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二零一三年一月十一日】(明慧網通訊員遼寧報導)二零一三年一月九日,遼寧新民市法院非法庭審瀋陽市雄獅美術學校老師曹陽,突顯中共公檢法人員執法犯法、迫害善良的罪惡。在辯護律師對所謂指控提出異議、新民公安有意造假構陷並不能自圓其說的情況下,法官草草休庭,並預備以後二次開庭。 公訴人計興中及審判員王萌列舉新民公安在曹陽家搶劫的光盤、《明慧週刊》、塑封機等29種物品及曹陽的簽字作為所謂的「證據」,妄圖達到他們構陷良善的目的。 北京律師對他們提供的所謂證據提出異議,當庭指出新民公安先抄家,後抓人這一行為本身就存在問題,並在15分鐘內,抄出29種物品並查清數目(其中包括300張光盤,150本小冊子等其它數目的一些物品)是不可能的,其中有假,並指出出示的證據有新民國保副隊長王炳園的一些簽字,同一名字用了兩個(炳、丙)三個(圓、園、元),王炳園是不是一個人?還是幾個人?是何用意?這說明行惡者心虛怕自己的惡行以後敗露遭到清算,他們對律師提出的異議沒有合理的解釋。 庭審過程中出現了荒唐的一幕,公訴人身邊一不明身份的人直接對曹陽提出質問,律師當庭指出:這不符合法律,這是甚麼人?開庭前沒公布此人。法官狡辯說:這是公訴人助理。 所謂的「審判員」王萌在庭審過程中說了一些沒有法律依據的話,攻擊大法與曹陽並說曹陽以前因修煉法輪功被判了九年,這回即便沒查出那麼多數量,只要有這些東西就可以判刑。聽起來多麼可笑荒唐,不知道光盤內容,光憑有沒有光盤或有多少或是其它物品比如:電腦、塑封機、打印機等來作為治罪的證據,這本身就是違法的,這些執法者在知法犯法。至於說曹陽以前因修煉大法被判了九年,修煉‘真、善、忍’做好人並沒有錯,原本就是枉判,這次在沒有法律依據欲再次構陷迫害好人更是無恥,錯上加錯。 曹陽當庭指出他簽字,是因為國保誘騙他說只要按他們說的做很快就讓他回去,他一時糊塗才簽的字。家裏光盤也沒那麼多,只有幾十張,其中有一些還是他孩子的教育光盤,還有自己看的一些《明慧週刊》,數量不實。 曹陽,一九七七年出生,家住遼寧省新民市,一九九八年考入大連外國語學院。父親曹廣富和母親趙敏都在醫院工作。一家三口都修煉法輪大法,並嚴格用「真善忍」要求自己,家庭和睦,為同事和親朋好友所稱道。曹廣富和趙敏在工作中兢兢業業,用真心對待每一位患者,深受同事和患者的愛戴和好評。曹陽待人真誠,尊老愛幼,長輩都誇獎他是一個難得的好孩子。 二零零一年五月二日,瀋陽鐵西輕工派出所去了兩輛車,在新民將曹陽一家三口綁架,並非法抄家搶劫。父親曹廣富和母親趙敏也同時被非法勞教,曹陽在鐵西區看守所被非法關押到長達一年多,於二零零二年七月被非法判刑七年,關押到遼陽燈塔鏵子監獄,每天被迫從事奴工生產達十幾個小時。期間還被關押在大北監獄兩個多月。曹陽由於給大家看帶進去的師父講法,被發現後,關在禁閉室半年之久,關在一平方米的小屋裏,戴上手銬和腳鐐三個多月,又給他加刑三年。後將其轉至大連南關嶺監獄關押。 二零一零年十月,出獄不久的曹陽與惠麗綦喜結連理,婚後生下了女兒天馨,乖巧可愛的女兒是全家人的掌上明珠。二零一二年八月二十八日,天馨剛滿九個月,已牙牙學語,會喊爸爸了,而曹陽卻再次被綁架,非法關進看守所,父女天涯各一方。 聽到此消息的親友同事無不感到震驚、憤怒:為何一個善良正直的青年因信仰屢遭當局迫害,一個號稱「為人民服務」的政府如此殘害人民、肆意踐踏自己制定的法律? 迫害相關的單位和責任人: 瀋陽市「610」:23106009 瀋陽市國保:25850233 瀋陽國保支隊 :23106023 皇姑610辦公室:86855063 皇姑分局國保大隊:86404354 新民公安局局長:趙躍之 新民政法委:李明 新民國保大隊長:蘇劍平13889186666 新民國保副大隊長王炳元 (主要責任人):13504977263 警察:趙延林,李佳佳 新城派出所所長馬海良:13898802999 指導員楊玉春:13840030006 警察:倪洪波,周寶國,張陽 東南街派出所所長汪瀛飆13940131111 警察:丁釗,夏經龍,郭峰 西北街派出所所長:蘇華林 新民看守所長:齊付春 新民檢察院公訴人: 陳洪岩:024-27600280 13604908722 計興中:024-27600283 13842051112 程旭川:024-27600253 13504978896 新民法院:廳長:景連柱 法官:王萌,王成林 直接參與綁架抄家的還有:陳福洋, 吳想,張蕭,秦銘澤等 |