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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志勤冤死五年 家人上告 法院拒不立案
【明慧網二零一三年一月二十四日】(明慧網通訊員河北報導)河北省寧晉縣法輪功學員李志勤二零零七年被寧晉縣國保警察申建中等毆打致死,家人上告五年,中共法院卻至今不予立案。

李志勤,男,河北省邢台市寧晉縣小棗村居民,二零零七年九月十二日晚遭翻牆入室的寧晉縣國保警察申建中等暴打、綁架,當晚死亡。申建中等把李志勤的遺體拉到邢台市殯儀館強行火化。五年來,李志勤的家屬背負多重壓力申訴冤情,被推諉、搪塞,無人搭理。

二零一二年九月,家屬聘請律師申訴,趙縣法院不給立案,再向石家莊市檢察院、紀檢等部門投訴,至今已經七個多月了,仍無結果。

無奈,家屬到石家莊中級法院、省涉法涉訴中心等機關進行了投訴。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三日,省接訪中心給趙縣法院發來轉辦函,稱「要求立即約見上訪人,五日內向省聯合接待服務中心反饋,凡屬於趙縣法院管轄的,六十日內辦結上報,對於辦案單位不認真受理,解決不到位,引起上訪群眾再越級上訪的話,省委政法委將組織責任倒查,嚴肅追究有關單位和個人,並列入全省定期倒排通報範圍。」石家莊涉法涉訴接待中心立案庭二庭也接待了家屬,認為:可以立案,證據等立案後法院去調取證據。

既然省裏、市裏說話了,就該給立案了吧。十二月五日,家屬趕緊又找到趙縣法院,法院立案庭人員仍以沒有診斷證明的原件,不予立案。十二月六日家屬又到省接訪中心,希望他們能起些作用,省接訪中心人員說,十二月七日要求趙縣法院到省政法委開會,於當日給予答覆。可是家屬聯繫趙縣法院,卻找不見人,打電話也不接,對家屬的立案申請既不裁駁,也不給立案,至今案情仍沒有進展。

二零一二年八月,小棗村當地派出所警察和村幹部曾到李志勤家裏,威脅家人要有甚麼行動就要抓人,李志勤親友的電話也被監聽,李志勤的老伴也有家不能回。十二月,聽說家屬在上告,村裏大隊幹部又受到上面指使,一個勁往李志勤家裏跑,騙李志勤的兒子說:「要你媽回來吧,保證沒事,如果要有事,我拿命擔保。」家人沒有上當。

李志勤修煉大法後身體健康,經常幫助村民們做好事。他上有年過七旬的父母雙親,下有一子和兩個女兒,與老伴倆人靠趕集賣布維持生計。二零零六年四月二十二日,寧晉縣國保大隊警察闖到李志勤家中要綁架他,他在正義村民幫助下脫身,被迫流離到石家莊市趙縣打工。二零零七年九月十二日晚十一點左右,寧晉縣「六一零」指使公安國保人員申建中(忠)等伙同趙縣公安局警察,翻牆闖入李志勤租住房中,將李志勤掀翻就打,十幾個人拳打腳踢,然後戴上手銬拖走,不到三小時,李志勤就被折磨致死。警察對家屬謊稱是「突發心臟病死亡」,不讓家人查看遺體,悄悄把遺體拉到邢台市火葬場火化,草草給了家屬一萬元了事,連個死亡證明也沒給。

李志勤的骨灰至今沒有下葬。幾年來家屬背負沉重的壓力,四處伸冤,卻上告無門。

參與迫害責任單位及人員:
河北省趙縣法院:
副院長王力志13930495878、辦84924725
立案庭:庭長鄭存華13832369646,辦87297029、劉志省13833124931、高貴榮83064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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