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二零一三年一月二十七日】我叫任國志,一九五三年十月一日生,原黑龍江哈爾濱汽輪機有限責任公司一分廠職工,我於一九九六年三月份開始修煉法輪功,按著法中「真善忍」的標準要求自己,從戒掉不良習慣、怎樣看淡名利開始,身心發生了很大變化,整個做人的世界觀都在轉變。 下面將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邪黨迫害法輪功後,我遭受迫害的過程寫出來。 二零零零年四月二十五日,我進北京上訪後被非法關押在動力分局看守所,被提審時,被動力區政保科長楊守義抓住我的頭髮往鐵櫃上撞,又打了幾個耳光子,後又勒索了三千元人民幣,十七天後回家。二零零零年十一月二十日晚間五點左右在南崗區交通街十二號被綁架,當時參與的據說是省公安廳和市公安局一處。後被帶到道外公安分局政保科,當時的政保科長是個女的,大約四十歲左右,在政保科四樓。每天五個人(後來知道是省公安廳和市公安局一處的人)提審我,叫我蹲馬步,兩隻手向後高高舉起,你不做他們就打你,把我兩隻胳膊在後背用手銬扣起來,右手從肩頭往下,左手從後背往上,用手銬扣起來,因為越動越緊,到後來兩隻手背被手銬剎進肉裏,手背的肉被剎翻了,最後幾個惡警費了很大的勁好長時間才把手銬打開。後半夜扣在暖氣管子上,提審了兩天,十一月二十二日晚十二點後把我送到道外公安分局看守所。(當時我身上大約有五百元人民幣左右、一部傳呼機和一部新手機,手機當時就被道外區政保科(現叫國保大隊)長用了,還向我家人要手機充電器,要了兩次,也沒給她,後來我讓家人去找他們要手機、傳呼機和錢,他們說錢吃飯花了,手機和傳呼機也沒給。)當時關押在大約是303房間,起來一個人問我幹甚麼的,我說煉法輪功的,(後來知道這人是牢房做班的,此人叫寶龍)他叫起一個人說:「收拾他」,把我的衣服脫光後,把我按到自來水龍頭下用涼水沖了三十分鐘左右,用拳頭在我兩側肋骨一頓打,當時打得呼氣都很困難,疼痛難忍,打後把我立肩塞到睡覺的人中,當時所有的人都是立肩一個擠一個。我當時肋骨一著地,疼痛難忍,想動也動不了,前後擠著,一直十幾天都沒有睡覺,白天碼坐,一連收拾我幾天,要強行「轉化」我,(後來我知道了是背後的惡警叫他們這樣幹的)我就跟他們講真相,叫他們不要這樣做,我也不會聽的,後來他們明白了一些,就沒有再動我。 二零零一年八月九日,我被非法勞教兩年,被劫持到萬家勞教所集訓隊迫害,八月十五日又被送到長林子。二零零二年三月初,我們大法弟子為和平反迫害大家都絕食了,三大隊長王佔起氣壞了,把所有的勞教人員和大法弟子都叫到外邊大院裏站著,當時天氣很冷,有不少勞教人員說我們,有的還直罵,怨我們連累了他們,讓他們受凍,我們就與他們說這事跟你們沒有關係,我們做的事情由我們負責,為甚麼王佔起把你們拉出來受凍。我就從人群中走出來,和王佔起說:「你為甚麼把大家都叫出來受凍?跟他們沒有關係,讓他們都回屋裏去。」大家繼續絕食,王佔起為了激化矛盾,讓所有的勞教人員不許出工,都坐在床上不讓吃飯,當時的情況非常緊張,有不少勞教人員餓的直罵,當時的王佔起多麼邪惡,把我們和平絕食反迫害這個件事情轉加給勞教人員身上也不讓他們吃飯,多邪惡呀!把大法弟子呂志凡、王江、萬國軍拉進辦公室,王佔起指揮,惡警和勞教人員參與迫害,推、掰、撅、打,迫害了幾個小時後,呂志凡、王江被迫害的不能走路,萬國軍被打掉了一、兩顆牙,第二天勞教所長石昌敬到三大隊來,我就跟石昌敬反映王佔起帶頭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情況,人躺在床上沒人管,後來三大隊開會,石昌敬又來三大隊,我就站起來反映:「王佔起帶頭迫害大法弟子為甚麼不管?為甚麼不處理?」(因為按邪黨的法律,警察不准打人)石昌敬說:「我們內部處理。」我說:「你這是袒護他」。 二零零二年四月二十五日,三大隊的大法弟子當時有三十多人一早上到食堂為了和平反迫害都絕食了,王佔起指使幾個勞教人員把我和李力壯拉扯到小號,一進小號就把我捆在鐵椅子上了,下午石昌敬到小號,氣急敗壞的說:「把他掛起來」,就把我用手銬銬在小號門前鐵欄杆上,就這樣白天、晚間扣了五天,大約在一米半處銬了七天,後又在半米多高銬了十天。在這期間有一個看小號的勞教人員叫李淼,看我被掛著無法睡覺,當時兩隻手腕子都被手銬勒腫了,有一天半夜李淼值夜班,他就找值夜班的警察說我要上衛生間去大便,惡警被叫醒了很不高興,就把李淼給罵了,過了半小時,李淼又去找他,他不願意出來,就把鑰匙給了李淼,他給我打開手銬後就跟我說:「快點躺下睡半小時覺,我給你看著」,就這樣我在地上睡了半小時覺,在小號關押了一個多月,送回到三大隊。 二零零二年六月,我被轉關到四大隊,當時大家都不配合惡警,出門報號,站隊蹲下站起來,有一天中午大家去食堂吃飯,出門站隊,大家都站著,都不蹲下,當時有三十多位大法弟子不配合,一會石昌敬過來,叫從新站隊,不報號不蹲下的帶到四大隊,服從的就去食堂吃飯,石昌敬氣急敗壞的喊了一頓,四大隊長郝威把我叫到他辦公室,當時有管理科吳科長還有幾個人,他們軟硬兼施,用各種辦法威脅我,最後說:「如果你能配合我們,不用你蹲下,你低頭就行」,我說:「不行!為甚麼要配合你們。」他們說:「如果你不配合,我們就給你送小號」,當時找了幾個勞教人員又把我拉扯到小號,我剛從小號出來,又把我送進了小號,到小號後,又給我銬在鐵欄杆上四天四夜,當時是六月底,在陰冷的小號裏還穿著棉服,當時石昌敬曾說過,再不聽話就給你換個地方。後來石昌敬、王佔起、惡警和幾個勞教人員編造了不少假材料。於二零零二年七月三十日,從長林子被非法送往太平看守所,同時還有兩名同修,由濱江檢察院某某寫構陷我的材料。 二零零二年十月中旬,在太平區法院非法秘密開庭,既沒有通知家屬也沒有人知道的情況下,非法強判我五年刑期。二零零二年十一月六日我被送到新建監獄集訓,在集訓期間也被打過幾次。二零零二年十二月十六日送到黎明監獄,二零零三年四月十日又送到呼蘭監獄五大隊二中隊,白天五大隊教導員李明君找我談話,我就與他講真相,後來他指使二中隊指導員史福清指使犯人,王洪濤、孫波還有幾個人對我強行「轉化」圍攻打我,當時就打的昏死過去了,我醒來後,看他們用大針扎我的合谷穴。臉被打的都腫了起來,十多天都沒有洗臉,呼蘭監獄大部份犯人都是無期死緩的,惡警就指使一些犯人監視我們,你一和犯人講真相,惡警就找你,經常是體罰、罰站,站一白天,晚間站到十二點,還有一種自制刑具叫反省凳,長約二十多釐米,寬約五釐米,高十多釐米,木製的,從早一直坐到晚上十二點。 在二零零四年四月左右,有一天翻我宿舍東西,惡警們一直翻你箱子,床上被,所有的東西經常翻,翻出了我在黎明監獄寫的上訴書,指導員史福清把我叫到辦公室,拿一根木棒,打我後背幾百下,把我後背都打腫、打紫了,睡覺都得趴著,在迫害期間也有不少善心的犯人關心我們,看我們罰站,坐反省凳很同情我們。有一個犯人以前打過我、看管過我、監視過我,我家人來看我送東西,我就把水果給他,別的犯人不理解我,說我分不清好壞人,他這樣對待你,你不恨他還給他東西吃。在呼蘭監獄四年多時間裏,經常是不讓家屬接見,有時家屬大老遠來了,就是不讓接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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