山西省科技專家協會秘書長賈甲,前中共國安部諜報官李鳳智紛紛棄暗投明,退出中共……

    據大紀元退黨網站統計,至2012年12月下旬,超過1.3億人公開聲明退出中共黨、團、隊。「天要滅這邪黨,慈悲使我不願看到,你與邪黨一同遭殃」,退出中共黨、團、隊,脫離中共邪黨組織體系,不給中共當陪葬,才能在天滅中共中平安度過,「三退保命」的內涵遠遠超過了世間的「政治」範疇。有一句話覺得很直白也很經典:勸三退,不是搞政治,是為了救你的命。其實,國人當中從高層到百姓,有良知有智慧者大有人在,看一看1.3億「三退」大潮就可以知道。薄熙來等人的下場,讓他們感受到,追隨中共的迫害政策,將不可避免地走上絕路。了解真相是得救的希望,「三退」保平安。現在的中共,已經窮途末路,社會潛藏的危機已經積累到了一觸即發的地步,貪官爭相外逃,國庫日益空虛,貧富差異懸殊,貪污腐敗嚴重,官民衝突激烈,維權案件劇增,鉗制思想言論,民怨積恨難平,治安惡化,警匪一家,黃、賭、毒盛行,假、惡、暴成災,為達目的,不擇手段,等等,已呈末朝亂象,在太平盛世假相的背後,刻意掩蓋的是暴政的瘋狂。天欲使其亡,必先令其狂,表現得再瘋狂,也只不過是其走向末日的迴光返照。

    清算中共罪惡的日子就要來臨,歷史的巨變就在眼前!在這場正邪較量的巨變中,每個人都需要在善惡間作出選擇。

    4、擁有未來的不二選擇

    在真相面前,人是選擇「相信」還是「不相信」;選擇「維護」中共邪黨、還是「拋棄」中共邪黨,那不就是人在選擇自己的未來嗎。前段時間民間熱議的世界末日當然是不會存在的了,但是人類面臨的大災難卻無法避免,當大災難降臨的時候,這就是我們每個人能否平安度過劫難的真正原因所在。真相是救度,真相是希望,願你明白真相,遠離中共邪教,退出中共黨團隊,讓良知衝破偏見,平安的度過劫難,做一個擁有未來的人。朋友,未來是福是禍,完全就在你自己手中,願你擦亮慧眼,認清時務,做出正確明智的選擇。最後借用一詩,再次表達對你美好的祝願:

    假若你很貧窮,我祝你儘快富有,你是否反感?
    假若你疾病纏身,我祝你早日康復,你是否生厭?
    如今災禍不斷,我願神保你平安,你是否喜歡?
    天象瞬息萬變,請接受我們的祝願!
    你我素不相識,也許生命相連。
    我只是想為你好,不圖你分文金錢。
    一旦天降大難,別忘了我的金玉良言:
    記住「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你的生命就能平安!
    天滅中共在即,大難就在眼前,退出黨團隊,才能脫離危險。
    切記切記,莫要失去這份生命的保險!

    懷化大法弟子
    2012年12月20日


    寫給長春市公交集團的領導層的勸善信

    長春公交集團董事長崔樹森:

    你好!

    我們是長春市法輪功修煉者。我們注意到,一段時間以來,公交公司下屬的多條公交線路(如:25、52、120、227、258、264、239、240、266和很多郊線的線路),車廂內都出現了誣蔑法輪功的所謂「反邪教」宣傳語(其實中共才是真正的邪教)。我們在這裏鄭重要求公交公司儘快將這些不實之詞從車廂內去除。

    眾所周知,自1999年7月20日以來,江氏集團利用手中權力極力詆毀、迫害法輪功,法輪功修煉者在物質和精神上都受到了嚴重的迫害。十多年來,法輪功修煉者的遭遇堪比古今中外各種政治迫害,其慘烈程度甚至有過之而無不及。但是出乎人們意料的是:面對著如此殘酷的境遇,法輪功沒有被打倒、沒有被消滅,修煉者依然堅守心中的信仰,以「真、善、忍」的胸懷面對傷害,放下仇恨,摒棄暴力,堅持不懈的向世人傳播事實的真相,幫助人們分清忠奸善惡,慈悲地呼喚人們的良知。

    現在,越來越多的中國人已清醒地認識到:法輪大法是正法,法輪大法修煉者是好人;原來中國根本沒有任何一條法律、法規將法輪功定性為「邪教」,江氏集團借一黨專政之政權,將毫不關心政治的法輪功視為異己,必欲鏟除而後快,才造成了如此慘重的、針對平民百姓的、曠日持久的政治迫害。

    一場大規模的迫害能夠實行,它必須要在社會上製造合理的口實。在中國,所有的媒體都被中共政權把持,所有的單位甚至住宅都在中共組織的嚴格控制之下,所有的法律機關也都被政權最高層以維護中共思想為名牢牢操控著,在迫害開始的頭幾年,江氏集團就動用所有這些力量鋪天蓋地對法輪大法信仰和法輪功修煉者進行滅絕式的迫害。一時間,黑雲壓城,所有人都必須在法輪功問題上反覆表態,劃清界限,才可能保得生活的平安。上了年紀的人對這一套手段何其熟悉:為了一個和平的民間信仰團體,整個中國都倒退回了「文化大革命」時代!

    在彌天大謊的反覆灌輸下,在真相被完全封鎖的情況下,在一邊倒的輿論壓力下,人們都選擇了隨風倒、事不關己不聞不問的態度,甚至真的相信了法輪功就是像那些造假新聞宣傳的那樣糟糕。其實,冷靜地想一想,片面之詞怎麼可能完全真實呢?在矛盾中的雙方,只有一方大肆鼓譟,卻完全剝奪另一方澄清事實和辯解的機會,這本身不就證明了鼓譟者的蠻橫、虛偽與虛弱嗎?

    當我們因為怯懦、因為冷漠、因為私利選擇了與迫害者為伍,並在中共的裹挾之下也參與了對大法修煉者的迫害,這豈不是做了助紂為虐的壞事?而那些貌似強大的加害者也必然會這樣做,它必然會威脅、哄騙並用,使本來不相干的人變成為迫害者中的一員,因為只有這樣做,才能為它所做的惡事壯膽提氣。

    請不要忽視那一張張看似普通的真相傳單吧。那是法輪功修煉者冒著巨大的風險在踐行自己的信仰。請認真讀一讀那些真相資料中的文字,它會讓你辨清善惡,從而做出向善的選擇。向善的選擇是對自己人生有益的選擇,這種益處甚至會關係到生命的永遠。

    現在,對法輪功修煉者而言,最恐怖的時候已經過去,越來越多的人,包括法律機關的很多人,都在逐漸地看清真相。國際社會也越來越關注在中國大陸發生的對法輪大法修煉者的殘酷迫害。除中國大陸以外,法輪功在全世界各地都在健康地發展,成為受各國歡迎的祛病效果顯著、淨化世道人心的信譽良好的群眾團體。

    多年來,法輪功的真相也在國際法律界、政界、知識界內廣泛傳播。從迫害一開始,針對迫害者的法律訴訟就沒斷過。2009年就有兩起震驚世人法庭裁決:西班牙國家法庭以「群體滅絕罪」及「酷刑罪」起訴江澤民及羅幹、薄熙來、賈慶林、吳官正等五名迫害法輪功元凶;阿根廷聯邦法院第九庭因江澤民、羅幹迫害法輪功而犯下的反人類罪行,下令聯邦警察局國際刑警部逮捕二人。2012年,由王立軍夜逃美領館,而觸發的「薄王事件」,使薄熙來、王立軍參與活體摘取法輪功學員器官的罪行,又一次成為了國際社會關注的焦點。9月12日,在美國國會召開了「中共對宗教信仰者和持不同政見者活摘器官」聽證會,一時間,更多的各國政要、醫學界組織及知名學者、人權組織及活動家,紛紛公開譴責中共邪惡罪行……

    就在法輪功事件的真相為越來越多的人們所了解的現在,長春市多條重要公交線路的車廂內,突然出現了專門誣蔑法輪功的所謂「反邪教」宣傳語,更加顯得有悖於天意與人心的。那些誣蔑詆毀的話語中,很多語彙都是多年來迫害法輪功的慣用語,這些語言以所謂科學壓制公民的信仰自由,以「珍愛生命」的堂皇之辭,誣蔑導人向善、愛惜生命的法輪大法信仰,因此,這些話語確實是謊言、是不實的、是泯滅良知的邪惡的表述,是對信仰者的歧視與污辱,是對人類善良本性的玷污。

    我們想,這些惡的宣傳貼很可能並非公交集團領導層有意為之,很可能是因為公交集團的領導們,還沒有清楚地了解有關法輪功的真實情況。也可能迫於上面的壓力,為了應付所謂某種政治形勢所為的。中共嘛,為了保住它的權力,它對外就是用國家民族的利益做交易、耍流氓、求自保,對內就是高壓、暴力、欺騙加信息封鎖。因此,我們隨信附去一些相關資料,望您靜心閱讀,在明白了真相之後,請您能對善者回報以善,儘快糾正曾經的錯誤做法,撤換掉那些誣蔑法輪功的宣傳貼,做一個是非分明、有良知有操守的好領導。

    常言道:識時務者為俊傑!祝您有個光明的未來!


    給江南都市報的一封公開信

    江南都市報的總編及全體員工:你們好!

    貴報在2012年12月 20日 「江南時評」中刊登了一篇署名「恆平」撰寫的「邪教難根除 必須做周期性清理」的文章。這篇文章令人十分震驚,亦使我們感到很遺憾。

    震驚的是法輪大法洪傳世界二十年了,貴報竟還能刊登出如此不明真相的誹謗法輪大法(佛法)的文章,撰寫該篇文章的相關工作人員居然還不知道法輪大法的真相,還在文章中誣蔑「法輪大法」 。遺憾的是我作為江西大法弟子,至今還未給你們講過真相,使你們在中共的蠱惑下造下了誹謗佛法的大罪。我真心提醒你們:如不儘快了解真相,及時醒悟,後果恐難以想像。 你們知道嗎?有句話說:危險本身並不可怕,可怕的是,當巨大的險情來臨時卻渾然不知。為了能使你們及家人平安度過災難,請你們耐心看看這封信。我衷心祝願你們與家人都有一個美好的未來,希望你們全家幸福平安,遠離危險! 1、法輪大法簡介

    法輪功也稱法輪大法。法輪修煉大法是由法輪佛法大師李洪志先生創編的佛家上乘修煉大法,「是同化宇宙最高特性『真、善、忍』為根本,以宇宙最高特性為指導,按照宇宙演化原理而修煉,所以我們修的是大法大道。」

    法輪功自1992年5月傳出。實踐證明,法輪功對穩定社會、提高人們的身體素質和道德水準,起到了不可估量的正面作用。1998年5月15日,國家體育總局局長伍紹祖親赴法輪大法發祥地長春考察。九八年九月國家體總抽樣調查法輪功修煉人12,553人,疾病痊癒和基本康復率為77.5%,加上好轉者人數20.4%,祛病健身總數有效率高達97.9%。平均每人每年節約醫藥費1700多元,每年共節約醫藥費2100多萬元。法輪大法在中國曾獲多項褒獎與讚譽。在1993年北京東方健康博覽會上,李洪志先生榮獲博覽會最高獎項「邊緣科學進步獎」和大會「特別金獎」,以及「受群眾歡迎氣功師」稱號。

    2、法輪大法洪傳世界

    正因為法輪功在祛病健身和提高人們的心性的特殊效果,故法輪功在國內發展飛速,僅僅七年,通過人傳人,心傳心,就吸引了上億民眾修煉。各地報刊電視也紛紛發表消息,報導法輪功為何受民眾歡迎,和在各地出現的煉功景象。

    法輪功不僅在國內發展突飛猛進,在國際上也發展很快。95年1月6日李洪志大師應法國中使館的邀請,到法國傳法,之後又到了瑞典等國傳法。至今法輪功已弘傳全世界一百多個國家和地區,受到世界人民的歡迎和尊敬。因李洪志先生和法輪大法對人類身心健康作出的傑出貢獻,至今獲得各國政府褒獎、支持議案和信函三千多項。李洪志大師論述法輪佛法的著作已經公開發表的有《法輪功》、《轉法輪》、《轉法輪(卷二)》、《法輪大法義解》、《法輪大法 大圓滿法》、《法輪大法 精進要旨》、《法輪大法 悉尼法會講法》、《法輪大法 美國法會講法》和《轉法輪法解》等三十九本,這些著作已經譯成三十多種外文版,在全世界發行和傳播。法輪大法濟世度人,使人民身體健康、道德高尚,一些城市還制定了「法輪大法日」、「法輪大法月」、「李洪志日」等,以示對李大師的感激與敬佩之情。在台灣,人們可自由、公開煉功,連學校的小學生也可以在老師的帶領下煉功、交流修煉中身心受益的心得體會。台灣的法輪功學員已有幾十萬。

    3、「4.25」和平上訪

    法輪功的迅速傳播,引起江澤民集團的強烈恐懼和妒嫉。早在九十年代中後期,就開始派出特務到各省煉功點了解情況,企圖找到可以進行迫害的藉口。但法輪功一起都是公開的,很多公安人員由於了解了法輪功,煉功後真正受益,反而成為了法輪功的堅定修煉者。

    由於中共從開始支持法輪功這個民眾性的健身運動,轉而要迫害法輪功,於是一些文痞和科痞嗅到了氣味,也開始出來散布法輪功的謠言和不實之詞。

    1999年4月11日,中共政法委書記羅幹的連襟何祚庥,在天津教育學院《青少年科技博覽》雜誌發表了題為「我不贊成青少年煉氣功」的文章。該文以捏造事實的卑劣手段,指名惡毒攻擊、陷害、誣蔑法輪功。4月18日至24日,部份天津法輪功學員前往天津教育學院及相關機構反映實情。沒想到,23、24日,天津市公安局動用防暴警察毆打和非法逮捕和平、合法的反映情況的法輪功學員,甚至致學員流血受傷,45人被抓。天津市公安和政府有關人士告訴法輪功學員:公安部介入了這個事件,只有去北京才能解決問題。

    出於對政府的信任,法輪功學員4月25日自發來到國務院信訪辦。當日,在當時的國務院總理的直接關注下,合理解決了天津暴力抓人事件。當晚學員們靜悄悄的散去。萬人上訪,過後地上一片紙屑都沒有,連警察扔的煙頭都被大法學員撿了起來。法輪功學員表現出的和平理性和對正信與公義的堅守,得到了國際社會的高度評價,被稱作「中國上訪史上規模最大、最理性平和、最圓滿的上訪」。

    然而江澤民出於妒嫉,強行推翻政府總理的開明決定,把和平上訪歪曲成「圍攻中南海」,並於99年7月開始全面迫害法輪功。

    4、新聞界誣蔑大法遭惡報實例

    法輪大法是佛法,大法修煉者是修佛之人,這是可以隨便任人褻瀆的嗎?

    新聞圈裏的人都知道,中國的新聞工作者不是無冕之王,而是「黨的喉舌」,所以,說甚麼,不說甚麼,怎麼說,不取決於新聞事實調查,得根據「黨」的需要。編造假話,隱瞞真相,是新聞工作的兩大內容。因此,我們能理解你作為新聞工作者的難處。但是在性命攸關的問題上,還是請你慎重,請你明白『善惡必報』的道理。

    至今,在新聞界不是已經有許多人因追隨中共誣蔑大法而遭到了惡報嗎?中央電視台著名播音員羅京就是典型的例子。羅京在《新聞聯播》中對法輪功的大量誣蔑報導,欺瞞國人,起到了極其惡劣作用。結果在2008年奧運會前夕,他在體檢中被查出患有淋巴腫瘤,很快於2009年6月5日死亡,年僅48歲。

    羅京的同事,中央電視台社會專題部副主任、原新聞評論部副主任陳虻死時也只有47歲。中央台對他的死大張旗鼓的宣傳了一番,然而他的真正死因卻被掩蓋著,他的死可是一個惡報的典型──是他為江澤民邪惡集團效勞,編製了所謂「天安門自焚」這一誹謗、誣陷法輪功特大偽新聞,煽動起全國民眾仇恨法輪功,企圖以此來扭轉江澤民迫害法輪功不得人心、難以為繼的局面。它為江澤民找到加重、加大迫害法輪功的藉口。陳虻的死,是上天對他迫害佛法給他的懲罰。

    而香港鳳凰衛視為搶大陸市場,按中共要求製作反法輪功的節目。1999 年「4.25」法輪功萬人請願後,鳳凰衛視即於5 月開始製作歪曲、誣陷、調侃法輪功的專題節目,利用其影響力配合中共對法輪功的誣蔑宣傳戰。結果一連串的不幸事件實實在在的擺在眼前。2002 年5 月11 日英國高速火車發生出軌意外,鳳凰衛視女主播劉海若(35 歲)「不幸」受重創,大腦損壞,雖保住性命,但名主持再也名不起來了;不久該台女記者錢志紅4 月底遭歹徒從深圳綁架到湖北武漢,勒索二百萬元人民幣;在此前一年的9 月2 日下午,圈內頗具名氣的鳳凰衛視中文台副台長趙群力駕駛一架小型飛機,在溫州永嘉縣黃南鄉大學村上空發生「意外」,撞觸高壓電線墜毀身亡。還有鳳凰總裁涉貪案的消息,揭發總裁劉長樂參與「中國銀行」王雪冰經濟違規及犯罪活動,涉款高達數億美元。

    從中共在歷次運動中為維護自身利益而『卸磨殺驢、捨車保帥』的史實中可以看到追隨邪惡的可悲下場,請你不要再被當槍使,不再作替罪羊,明白真相後,儘快以真名或化名退出黨、團、隊;同時把自己的教訓告訴他人,並力所能及的幫助法輪功學員以消贖罪業。

    5、珍惜生命 選擇美好未來

    億年藏字石現世。2002年6月,在貴州省平塘縣掌布鄉發現了距今2億7千萬年的藏字石,斷面上渾然天成六個大字「中國共產黨亡」,這難道不是天意嗎?

    中共建政以來,周期性的政治運動迫害了中國一半以上的家庭,造成了8000萬中國同胞喪生,這一數字超過了兩次世界大戰死亡人數的總和。接二連三的各種血腥政治運動,鎮反、三反、五反、肅反、反右、荒誕的大躍進和相繼而來的三年大飢荒、反右傾、四清、文革、「六四」血洗天安門鎮壓愛國學生,而後又發動了這場對法輪功的長達十年多的迫害等等,無數善良人成了中共的虐殺對像。再看當今的中國社會,社會道德一日千里地下滑,貪官橫行,警匪一家,民不聊生,中共禍國殃民到了如此地步,上天還能容它嗎?人不治天治。

    「三退」保平安。法輪功告訴人們退黨、團、隊不是搞政治,而是讓人們遠離這個惡魔,當天滅中共來臨時可以保命保平安。凡是聲明退出黨、團、隊,能在災難中心中默念「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的人都會得到上天的護佑,遠離災難。四川大地震中凡是退出中共惡黨一切組織的人都存活下來了,有的甚至連財產都沒有損失。因此勸人退黨、團、隊不是搞政治而是在救人。

    古人云:神目如電,人在做,神在看。我們深深地為參與撰寫誹謗法輪大法者擔憂。自古以來誹謗佛法罪過極大,而誹謗救人的宇宙大法、誹謗下世救度眾生的大法師父那就犯下了無邊大罪,其罪業會使當事人形神全滅,同時殃及家人及子孫後代。反之只有敬重大法和大法師父、善待法輪大法修煉人、接受大法真相、退出中共邪黨組織、誠念「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就會有一個好的未來。 雖然歷史無法改變,但未來還有限的機會可供人選擇:一個人若選擇了善,其未來會充滿光明;如若選擇與「真、善、忍」宇宙法則為敵,繼續誣蔑大法,他必將無以在未來立足而失去生命的永遠!

    最後祝您及家人、朋友:三退自救保平安!


    致鄲城縣父老鄉親的新年問候

    善良的鄲城縣父老鄉親:新年好!

    值此新年佳節來臨之際,鄲城縣全體法輪功學員向辛勤操勞一年的父老兄弟姐妹拜年啦!為了家鄉父老鄉親的永遠安康,我們特發此信,把法輪大法的美好告訴大家,把福音和吉祥送給大家。

    1992年李洪志大師將法輪大法傳於世間。法輪大法是佛法,以「真、善、忍」宇宙特性作為修煉的標準和要求。所以它能有祛病健身和淨化心靈的神奇功效。經過人傳人,心傳心,從繁華都市到偏僻農村,迅速而廣泛的鋪開,在短短幾年間,全國修煉大法者已達上億人。到1994年,李洪志先生結束國內傳法,將法輪大法傳向國外。所到之處,備受歡迎。目前,大法已廣傳世界一百多個國家,受到褒獎2000多項。至今,大法著作被譯成30多種文字,使燦爛的中華文化光耀寰宇。這是中華民族的驕傲!我們全體中華兒女應該為此感到無比欣慰和自豪!

    1996年法輪大法洪傳到咱們河南鄲城,由於法輪功祛病健身的神奇功效,迅速傳遍縣城鄉村鎮,近萬人修煉。修煉者告別了疾病折磨的痛苦,找到了人生的真諦,用宇宙大法真、善、忍的標準規範自己,在單位做個好職員,在家裏是個好妻子、好丈夫、孝敬長輩的好兒女,在社會上是個奉公守法的好公民。看淡名利,與世無爭,家庭溫馨,四鄰和睦。

    1999年7月20日,風雲突變。江氏政治流氓集團拋棄中國現有法律,對法輪功展開血腥迫害。其根本原因是大法的「真、善、忍」和中共的「假、惡、鬥」形成了鮮明的對比,而且修煉人數與日俱增,社會影響廣泛而深入。江澤民出於小人妒嫉,利用手中權力,與共產邪黨相互利用,向一心做好人的修煉人群舉起了屠刀。開動一切國家機器,編造了鋪天蓋地的謊言,把大法弟子描寫成殺人狂、精神病、癡迷者。甚至不惜害死當事人,導演了「天安門自焚」等醜劇栽贓嫁禍法輪功,目的就是向民眾灌輸仇恨,騙取民眾對其迫害的支持,這樣它們就可以大打出手了。

    在中共的謊言欺騙和層層施壓的淫威之下,一些人或出自於保護自己的官位,或為了斂財,或為了往上爬,竟泯滅良知,顛倒黑白,踐踏法律,助紂為虐,對善良的同胞、手無寸鐵的大法弟子下起了毒手。在慘無人道的迫害中,僅周口地區至少已有16人被迫害致死,有200多人被非法判刑,600多人被非法勞教,非法抄家、毒打、巨額罰款、長期關押的更是無計其數。僅鄲城縣就有十幾人次被非法判刑、勞教,其中,吳台鎮大法弟子楊志被判重刑10年,至今仍被非法關押在監獄中。

    在巨難面前,大法弟子並沒有被嚇倒。法輪大法造就了千百萬個敢於走真理之路的修煉者。他們頂著壓力,冒著生命危險,不分晝夜的發傳單,講真相,目的就是為了講清真相,揭露迫害,救度世人。十三年的血腥迫害,不僅沒能使其滅絕,反而越來越壯大,這現象本身還不能引起人們深思嗎?過去中共要打倒誰,包括國家主席、中共總書記(如劉少奇、胡耀邦、趙紫陽),用不了三天就倒了。江氏瘋狂叫囂「三個月鏟除法輪功」,並且在「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截斷、肉體上消滅」這樣惡毒的密令下,動用了整部國家機宣傳機器和公檢法及軍警特務來迫害這群手無寸鐵,心地善良的老百姓。但是,十三年過去了,法輪功在中國消失了嗎?沒有,不僅沒有,我們看到的卻是在大法弟子和平理性的反迫害中,越來越多的世人認清了這場迫害的非法和慘無人道;越來越多的人看到了法輪大法的神奇和偉大及其弟子們的慈悲、純正;越來越多的人徹底改變了觀念,走進了大法修煉。法輪大法永遠都不會被鏟除,因為「真善忍」是宇宙真理,是萬物生命之源。當人放棄了「真善忍」,就是走向萬劫不復的開始。

    在佛法遭構陷、善良遭劫難的血色恐怖日子,其實早已經有真正的清醒者、智慧者,利用自己的便利條件,公開或悄悄保護大法弟子,這些人都得到了善報,等待他們和家人的是更光明的未來。

    而那些迫害大法的惡人,有許多已經遭到了現世惡報。最典型的如淮陽縣委書記陳新莊,做夢都想當副市長,配合專門迫害法輪功的河南省「610」督導組,不遺餘力的迫害大法弟子,瘋狂叫囂「要與法輪功鬥爭到底」。人算不如天算,2004年陳猝發心臟病暴死;鹿邑縣法院院長榮世傑,違心地判鄲城縣大法弟子楊志10年重刑,一個月後暴斃在麻將桌上;項城市長孟偉忠,沈丘公安局副局長鄭賀平,鄲城縣政法委書記於運城,淮陽的任偉,西華的欒衛東,周口的竇燕懷、王余德、高峰,太康的王清林等迫害大法的惡人,個個都陸續遭報,或禍及自身,或殃及家人。

    古人云:「人心生一念,天地盡皆知,善惡若不報,乾坤必有私。」

    眾所周知,中共這個外來邪黨統治中國近六十年,發動了一次又一次政治運動,土改、三反、五反、鎮反、工商業改造、肅反、反右、大躍進、人民公社化、反右傾、四清、文化大革命、直到6.4血洗天安門鎮壓愛國學生運動和迫害法輪功,共造成8000萬人死於非命,比兩次世界大戰全球死亡人數的總和還多,幾乎波及了每一個家庭。特別是迫害信仰「真、善、忍」的法輪大法弟子,更是犯下萬古大罪。

    十三年的迫害慘絕人寰──中共黨政軍勾結,對法輪功學員活體摘取器官,牟取暴利,人神共憤。2004年11月,《九評共產黨》橫空出世,此書系統揭露了共產黨的邪惡本質,敲響了中共的喪鐘,繼而引發海內外退黨大潮。目前為止,已有一億三千多萬覺醒民眾上網發表聲明,退出中共黨、團、隊等一切組織。這數字每天還在以數萬的速度增長。前瀋陽司法局局長韓廣生、前天津市一級警司郝鳳軍、前中國駐澳洲領事館官員陳用林、前國家十佳律師高智晟等等都公開發表三退聲明,站出來揭露這場對法輪功的滅絕迫害,這是他們正義、良知的覺醒!中共不等於中國,每一個明白真相的華夏兒女,都會退出邪黨。要做中華兒女,不做馬列子孫!

    我們要告訴鄉親們的是,眾神佛已經給中共邪靈定了死罪。天滅中共在即,退黨方能保平安。因為人們在加入中共黨、團、隊時,都在其血旗下發過毒誓:要為共產邪黨奮鬥一生,為邪黨的事業獻出一切包括生命。許願就得還願。上天都看著呢。這就意味著你把自己和邪黨綁在了一起,成了邪黨的一分子,成為他那個組織的一部份。有人曾形像的比喻,如今的中共就像一列失控的列車,車上滿載著被它劫持的幾億甚至十幾億的人質,前面不遠處就是萬丈懸崖。有好心人提醒大家趕緊下車,明智者提前下車安然無恙,糊塗人堅持到終點與列車一起墜於崖下,粉身碎骨。

    當然,說起來誰都不願意為邪黨殉葬。誰都要下車保平安。怎樣能保平安?有個既簡便又安全的辦法:那就是聲明退出邪黨的一切組織,用小名、筆名、化名都可以。神看的是人心。

    在危難面前大法弟子一直牽掛著鄲城的父老鄉親們,節衣縮食印發資料,冒著危險講清真相,其目的就是讓大家明白、知曉中共將滅的天機,從而做出明智的選擇,明辨正邪,退出中共,善待大法,使自己和家人能有一個平安幸福的未來,成為人類新紀元的新生命。汶川大地震後大量事實證明,明白大法真相、退出邪黨一切組織的人都沒有危險。大法慈悲,就連那些曾經參與迫害的人,只要棄惡從善,將功補過,也不計他們的過往之過,同樣給他們機會,讓他們有光明的未來。

    看到是緣份,明白有福份。請珍惜這珍貴的資料,相互傳看,相互轉告。我們真心希望鄲城善良的父老鄉親都能為自己和家人選擇一個美好、幸福的未來。

    衷心祝願大家新年愉快,闔家歡樂,萬事如意,幸福吉祥!

    鄲城縣大法弟子


    給蘭州市城關區法院法官、庭長

    魏公信的公開信

    魏公信庭長:

    得知你參與了對蘭州市王有江、盧月玲、葛青春、白銀市陳潔等法輪功學員被迫害一案後,責任感促使我寫下此信,因為不願看你在迫害的陷阱中越陷越深。希望你能靜下心來理性看完此信。

    法輪功學員因信仰和實踐「真、善、忍」,自是處在被迫害中,仍能平靜祥和的告訴人們法輪功學員被中共邪黨虐殺、殘害的真相,並教人們如何遠離災難,這是大慈大善的義舉,卻被蘭州市城關區公檢法合謀綁架,並被非法庭審。而你參與了辦理此案。

    古人云:「欲得不招無間業,莫謗如來正法輪。」這就是告誡後人如果不想受輪迴地獄之苦,那麼不要誹謗佛法和迫害修煉人。幾位法輪功修煉者在這歷史的特殊時期,不顧個人安危,完全為了可貴的中國人(其中也包括你)而製作、散發法輪功真相資料,如揭露「天安門自焚偽案」就是中共一手導演的;所謂「四二五」圍攻中南海」也是中共造謠陷害的等等事實真相。

    他們信仰和宣傳法輪功,揭露謊言、告訴民眾真相的行為,都是屬於信仰自由、言論自由的範疇,過程中不損及任何組織和個人利益,不涉及破壞社會秩序沒有任何社會危害性,更與甚麼「破壞法律實施」等被蘭州市城關區公、檢、法所構陷的罪名無關。他們的言行完全符合我國憲法規定。

    法輪功學員家屬請的北京律師到你們法院辦理相關手續,你都不應允,或置若罔聞,或刁難阻止等。得知這些,我不禁為你擔心,在此規勸你:不要為了自己蠅頭小利而昧著良心淪為江澤民迫害良善的工具,出賣靈魂,與中共邪黨為伍,淪落到助紂為虐、對好人行兇逞惡、犯下大罪之中去。惡黨的政法委、「六一零」是整個迫害的幕後黑手,它們躲在見不得陽光的地方暗中指揮、命令,卻不願留下任何文字憑證,道理不是很簡單、明瞭嗎?既達到迫害目的,又不用承擔作惡的罪責。你是法官,其中的奧秘你最清楚!壞事幹完了,總得有人背黑鍋吧,可關鍵時,這口黑鍋你背的動嗎?

    中國老人說:公門裏面好修行,就是說像你這樣做法官工作的人,現在積德是容易的,可別浪費了這個積福德的好機會啊。古人云:三尺頭上有神靈。在這特殊的歷史時期,這人類的舞台上、無論是你、我、他,或明或暗,一思一念,一言一行,一舉一動都在被人類歷史所記載,被神明所盡知無遺!

    誰家沒有老小?如果是你的親人只因履行《憲法》賦予公民信仰自由的權利,按照法輪功「真、善、忍」的修煉原則做真誠、善良、寬容的好人,做品德高尚、助人為樂、凡事為他人著想、與「邪」字毫不沾邊的守法公民而被惡人誣陷受到酷刑折磨、甚至被活摘器官時,你的感覺怎樣?我相信你如果聽明白了我說的真相,你絕不會把與自己無冤無仇的修佛好人往「人間地獄」裏整,是吧?

    作為法官,你應該知道,法官是肩扛天平、伸張正義之天職,有富貴不淫、威武不屈,手握懲惡揚善之利劍、保社會正義公平之責任,應具明察秋毫之神目、胸揣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之能力。

    魏庭長,在此建議你核實一下我國《憲法》、《刑法》、《公務員法》等法律法規,看看到底有哪條法律把法輪功定為「×教」了?法輪功學員破壞了哪條法律實施?來自江澤民和中共喉舌《人民日報》的「×教」之說是否有法律效用?江氏以權代法是不是違憲、違法?「兩高」對法輪功的所謂「解釋」是不是違反《憲法》和《立法法》?也就是說,從法律角度講,修煉法輪功是合法的,至今沒有任何一部現行法律及條文能夠作為法輪功違法的依據。

    魏庭長,我們生存在這個世界上,我們首先都是人!雖然有種族、國籍、職業、信仰的不同。但人類有自己的感情、倫理,也有應該共同遵循的公平和正義原則。正如中國古訓所言:「善惡到頭終有報,只爭來早與來遲!」反人類的任何做法、反人類的任何勢力,無論一時多麼猖狂,都會最終受到人類正義的審判。請還認為自己是人類的人們,靜靜地運用理智想一想,為了你自己,為了你的親人,在自己面對發生在身邊的反人類罪行時,該如何選擇?

    古人還雲:「禍福無門,唯人自招;善惡之報,如影隨形。」這幾年來,全國各地公、檢、法、「六一零」等系統人員所謂「因公殉職」和意外死亡率遠遠高於過去,而這些死亡者幾乎都是迫害法輪功的「急先鋒」。作為一個法官,你也許說我需要這份工作養家糊口。但是這並不能成為迫害良民百姓的藉口。請記住這個名言:「這個世界在法律之外,還有良知這個東西。當法律和良知衝突的時候,良知是最高的行為準則,不是法律。尊重生命,是一個放諸四海皆準的原則。」在不久的將來,當中共解體、中國的「柏林牆」倒塌後,所有犯過罪的人都將面臨正義的審判。神目如電,善待法輪功學員,人們會記住你,眾神會賜福於你!萬萬不要抱著僥倖、變異心理,把良心、道義拋在一邊。善惡有報,只爭來早與來遲,這是不變的天理!

    魏庭長,助紂為虐將承擔法律責任:
    《公務員法》第九章第五十四條規定:「公務員執行明顯違法的決定或者命令的,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責任。」

    自中共魁首江澤民發動對法輪功迫害以來,經常聽到一些助紂為虐的打手說:「我知道法輪功好,但這是上邊叫我幹的。」他們以為用此藉口就可以推卸責任、逃脫懲罰。事實上這條法律早已堵死了所有迫害法輪功的公檢法、各級行政人員推脫罪責、逃避懲罰的後路。

    根據《公務員法》,所有參與迫害的人將來都得自己承擔責任。實際上參與迫害法輪功的人才是這場運動的真正的犧牲品! 那些潛逃了幾十年的法西斯納粹黨徒如今一個個依然還在被追查中,而你現在迫害法輪功的每一件「政績」都將成為明天受審判的證據。

    魏庭長,當你面對參與迫害行動的質疑時,你也許會甩出標準答案:「迫害政策不是我們制定的,法官的責任是執行公務。」

    看一看歷史如何回答這個問題:六十多年前對納粹罪行審判時,所有的納粹戰犯都辯稱:「殺害猶太人是在執行法律,不能追究執行法律的人的責任。」然而,法官們認為納粹戰犯執行的不是法律,而是一種罪惡。最後紐倫堡國際審判將包括集中營護士在內的迫害參加者判處了絞刑。可見,執行錯誤的命令者也要為自己的行為買單!

    任何獨裁者都會推出「替罪羊」為自己開脫。文革結束後,紅極一時的北京市公安局局長劉傳新第一個「畏罪自殺」,積極效忠中共「紅色路線」的793名警察、17名軍管幹部被拉到雲南秘密槍決,然後給家屬一張「因公殉職」通知單了事。無數歷史教訓告訴今天:歷次搞運動都是禍害百姓,中共一貫卸磨殺驢,其追隨者都沒有好下場。被樹為「打黑英雄」的重慶市長、副部級官員王立軍為求活命,面對共黨薄書記的卸磨殺驢,危急時刻並沒有投入到「黨媽媽」懷抱裏,而是叛逃美國領事館尋求庇護。導致薄熙來的惡行曝光,中共高層內鬥白熱化開始,多少官員在內鬥中被整肅?人人自危,官不聊生,能逃路者,還得僥倖。

    常言說「暗室虧心,神目如電」,更何況朗朗乾坤下,利用國家政府的名義借法律來迫害真心向善、濟世救人的修佛之人,豈能有善果?因為,善惡若無報,乾坤必有私。那些因迫害法輪功而遭惡報的名人陳虻、羅京、任長霞之流因迫害法輪功得到了應有的下場。

    這場持續十三年的對億萬善良法輪功修煉者的迫害是中華民族的巨難與恥辱。天網恢恢,疏而不漏。在不久的將來,迫害必然會被終結,迫害的元凶江澤民和周永康等人的罪惡一定會被清算、也一定要清算,無論天涯海角、無論時日長短,必定會追究到底!

    十三年的反迫害壯舉顯示出法輪功學員堅毅的信念:追究迫害元凶、嚴辦惡人!這不是說說而已的口號、也不是政治訴求,這是定要讓全世界民眾見證善惡有報的天理!
    因為迫害法輪功,江澤民、羅幹、周永康、薄熙來等五十多名中共高官在世界三十多個國家被以「反人類罪」或「群體滅絕罪」告上了法庭。薄熙來已被澳洲的高等法院缺庭審判並判罪。在可以預見的一天,迫害元凶江澤民、羅幹、劉京、周永康等,將會受到歷史的審判。

    我們看看你們的同事吧:

    會寧縣前任院長孫寶文任職的那幾年,正是會寧縣瘋狂迫害法輪功的時候。多人被法院冤判入獄。多行不義必自斃,二零一零年九月孫寶文把自己送進了監獄。藺宏彬庭長二零零五年參與冤判一名大法學員三年徒刑還索拿了受害人家屬的四千元現金。結果怎樣?孫院長、藺庭長今天的下場你看清了吧。都跳進了自己挖好的陷阱裏去了。

    這些例子太多,舉幾個你比較熟悉的同事讓你了解一下。只要你打開明慧網看看你就會明白,這裏不多說了。

    魏庭長,為了自己及家人,請你再忙也要擠出一點時間讀讀這兩本書:第一,從頭至尾認真讀一遍法輪功創始人的主要著作《轉法輪》,因為你要處理法輪功的案子不能不了解甚麼是法輪功。否則你怎麼處理呢?而《轉法輪》是法輪功修煉者所遵循的根本大法。讀了他,你可以了解,為甚麼法輪功從一九九二年五月至今已弘傳到一百多個國家,修者上億,其中醫生、律師、博士、碩士、科研專家、企業老總、政府高官比比皆是;第二,看一看《九評共產黨》,了解一下中共是甚麼?它如何奪取的政權,如何利用「假、惡、暴」獨霸一切權力,殺戮我中華兒女八千萬的真實歷史。常言道,多聽多看多思才會兼聽則明不做錯事。魏庭長,未來就在你自己的手中,願你千萬珍重!全世界億萬大法弟子在看著你,上蒼也在注視著你!願你走好以後的路!

    真心為你好的大法弟子
    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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